我认为,2014年中国金融业最大的变化就是“货币投机规模骤然膨胀”。这当然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密不可分,但我必须首先声明:我反对货币投机过度,反对互联网金融助推货币投机深入社会骨髓,这并不代表我反对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我非常看好并支持一些众筹模式的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看好股权众筹类的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类的互联网金融等。
为什么反对货币投机类的互联网金融?事实已经无可争辩地告诉我们:大规模的货币投机已经阻断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拉高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扭曲了中国的金融机构。这是摆在中国金融管理者面前一道十分难解的课题。不是吗?前不久央行降低银行存款基准利率,但所有银行将存款利率的上浮空间一把用足,使得降息效果大打折扣。这是为什么?我了解的情况是,如果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利率,那银行的存款将再次大规模流向货币市场基金,这是银行难以承受的。
有人会大笑,这不是为难银行吗?为难它有什么不好?对不起,这样的笑声实在太肤浅了。因为,银行的融资成本直接关系到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因此而无法降低,那这将威胁全社会的经济稳定,威胁我们每位老百姓的收入。现在,中国已经明确进入通缩的过程,这个过程难道和中国长期高利率没关系吗?各位想想吧,当你们为余额宝等货币投机大声叫好的时候,实际上你们是不是在自断财路?
当然,我们必须看到,根本错误是央行在“银行成本端”构建了“双轨制”的基准利率。存款基准利率和货币市场SHIBOR之间存在巨大的套利空间,只要有人有本事把老百姓的一般性存款吸出来,然后变成同业存款,这之间便有暴利可图。中国货币市场基金爆炸式增长,其政策背景恰恰于此。
很不幸,狂欢不久我们都将面对通货紧缩的痛苦。这时候我们回过头去看看,再读一读中央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五项原则:没有抽象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必须为实体经济服务;金融创新不能干扰国家的宏观调控,不能因为某一金融商品的发行而拉高市场利率,提高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等等。这样的要求多余吗?不错,这五项基本原则的出台与本人掀动的一场争论密切相关,余额宝等基于货币投机的金融商品明显违背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所以它应当被取缔。但为什么没有被取缔?是不是在中国金融业正在出现新的“大到不能倒”?我痛恨余额宝,但更痛恨金融主管机关的不作为,痛恨它们的屁股不是坐在国家利益一边,而是坐在私人利益一边。
我们不去讨论货币市场基金的问题了,累了。现在我想说的是:互联网金融首先是金融,不管用什么手段,也不管是不是互联网思维,只要你搞的是金融,那就必须遵循金融的基本规律——管理风险,而不是无视风险的“野蛮生长”。这是关键,至少我现在还没有看到互联网金融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的解决方案,而能够看到是:许多P2P公司变成了“资金池”业务,有46家P2P公司已经不存在了。他们的身后留下了太多的烂账和老百姓的痛不欲生。
实际上,P2P不是新鲜事,银行早起形态就是这样的,但我什么后来发展成了现代银行形态?这不是谁心血来潮有意构建的结果,而是数百年经营实践、在“风险和收益对称性原则”逼迫之下,逐步而自然形成的。这一点,请互联网金融同仁必须认真理解,认清野蛮生长的后果只能是自毁长城。不要以为在美国可以成功的事情一定在中国也能成功。中美两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发达程度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所以,我希望互联网金融业者切莫冲动,而互联网本身解决不了征信有效性的问题。不过,如果制度安排得当,股权、融资租赁的众筹业务或许可以迅速发育,而且基础条件、业务模式比P2P理想得多。
或许,2014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未来的日子还很长,作为金融业的一员,我希望它长远,希望它有效,但前提是它们需要先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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