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金融资本是从产业资本中独立出来为产业融资服务的资本。金融资本既有融资服务功能,又有垄断特性。马克思主义产融关系理论为定位产融功能和解决产融扭曲提供了理论依据。
当前我国金融资本化和资本金融化现象扭曲了产融关系,金融资本膨胀伴随实体经济衰退,金融资本高利润率挤占实体经济利润,金融资本尤其是保险资本抢占产业股权,伤及产业资本和实体经济。
当前亟需促进金融资本归位和加强产业资本维护:消除金融垄断以促进市场竞争;严格定位金融资本融资服务功能;重点规范保险资本投资行为,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完善公司治理以维护产业资本产权。
金融资本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金融资本从产业资本中独立出来,通过金融市场为产业提供融资服务。产业资本是实体经济运作的资本,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当前我国资本的异化和功能错位令人担忧:一方面,金融资本化将融资服务异化为金融垄断和资本统治,由此消解了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率;另一方面,资本金融化将社会资本导向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快速获利,诱导产业资本反向流入金融领域,进而削弱实体经济投资与效率。针对金融资本化和资本金融化现象,有必要运用马克思主义产融关系理论加以分析和解决。
一、产融扭曲:金融资本化与资本金融化
产业资本是物质生产部门运营的资本。市场经济初期,物质资料生产是国民经济基本活动,产业资本一统天下。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融资服务的金融资本。但金融资本却逐渐从服务产业异化为金融垄断,并控制着产业资本,产业资本地位日渐衰落。由此产融扭曲,动摇国民经济的根基。
(一)产融关系的马克思主义解读
金融资本是从产业资本中独立出来并为产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广义金融资本是指投资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资本,区别于投资生产领域的产业资本、投资流通领域的商业资本。狭义金融资本是马克思、列宁所指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融合而成、混合生长的垄断资本。马克思产融关系理论是把握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基础。
首先,信用事业发展带来职能资本和借贷资本的分离。随着资本借贷关系的产生,出现了货币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的对立。金融资本最初是充当信用中介的银行资本。马克思说:“货币资本家在把借贷资本的支配权移交给产业资本家的时间内,就把货币作为资本的这种使用价值——生产平均利润的能力——让渡给产业资本家”,产业资本家的代价是,“借入者必须把它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即作为价值加上剩余价值(利息)来偿还;而利息只能是他所实现的利润的一部分”。马克思认为,货币资本即生息资本,“它的独特性质也正在于此。要把自己的货币作为生息资本来增殖的货币占有者,把货币让渡给第三者,把它投入流通,使它成为一种作为资本的商品”。
其次,价值和剩余价值源于产业资本运行的生产过程,金融资本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金融资本通过银行信用中介起到融资服务的作用,通过证券市场为产业融资服务,还有保险资本的资本融通服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系统阐述产业资本在生产领域,雇佣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过程;在《资本论》第2卷中揭示产业资本循环和周转对价值制造的作用;《资本论》第3卷揭示了银行资本对产业融资服务的作用,产业创造的平均利润分割为企业主收入和利息,利息是产业资本让渡给银行资本的一部分剩余价值,银行利润源于存贷利差,乃源于产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
第三,股份资本和证券市场为产业资本快速融资创造了条件。股份公司的成立,“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股票、债券发行和交易能快速融资;保险资本除了服务保障功能,也有资金融通功能。现代金融资本已不再局限于银行资本,更在证券、保险等领域大量扩张。
第四,金融资本走上垄断,进而控制产业资本。马克思、列宁将金融资本等同于金融垄断资本,表明了垄断资本主义的特征。列宁说:“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长起来的垄断;银行和工业日益融合或者说长合在一起,——这就是金融资本产生的历史和这一概念的内容。”银行资本介入产业资本,融合成金融资本。列宁指出:“资本主义的一般特性,就是资本的占有同资本在生产中的运用相分离,货币资本同工业资本或者说生产资本相分离,全靠货币资本的收入为生的食利者同企业家及一切直接参与运用资本的人相分离。帝国主义,或者说金融资本的统治,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这时候,这种分离达到了极大的程度。”现代金融资本既有融资服务产业的功能,又有统治产业资本的垄断性。
第五,金融资本具有投机性、寄生性和腐朽性。马克思、列宁揭示,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虚拟资本脱离实际资本,资本市场具有投机性并产生食利者阶层。马克思揭示股份公司的副作用,“它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立公司、发型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列宁认为:“金融资本对其他一切形式的资本的优势, 意味着食利者和金融寡头占统治地位, 意味着少数拥有金融‘实力’的国家处于和其余一切国家不同的特殊地位。”这些金融资本和金融市场的负面因素,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警惕的。
(二)金融资本正走向金融资本化
金融资本从银行资本开始,进一步拓展到证券资本、保险资本等;从服务产业资本的信用中介业务发展到证券市场交易、多元投资服务业务等。然而,马克思、列宁当年揭示的产融扭曲现象却再现出来,金融资本化是金融资本从服务产业资本走向垄断和统治的趋势。
当代金融资本已成为越来越活跃的资本形式,金融资本化日益明显,其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金融资本地位统治化。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时代,工业资本占主导地位,银行资本和证券市场都为企业融资服务。金融资本主导社会投资后,产业投资和生存进一步仰仗金融业的资本“输血”。现代金融资本在为产业融资服务的同时,主导和控制产业资本的垄断性也在生长。
二是资本扩张唯一化。金融资本流动性强,资本市场便于将社会闲散资本集中在手,金融资本快速扩张,并将金融投资渗透到各个产业领域,控制产业投资成为金融资本经营的目标。
三是金融资本利润优先化。由于产业资本日益被金融资本控制,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利润分割服从于金融资本。随着金融资本的发展,金融服务快速获利使人们忽略了利润源于产业资本运营,源于生产环节。银行资本控制投资源头,通过信贷利率差获取利润,证券资本通过证券市场交易直接获利,保险资本通过保险市场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差带来丰厚利润。金融资本远离生产环节,但其获利总是优先于企业利润。总之,现代金融资本体现出直接目的为获利,为获利而忽略融资服务的基本职能。
(三)产业资本正走向资本金融化
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只有用于产业经营才能带来增值。产业资本就是投入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资本。社会资本以产业资本为主体,以产业资本支撑的实体经济活动为重心;金融资本为产业融资服务,从而提高产业资本的运行效率。然而,现实中出现了产融扭曲的另一面——资本金融化,资本金融化是产业资本流向金融领域,产业资本削弱而金融资本膨胀,呈现产业资本被金融资本支配的趋势。
如今,产业资本主体不“主”,资本金融化日益明显。资本金融化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金融业逐渐重心化。现实经济活动中,资本日益流向金融领域,金融资本控制了社会投资,决定着产业资本的命运。在全球大企业和中国领头企业中,金融企业或以金融为主,跨业经营企业居多。正如福斯特所言,金融化“即经济活动的重心从产业部门(甚而从诸多正在扩大中的服务业部门)转向金融部门”。
二是金融获利垄断化。金融资本并不创造利润却通过金融交易优先获利。克里普纳把金融化理解为“一种积累模式,该模式中利润的来源日益依赖于金融渠道而非贸易和商品生产”。金融资本唯一追求就是投资回报,着重资本控制和利润支配,而无视其他生产要素主体的利益。德罗奈认为:“由于金融及其衍生品的发展,金融资本在时间和空间上对生产实现了全面的、不间断的、有效的控制,金融因素在资本增值中逐渐占据主导和统治地位,因此他称之为金融垄断资本。”
三是产业资本“脱实从虚”。目前许多企业上市“圈钱”动机甚于融资服务生产和创造价值,资本市场的虚拟资本运行偏离实际资本运行。部分实体经济企业“脱实从虚”,抽出资本投向股市、房市,实现快速挣钱。
四是资本全球逐利化。如今跨国投资通过国际金融市场获利越来越便利和普遍,境外资本直接投资让位于金融市场的间接投资,国际间的资本运作、收购兼并比产业投资获利更快。这无疑是一种国际间的产融不平等。
二、金融资本化与资本金融化对实体经济的削弱
金融资本化与资本金融化,根本上都是金融资本的膨胀和产业资本的弱化。根据马克思产融关系理论,产业资本是社会资本运行的主体,金融资本是为产业资本服务的。现实中金融资本出现角色错位,金融资本通过银行信贷、证券投资介入产业资本,影响产业资本运行;保险公司则利用其庞大的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实体经济并逐步控制企业产权。金融资本不满足于平均利润水平的利息收入,热衷于多元经营,进行资本运作,以图尽快获得超过平均利润的投资回报。我国金融资本化和资本金融化削弱了产业资本和实体经济。
第一,金融资本的膨胀带来实体经济的衰退。
由于金融资本融资服务处于产业投资的前端,金融资本更容易控制产业资本命脉;金融资本最具流动性,通过掌控产业资本的运行状况,寻求最大投资机会。金融资本膨胀的同时,实体经济和产业资本却在衰退,产业资本“脱实从虚”流向金融领域,资本金融化越来越明显:
一是金融资本规模迅速扩张。从中国上市公司资本总额、股票交易总额、保险公司总资产占GDP比重来看,2000年以来快速上升,尤其保险资本为甚,我国保险公司总资产2016年达到151169.16亿元。
二是从国民经济总量结构来看,我国实体经济所占比重逐步下降,尤其是传统实体经济由 2004年的62.24%下滑到2014年的52.56%,支撑实体经济的制造业从2004年的31.98%弱下降到2014年的31.92%;以金融业为主的虚拟经济却持续上升,从2004年的10.13%上升到2014年的15.52%,其中金融业由2004年的4.07%快速上升到2015年的8.39%,金融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最快的行业。
三是金融资本为实体经济融资服务的功能弱化。从金融机构为实体经济融资的社会融资规模增长率来看,已经由2003年的22.3%下降为2015年的12.5%。金融资本更热衷于资本运作获利,而不注重为实体经济融资服务。
第二,金融资本高利润率挤占实体经济利润率。
近年来,我国金融资本的高利润率与实体经济的低利润率呈强烈反差。
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高利润率“旱涝保收”。尽管我国经济面临转型升级和产能过剩的困扰,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利润难求,商业银行利润率依然可观。2010—2016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利润率最高的2011年达20.4%,最低的2016年也有13.38%。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公司多元经营,资本运作获利丰厚。各类金融机构发挥金融资本的灵活性和杠杆融资机制,快速获利,尤其是保险业迅速发展,险资膨胀,2000年以来,其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比在2.77-4.61之间,利润增长率多为2位数,险资回报大大超过其他行业。
在金融资本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我国工业企业利润率却很低。从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分行业情况看,2000—2014年,41个行业年均利润率6.67%;年均利润率低于2%的有2个;年均利润率2%—6%的有18个;年均利润率6%—10%的有15个;年均利润率高于10%的只有6个。这与金融业高利润率呈强烈反差。
第三,金融资本尤其是保险资本抢占实体产业股权。
近两年,我国资本市场上演了一幕幕金融资本抢夺实体经济产权的大剧。保险资本抢夺股权的对象一般是股权分散的高成长制造业。保险资本通过寿险融资加杠杆收购,大量抢购制造企业股票,举牌后迅速控制股权,进而清洗管理层,改变经营方向“脱实从虚”。
“东方财富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近百家保险企业在A股共投资703家上市公司,持仓总市值约1.03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2.04%,流通市值的2.64%。据统计,2016年1月4日至11月25日,沪深两市58家上市公司被举牌。部分举牌方已经提出董事罢免议案或参与公司治理或经营决策。”
金融资本追求短期投资回报,一旦掌控了产业股权,就试图将实业转向资本运作,其结果伤及产业资本,累及实体经济。
第四,金融混业经营和影子银行诱使实体经济“脱实从虚”。
如今金融业不再固守主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各金融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的混业经营,金融资本快速、灵活获利的代价是实体经济利润的削弱,同时也使金融监管更加复杂和困难。
影子银行是非银行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s)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通常从事放款和抵押贷款,并通过杠杆操作持有大量证券、债券和复杂金融工具。近年来,影子银行融资额占社会融资的30%以上。在带来金融市场繁荣的同时,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和高杠杆操作对金融体系造成了很大风险。影子银行灵活的金融业务和高回报,也诱使实体经济抽出资本做金融业务,这进一步削弱了产业资本和实体经济。
三、促进金融资本归位与加强产业资本维护
历史早已告别了“重金主义”,古典经济学揭示新增财富源于劳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科学地揭示了价值和剩余价值源于产业部门生产性劳动。要解决我国当前产融扭曲问题,应以马克思主义产融关系理论为依据,理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融关系。在经济实践中,既要利用金融资本,又要遏制金融垄断;既要发挥金融资本融资功能,又要遏制金融资本化和资本金融化趋势。从金融资本方面看,要促进金融资本回归服务产业的本位,强化金融资本的融资功能;从产业资本方面看,要坚持产业资本主导国民经济,以产业资本带动实体经济发展。当前要运用产业政策、市场法规等手段调节产融关系,遏制金融资本化和资本金融化。
首先,消除金融资本垄断,促进竞争,以维护产业资本利益。
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生产要素通过市场配置,各产业都能获得平均利润。但现实中金融资本往往能获取高额利润,原因在于金融垄断和金融资本处于产业链的高端,通过控制产业资本,挤占产业利润,获取垄断利润。
为此,消除金融资本的市场垄断,要完善反垄断法规,在产业政策上促进市场竞争和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利润率平均化;通过产业政策保护实体经济和生产性劳动者的利益,使实体经济行业通过充分竞争获得平均利润;完善金融资产税收体系,合理征收金融资产收入税;坚持产业资本和实体经济为主体,金融资本为产业资本和实体经济服务。
其次,促进金融资本归位,服务产业资本融资。
金融企业经营业务应严格限于服务产业融资,规制金融资本产权。从法律上明确银行资本、证券资本和保险资本的产权性质并规范其市场行为。银行资本、证券资本和保险资本各有其自身功能,但服务产业和居民是其根本,为此要严格规范经营业务牌照审核。
金融资本准备金只是较少部分,大部分资本源于企业和居民,金融企业需要保障金融资本相关人的资本安全,需在权益分享上兼顾各方,并在法律法规上加以明确和完善。
鉴于商业银行持有资本主要为储户资金,利用储户资金充当资本购买产业资本股权并不能保证储户资金安全。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商业银行投资企业行为的处罚条款第74条第7款: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以及第76条第2款: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买卖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这些条款仅限于经济处罚显然不够有力,还应予强令禁止甚至是取缔。
第三,规范保险企业投资行为,维护产业资本权益。
保险资本主要源于居民保费,而保费和赔付差高达3倍以上,形成巨大利润和保险资本来源。以投保人资金作为资本购买产业股权既具有很大风险也难以保证投保人利益。因此,需要规范运行资本和保险资本的投资权限,对恶意收购产业股权的行为加以法律限制。
根据保监会规定,“在单个保险公司中,单个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5%;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成为保险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这是站在保险企业的角度,维护保险企业经营安全的限制性条件,而并未对保险企业投资产业资本的产权做出限制。
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第3条规定:“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企业股权或者间接投资企业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的行为。”
目前,《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的风险控制和经营监管均是以保险企业为本,并未注重产业资本的权益。
建议对保险资本严格控制股权,与其他企业购买保险企业股权对等原则,保险公司不能成为参股非保险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经营管理。
第四,加强金融市场监管,促进金融市场服务产业。
控制资本市场投机因素,增强资本市场投资功能,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资本市场要谨慎使用金融杠杆,注重监控资本来源。尤其要加强对证券、期货和保险业混业经营的监控。依法打击金融大鳄的市场违规行为和对资本市场的操控。
对于资本市场破坏金融资本安全和脱离融资服务功能的行为要及时纠偏,重则处罚。严格控制金融企业入市,规范金融行业经营业务范围,尤其防止保险企业支配投保人的险资,危害投保人利益的行为。重点加强对影子银行的市场监管,由于影子银行的产品结构设计复杂,没有资本充足率要求,自有资金一般非常小,但业务规模和信用扩张非常大,并且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影子银行在房产市场的信贷风险很高。
为此,要探索新的金融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的信息披露,防范衍生品市场风险。
第五,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产业资本股权。
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的金融市场法律法规。规范金融资本参与产业资本的股权限制,进一步透明金融资本参股企业的资本来源。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强化独立董事对中小股东权益维护的功能和作用机制。加强对保险资本进入股权的监控,做出新规定,险资仅可间接投资实体企业,禁止直接投资企业股权。从而从根本上避免险资恶意抢夺股权或改变实体经济经营方向。加强实体经济资本转移监控,对实体经济资本转移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强化职业经理人的功能,坚持公司治理的连续性,董事会成员和职业经理人更换要限制比例,依法保护职业理人的权益。
(:何玉长,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董建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来源:“毛邓理论研究”微信公号,原载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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