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有制不是为了计划经济
——建立公有制、国有企业的目的(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金碚先生1997年在其《何去何从——当代中国的国有企业问题》一书中说,“建立公有制,建立国有企业,目的是为了形成计划经济的基础,即保证‘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成为可能’。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的思想,计划经济的历史必然性是国有企业的逻辑基础,而国有企业则是计划经济的现实经济基础。”(见该书,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年9月版,第22页)相隔十一年后,由张卓元、郑海航主编的《中国工业企业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一书,也这样说道,“之所以要实施公有制建立国有企业,目的是为了形成计划经济的基础,因此,计划经济的历史必然性是国有经济的逻辑基础。”(见该书,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76页)这说明金先生的观点代表了当前主流经济学的共识,而这种认识恰恰是错误的。
金碚引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的话,出自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但笔者在阅读了恩格斯的原文后发现,金碚先生的引用明显有断章取义之嫌,或者说最起码是误读了恩格斯。
恩格斯说:“无产阶级将取得社会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化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通过这个行动,无产阶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给它们的社会性以充分的发展自由。从此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3页)在这篇文章中,还有一句意思差不多的话,那就是“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同上,第441页)
请注意这两段文字,从中我们看不出“建立公有制,建立国有企业,目的是为了形成计划经济的基础”这样的意思。当然,“公有制是计划经济的基础”这个意思没有错,就整个社会而言,只有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才能实行计划经济,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建立公有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实行计划经济”。(所谓“为了形成计划经济的基础”,实在是故弄玄虚,说白了不就是“为了实行计划经济”吗?!)
恩格斯的前一段话说的是“从此按照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了”,就是说把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只是为有计划进行社会生产提供了“可能”,而不是立即变成了“现实”。在后一段话中对“商品生产的消除”、“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为有计划的自觉组织代替”等,用的也是表示趋向性的“就将”、“也将”、“将”,而不是肯定地说“就会”、“也会”“会”。恩格斯是严谨的,他何以用“将来时”,而不是用“现在时”来表述自己的观点呢?
笔者认为,原因就在于无产阶级用社会权力将社会化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不可能一步到位,在生产资料还没有全部社会化,或者社会化生产资料还没有全部变为公共财产的时候,就不可能“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是“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的必要条件,但不是“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的充分条件,只有“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才是“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的充分和必要条件。以往的错误就在于把“一旦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等同于“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把必要条件当成了充要条件。不过,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毕竟是一件标志性的事件,一旦社会开始占有生产资料也就预示着商品生产的被消除,社会内部的无政府状态终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恩格斯用“可能”、“就将”、“也将”、“将”,就是为了表示这样的趋势,而绝不等于说,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马上就会消除,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立刻就会被有计划的自觉组织所代替,更不意味建立公有制就是为了实行计划经济。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生产决定交换、分配和消费,而不是交换、分配、消费决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而不具有“决定”意义。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是生产领域的事,而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则属于交换的范畴。所以,计划经济的“历史必然性”,只能源于“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历史必然性”,是“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历史必然性”决定了计划经济的“历史必然性”,而不是相反。恩格斯说:“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未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个别人物和整个整个的派别的脑海中。但是这种占有在实现它的实际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同上)很显然,恩格斯谈“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历史必然性”时,根本没有说到计划经济。相反,恩格斯是在谈到“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后谈到“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的,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家看来,“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因而也就使生产、占有和交换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的社会性相适应。”(同上,第437页)所以,计划经济的“历史必然性”是由“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的“历史必然性”决定的,“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才是“计划经济”的“逻辑基础”,同时也是“计划经济”的现实基础。建立公有制、国有企业的“历史必然性”绝非如金碚等先生所言来自于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不可能成为公有制、国有企业的“逻辑基础”。建立国有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形成计划经济的基础”,完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因而它也不可能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意思。
建立公有制、国有企业不是为了实行计划经济,历史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前苏联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最初两年,就颁布了把全部工业企业、包括中小企业收归国有的法令。但直到上世纪50年代末,苏联的高度集中统一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才最终形成。(参见陈华山《社会主义经济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4页、第137-138页)这就是说,苏联在公有制及国有企业建立以后三、四十年的时间中,并未忙于建立计划经济体制,而是致力更为重要的任务。(包括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以及反击德国法西斯的侵略等)如果建立公有制、国有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实行计划经济,已经夺取了政权并建立起公有制和国有企业的苏联,岂不应当早早就全力以赴把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起来?
我们中国更不能为“建立国有企业是为了实行计划经济”提供证明。建国初的1952年中央政府就决定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1953年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但这时候中国的国有企业数量很少,规模有限。(参见陈芬森:《大转变——国有企业改革沉思录》,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页)我国更多的国有企业则是在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及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才出现的。这个事实充分说明,建立公有制、兴办国有企业的目的不是什么“形成计划经济的基础”,恰恰相反,建立计划经济的目的,反倒是为了建立公有制、兴办国有企业,促进公有经济的发展。
以往我国的经济发展长期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国家投资兴办了一批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同时,市、县一级也纷纷办了大量中小型的所谓“地方国营”企业,以及被称为“二国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如果说大中型国有企业是按照经济国家计划兴办的,地方上兴办公有企业几乎与经济计划没有什么关系了。地方上兴办这些企业的主要原因,就是要增加社会就业,为老百姓提供生活保障。那个时候,整个社会物资短缺,企业一般是愁供不愁销。为了生存和发展,这些企业都会想方设法争取列入国家计划,以建立稳定可靠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不过能够真正进入国家计划“盘子”的不多,有幸进了“盘子”,能获得的计划份额也很少,它们的生产主要靠的还是市场,靠的是“找米下锅”。这就进一步说明,建立公有制、国有企业确实形成和扩大了计划经济实施的基础,但很显然,公有制、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是要利用计划经济来发展自己,所谓形成计划经济的基础绝非建立公有制、国有企业的目的。
所以,笔者以为,恩格斯谈到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出现的先后顺序,说明的是事态发展的过程,指出的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和最终结果,而不是如金碚先生所认为的那样,着意表达建立公有制,建立国有企业的主观目的。如果金碚先生关于“逻辑基础”的说法成立,岂不是说任何先后发生的、相互关联的社会现象中,后发生的事件都可以视为先发生事件的目的,后发生事件是先发生事件的“逻辑基础”。譬如,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导致无产阶级革命,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资本家剥削和压迫工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实行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革命是资本家剥削和压迫工人的“逻辑基础”。这显然是荒谬的。还有,金碚先生把“逻辑基础”和“现实基础”对立起来,似乎“现实”可以不符合“逻辑”,“逻辑”也可以违背“现实”,“逻辑”和“现实”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不到一起去。当然这也许只是笔者的误解,但不管怎么说,把计划经济视为公有制、国有企业的“逻辑基础”,建立公有制、建立国有企业是为了形成计划经济的基础的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更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而是后来人的主观臆断,是强加给马克思主义的所谓“经典社会主义理论”。
视计划经济为公有制、国有企业的逻辑基础,把建立公有制、建立国有企业的目的归结为实行计划经济,这种说法本身也就隐含着对公有制和国有企业的否定。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公有制、国有企业的“逻辑基础”已不是已不复存在,全面实行私有化,就成了合乎逻辑的必然结果。金碚先生们也许并无意取消公有制、国有企业,但客观效果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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