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作为典型的流域经济,是现阶段中国经济实力最强且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带,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习近平同志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并且要求将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1]。在新时代,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流域经济研究的一项重要命题,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支撑。同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已经深刻揭示,分工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因此,在探讨包括长江经济带在内的流域经济发展时,流域分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研究视角。在此背景下,本文旨在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流域分工的理论阐释,并借助流域分工的研究视角,对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进行相关探讨。
一、流域分工: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阐释
所谓流域,是指一个水系的干流和支流所流过的整个区域,它在构成自然空间的同时,又会因人类活动的涉足而铺陈为经济社会空间。作为社会分工在流域的空间体现,流域分工指的是同一水系所涉及的各地域依据各自生产优势,在彼此之间进行专门化生产。我们知道,分工是经济学的重要范畴,马克思将分工视为“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范畴的范畴”[2]304。同时,在有关分工的经济思想史中,马克思分工思想占据了重要地位,被评价为“既是精深的又是详尽的”论述[3]980,并对分工演进作出了“最为重要的分析”[4]141。在此基础上,借助马克思分工思想来深入发掘流域分工的理论内涵,不仅能够展现出马克思分工理论的穿透力和拓展力,而且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流域经济研究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
(一)流域分工形成的自然基础
流域分工形成的自然基础,是流域内部各地域之间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在马克思看来,“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而是它的差异性和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5]587。因此,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作为社会分工在流域的空间体现,流域分工形成的自然基础是流域内部各地域之间自然条件的差异性。以四大古文明为例,中国的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古印度的恒河流域、古埃及的尼罗河流域以及古巴比伦的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等各大流域,无不因幅员辽阔,且内部各地域之间在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系河网等自然条件方面呈现出显著差异性,而造就了发达的流域分工体系。
同时,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分工是由原来不同而又互不依赖的生产领域之间的交换产生的”[5]408。因此,流域内部各地域之间自然条件的差异性,为流域分工形成提供了双重条件:一方面,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决定了各地域作为“不同的共同体”,“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从而使得“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另一方面,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决定了各地域之间“这种自然的差别,在共同体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互相交换”[5]407。因此,按照马克思的逻辑,基于自然条件差异性,流域内部“原来不同而又互不依赖的”各地域之间发生“交换”,进而使得社会分工在流域内部各地域之间产生,形成流域分工。
(二)流域分工演进的影响因素
分工本质上体现的是在人与自然关系发展中生成的不同分工地位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6]。在马克思看来,“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是社会内部分工的物质前提”,社会分工在流域内部各地域之间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一定数量的人口以及由此形成的一定人口密度。在这里,“人口密度是一种相对的东西”,并且被马克思赋予了特定的含义,与交通条件紧密联系在一起。对此,马克思作了具体阐述,即“人口较少但交通工具发达的国家,比人口较多但交通工具不发达的国家有更加密集的人口;从这个意义上说,例如,美国北部各州的人口比印度的人口更加稠密”[5]408-409。如果进一步思考,可以发现,马克思谈到的绝对的人口数量和相对的人口密度,都指向的是“交往”的社会范畴。这正如马克思引援的詹姆斯·穆勒的相关论述:“社会的交往,和劳动产品赖以增加的那种力量结合,都需要一定的人口密度。”[5]408值得一提的是,在马克思之后,涂尔干在其著作《社会分工论》中也提出极为类似的观点,认为“分工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是因为社会密度的恒定增加和社会容量的普遍扩大”[7]219,并强调促进交往的重要意义,指出“消除或削弱各个社会环节之间的隔绝状态,意味着社会密度的增加”[7]217。由此可见,按照马克思的逻辑,人口聚集和交通条件都会对流域内部各地域之间交往程度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流域分工演进。
同时,作为特定的地理单位,流域在促进交往方面存在着天然优势。如果说山脉很大程度隔断了人们的交往,那么流域则提供了天然的水运通道。这正如黑格尔所深刻阐述的,“河川江海不能算做隔离的因素,而应看作是结合的因素”[8]131。而且,亚当·斯密在提出“分工受限于市场范围”的著名论断时,也专门论及水运通道的重要性,强调“水运开拓了比陆运所开拓的广大得多的市场,所以从来各种产业的分工改良,自然而然地都开始于沿海沿河一带”[9]17,并具体分析了埃及、东印度孟加拉各省以及中国东部凭借流域提供的水上交通便利,提升流域内部交往程度和促进流域分工演进。值得强调的是,虽然马克思指出,“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但这并不意味马克思认为“新的生产力”能直接地影响分工演进。易言之,从“新的生产力”到“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之间,还存在着中介范畴的作用。在马克思看来,这个中介范畴正是“交往”。这是因为,“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kehr]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围绕这一观点,马克思在探讨“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时强调,“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10]68。因此,对于流域分工而言,流域经济中“新的生产力”并不能直接对其施加影响。只有这些“新的生产力”能够提升流域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流域内部“分工的发展程度”才能得以促进。
(三)流域分工的“共同利益—特殊利益”逻辑
亚当·斯密认为,“人类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利用它来实现普遍富裕”[9]12。然而,在马克思看来,分工虽然能够促进生产效率的提升,但是并不能保证“普遍富裕”的共同利益实现。而且,马克思深刻指出,分工还会造成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矛盾产生,即“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10]84。因此,包括流域分工在内的各类分工,在其发展中都将产生出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矛盾。同时,对于流域经济而言,流域分工不仅存在着利益创造方面的激励效应,而且存在着利益享有方面的分化效应。这两种效应对流域经济内部利益关系格局产生叠加影响,推动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矛盾的演变。
同时,流域分工并不特属于某一个社会形态。这正如马克思所说,“整个社会内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中介,是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5]415。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流域分工中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实行结合的方式又各有不同。这是因为,“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10]84,“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10]68。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分工遭受着资本的裹挟,其日益凸显的分化效应不断阻抑激励效应的发挥。于是,马克思深刻指出,资本主义“虚幻的共同利益”始终受到特殊利益真实的抗争[10]85。由此可见,对于流域分工而言,如果整个流域经济的共同利益与内部滋生的特殊利益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势必造成流域经济的利益关系错位与失衡。
二、长江经济带的生成、发展及其问题:基于流域分工的历史演进
长江经济带横跨长江流域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1%,人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毋庸置疑的是,长江流域纵贯古今的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令人瞩目的繁荣,都离不开流域内部分工演进的助推。结合马克思主义流域分工的理论内涵可知,正是长江流域内部自然条件差异性,构成了长江流域分工的自然基础。而且,伴随长江流域分工的历史演进,长江经济带得以孕育生成与长足发展,同时也在发展中呈现出新的问题。
(一)自然条件差异性构成长江流域分工的自然基础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流域内部各地域之间自然条件的差异性,是流域分工形成的自然基础。长江流域覆盖长江干流及其各主要支流所流过的广大地域,内部自然条件差异巨大,这在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系河网等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1)地形地貌方面。长江流域地势西高东低,从河源到河口总落差高达5400米。流域地貌类型众多,山地、丘陵面积占总面积的67.2%,平地占28.1%,水面占4.7%。同时,长江流域涉及五大地层区,其中长江干流主要归属扬子地层区,江源通天河及金沙江上中游的绝大部分归属特提斯地层区;西南边缘归属藏滇地层区,流域中游的北缘地带归属秦岭地层区;湘西赣南归属华南地层区。(2)地质土壤方面。长江流域地跨扬子准地台、三江褶皱系、松潘—甘孜褶皱系、秦岭褶皱系和华南褶皱系等五个地质大构建单元。同时,长江流域受到维度水平地带性与垂直地带性分布规律的共同作用,分布着红壤、黄壤、黄棕壤、棕壤、褐土等地带性土壤,以及紫色土、潮土、沼泽土、水稻土等非地带性土壤。地质土壤的差异,使得流域内部各地域之间矿产、植被、物种等资源分布存在显著差异。(3)水系河网方面。长江流域干流全长近6400km,上中下游各约长4500km、950km、938km;支流1万余条,其中雅砻江、岷江、嘉陵江、乌江、沅江、湘江、汉江、赣江等8条支流流域面积大于80000km2,依次分布在长江流域的上中下游。同时,长江水系的河网密度也存在着地域差异,上游大部分地区的河网密度在0.5km/km2以上,山丘区可超过0.7km/km2,成都平原达1.2km/km2,而长江三角洲达6.4-6.7km/km2以上,其中杭嘉湖平原高达12.7km/km2,是全国河网最稠密的地区[11]630-637。
自然条件的差异无疑给长江流域内部各地域的人们提供了不同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也决定了他们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异性。最初,长江流域的先民们开始从山洞里走出,并朝着江河流域迁徙,形成早期的聚落,使得原始社会形态出现在长江流域。自新石器时代起,先民们在长江流域的不同地域,基于各自的自然条件创造出不同的文明,形成了马克思所说的“不同的共同体”,比如下游江浙一带的河姆渡文化,中游江汉地区的屈家岭文化,以及中游偏西直达上游川东地区的大溪文化,等等。这个时期,长江流域各地域之间自然条件的差异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异性,“在共同体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互相交换”[5]407。而且,随着“产品的互相交换”的日益发展,偶然的零散的交换活动演变为频繁的集中的交换活动,呈现出神农氏“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12]150的景象。于是,自然条件差异性推动社会分工在长江流域内部“原来不同而又互不依赖的”各地域之间产生,从而使长江流域分工得以形成。
(二)长江流域分工演进推动长江经济带的孕育生成
长江流域分工演进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历史过程。商周以来,逐渐形成的小农经济结构使得马克思所称的“依靠小农业与家庭工业相结合而存在的中国社会经济结构”[13]20在长江流域普遍呈现。而且,在随后漫长的数千年里,整个社会的分工演进普遍受制于自然经济。但是,相较其他区域而言,长江流域拥有人口聚集和交通条件的优势,进而拥有更高的交往程度。一方面,隋唐以来,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使得长江流域的人口聚集程度进一步提高。长江流域上中下地区人口分布密度,从西汉时期的15.3人/km2、10.1人/km2、13.6人/km2,上升为南宋时期的27.2人/km2、14.8人/km2、22.7人/km2。[14]而且,根据胡焕庸先生的测算数据,在清代1830—1839年期间,长江流域上中下地区人口分布密度已经提升为65.6人/km2、132.8人/km2、326.8人/km2[14]。1820年,在当时近300个二级行政区中(府、州、厅),有10个二级行政区人口分布密度超过500人/km2,而分布在长江流域的就有9个[15]56。另一方面,长江流域交通运输条件优越。长江水运一直都是中国内河航运最发达的水系,支流1万余条,通航河流高达3600余条。不仅如此,晚近以来,随着交通技术革新特别是铁路交通的兴起,长江流域铁路运输极大弥补了流域内部以畜力和人力为主的传统陆运的不足。作为建国前长江流域铁路的两次建设高潮,在1898—1913年和1928—1937年两个期间,长江流域就分别新建铁路约2800公里和2380公里,前后主要建设南北向纵贯线和东西向铁路干线,铁路建设的进度和密集度都高于当时全国平均水平[14]。于是,与马克思主义的相关阐释相契合,不断聚集的人口数量和不断改良的交通条件共同助推长江流域内部交往的深化与广化,进而提升流域内部“分工的发展程度”,并推动长江流域发展不断挣脱自然经济的束缚。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横跨古今的长江流域分工演进,那么长江流域也就不会日益发展繁荣,也就不可能有现实中长江经济带的形成和理论上长江经济带范畴的提出。新中国建立以后,如何更好促进长江流域分工演进,统筹规划长江流域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从而激发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无疑是当时党和国家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早在1958年,周恩来同志通过对长江流域实地考察,并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了长江流域“统一规划,全面发展,适当分工,分期进行”的重要原则。改革开放以后,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要“以浦东开放开发、三峡建设为契机,依托沿江大中城市,逐步形成一条横贯东西、连接南北的综合型经济带”,首次明确长江经济带的范畴[16]。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得以催生和确立。2014年4月28日,李克强同志在重庆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11省市座谈会,研究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问题。同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同志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
(三)流域分工“共同利益—特殊利益”矛盾引致长江经济带的发展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经济带得到了长足发展。据统计,长江经济带GDP总量从1978年的1516.70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37.38万亿元,增长了246.46倍;2017年的GDP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为43.70%。长江经济带的产业结构也在不断提升,从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看,一二三产业比重从1978年的32.6:48.7:18.7演变为2017年的7.5:42.5:50.0。同时,长江经济带城市化率不断提高,2017年达到58.59%。到2017年底,全国有14个城市的地区产值超过1万亿元,其中有9个分布在长江经济带[17]。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正是长江流域分工在利益创造方面的激励效应发挥,推动了长江经济带的发展繁荣。与此同时,长江流域分工又在发挥出利益享有方面的分化效应。这两种效应的共同作用,推动着长江经济带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矛盾的演变。而且,在现实发展中,面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共同利益,特殊利益总是呈现为单个地域“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特殊的、对他们来说是同他们的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利益”[10]85。这些特殊利益不断强化,阻碍了长江经济带共同利益的实现,使得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矛盾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局部领域不断凸显,并引致出一系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具体而言,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生态环境问题。长江经济带虽然历经多年建设,但是传统发展方式仍未根本转变,生态环境形势严峻。长江流域每年接纳废水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部分支流水质较差,湖库富营养化未得到有效控制,中下游湖泊、湿地功能退化,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2)产业同构问题。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无序低效竞争、产业同构等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圈地盘、抢资源、条块分割、无序竞争的情况,还存在抢占发展资源、缺乏协作精神、破坏产业链条的连接和延伸等问题”[1]。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各地域产业同构问题十分突出,不仅造成地域之间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而且加重相关产业的产能过剩,导致长江经济带结构性矛盾加剧。(3)发展不协调问题。长江经济带东、中、西部地区在经济实力、城市化、产业结构以及技术创新方面均呈现较明显的梯度差异。以人均GDP的三大地区差距为例,2017年长江经济带东部与中部、东部与西部、中部与西部之间的人均GDP绝对差值分别达到53664.35元、60388.22元和6723.87元[17]。同时,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虚多实少,城市群缺乏协同,带动力不足”[1],表现为发展协调性滞后。
可以发现,在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流域分工体系受制于特殊利益诉求,呈现为人与自然矛盾突出、发展不可持续的分工格局,使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陷入“公地悲剧”,生态环境共同利益遭受妨害;在产业同构问题方面,长江经济带各地域在各自特殊利益的驱使下不免采取“以邻为壑”的短视行为,产业布局也就难以做到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在发展不协调问题方面,各地域的特殊利益使得流域分工在长江经济带利益享有方面的分化效应不断显现,不仅造成长江经济带内部地域之间的梯度位差,而且反过来抑制长江经济带利益创造的总量扩容。质言之,当前长江经济带一系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背后,体现的正是马克思主义流域分工的“共同利益—特殊利益”逻辑,深层反映着局部领域出现的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错位与失衡。这些问题显露出当前长江经济带流域分工体系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即无法实现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关系均衡。于是,在短视的、片面的特殊利益支配下,长江经济带内部呈现出原子式的行为倾向,造成共同利益的旁落。
三、流域分工视角下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保障与路径
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18]1364。在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时代背景下,长江经济带亟待破解“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这就要求我们从长江经济带生成、发展及其问题的具体情况出发,并深入到流域分工层面,通过紧扣基本前提、夯实重要保障、明确具体路径,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一)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尊重自然条件差异性对流域分工的基础功能
长江经济带内部各地域的资源禀赋、区位禀赋等自然条件差异性,构成了流域分工形成的自然基础。随着技术创新不断弱化自然条件禀赋的限定作用,长江经济带内部现有流域分工体系存在着超越自然条件差异性的倾向。但是,对于长江经济带内部各地域而言,全然不顾自然条件差异性,不讲因地制宜的原则,必然扭曲自身在流域分工体系的定位,也必然导致盲目跟风、一哄而上的失序局面产生。比如,一些地区不顾自身自然禀赋和生态环境承载力,极力扶植缺乏基础和支撑的相关产业和项目,导致发展后继乏力甚至生态环境破坏;再比如,一些地区发展港口经济,竞相通过政府高补贴来弥补区位短板,采用不可持续的方式来扩大辐射范围,不仅引发各港口之间的“补贴战”,而且导致企业“舍近求远”异地出港等怪象频发,造成资源错配和效率低下。这些忽视流域分工基础、违背流域分工规律的做法,必然使得长江经济带内部流域分工体系陷入失序状态。
因此,新时代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就是要尊重自然条件差异性对流域分工的基础功能。在将各地域放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一盘棋”中推进差异化协同发展时,不仅要结合各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而且要充分考量各地域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自然条件差异。具体而言,长江经济带各地域要积极探索路径方法,因地制宜推进分工定位的自我校准,充分利用好各自自然条件的“绿水青山”,并将其转化成实现新供给、满足新需求的“金山银山”,以之形成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同时,要准确把握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的具体情况,牢牢坚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底线思维”,既不能固守现有分工格局而停滞不前,又不能盲目冒进而加重分工无序状态,而是结合各地域自身自然条件进行分工调整,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流域分工秩序重塑。在此基础上,以“点”的地域分工定位校准来推动“面”的流域分工体系优化,从而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发挥交通基础设施新供给对流域分工的促进作用
人口聚集和交通条件是提升流域内部交往程度和促进流域分工的重要因素。从短期来看,一个地区的人口聚集难以发生显著变化。因此,对于长江经济带而言,内部流域分工演进与自身高质量发展都应从交通条件方面获取助推力。不容置疑的是,近年来长江经济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运输能力大幅增强,并且已经初步形成了水路、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协同发展的综合交通网络。但是与此同时,长江经济带现有交通基础设施供给的数量和质量,仍然难以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保障。以当前严重制约长江航运的三峡船闸梗阻问题为例,这一问题充分暴露了长江经济带航运效率不高、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衔接特别是铁水衔接协调不畅、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亟待加强等问题。另外,长江经济带交通基础设施供给还存在着高等级航道比重较低、城际城乡交通网络功能较弱等短板[19]。
正如法国新马克思主义学者亨利·列斐伏尔所说的,“对交通工具、建筑、道路和公路的消费”,已经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名副其实的空间的生产性消费”[20]105。长江经济带交通基础设施供给的数量和质量不足,引致出流通不畅、成本偏高等问题。因此,要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等提出的建设工作,加快建成横贯东西、沟通南北、通江达海、便捷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并积极运用交通运输新技术变革带来的“新的生产力”,提升流域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以之推进长江经济带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具体而言,要提升长江黄金水道的航运效率,加快铁路水路有效连接的联运系统建设,有效破解航道梗阻问题;要统筹推进长江流域支流高等级航道建设,提升高等级航道比重,并逐步形成高级别航道网络体系;要加快城际之间铁路公路建设,继续推进乡村通畅工程,进一步提升长江经济带城际城乡交通网络功能。在此基础上,以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支撑长江经济带现代化分工体系建设,以交通基础设施新供给促进流域分工良性演进,从而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在流域分工新格局构建中实现“共同利益—特殊利益”关系均衡
长江经济带局部层面出现的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错位与失衡,引致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如果不施加必要的引导与调整,流域分工旧格局延续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传统发展模式再生产势必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危机生成。这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警示的,“长江沿岸长期积累的传统落后产能体量很大、风险很多,动能疲软,沿袭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惯性巨大。但是,如果不能积极稳妥化解这些旧动能,变革创新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不仅会挤压和阻滞新动能培育壮大,而且处理不好还会引发‘黑天鹅’事件、‘灰犀牛’事件”[1]。因此,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就是要紧扣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局部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流域分工良性演进,在流域分工新格局构建中实现“共同利益—特殊利益”关系均衡。具体而言,主要从如下路径切入:
一是面对生态环境问题,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积极通过长江经济带内部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关系调整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离不开“人与人的和解”,需要对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进行“绿色变革”,即生产方式绿色化与消费方式绿色化[21]。因此,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不仅要抓住绿色生产方式维度,而且要抓住绿色生活方式维度。一方面,要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新型工业化、绿色城镇化、绿色信息化和绿色农业现代化的绿色生产方式转变;另一方面,要在长江经济带探索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以及绿色出行等方面的绿色生活方式转变思路。通过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两端牵引发力,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的共同利益,带动长江经济带流域分工格局调整。在此过程中,促使长江经济带内部逐渐形成“联合起来的生产者”,而“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22]928。
二是面对产业同构问题,要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实现产业错位发展和产业差序体系构建。破解产业同构问题,关键在于抵制长江经济带内部特殊利益引致出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诸侯经济”倾向,管制各级地方政府对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干预,以之清除长江经济带内部市场壁垒,推动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与此同时,要引导长江经济带各地域紧扣科技发展新前沿,通过破除旧动能和培育发展新动能来打造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和产能变革。在此基础上,借助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巨大势能,厚植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实力,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各地域之间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关系均衡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从而在产业层面助推长江经济带流域分工深化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面对发展不协调问题,要引导长江经济带各地域正确处理自身特殊利益与全局共同利益的关系,将自身发展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整体的协同发展。正如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长江经济带作为流域经济,涉及水、路、港、岸、产、城等多个方面,要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1]。一方面,要充分尊重长江经济带各地域促进自身发展的意愿和诉求;另一方面,要强调各地域从共同利益出发,树立“一盘棋”思想,真正做到全流域、跨区域的战略性统筹协调。在此基础上,推动长江经济带有机融合和协调发展,既要有效抑制流域分工的利益分化效应,又要在利益共享中进一步激发流域分工的利益激励效应,从而调整实现长江经济带内部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关系均衡,努力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均衡协调的高质量发展经济体。
四、结语
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我们学好用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流域分工的理论内涵,并在实践中深入发掘和有效释放流域分工对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变革力和驱动力。要深入到长江经济带流域分工层面,尊重自然条件差异性对流域分工的基础功能,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对流域分工的促进作用,并在流域分工新格局构建中实现“共同利益—特殊利益”关系均衡,以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此基础上,以长江经济带现代化流域分工体系建设支撑和牵引长江经济带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同提升,不断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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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学家》2019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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