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经常与何新老总闹别扭,但是,我在很多问题上的认识,都是在何新的有关论述上深化的。对于古文,我不够精通,要靠何新老的解说。所以,真心感谢何新老。我敬重何新老的地方在于,他虽然比较傲慢,还是能听进不同意见的,尤其是批评性意见,前几天看到他强调货币的发行权、结算权、定价权等说法,我认为,这是非常有意义的。
不过,这篇小文,仍然是商榷性质的,我不赞成何新老关于货币起源的理解,或者说,不赞成何新老对货币本质的认识。
先看下面何新老引用的《管子》关于货币的论述。
《管子·国蓄》论货币起源:“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起于赤野,东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
下面,有何新老对“刀布”的解释。
最早的货币,应该属于自由市场贸易的信用物,比如欠条之类,这一点我可以同意何新老的看法。但是,“欠条”成为“先王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的货币,恐怕就不那么简单了:发行权问题,出来了。
这里的“刀布”,应该已经不是作为商品的“布”“帛”“丝”之类,应该是“先王”发行的具有现代意义的信用货币。因为,管子说,“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就是说,“三币”没有使用价值,只是信用的凭证。这应该是很明白地强调了这里的“三币”特别是“刀布”,和今天的纸钞一回事,是信用货币,而不再是原本的“布”“帛”之类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因为,“布”“帛”是可做衣服的,是有使用价值的,并非“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
我赞同何新老关于“刀布”中的“布”的解释。可能,何新老忽略了这里的“刀”字。这里是“刀布”,我理解,或许是指用刀割成小块,并画上“先王”设计的特殊花纹、符号的“布”,才能充当信物。所以,才“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就是说,这里的“刀布”不是实物货币,而是纯粹的信用货币,类似今天的人民币、美元之类。
注意,这类货币与私人之间的“欠条”的重大区别:私人之间的欠条,意味着欠了别人实物,只要拿着欠条,债主就得给出相应的实物。而“先王”发行的货币,则完全相反,不但不是欠别人什么东西,而是别人欠了他的东西。我理解,最初“先王”发行的“刀布”,有些类似于后世的“圣旨”,可以随便向平民、官企、甚至是诸侯,索要相应种类、数量、质量的物资。比如,组织军事行动,需要粮草,拿着“刀布”,就可以向官企、平民、诸侯索取相应量的粮草。这里,自然就有了一个货币发行对象问题,只能是国家的军事后勤部门。用于采购粮草,即发行领域,也包含专款专用原则。当然,平民得到这些“刀布”,应该有“先王”承诺的一些利益,比方说,免除一定时间的劳役、赋税或者给予一定政治待遇之类,此即“先王”提供的货币信用,或者说是货币的“锚”。
如果我的理解不错的话,可以认为,管子的货币理论,我觉得比西方资本主义和今天中国的货币理论,高明一万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今天,中国金融界、教育界等领域对于货币的理解,简直是荒谬绝顶!
管子的货币理论,重点解决了以下问题:
首先,解决了信用的保证者问题。这种同类于今天纸钞的“刀布”,其信用谁来保证?这段话讲得明白:“先王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就是说,先王来保证其信用,即给予一定的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这个先王完全能够办到。
其次,说明了货币发行只能掌控于政权,不能假于他人,不能与他人分割。如果大家都可以发行“刀布”,那么,先王何以“守财物、御民事、平天下”?不是分割了“先王”的权利吗?同时,也表明,货币信用的保证者,只能是货币的发行者。
第三,说明货币发行对经济生活中的关键作用。先王发明货币的目的是什么呢?“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这是“先王”发行“刀布”等货币的根本目的。说明,发行货币,是“先王”进行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
第四,说明发行对象,只能是为国家办事的人、组织或机构。不能是别的什么人、组织和机构,这就是发行对象问题。
第五,说明货币的意义并不是单纯的发展贸易,尽管发展贸易是货币的重要功能。方便发展贸易,也是经政治和政治手段,而不是目的,根本目的在于“守财物,御民事,而平天下也”,即调动天下资源,从事大的政治活动、经济建设和军事活动。大约可以证明,中国古代“重农抑商”的政策,是正确的。“抑商”,并不是禁商,我理解,是适当发展商业的意思。
管子,还是有些社会主义思想的。
以上对管子的理解,未知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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