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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夹雪:千秋大业:共和国60年的统一问题

雨夹雪 · 2009-07-0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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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香港回归12周年,我想谈谈对共和国60年的统一问题的看法,澄清一些错误认识,谨供大家参考。  

一、共和国前30年为统一奠定的基础  

共和国前30年,在毛主席的领导下,为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政策基础  

⑴解决港澳问题的政策  

 1949年1月19日 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修改的《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指出“在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这种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但在执行步骤上,则应按问题的性质及情况,分别处理”。十几天之后,毛主席在西柏坡向斯大林秘密特派代表米高扬阐述未来新中国内外政策时,明确了中共对香港问题的态度。他指出:“目前,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大陆上的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须要采取另一种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须要花较多的时间了。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的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于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些。总之,要看形势的发展再作最后的决定。”  

 1957年4月28日 周总理代表毛主席、党中央在上海工商界人士座谈会上《关于香港问题》的讲话中明确宣布:“香港是纯粹的资本主义市场,不能社会主义化。对香港的政策同内地是不一样的,如果照抄,结果一定搞不好。香港要完全按资本主义制度办事,才能存在和发展,这对我们是有利的。……香港的企业家是我们的朋友,过去我们同民族资产阶级合作过,将来同香港的企业家还是可以合作的。港澳同胞不要担心前途。” 1974年周总理在病中代表毛主席和党中央重申对香港采取特殊的政策,并指出香港在收回之后可以在一定时期实行资本主义。  

⑵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  

 1955年5月13日 周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扩大会议上作关于亚非会议的报告和1956年1月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都强调了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他们寄希望于台湾方面的人士能站在爱国的立场上,放弃以往成见促成国家统一。许多著名人士主动提出愿在国共两党间斡旋,推进和平统一。毛主席在会见这些朋友时提出了更为具体和可操作性方针政策。内容是:台湾必须回到祖国怀抱以实现祖国统一;如果台湾回归祖国,一切可以照归;台湾现在可以实行三民主义;可以同大陆通商;不要派特务来破坏,我们也不派红色特务去破坏他们;双方谈好了可以订个协议公布;台湾可以派人来大陆看看,公开不好就秘密来;台湾只要与美国断绝关系,可派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蒋经国等安排在人大或政协是理所当然的;蒋介石将来总要在中央安排;台湾还是他们管,如果陈诚愿做,蒋经国只好让一下做副的;陈诚愿到中央工作,不在傅作义之下,蒋经国也可以到中央工作;如果目前台湾有难处,我们可以等待。  

 1960年5月22日 毛主席和中央政治局确定了对台湾问题的总方针:台湾宁可放在蒋氏父子手里,也不能落在美国人手中;对蒋介石我们要等待,台湾的解放可以留交下一代去做,为贯彻这个总方针,中央还提出了四点当时相当惊人的意见以促进时机逐步成熟:(1)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2)台湾所有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以上两条显示出中央允许台湾的军队继续存在)(3)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俟条件成熟并征得蒋同意后进行;(4)互约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事。 三年以后,毛主席把解决台湾问题的这个构想,通过周总理出面请张治中、傅作义致信陈诚,加以转达并又进一步作了些说明。周总理在请张、傅二人写信时,还亲自把毛主席的构想简明概括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只要台湾回归祖国,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蒋介石与陈诚的意见妥善处理。“四目”即(1)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与陈诚全权处理;(2)台湾所有军政及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3)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总裁与兄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4)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并在信中表示,这些意见是中国政府的,今后,即便我们个人的政府职务变更,但上述的政府对台政策却是永不改变的。  

可以看出,共和国前30年解决港澳台统一问题的政策已经比较完备,出台了“香港在收回之后可以在一定时期实行资本主义”和“一纲四目”等政策,为统一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2.外交基础  

⑴解决港澳问题的外交基础  

自1971年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便开始为香港与澳门的主权问题采取外交行动。时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对此非常关注,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亦于1972年3月为此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委员会申明中国政府的立场:“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葡萄牙占领的中国领土,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是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中国要对被占领的领土恢复执行主权的问题,而完全不是属于通常的殖民地范畴的问题,更不是使其获得独立的问题。”     

 1972年 11月8日  ,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决议案,将香港和澳门于殖民地名单剔除,此举为中国和平解决香港与澳门的主权问题制造了有利的条件。  

 1974年4月25日 ,葡萄牙一批中下级军官所组成的“武装部队运动”将持续执政42年的极右政权推翻,新政府开始民主化进程。当时的葡萄牙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认澳门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国领土。  

1974年毛主席在长沙会见英国首相希思的说:“1997年我们要收回香港了”,希思当即代表英国保证说:“1997年香港会有一个平稳的交接”。  

⑵解决台湾问题的外交基础  

1958年的第二次台海危机开始,毛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用炮击金门的方式向世界宣示,中国的内战尚未结束,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在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联合国合法席位及之后的建交热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同时,有台湾参加的国际组织(如国际奥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决不参加。  

   1972年2月28日 ,《上海公报》发表,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考虑到这一前景,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在此期间,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从而正式承认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原则和“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  

可见,共和国前30年已经基本上通过外交在世界范围内确认了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确认了香港、澳门的回归,为统一奠定了良好的外交基础。  

3.实力基础  

统一的一个关键问题在于大陆有没有相应的国力。众所周知,共和国前30年,中国取得了“两弹一星”为代表的一系列巨大成就, 成为中美苏大三角之一,这里我就不细说了。我想着重说一下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的社会发展状况。  

大家可能都听说过,有外国记者问周总理:“中国有没有妓女?” 周总理回答:“有,在中国的台湾省”。甚至台湾自己也承认“台湾色情业,无论种类还是数量,居世界之首”。香港的黑社会和澳门的赌博更是世界知名,和大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试想,一个黄赌毒泛滥,黑恶势力横行的地区,人民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大陆有导弹,台湾有肉弹;大陆有卫星,台湾有歌星”是那个年代的真实写照。  

有人胡说香港、澳门和台湾人均GDP是大陆的多少倍,最夸张的甚至到了100倍。其实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字,1976年大陆人均GDP是410美元,台湾人均GDP 1000美元,台湾是大陆的2.5倍。应该说,美国把持的世界银行没有任何理由抬高大陆贬低台湾,真实情况大陆与台湾差距只会更小。另外,我们不要忘记以下几个事实:首先,台湾的物价远远高于大陆,特别是食品、住房等基本消费品,保守估计也是大陆的4至5倍;其次,台湾贫富差距很大,大部分财富集中在极少数人手里,台湾人民实际收入还应该扣除这一部分;最后,大陆实行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养老制度,台湾社会保障远远不如大陆。综合这些方面考虑,台湾生活水平显然不及大陆。当时,很多外国学者来中国大陆访问,他们当中大部分人也到过香港、澳门和台湾。这些访问的学者绝大多数对中国大陆赞不绝口,却没有人说中国大陆不如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这不能说明一些问题吗?  

一些人总是拿少数人往香港、澳门跑说事,可是他们却只字不提澳门“一二•三事件”和香港六七反英抗暴等香港、澳门学习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的群众运动(下文还要详细介绍),试问,如果当时中国大陆不如香港、澳门,香港、澳门那么多群众学大陆文化大革命干什么?另外,当时不少美国、西欧和日本群众也想往中国大陆跑,是不是说明当时中国大陆比美国、西欧和日本生活水平高?  

总之,共和国前30年,中国综合国力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使中国基本具备了统一的实力,也使港澳台同胞心向统一,为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实力基础。  

4.群众基础  

新中国建立后的巨大成就引起了香港、澳门和台湾人民的羡慕,特别是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引起了香港、澳门和台湾人民的热烈响应,爆发了一系列拥护中央,拥护统一的群众运动,为统一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下面择要介绍。  

⑴澳门“一二•三事件”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澳门左派力量迅速发展,赢得了广泛支持。氹仔坊众因办学需扩充校舍,依惯例在等候动工许可的同时,先行搭棚施工。 11月15日 ,海岛市行政局代局长晏德地派出警察加以阻止,惟工人不听劝阻,于是晏德地又派出一批警员前往劝止,双方发生冲突由此而生,造成24人受伤,并拘捕在场采访的1名《澳门日报》记者。 11月18日 ,氹仔居民提出5项要求,包括惩凶、不要阻挠办学、伤者获得赔偿、撤销入狱20天之判案,并保证以后不再有同样事情发生。 11月22日 ,澳门左派社团代表举行座谈会,谴责事件,并威胁“要进行斗争”。   

   12月3日中午12时 许,总督府门前终后发生冲突。警察先使用警棍,後出动防暴水车,试图驱散示威人士。4时半左右,群众沿龙嵩街前往警厅,遭防暴警察施放催泪弹,并开枪射击,造成两人死亡。警方又出动防暴车驶往市政厅前,扫射水喉,驱赶示威人士。总督随後颁令戒严并实行宵禁。由於戒严紧急,许多居民并无心理准备,其后几天又有数人在街上遭乱枪射杀,一名居民甚至因伸首窗外观望被流弹击中。据官方统计,共有8人被打死,212人受伤,坊间则称有11人被打死。   

   12月10日 ,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奉命对澳门葡萄牙当局提出强烈抗议和4项要求,包括立即无条件接受澳门居民提出的要求,向中国赔礼、道歉,严惩主要肇事者,保证今后不允许中国国民党势力在澳门进行任何活动。同一天,在澳门的左派社团也向嘉乐庇总督致抗议书,提出类似要求,并“立即向澳门同胞当面认罪和具签认罪书,同时将认罪书在报章和电台公布,并保证今后不得再有任何迫害澳门中国同胞的事件发生。”   

  澳门政府于 1967年1月2日 发出公告,禁止在澳门进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敌对的活动,禁止悬挂被视为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国旗帜、徽章、标志等。”中国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在澳门设置或支持的机构和团体,接著也被查封。 1月27日 ,澳门政府发表声明,对“此次事件的死难者遗属、受伤者、被捕者和遭受各种损失的受害者,以及全体澳门中国居民认罪、赔礼,并表示深切的歉意。”,又“全部接受澳门中国居民代表所提的6项要求”,承担死难者的全部丧葬费和抚恤费以及其他受害者的一切损失,共计澳门币2,058,424元。  1月28日下午 ,总督嘉乐庇到澳门中华总商会礼堂,签署《澳门政府对华人各界代表所提出的抗议书的答覆》。“一二•三事件”至此方告一段落。  

“一二•三事件”令葡萄牙在澳门的管治威信丧失,也导致中央人民政府的势力实际控制澳门,令国民政府在澳门的势力被完全肃清,为澳门回归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⑵香港六七反英抗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香港左派力量也迅速发展起来。1967年5月,位于九龙新蒲岗的新浦岗造花厂发生劳资纠纷。 5月6日 包围厂房的劳方与镇压的警察冲突,21名工人被警方逮捕,多名工人受伤,工会代表前往警署亦被扣押。翌日,工人与其他支持者上街集会示威。示威者仿照中国大陆文革的做法,手持毛主席语录,高喊共产党口号。警方施放催泪弹及木弹驱散示威者,拘捕127人。当晚政府宣布所有警员取消休假,九龙宵禁。之后北京报纸称“港英政府行为是民族迫害,镇压群众是野蛮的法西斯暴行”,支持“香港市民上街抗暴”。  

 5月15日 ,北京外交部向英国代办提出抗议,并发动北京群众在英国驻华代办门外示威。部分群众更于当晚冲进代办的住所和办公室。香港左派报章报导北京支持的消息,由左派学校学生在街头向路人派发;中国银行亦在中环总行的屋顶装上扬声器,进行革命宣传。  

 5月16日 ,香港的左派宣布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简称斗委会,由工联会理事长杨光出任主任。斗委会随即以“反英抗暴”为口号,联合各亲共团体数百人,手持毛主席语录前往港督府示威游行,并在港督府门外张贴大字报。 5月21日 ,暴动蔓延至中环。22日,示威者与警察发生流血冲突,167人被捕。暴动的工人及学生以左派报馆、银行、国货公司、学校等为据点,出动示威,袭击警察及仍然行驶的公共交通。防暴警察到场以催泪弹、警棍等驱散后,示威群众即迅速撤回据点,令警察疲于奔命。 7 月8 日,约百名大陆民兵在沙头角与香港的警察枪战。人民日报再次发表支持香港左派反英抗暴的言论。  

 8月4日 ,英国出动访港英军航空母舰上的直升机从天台降落,上下夹攻左派在北角的据点、位于英皇道与糖水道交界、大型国货公司华丰百货所在的侨冠大厦。警方在大厦内除搜出各式炸弹武器外,还发现有设备完善、包括有手术室的战地医院。根据紧急法令,警方封闭多间左派学校及左派报社;同时大举逮捕左派人士。   

    六七反英抗暴是香港历史很重要一页。虽然六七反英抗暴最后失败了,但是抗暴反映了香港人民大众拥护中央,拥护统一的热情,拉近了香港群众与大陆的距离,为香港回归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⑶“民主台湾联盟”事件  

1968年7月台湾当局以“组织聚读马列共党主义、鲁迅等左翼书册及为共产党宣传等罪名”,逮捕包括陈映真、李作成、吴耀忠、丘延亮、陈述礼等“民主台湾联盟”成员共36人。其中,陈映真、李作成、吴耀忠、丘延亮、陈述礼各被判徒刑10年。陈映真被捕时亦为《文季季刊》的编辑委员,季刊相关文人黄春明、尉天聪也遭到牵连,因而这次事件又被称为“文季事件”。  

“民主台湾联盟”事件表明,尽管台湾当局采取了法西斯高压政策,台湾人民拥护统一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止,统一在台湾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总之,共和国前30年,在毛主席的领导下,出台了“香港在收回之后可以在一定时期实行资本主义”和“一纲四目”等政策,确认了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和香港、澳门的回归,中国综合国力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使中国基本具备了统一的实力,也使港澳台同胞心向统一,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引起了香港、澳门和台湾人民的热烈响应,爆发了一系列拥护中央,拥护统一的群众运动,这一切为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共和国后30年在统一上的成就与问题  

1.“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是共和国后30年在统一问题上的基本政策和基本理论,下面简要进行分析。  

⑴“一国两制”的提出  

不少人说了,“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是不是这么回事呢?  

事实上,中国古代一直容许边疆少数民族实行不同的制度。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时,西藏是封建农奴制度,凉山是奴隶制度,一些少数民族还处于原始社会,这不仅是“一国两制”,可以说是“一国多制”了,这显然不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一国两制”也不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前面已经说过,1963年“一纲四目”中明确提出,“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总裁与兄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1974年周总理在病中代表毛主席和党中央重申对香港采取特殊的政策,并指出香港在收回之后可以在一定时期实行资本主义。这不是“一国两制”吗?  

不过,“一国两制”这个提法的确是邓小平同志最早说的。具体说是在 1982年1月11日 邓小平会见一外籍客人时第一次公开说的,他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里所说的“九条方针”,是指 1981年9月30日 叶剑英委员长向新华社记者发表的“九条声明”。也就是说,“一国两制”和“九条声明”内容完全一致,只是提法不同。  

当然,我们今天的“一国两制”,多指近30年主要是80年代逐渐形成和发展的一套有特定含义理论,并不包括历史上的“一国两制”,说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也无不可。  

⑵“一国两制”的基本点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80年代逐渐形成了以下基本点:  

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都主张只有一个中国,都拥护国家的统一,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  

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诸如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受法律保护。  

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  

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两岸都是中国人,如果因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对两岸的同胞都是极其不幸的。和平统一,有利于全民族的大团结,有利于台湾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全中国的振兴和富强。  

⑶“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理论思考  

通过上文可以看出,共和国后30年在统一问题上的基本政策和共和国前30年都有“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内容,但是共和国前30年的“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是一种暂时的过渡状态,共和国后30年的“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则在很大程度上长期化、甚至永久化了(至少50年不变,甚至有人说50年之后也没有变的必要)。  

那么“一国两制,高度自治”能不能长期化、甚至永久化呢?  

显然不可能,众所周知“分裂之家不能持久”,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并存的状态,只能是一种暂时过渡状态。如果把“一国两制”当成国家政治制度的一种常态,甚至让人误以为两种或多种制度不存在先进与落后的差别,可以永远并存,甚至写入宪法,一百年不变,一万年不变。那么,这两种制度并存本身,就会不断产生隔阂(不会有人认为,民族大义这顶帽子一压,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就没有冲突了吧?),孕育分裂的因素。只有明确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并存的状态,只是一种暂时过渡状态,在社会主义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其它落后的社会制度会逐步得到改良,最终也融入社会主义之中(“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总裁与兄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但一定要改),“一国两制”才能起到维护统一,实现平稳过渡的作用。  

同样,“高度自治”也只能是一种暂时过渡状态,特别行政区最终还是要正常化。如果把“高度自治”当成国家政治制度的一种常态,那么,“高度自治”本身,也会不断孕育分裂的因素。试想,如果“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香港、澳门不向中央上缴财政收入是一种常态,为什么不能“藏人治藏”,“蒙人治蒙”,甚至“北京人治北京”,“上海人治上海”,这些地区也不向中央上缴财政收入?如果这种状况真的成立现实,中国不久分裂了?只有明确“高度自治”也只是一种暂时过渡状态,特别行政区最终还是要正常化,“高度自治”才能起到维护统一,实现平稳过渡的作用。  

总之,共和国后30年的“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则在很大程度上长期化、甚至永久化了,这是一个重大失误,必须尽快纠正,明确“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只是一种暂时过渡状态。  

2.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对统一的影响  

社会主义制度也和其它各种制度一样,必须不断通过改革加以完善。如果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各方面都大大超过了香港、澳门和台湾,显然是有利于统一的。遗憾地是,由于“资改派”歪曲改革方向,大搞殖民地资本主义复辟,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  

单单从经济上说,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字,2008年大陆人均GDP是2460美元,台湾人均GDP约16274美元,台湾是大陆的6.6倍。大陆与台湾差距进一步扩大了。  

尤为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社会状况急剧恶化,不仅有几千万下岗职工,大学生也面临毕业即失业的处境,妓女多达2000万人,毒品问题死灰复燃,黑恶势力横行,这一切势必使香港、澳门和台湾人民对统一产生疑虑。  

中国大陆社会状况急剧恶化,导致香港、澳门和台湾拥护中央,拥护统一的左派的集体失语。一位香港左派人士说:“六七反英抗暴时,到处都有人喊:‘看看那边吧,没有妓女,没有毒品,没有赌场,没有黑社会,没有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全免费,工人农民是国家的主人,你们不想要这样一个世界吗?’可是,今天我们又能说什么?”  

中国大陆社会状况急剧恶化和香港、澳门和台湾左派的失语,必然导致右派分裂势力的抬头,80年代以前,“民主台湾联盟”等左派是台湾反蒋的主要力量,80年代以后,“民主进步党”等右派是台湾反对派的主要力量。80年代以前,香港、澳门爆发了一系列拥护中央,拥护统一的群众运动,80年代以后,这种群众运动再也看不见了,相反,不少群众运动是针对中央的。例如就在前几天,香港妇女上街游行,抗议丈夫在大陆“包二奶”。试想,这种事共和国前30年会发生吗?  

顺便说一句,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是大陆民族分裂势力抬头的重要原因。以西藏为例,首先,平反运动中有过分宽大的情况。1978年拉萨召开大会释放一批上层反动集团罪犯和特务人员。1979年宽大处理1959年参叛人员。为崔科·顿珠才仁、桑颇·才旺仁增、江措林·土登格桑等平反。其中有的人后来继续宣传“藏独”。其次,思想解放中出现了一些偏差,使一些藏族同胞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信仰产生了动摇,出现了信仰空虚,喇嘛教影响有所扩大,在一些藏族同胞特别是没有经历过民主改革的年轻人中出现了对达赖喇嘛的崇拜。再次,对“藏独”势力和外国干涉势力反击不够有力。此外,还有改革开放中沿海优先发展的战略导致西藏和汉族居住区特别是沿海地区生活水平差距拉大;改革开放中一度片面强调干部知识化、专业化,对受教育水平较低的藏族干部不够重视;改革开放中西藏少数干部出现了腐败问题等。这些问题引发了西藏人民的不满,为“藏独”势力的沉渣泛起提供了土壤。  

总之,“资改派”歪曲改革方向,大搞殖民地资本主义复辟,使中国大陆社会状况急剧恶化,对统一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3.港澳回归与问题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  

 1987年4月13日 ,中国总理和葡萄牙总理分别代表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在 1999年12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  

港澳回归是共和国后30年在统一问题上的最大成就,这一功绩不容抹煞。  

但是,回归之后的港澳问题也不少。下面择要说两点。  

首先,外国势力干预日益猖獗。基本法委员会成员、全国政协委员刘乃强表示,外部势力干预港澳的问题非一朝一夕,不只是针对某一、两件事而言。这些干预活动是具有“持久性”及“广泛性”,且存在日益猖獗的趋势。外国在香港资助的民间组织、研究所、公关团体等机构,未经证实的数字达二百多间。其中某些机构是比较出名的,例如“无国界记者”就是美国“中央情报局”(CIA)所支配的机构,专门在世界各地批评一些与美国意识形态不同的国家的人权状况、言论自由等。又例如一个叫做“全国民主基金会”的组织,它在一九八三、八四年左右,CIA专门从事颠覆别国政权活动的财政资助,由于声名狼藉,在美国国会两院议员穷追猛打下,这笔基金被迫公开,变成“国家民主基金”,受美国国会监管。有一个在香港比较出名及活跃的旗下组织名叫“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简称NDI”,即“全国民主学会”;该协会由民主党控制,并在香港设有办事处,专门为本港某些政党提供选举策略。李柱铭经常无理指责中联办官员干预港务,但自己却跑到美国去“说三道四”,寻求外国势力支持。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的前助理Ellen Bork,是美国极右派种族主义参议员Jessie Helms的下属。中国对自己香港的管辖被攻击为“干预港务”,香港向美国请示汇报倒成了正常了?显然,今天香港、澳门尽管表面上回归了,但很大程度上仍在外国势力控制下。  

其次,中国中央政府过分依赖上层人士。而对占香港、澳门人口95%以上的工人、农民视而不见,很大程度上寒了他们的心。1967年反英抗暴时,中国中央政府坚决支持香港工人的罢工斗争。而香港、澳门回归后,中国中央政府光谈商务合作,很少谈工人、农民的权益。不少是针对中央的活动和工人、农民的权益有关,而中国中央政府没有积极支持工人、农民的权益,导致部分人倒向“民主派”。事实上,中央奉为上宾的那些统战人士未必和中央一条心。而原本能和中央一条心的占香港、澳门人口95%以上的工人、农民,却被多年的冷遇寒了心。  

4.妥协与台湾问题的发展  

台湾问题近年来不断的发展,台独势力日益猖狂,原因固然很多,但是,中央政府的过分妥协显然是一个重要原因。  

例如,中央政府有关台湾问题和中国立场的“旧三段论”到“新三段论”的演变。以前的标准说法是:中国只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而新的说法是:中国只有一个,大陆和台湾均为中国之一部分,中国主权不容分裂。新的定位不仅是一种文字上的斟酌修饰,而且事实上承认了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台湾的“共享主权”地位。承认台湾的“共享主权”地位,否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这显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台独制造了法理依据。  

再如,早在中美建交时,中央政府就默许了美国用“台湾关系法”这样的国内立法对台湾地位的涵盖与保护。今天,很多国家要求也制定的“台湾关系法”。 中央政府同意台湾在以妥协性质的“中国台北”名义下成为一些非政治性的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如国际奥委会、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严格的说,这些非政治性的国际组织也是主权国家参与的(似乎除了香港、澳门和台湾都是主权国家),同意台湾成为非政治性的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很容易使台湾获得国际的承认。近来又把“中国台北”改为“中华台北”,一个中国原则更加模糊了。  

此外,大陆方面长期给予台商超国民待遇,台湾人事实上在大陆高人一等,享有种种特权。前些日子的刘汉黄案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台商在大陆的横行霸道。给予台商超国民待遇表面上似乎有利于统一,实际上是不利于统一的。因为台湾人明白他们在大陆享有种种特权很大程度是当前台湾的地位造成的。如果统一,这些特权就有丧失的危险。即使为了维护高人一等的地位,台商也不会赞成统一。除非大陆统一后给台湾人更多的特权,让大陆工人、农民全部变成刘汉黄,可是,大陆人民会答应吗?事实上,很多在大陆的台商支持台独势力,因为每次台独势力一搞分裂活动,大陆总是出台一些优惠政策。  

总之,中央政府在统一问题上的过分让步和过度优惠政策,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台独势力的气焰,反而不利于国家统一。  

综上所述,港澳回归是共和国后30年在统一问题上的最大成就,这一功绩不容抹煞。但是回归之后的港澳问题也不少,很大程度上仍在外国势力控制下。而且共和国后30年的“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在很大程度上长期化、甚至永久化了,“资改派”大搞殖民地资本主义复辟使中国大陆社会状况急剧恶化,中央政府存在过分让步和过度优惠政策,这都是不利于国家统一的,甚至不断孕育分裂的因素。这就是共和国后30年统一问题的基本情况。  

三、绝不能容许“特别行政区”向大陆延伸。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出现了一种中央授权特别行政区在本身行政管辖范围之外的土地上实施管辖,公开把社会主义变成资本主义的情况。  

 2006年10月3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授权香港特区政府在位于深圳境内的港方口岸区范围内实行全封闭管理,港方口岸区的范围及使用期限由国务院决定。在港方口岸区实施香港法律,并由香港执法人员管理。根据上述《决定》,香港特区立法会随后制订了《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就有关管辖作出了细则性规定。  

 2009年6月22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周波受国务院委托对《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议案》所作的说明。周波说,国务院已经同意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将澳门大学迁址到珠海市横琴岛的请求,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与横琴岛其他区域实行隔离式管理。  

就这样,深圳湾口岸和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转眼间就从大陆的一部分变成了特别行政区的一部分,由社会主义公然变成了资本主义!  

显然,这是违背“一国两制”初衷的。毛主席“香港在收回之后可以在一定时期实行资本主义”和“一纲四目”等政策,只是一种暂时过渡状态,在社会主义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其它落后的社会制度会逐步得到改良,最终也融入社会主义之中。80年代“一国两制,高度自治” 强调“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但是也绝不是把大陆的土地陆续划归特别行政区管辖,公开把社会主义变成资本主义。今天把深圳湾口岸和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划归特别行政区管辖,显然是资本主义吃掉了社会主义。  

单单从国家统一上说,授权特别行政区在本身行政管辖范围之外的土地上实施管辖也是极为愚蠢的。周波说,鉴于澳门地域狭小,已无适合的土地供澳门大学扩建,所以就应该把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划归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那么我想问一句:如果马英九要建一座“总统府”而没有合适的土地,难道也应该把中南海划归台湾管辖?  

从理论上说,特别行政区本身是“高度自治”,中央很大程度上无法行使行政管理权。不断把大陆的土地陆续划归特别行政区管辖,实行“高度自治”的全封闭管理,这种趋势如果不加以遏止,必然导致“高度自治”的地区越来越多,中央能够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地区越来越少。显然,这会孕育分裂的因素。  

从实践上说,“大特别行政区”客观上是为达赖喇嘛的“大藏区”提供依据。十四世达赖喇嘛一直坚持所谓“大藏区”,包括现在的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全部、新疆的1/5地区、甘肃的2/3地区、四川的2/3地区、云南的一半,面积超过240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总面积的1/4。2008年的11月,在北京参加接触商谈的十四世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向中央政府提交了一份《备忘录》,再次提出:“现今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赋予自治地位的所有藏族地区,需要纳入统一的自治管理范围内。现今的行政区域划分,将西藏人分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区和许多省份当中,从而造成藏人被分散割裂,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同时也严重削弱了保护和弘扬民族特性,文化与佛教传统的力量。” 中央政府表示:从中国涉藏区域行政区划的历史沿革中,看不到任何有关“大藏区”行政区划的记载,绝不会建立“大藏区”,这是完全正确的。可是,一方面反对“大藏区”,另一方面又积极把大陆的土地划归特别行政区管辖建立“大特别行政区”。这显然给国际舆论和国内藏族同胞一种双重标准的感觉,不利于国家统一。  

总之,近年来出现的“特别行政区”向大陆延伸,把大陆的土地陆续划归特别行政区管辖的情况,不仅违背了“一国两制”初衷,公开把社会主义变成了资本主义,而且会孕育分裂的因素,不利于国家统一,应该立即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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