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高海浩同志并转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
我叫胡尧海,原浙江日报社革委会委员、党的核心小组成员(以上两项任职均经上级党委批准)。大学毕业参加了两年的四清运动后,1966年7月由省委组织部分配至浙江日报社工作。
我出身在父兄两代做长工的雇农家庭,从小受到党的教育、培养,中学三年、大学四年,都享受甲等助学金,对党和国家、对毛主席有着极其深厚的感情,因此,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我自然和自觉地参加了这场史无前例的群众运动。
1976年10月以后,在所谓的“揭、批、查”运动中,我受到了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1976年年底,以“莫须有”罪名追查“现行反革命”的“攻击性言论”,将我关进“住读学习班”隔离审查。这种“学习班”完全是搞逼供信,在不到10平方的房间里,除了我自己的一张床外,又加了两张床,人只能横行,4个监管人员,24小时看守。事情非常巧,我被隔离审查的第一天,我四岁零四个月的女儿,由我姐夫带领从慈溪乡下来杭州玩。看到此景此情,幼小的女儿她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抱头痛哭,在她心灵深处留下了人世间冷酷和凄凉的阴影。
追查我的“现行反革命言论”,究竟是什么呢?其实只有一句话:“华国锋有什么英明、伟大!”这句话触动了一些人的神经,似乎拿到了重要“罪证”。其实这句话我是在夜编办公室,大庭广众之中讲的。我只不过对当时报上连篇累牍,用尽一切溢美之词对华歌功颂德,有的言词超过了对毛主席的赞颂,对这种脱离实际的宣传表示不满而已。报社专案组一再逼我交待其他“现行反革命言论”,由于逼不出什么东西,隔离审查草草收场。
时间到了1977年二三月间,又一次隔离审查我,关在资料室的一间房间里,照样24小时有人看管,要我交待“篡党夺权”,搞打、砸、抢的罪行。上厕所、去食堂都有专人跟踪。其间, 1977年7月23日 曹本皓同志被逼跳楼自杀后,对我的看管更紧了,不但搜去了普通的药片,小小的一把水果刀也收去。监管的同志一步不敢离开。我对这些同志讲,你们有急事要走开一下,把门反锁,放心走。搞逼供信逼得我几天几夜睡不着觉。一天,专案组要我交待与“四人帮”的关系。我左思右想,实在想不出与“四人帮”有什么关系。他们说我不老实。几天过去了,实在没法,专案组提醒我一件事:有人因写信给报社受到打击迫害。这样使我回忆起一件事:大约在1973-1974年间上虞石灰厂有一个工人,寄信给报社,信是写给江青的。信中讲到,当年毛主席年轻时下乡作社会调查,而王洪文高高在上,不深入基层群众……我兼管群工组工作,群工组把信送给我后,我感到事关重大,报社无权处理,就叫摄影组的同志把信件拍下来,原信转给省委办公厅。我没有发表一点意见。这就是与“四人帮”的关系,害得我几天几夜头痛脑涨,睡不着、吃不下。专案组人员还指名道姓要我揭发报社及省里的有关领导。笼糠里榨不出油,几个月后,隔离审查结束。
紧接着,1977年10月,这天是农历霜降。当时的报社领导不办任何司法手续,把我押送到余杭北湖公社张堰村的一个畜牧场监督劳动。这个地方原是一个劳改农场。在那里,虽然有风霜雨雪的苦难,但也享受到普通群众的关心爱护。农民兄弟没有歧视我。有一个70多岁的老党员,当着大家的面对我说:胡同志,江青和毛主席睡在一起,你们晓得个屁!真是一针见血,入木三分。把文革期间发生的事,算到我们头上,是十分不公平,是完全错误的。而这位老党员是一个一字不识得横划的人。畜牧场里有的同志怕我吃不饱饭,暗暗塞给我饭票。到了冬天,鱼不容易捕到。畜牧场有的农民兄弟用一种很原始的办法,用一根长长的竹杆,一头缠着一个圆球型的重物,竹杆向河中心搅动,鱼会游到岩边去,躲在茭白窝里,再用手去抓。农民兄弟对我的赤诚之心,我没齿难忘。畜牧场一年多的监督劳动,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人间自有真情在”!
1979年初,我从畜牧场回到报社,我的待遇转为在报社内部监督劳动,做泥工、搬重物,直到1980年初被赶出报社。
报社在“揭、批、查”运动中,除了高丕忠被关进监狱,我到农村监督劳动外,押送农村的还有杜荣进、贝新荣、贾建虹、陈云丁、沈承年(系工人),春节不准许回家;报社内部监督劳动的有:江民繁、顾纪良、傅斌、朱其梁、华一鸣、陈介清、马汝民、吴有德、刘瑞康、沈玉祥(总机室工人,他劳动的时间最长,超过编辑部干部)。这种“揭、批、查”,毫无法律观念,毫无人性,完全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整人运动”。难怪曹本皓同志被活活逼死!
一个人在一场政治运动中受到的心灵创伤,留下的伤疤,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慢慢淡化,但有的领导者,或重要的参与者,事后从不表示一点愧疚之心,有的至今还自诩“正确”,处处自命不凡。要抹去一大批同志的精神伤疤是不可能的,而且还要遗留给下一代。“加害者易忘,受害者难忘。”这也是一种历史现象。
在“揭、批、查”运动中,把造反派说得一塌胡涂,面目可憎。在我看来,十年文革,一个单位、一个地方,乃至全国,要说谁是造反派、谁是保守派,无法分清。在全国来讲,公开站出来要保刘少奇邓小平的屈指可数,大多数人随大流。就浙江日报来讲更是如此。对当时的省委领导,一派要打倒江(华)、李(丰平)、陈(伟达),一派要打倒曹(祥仁)、赖(可可)、沈(策)。在报社内部也是如此。象黄铁汉,他是浙江日报社副社长,皖南事变后被俘后,送进上饶集中营,参加暴动后出来继续革命;象丁菲(女),浙江日报社副总编辑,四明山三五支队出来的老同志。他们对报社的造反派有倾向性表示,同情、认可。而报社另一派抓住不放,缠住他们,弄得这两个领导人寝食不安,最后精神失常,以后靠大量的镇静药度日。由于药物的副作用,这两人都过早地离开了人世。报社还有一位同志叫陈耀,浙江日报社金华地区记者站负责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学习毛主席著作先进分子。文革一开始,他把矛头直指省委一把手江华。说实话,他的大字报火药味浓,用词激烈,引得报社另一派的不满和纠缠,很快他被逼得精神崩溃、失常,连自己的妻子都不认得,整个夏天不洗澡,送精神病医院治疗后,虽然病情有好转,但靠服用冬眠灵度日,也由于药物的副作用,五十几岁就去世了。在文革期间还有一个情况,不管哪派,都千方百计打听“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消息、指示,谁一旦先拿到手,谁就沾沾自喜,在另一派面前炫耀。你讲,这时分得清谁是造反派、谁是保守派!一些老干部的情况也如此。有的老干部,出于私心,出于自保,拼命向造反派靠拢。有一位省、市级有名的老干部(曾任浙江日报社党的核心小组负责人),他通过关系暗中与省里造反派头头张永生挂上钩(这位老同志今天还健在)。这种情况决不是仅仅一例。
我总认为,文革期间,参加一派群众组织,是极其自然的,不论参加哪一派,关键是都要恪守做人的基本原则,要有良心,不能昧着良心,不能侵犯人格,要尊重人的尊严。但在“揭、批、查”运动中,根本不尊重事实,不尊重历史。在报社,在浙江全省,凡是文革初期要打倒江、李、陈的一派,统统要批、要查、要斗,一个也不漏。结果怎样呢?有的被逼死,有的坐牢监,有的开除党籍,有的留党察看,有的被赶出原单位……而这一大批受到不公对待的同志,他们有什么罪,有什么错呢?就浙江日报社而言,反革命言论一条也没有,打砸抢一个证据也没有,所谓“篡党夺权”、“上纲上线”的材料一条也找不出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事实是对历史的诠释。浙江日报社“揭、批、查”的历史,是整人的历史,极左的历史,错误的历史。
中国共产党有优良的传统,对历史上发生的错误、问题,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团结一致向前看。几次做出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是最好的证明。作为报社现任领导,要你们代人受过,实不应该,也过于苛求,但如果出于公心,敞开胸怀,以不凡的气度向一些受过重大伤害的同志表示一点抚慰、歉意,这对消除积怨,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无疑做了一件大好事,人们是不会忘记的!
此致
敬礼!
胡尧海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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