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自由分子对于封建社会的质疑
曹久强
中国的自由分子不愿意接受郭沫若提出的封建社会概念。他们认为中国不存在封建社会或者封建社会这种对于社会的划分法是错误的。这个问题,很早我就进行了批判,应该说已经回应了自由分子对于封建社会的质疑。但是,这篇文章已经找不到了,或者说可能是属于我写的那些文章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而社会依然不少人依然拿着这种错误的认识在招摇撞骗,祸害不少大学生。在此决定不再去重新找出来,而是决定对于这个一问题再次进行回应,以便反击社会上那些对于封建社会的质疑。
我们知道,封建社会是我们对于一个社会时期的定义,也可以说是一个名称、概念。人的所有名称与概念的定义都是对于客观事物相同以及不同特征的归纳。至于具体语言表现形式的表述,那就是偶然的,如果不把一段时间称之为封建社会,也可以用疯狂社会来替代。关键在于一个民族语言与社会习惯等共同因素来使一个民族的语言对于一个客观事物选择出了具体特定的名称。
封建社会这个名称可以说来源于西周的分封制。西周建国初年,那个时候生产力低下,中央政府无力直接管辖广大的疆域,才决定采取分封制来完成对于广大疆域的统治。这种生产力低下表现为,交通设施不发达,在那个时候,边疆的信息到达中央王朝所在地需要很长的时间。中央的指令很难及时达到国土每个角落,于是,就需要赋予地方极大的自主权来管理这些地方。而分封制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赋予了一个地方几乎相对于今天一个独立国家的权力,比如远远大于现在任何一个联邦制国家的加盟国的权力与自由。
在古代中央王朝对于疆域内的统治分为“五服”。“五服”最早出现在《禹贡》中,可以说从夏朝以来就是这个原则。根据记载,王朝首都之外的五百内的地方称之为佃服,这个佃服就是中央王朝直接管辖的领土。对于这个范围内的国民,中央是直接征收税收,任用官员进行管理;离中央管理佃服之外的五百里内的地方就是侯服,也就是分封诸侯,让诸侯进行管理。这就是西周分封制的主要体现。侯服的诸侯国是中央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域,诸侯是天子的臣民,这些诸侯对于天子有这些义务:一方面诸侯征收的税收一部分要上交给天子,要遵守天子定下的礼节、法度比如诸侯国都城城墙不能高于天子都城城墙;诸侯还要在一定时候觐见天子;当天子发兵出战的时候,诸侯国应该派兵跟随中央军一起出征。在这个侯服中,中央官员即王朝卿士的封地也在这个范围内,一般是离佃服境内一百里的地方。
侯服境外五百里内地方称之为绥服。绥服境内的地方对于中央王朝来说,这属于边疆地区,这个地方经济文化与中央属地、以及诸侯属地都是一样的,中央以及诸侯国的军队都可以随时在这个地方显示自己的存在。这些地方中央主要是通过诸侯,再由诸侯派出官员以及军队进行统治。这些地方后来就成为诸侯国扩大自己核心领土的第一发展方向。对于绥服,中央没有征收税收,主要是通过经济、文化等影响来统治。绥服境内之外五百内地方称之为要服,这个要服就是指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经济、文化与中原不同,也是流放犯人的地方。这个要服属于少数民族居住区域,离中原比较近,一般少数民族地区会对于中央王朝进行进贡,上缴象征性的一些地方特产。要服境外五百里内的地方是荒服,荒服就是荒凉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属于中央政府以及诸侯国鞭长莫及的地方,主要是靠王朝的感召力来让他们尊重与服从中央王朝,他们也会对中央王朝上缴一些产品。
由此可见,西周的分封制主要体现在对于中央直接属地佃服外五百里内地方进行统治的制度,属于一种地方行政制度。西周对于这些地方的分封分为这几类:周王亲属,直系亲属即文昭武穆,封国如鲁、卫、曹、蔡、晋、郑;功臣如齐、楚;前朝遗民如宋、越等。
也就说,分封制是一种政治制度,不是一种经济制度。它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政治特征,相对于经济特征来讲,它不是基础社会制度,社会基础制度才是经济制度。在西周,经济上是使用奴隶,属于奴隶制庄园经济。这也就是我们把西周以及夏商称之为奴隶社会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当时的土地是“公有”的,也就是属于周天子所有,也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海之滨莫非王臣。”当时的分封制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王田基础上,没有这个王田制度,分封制就不能实现。因为没有这个土地公有,诸侯就在法理上不属于周王臣属,也就没有对于周王的义务。而当时周王不能直接管理广大的领土,也就无法控制诸侯的完全独立,就不可能实行这个制度。正是这种王田制保证了奴隶制庄园经济,也保证了诸侯对于周王的臣属义务。这些方面与后来社会经济层面有着最明显的区分就是奴隶存在。这种从经济基础上来定义的社会形态有着极明显的独特特征与说服力。由此可见,从经济基础角度来定义一个社会更加合理,更具有说服力。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西周中央属地经济社会在政治腐败下衰落了,失去了对于所有诸侯国的控制力。而另一方诸侯国在有着极大的自主权以及灵活性下,在激烈诸侯竞争中发展起来。天子失去对于诸侯国控制力,无法维持诸侯国之间和平稳定,诸侯国就不断向自己周边进行扩张,扩大自己直接可以进行统治的区域与人口。随着诸侯国被兼并,诸侯国不断减少,一些大的诸侯国领土、人口甚至多于天子直接管辖的土地与人口。中央的经济、军事实力就相对下降了,地方诸侯实力上升了。诸侯王开始对于中央的礼节、法令开始淡化,强调自己在诸侯国内的权威。西周首都被少数民族攻破之后。周平王放弃了八百里秦川的关中沃土,中央直接控制属地大幅度缩减,而地方诸侯国土地与人口却大大增加。最后以至于郑国作为一个诸侯国可以与天子进行军事对抗,而且取得了优势。
在上百个诸侯国互相竞争时代,由于竞争激烈,各个诸侯国都竞相发展自己的经济、军事实力。这种激烈的诸侯国之间竞争大大推动了中国生产力的发展,最终使中国比西方早进入封建社会近千年。我们在公元前476年战国时期,以魏国李悝变法开始,王田制度开始瓦解,奴隶庄园经济也开始瓦解,家庭生产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兴起,并逐渐取得了对于奴隶制经济明显优势。最终导致中国逐渐进入封建社会。而当时西方,罗马帝国作为强大的奴隶制帝国才刚刚初步兴起。
由于魏国等国变法,受到奴隶主贵族阻碍,多少有些不彻底。秦国商鞅变法最为彻底,在破除奴隶主贵族阻扰下,秦国直接废除井田制度,实现郡县制。这样秦朝生产力大大发展,一跃成为战国时期最强大的诸侯国。当变法在各个诸侯国陆续进行,中国开始没有了奴隶,小农经济取得了对于经济层面的统治。由于土地私有,土地兼并出现,一些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佃农。于是,一个由自耕农、佃农组成的小农经济社会在中国形成,这就是中国彻底进入封建社会的标志性事件。从这种意义上来讲,相对使用奴隶的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更应是小农社会。这样自由分子就难以找到攻击社会主义对于社会形态分法的借口。
而郭沫若以封建社会来定义这个以小农经济为主的社会,是以政治制度来定义的。事实上,这个政治制度首先出现在奴隶制社会,也就是西周开始的分封制,后来封建社会都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这个分封制。从这点上来说,封建社会这个称法没能很好得区分奴隶社会时期与封建社会时期。毕竟分封制确实首先在奴隶社会出现。
但是,中国自由分子以此为借口来攻击郭沫若对于社会的定义,也是别有深层意味的。无非是在争夺对于社会理论的话语权。自由分子从不承认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说等等一系列社会主义理论下的概念,无非是不愿意遵循与他对立的概念、理论路径,不愿意在理论上认输。从而,他们才借口一些社会主义概念、理论上的一些小问题大作文章,试图把大众引向他们的理论思维路径下来。
也就是说,虽然分封制是从奴隶社会的西周开始的,封建社会的分封制事实上经过一系列演变,从西汉以后就发生巨大变化,与西周分封制很大程度上已经不一样了。秦朝统一中国,迅速灭亡,很多人总结为秦朝没有学西周分封自己的子弟,从而一个赵高就把持了秦朝大权,导致了秦朝灭亡。事实上,秦朝不分封自己子弟是对的。秦皇刚统一中国,在封建时代,中央政府权力可以扩大到任何一个领土区域,可以直接管理。这个时候再分封子弟,建立一个个诸侯国,特别是分封子弟管理面积过大,就尾大不掉,从而有了汉朝七国之乱。而分封地方小,一旦中央政府被他人把持,地方诸侯王也无法集合起来与中央政权来对抗,比如武则天时期,李唐诸侯王没有力量扳倒武则天。从这点来说,秦皇与李斯是正确的。分封制不能解决封建王朝改朝换代的问题,王朝改朝换代很大程度上与封建诸侯王没有太大关系。
到了西汉,汉高祖刘邦出身低微,靠农民起义夺得天下。一方面为了安抚功臣,满足他们希望效仿西周列土封疆的愿望;一方面为了吸取秦朝教训,希望宗族子弟结成磐石之宗拱卫中央政权;最后就是为加强对于地方控制,防范六国旧势力死灰复燃。于是,就大封自己子弟与功臣。
但是,当刘邦封了一些异姓王之后就发现,形势与西周完全不一样了。那些异姓王不仅仅能征善战、功勋卓著,而且中央缺乏强有力的措施来保证他们不脱离中央,独立或者甚至造中央的反。汉高祖与异姓王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在当时的生产力下,无法保持中央与诸侯国和平共存。中央时刻存在被地方那些能征善战、功勋卓著的诸侯王以及他们的后代吞并的可能性。在这样的情况下,特别是异姓王如燕王等等都出现了背叛中央,寻求独立的动向。在这样的情况下,迫使刘邦想办法消灭异姓王以保证刘汉政权。最后,刘邦封的异姓王除了长沙王之外,都被刘邦以各种方式消灭了。
但是,历史证明,分封的刘姓同姓王对于汉王朝也是一个很大的危害。刘邦分封的刘姓王,统治的土地与人口都相当多,很多诸侯国都是很富裕的地方。这样,刘姓诸侯王对于汉朝就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虽然刘姓王都是一家子,但是,他们每个人都心中都认为自己姓刘也可以当皇帝,自然心中不服另一个刘姓皇帝。而皇帝位置只有一个,诸侯王想当皇帝的很多。这样矛盾就出现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土地与人口众多,有力量对抗中央,有实力来实现这种可能性。同时,中央的法令很多无法下达到诸侯国中,国家法令无法统一,危及中央权威。由此可见在封建社会,仿照西周大封诸侯国,而且给予大量土地与人口就是给中央政权树立一个敌手,会导致国家分裂与战争。最终汉朝皇帝看清楚了这些问题,于是要削藩,而诸侯王本来就有野心,加上又要削藩,就铤而走险,开始造反了。西汉七国之乱就是这么形成的。
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之后,西汉诸侯王势力大大削弱,一时难以直接于中央对抗。但是,他们并没有消停,而是蠢蠢欲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接受了主父偃的建议,开始推行推恩令。也就是用法律规定,诸侯王的国土应该平分给自己的儿子,儿子的土地再继续平分给他的儿子,这样就造成了原来大的诸侯国一步步随着子孙人数增多,土地被不断分割,诸侯国被分解,再也没有力量与中央对抗了。到了西汉晚期,那个时候的诸侯王所占有的土地与中央的郡县基本差不多。也就说,这个时候的分封制虽然也是列土封疆,但是,由于土地与人口越来越少,与郡县已经没有差别了。事实上,这个时候的诸侯国以及分封制就是一种特殊的郡县以及郡县制。诸侯王虽然有王的爵位,却没有了春秋战国那个时候诸侯王的权力以及相应的土地与人口。
从汉朝以后,虽然经历了西晋过大分封诸侯王的一个短暂时期,基本上分封制下的诸侯王都越来越没有权力。到了明朝,诸侯王如燕王朱棣以诸侯王起兵获得了中央政权,但是,自他以后也是大力削弱了诸侯王。明朝诸侯王基本上只是享有王爵俸禄,不再管理地方以及封国事务,而且受到中央严格监视,如明朝规定诸侯王没有中央准许不允许进京。清朝基本上是延续明朝制度,清朝诸侯王除了清朝初年特殊时期形成的三藩之外,基本上与明朝一样,只是享受俸禄,不管封国事务。
从这点上来讲,封建社会的分封制与西周初年的分封制是有着很大区别的。封建社会的分封制是对于传统的继承,在这个基础上不断演变,已经与起源发生了很大变化,甚至可以说是质的变化。毕竟生产力以及经济社会基础已经与西周不可同日而语了。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自由分子借口分封制起源西周奴隶社会来认为这个封建社会称号不对也不是完全正确的。更重要的是,分封制虽然起源于奴隶社会的西周,但是西周只有八百年。而西周之后,这种变化了的分封制度却延续了两千年。可以说,分封制度虽然起源于西周,却主要实践是在后面的两千年中。从这点上来说,以政治制度这个特征来定义以小农经济为主的社会也是有其合理性的,并不值得自由分子这么来大做文章。
而且,封建社会只是一个名称,更重要的是这个名称下代表的实际社会。在这个实际社会中就是小农经济的封建社会是一个以土地私有,地主剥削农民的剥削社会,是一个阶级统治压迫另一个阶级社会。这才是封建社会最本质、最核心的地方。自由分子不敢否定地主剥削农民,不敢触及剥削社会这个敏感词。只是抓住表面文章,在一些似是而非的地方来做文章。这就是中国自由分子可恶之处。
最后,我们应该明白,封建社会,一个小农经济为主的社会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是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的存在不容否定,他的剥削社会本质不容漠视。封建社会这个名称虽然在定义这个社会时期并不是最佳的,但也是很有道理的。而且我们已经使用很久了,习惯了。在社会主义中国,社会主义思想主导下的中国没有必要必要更换名称,没有必要听任自由分子小题大作。
至于西方封建社会,他们是建立在罗马帝国废墟基础上,日耳曼人也是以分封制来进行统治的。他们的分封制与中国分封制有相同地方,也有不同地方。相对于中国的分封制以及小农经济,他们的分封制以及小农经济是落后的,更加野蛮的。他们的封建领主土地下,佃农更接近奴隶,而且可以占有农民子女的初夜权。这就是他们在封建时代远远落后于中国的表现。在此一笔带过,至于更多的不同与相同点留给大家自己去研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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