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閱讀了林雁贈送的長篇小說《林海征途》,以親身經歷或所見所聞,用小說形式記錄新馬各族人民反抗日本侵略者和反抗殖民統治,爭取民族獨立那些可歌可泣的事跡,其中有些人物也用上了真實姓名,這是一部貼近歷史的小說。
這部以文藝形式表達的歷史小說,某些情節難免有些誇張,引起不同立場者的一些異議,應是正常現象,在自序中也說了“就讓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吧”。此書的最後幾個章節,以真實的個案細說了的親人在上個世紀60年代中,響應馬共駐北京代表的召喚,不惜捨棄幸福的家庭,歷盡艱辛去到漫漫林海,郤不幸遭遇 “肅反”風暴,悲慘冤屈地魂斷林海。這些章節再一次觸動了熱衷於探索新馬歷史的筆者,決定提筆再談談前馬共的“肅反”事件,以下論述筆者全部引用《我方的歷史》來作依據。
回顧歷史的足跡,馬共中央北馬局在上個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開展了一場大規模的“肅反”鬥爭運動,這場規模頗大的鬥爭運動外界完全不知道,甚至其黨內派駐北京的資深中委陳田、余柱業以及在他們領導下的所有工作人員都一無所知。1974年底大馬情治單位發表了一份聲明指出馬共內部出現了分裂,到1983年星島(馬來西亞) 出版有限公司出版了《我要活下去》,這本書是由一位投誠的女馬共武裝人員提供資料,由大馬政治部主導打擊馬共的宣傳之作,書中提到了一些有關肅反的情節,外界才開始模模糊糊知道一些。
1989年12月2日,馬共、大馬和泰國三方和平協議簽訂後,馬共就要面對許多後續的事情需要處理,其中最為棘手的應是“肅反”的後遺症,這些事情在《我方的歷史》中陳平曾說:“被處決同志的家屬恫言要闖入我們的營地親自調查,到底他們的親人遭到了什麼不幸..........我即刻草擬了一份非常緊急的文件,給肅反中遭處決的大部分同志平反。我也要求承認被平反的同志為烈士”(445頁)。“我正在面對整個和平協議可能突然告吹的可怕前景,一場充滿血腥的激戰一觸即發”(444頁) 。
也就是說這個大規模“肅反”事件的歷史包袱是在壓力之下,被迫、無奈、草率和勉強地對被處決的所謂“敵奸”的家屬作出交待。如此一來這個“肅反”血腥歷史事件正式告知天下。陳平在面對可怕的血腥衝突以及和平協議可能突然告吹的壓力下,肩負起總書記應有的責任,發揮了最高領導人的魄力,在果斷地處理了這次的危機後,終於可以放下武器,解甲歸田,回歸社會。
2004年10月《我方的歷史》中文版面世,部分被掩埋的重大歷史真相浮出台面來,人們才能從書中的第28、29、30章中得知“肅反”歷史事件的一些實情。在書中,陳平也提到:“在遊擊隊于1968-69南進滲透馬來西亞之前小章就向我報告,說他相信有一批敵方特務在中央機關隊裏活動。..........資深中委于是委派營內審查員搜集受嫌疑者的証據。審查工作持續了兩年,後來舉行了一些審判會,結果一批受審者因叛徒罪名成立而遭處決”。“1970年的最初幾個星期,小章報告了第二次的特務威脅。......駐營中委委任的審查組達致結論,指稱1960年代上隊的泰裔新兵中,有90% 是特務。我在北京最親近的同志阿海,從來就不信服這個說法。起初我保持中立。無論如何,對隨後發生的事,我已無能為力”(417頁)。“直到1973年,我才接到關於中央機關隊和勿洞東段的審判及處決的詳細報告。報告內容含糊及未經證實的人數困擾着我..........阿仲被控叛黨罪,但是審判會上提出的詳情郤與他背負的指責毫無關聯。我接到其案件的報告才得知內情 。以這種方式對付一個把生命獻給革命事業的人,何其可恥”(419頁),這是敦厚的陳平總書記通過阿仲的個案,對以章淩雲為首當權派發出無奈的控訴。
依據上面的述說, 60年代末馬共這場規模頗大,嚴重影響着黨的發展前景的“肅反”鬥爭運動,根本就沒有經過黨中央委員會的廣泛討論通過,僅依據北馬局的資深中委委派營內的審查員和審查組就可達致結論,即泰南上隊新兵中,有90% 是特務,結果一批又一批受審者因“內奸”罪名成立而遭處決。章淩雲僅在事後才向陳平報告,重要的中委阿海從來就不信服,如此草率地通過營地中委委任的審查組,就可達致如此重大的結論。而敦厚的陳平總書記起初竟沒有什麼立場,毫無主意,保持中立的態度,隨後也無能為力。同時當年馬共在馬泰邊區遊擊隊的“李安東畢竟是營區的第1號人物”(420頁)和資深中委阿仲等已被排擠在核心權力之外,而以掌握實際軍權的“小章就崛起成為第一號人物”(420頁)聯同阿熖、阿和、阿秀等人掌控了整個北馬局中央機關隊,這場血腥悲痛的肅反“風暴”就完全以小章為首的當權派及其追隨者來主導和操作。也就是說當時整個馬來亞共產黨中央領導組織的實權就落在掌握軍權的小章、阿熖、阿和、阿秀等人的手上,在北京的總書記陳平變得無能為力,阿海、陳田、余柱業等中委不能在中央決策之內發揮黨的作用,在邊區的李安東和阿仲被排擠在核心權力之外,這些歷史事實完全說明了,黨指揮不了槍,而是槍牽着黨的鼻子走。
合艾和平協議簽訂後,馬共向在泰南上隊的大部分在“肅反”中受害的家屬呈交一份由“名存實亡”(445頁)的北馬局簽發的內部文件,書中還提到:“正式承認馬共犯了嚴重的錯誤,處決了他們” (445頁)。馬共在巨大壓力之下,被迫、無奈地承認在肅反鬥爭中的錯誤。平反通知書這樣寫“原馬共中央北馬局犯了擴大化的嚴重錯誤以致誤殺了一些革命同志......謹向烈士家屬表示真誠歉意和親切慰問”,這份平反通知書謹提到犯了擴大化的嚴重錯誤,沒有明確甚麼性質的擴大化,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地迴避了。
然而在“肅反”風暴中那些不是在泰南上隊的受害者則完全不予以理會,方小浪夫婦(即古寧和余洁),是在1970年在“肅反”風暴中被害,小浪的姐姐是當年馬共在長沙電台的播音員,完全被蒙在鼓裡,直到上個世紀80年末才從《我要活下去》一書中得知不被證實的訊息。上個世紀80年末,小浪的姐姐夫婦在廣州恰好有機會見到陳平,問他《我要活下去》中有關方小浪的情節是否屬實,陳平說基本屬實,但陳平相信方小浪不是壞人。小浪何故被處死,小浪的姐姐要求予以交待清楚,否則希望陳平能幫助小浪平反,陳平答應了。但是等了3年沒有任何消息,前新加坡學生家長聯誼會主席吳彩唐女士是小浪的母親,得知此事後,與女兒聯名給陳平寫封信,通過各種渠道,多次催促。直到1995年底才獲得陳平的電話通知,方小浪夫婦已獲得平反。從方小浪的個案,可想而知陳平在處理過程中碰到了重重的阻力。雖然原北馬局的章淩雲在三方和談期間病逝,但阿熖、阿和、阿秀等人及其追隨者依然堅持和頑抗。
1989年12月合艾和約簽訂後,馬來亞共產黨正式走入歷史,至今已踏入第23個年頭,在馬共的歷史中有兩個重大事件與敵奸有關,這兩個事件都極為嚴重地影響了馬共的發展,一個是“萊特事件”,大量的高級幹部被總書記出賣慘遭殺害,一個是大規模的血腥“肅反事件”,大量獻身革命事業的人在北馬局的決策、策劃和執行清除內奸的鬥爭中被殺害。面對人民,這兩個事件成了極為敏感的課題,有關方面靜若寒蟬。到底那些人應對“肅反”歷史事件承擔責任呢?除了陳平在《我方的歷史》較為明確的檢討和指出誰該負責外,當年“肅反”的決策者、策劃者和執行者似乎都在堅持和迴避。今天,以小章為首原北馬局的當權派已先後逝世,也許有人覺得為什麼一些人老是糾纏着“肅反”的事件喋喋不休呢?意圖何在?其實從歷史的高度出發,對重大的歷史事件就得嚴肅反覆地檢核和探討,也是所有探索歷史的人應有的認真態度,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對歷史負責,而作為一個真正的革命者更應該坦蕩面對歷史和人民。難道為了保持已成為歷史的黨的尊嚴,不讓其聲譽受到損害,就可以作為迴避的理由嗎?若缺乏承擔和勇氣來面對歷史和人民,還能怎麼樣來繼續革命呢?還能有公信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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