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中华魂》编辑部:
前些日子从《书屋》2010年第8期上读到署名王宏任的一篇文章《地主——一个百年难尽的话题》,殊感大惑不解。该文彻底否定旧中国地主阶级的存在,彻底否定土地改革这场伟大革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说:“‘地主’这一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社会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始有恒心。’这话的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绝对不会乱来。当年,地主阶层(注意:这里不用“阶级”而用“阶层”——引者)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砥柱作用。”如此吹捧地主,实属罕见。而土地改革中的积极分子则被该文说得一无是处:“正是流氓、地痞、盗贼这些人在‘土改’中跻身‘干部’队伍,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该文愤愤不平地慨叹道:“假如当时我们只是平分了地主的土地和多余的财产,不以‘阶级斗争’为纲对地主又打又骂地施以残酷的斗争,让他们在新的条件下和贫下中农一块劳动致富,不搞过左的阶级斗争和残酷的专政,那么,中国早已进入发达国家之列,而我们的民族也不会有这么多仇恨、矛盾和创伤,我们的道德与文化不会遭到毁弃与破坏,那是多么好呀。”读了这样的文字,我真有如闻痴人说梦的感觉。我是粗略学过中国近现代史的青年,对中国的历史包括土地改革前后的历史还是有所了解的,绝对不是如王文所说的那样。事实恐怕恰好相反:如果没有土地改革,便没有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变化,便没有中国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便没有中国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灿烂前景。为了证实我的这些看法是否有当,特写信向你们请教,如蒙在百忙中给予指点,当不胜感激。
专此谨致
崇高的敬礼!
晚辈 李灏文谨上
复信
李灏文同志:
《中华魂》编辑部转来了你的来信,附有《地主——一个百年难尽的话题》(以下简称“王文”)。我认真地读了,现把我的看法写在下面,供你参考。
“王文”指责歌剧《白毛女》的内容“不真实”,“伪造”了地主的丑恶形象,引起了对地主的仇恨。理由是剧中的地主黄世仁是一个大地主,不是地痞流氓,不会强奸喜儿这样的贫贱丫头;他们要“玩派头、讲排场、逞阔气”,不会干出大年三十在祠堂强奸喜儿这样只有地痞流氓才干得出的事来。这种指责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大地主与地痞流氓并不是两个不能相容的概念。有不少大地主同时又是地痞流氓。即使黄世仁不是地痞流氓,也不等于他就不会强奸喜儿。因为剥削阶级的贪欲,包括色欲在内,从来就是无止境的。在解放前的旧中国,像黄世仁这样的大地主强奸像喜儿这样的贫农妇女的事例,可谓举不胜举。以淮北(江苏、安徽两省淮河以北地区)为例,正如马俊亚先生在《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发表的《近代淮北地主的势力与影响》一文(以下简称“马文”,下面有关淮北的材料均来自该文)所说,地主对佃农的妻女常随意侮辱霸占,地主下乡收租,佃户要献上妻女供其淫乐。地主若看中佃户妻女,常以服役为名召到家中奸淫。这与《白毛女》中喜儿的遭遇何其相似!盐(城)阜(宁)大地主柏连聪的五个老婆有四个是强占的。他在柏姓农民家中吃饭,见其女漂亮,当众抱到房中奸污。柏还说:“我只有生我的(指母亲)不嫖,我生的(指女儿)不嫖。”真是厚颜无耻到了极点!淮安大地主管乐强奸吴秀堂的妻子,竟用枪强迫吴在旁观看,完全是一副地痞流氓派头。可见“王文”说黄世仁这样的大地主不会成为地痞流氓也是靠不住的。曹(县)单(县)一带的大地主朱凯亭看中的佃户家女性均被其奸淫。不仅世俗地主如此,就连本应“四大皆空”的宗教地主也是如此。宿迁极乐庵的和尚往往妻妾成群,圣寿寺的和尚几乎个个寻花问柳。至于苏南地区,著名的民主人士、清华大学教授潘光旦先生在1951年考察该地区土改后写成的《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一书中记述颇详,读来触目惊心。如无锡地主罗阿平,绰号“三十三个半”,就因为他曾强奸了三十三个农家妇女,另一个强奸未遂。武进地主杨远芳曾强奸了十八个妇女,其中两人当场因被奸而死。中共党史出版社近年来出版的《开国大土改》一书中此类例子甚多,恕不—一列举。“王文”断言像黄世仁这样的大地主不会强奸像喜儿这样的贫贱丫头,并由此断言《白毛女》的内容“不真实”,实属荒谬已极,根本不值一驳。
“王文”不仅否定了《白毛女》中对黄世仁描写的真实性,而且否定了解放以来与黄世仁并列为旧中国地主典型的周扒皮、南霸天、刘文彩的真实性。限于篇幅,这里仅谈刘文彩。
“王文”说,刘文彩并不像过去所说的那样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霸地主,而是一个做过不少好事的“善人”。这样说的依据是笑蜀的《刘文彩真相》一书。其实该书所说的并不是刘文彩的“真相”,而是假相。因而一出版就引起了很多了解刘文彩真实面目的同志的极大愤慨。著名作家、解放前川西地下党员马识途等人联名上书中纪委和中共四川省委,要求查处该书。当时的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批示:“请四川省委处理。”新闻出版署决定禁止该书销售。四川省委、成都市委做出查处该书的具体措施,并支持汇集反对做翻案文章的《<刘文彩真相>批判集》问世。
应该说,任何人想要为刘文彩翻案都是徒劳的。因为历史上的刘文彩确实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霸地主。正如刘氏庄园博物馆原任馆长安师吕先生所言,他是“集军阀、官僚、地主、恶霸于一身的无可辩驳的反面典型人物”。过去对他的批判,尽管有个别地方(如现在被包括“王文”在内死死揪住不放的“水牢”问题)与事实有出入,但基本上是可靠的。
首先,刘文彩不仅是地主,而且是军阀官僚,更是反共老手。他在1927年出任“叙南清乡司令”,派兵捕杀了领导屏山县六千农民抗烟重捐的农会负责人、共产党员徐经邦;在1928年杀害了中共叙府城区区委书记李筱文和县委候补书记李家勋,并镇压了他们领导的抗捐暴动,屠杀共产党员和农会会员六七十人;在1929年又镇压了川南工农革命军,杀害了革命军领导人和战士五六十人;1931年又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五人堆事件”,枪杀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梁戈、叙府县委书记方新、交通员沈玉琪等五位共产党员,将其遗体示众三天,还把沈玉琪剖腹掏肝,然后埋在一个土坑里。这一惨案虽然已经过去了八十年,但宜宾人民至今记忆犹新,对英勇不屈、慷慨就义的烈士无限怀念,对刘文彩等反革命刽子手切齿痛恨。刘文彩即使在脱离军政界后,在其家乡也没有忘记反共。他所创办的文彩中学排斥共产党员和进步师生,一度任该校校长的中共地下党员吴德让等人因此而被迫离开。直到解放前一年,亦即刘文彩死前一年,他还派武装袭击中共领导的西南武装工作队,致使回四川工作的八路军连长朱英汉等人牺牲。同年9月25日,他还逮捕杀害了武装工作队负责人肖汝霖(中共地下党员)和民盟盟员徐达人。可见其反共立场可谓至死不变,他双手沾满了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的鲜血。
其次,刘文彩贪婪成性,残酷压榨人民的行为也十分突出。以收租为例,租种他土地的佃户,不仅要交高额地租,而且是“铁板租”,灾年歉收不减分毫。他收租用的斗,比一般斗大半升,用的风谷机是六扇叶子,比一般风谷机多两扇,好谷子也会被吹掉,因而实际上收的租谷比名义上的多得多。有一个农民,名义上交2.4担租谷,实际上被收了3担,多收了四分之一。可见刘文彩剥削压迫农民比一般地主更为凶狠毒辣。至于他滥征苛税、横征暴敛、倚势横行、强占民田、贩卖鸦片、毒害民众等罪行,更是罄竹难书。
再说,刘文彩的私人生活也是荒淫糜烂,为人所不齿。他不仅贩卖鸦片,毒害人民,而且自己就是一个整天离不开烟枪的大烟鬼,高峰时一年烟的消耗折合成大米足够三百人吃一年。他家的烟枪多得够装备一个连,每支从材料到做工都十分讲究,而且支支不同。他又是一个好色贪花的大淫棍,不仅纳妾嫖妓,具有正式“名分”的妻妾就有五人之多,而且到处拈花惹草,连有夫之妇和未成年的少女也不放过。如他的五姨太王玉清,就以“绣花”为名,诱骗年轻漂亮的姑娘去“绣花”,让刘文彩玩弄、奸污,怀孕后逼迫打胎,有两位十七八岁的少女就因此打胎致死。未死者也留下无法弥补的身心创伤。被他奸污的女人,即使失宠也无法离开他的魔爪,要等到四十五岁以后才能走,终身的青春幸福都被刘文彩毁掉了。
以上所述,只是刘文彩的一部分罪恶,已足以证明刘文彩并不像“王文”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待人宽厚”的“大善人”,而是十恶不赦的大恶霸。任何人想要为之翻案都是徒劳的。
至于刘文彩兴建学校,上千农民为建校从事无偿劳役,一个铁匠学徒被调去无偿劳动两个月,未得分文工资。为建校还强拆了很多家的房子,砍掉了很多树木,同样分文不给。农民说,建校是“刘文彩得名,老百姓受苦”,并要清算他在建校中的五条命债。这些都有档案资料可查。这样看来,刘文彩在建校中究竟出了多少钱,很值得怀疑。即使出了钱,也是来自横征暴敛、巧取豪夺的不义之财,而且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王文”说,地主不会过分地剥削、压榨农民,因为这样做会引起农民以怠工等方式进行反抗,反而对地主不利。这种说法,无视地主贪婪成性、不计后果的剥削阶级本性。历史上的无数事实证明,剥削阶级只要能满足眼前的贪欲,什么后果都阻止不了他们的胡作非为。广大农民在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压迫下,不仅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而且随时有可能被地主送去见阎王。1934年浙江有2000多万亩田地受旱,灾民只能吃草根树皮度日。孝丰县很多农民被迫用船载着自己的亲生骨肉,运到城里卖给富人家当佣人。常山县有一户姓江的农民,眼看受旱以后,田里颗粒无收,生路断绝,全家服毒自杀,死了七人。号称“鱼米之乡”的嘉兴地区,成批农民被逼走上“讨饭船”,开出去载的是人,回来时已是一船船的死尸,大批农民活活饿死、病死。全国最富的江南地区尚且如此,别的地区就更不用说了。如民国史上有名的1942——1943年河南大旱灾,就有五百万人饿死,未死的也过着人间地狱般的生活。当时的重庆《大公报》发表了该报记者从灾区寄来的通讯,揭露了河南人民受灾的惨况。该报为此发表了题为《看重庆,念中原》的社评,指出:看了这篇通讯所揭露的灾区人民妻离子散、卖儿鬻女、吃草根树皮而死的惨绝人寰的情景,任何铁石心肠的人都得落泪。在旧中国,这样的惨剧时时处处不断发生。与此同时,骑在农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地主阶级却过着骄奢淫逸、花天酒地的生活。以“王文”提到的刘文彩为例,他不仅荒淫好色,而且穷奢极侈。在他的地主庄园中,摆着上海造的大衣柜、宁波式的大花床、法国式的梳妆台、英国产的搪瓷盆、进口钢琴和各式各样描金嵌玉的家具。还存放着金佛、金兽、金瓶、金杯、银龙、银兽,玲珑剔透的象牙球等古玩。这些东西,不仅当时的贫苦农民做梦也见不到,就是现在,除了少数“大款”,也很少有人能够拥有。刘文彩一家二十口人,常住安仁镇家的有六个,可是伺候他家的奶妈、丫头、雇工就有六、七十个。“刘公馆”有二十九处之多,多数常年空关,以备他随时“临幸”。刘文彩每天喝燕窝粥,抽鸦片,还买了一颗价值一万块大洋的宝石来佩戴在身上。他的三老婆一人的衣服就装了五十口皮箱。五老婆还很年轻就准备好一副花木棺材。而伺候他们的人则受尽虐待、折磨,甚至眼瞎身死。在旧中国,过着像刘文彩这样奢侈生活的大地主并非个例。
面对如此残酷的剥削压迫和惊人的贫富悬殊,农民当然要起来反抗。但只要“印把子”(政权)和“枪杆子”(武装)掌握在地主阶级及其代理人手中,农民的反抗就很难得到真正的成功。众所周知,旧中国历代政权,无论是封建王朝、北洋军阀或国民党政权,都是代表和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乡村基层政权更是几千年来一直控制在乡绅地主手里。地主阶级不仅依靠反动政权的军队、警察等武力,而且本身就拥有强大的武装。以淮北为例,仅徐(州)海(州)地区的十二个县的地主武装就拥有二十多万支枪。如果联想到正好发生在徐海地区的解放战争中规模最大的淮海战役,解放军缴获的国民党军的枪支也只有十五万多支,由此可见这个地区的地主武装势力有多雄厚了。其他地区的大地主也大多拥有自己的武装。如刘文彩便是这样。
事实证明,农民对地主的阶级仇恨并非像“王文”所说的那样是由《白毛女》等文艺作品人为煽动起来的,而是地主对农民的残酷的剥削压迫所造成的。农民怀着满腔怒火,时刻期待着有一天把那些“活阎王”、“吸血鬼”、“寄生虫”打倒在地。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以后,劳动人民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了胜利,得到了翻身解放。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政府所发动和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仅推翻了地主阶级几千年来的统治,把亿万农民从地主压迫下解放出来,消除了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主要障碍——封建土地所有制;而且打破了几千年来乡绅地主对农村的控制,把人民政府的法令、措施的权威推广到农村基层,实现了国家的空前统一。其伟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无论怎样评价都不过分。可是“王文”却从其阶级立场出发,全盘否定土地改革,实际上也就是否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因为土地改革既是民主革命的中心内容,又是民主革命胜利的基本条件。没有土地改革,民主革命就不可能胜利,而民主革命的胜利,又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像“王文”那样否定了民主革命,也就等于否定了社会主义革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的实质是土地革命,共产党及其代表的中国人民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革命集团之间的斗争,其社会性质就是要不要以革命手段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问题,而国民党反动派之所以那样仇视共产党,根本原因也在于此。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土地改革,就不会有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及其胜利:而没有民主革命的胜利,就不会有社会主义革命。因此,凡是拥护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人,必然也要拥护土地改革。事实也正是这样。如著名作家聂绀弩在1948年写了一篇题为《血书》的文章(见《聂绀弩杂文集》,三联书店1981年版),该文用诗一般的语言热情歌颂了土地改革,控诉了几千年地主压迫农民的滔天罪恶,陈述了农民为反抗地主剥削压迫而流的无数鲜血,指出土改文件就是用这些鲜血凝聚起来的“血书”。该文用很多篇幅论证了土地改革的正义性和伟大意义,驳斥了反对土地改革的种种谬论。文章结尾指出,土地改革是霞光遍体的光明,拥抱和歌颂这种光明是每个革命者的任务。果然,很多革命作家都写出了描绘和歌颂土地改革的作品,如丁玲写出了《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周立波写出了《暴风骤雨》,马加写出了《江山村十日》,韩北屏写出了《高山大垌》,王西彦写出了《春回地暖》等。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党外的民主人士不仅拥护土改,而且亲身参加了土改的实践,并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提高了自己的觉悟。在阳翰笙主编的《柳江怒潮——柳城县土改回忆录》(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一书中,很多当年参加过广西柳城县土改的知识分子,如作家冯亦代、叶君健等人的文章都表明了这一点。不少人还写出了专著,如社会学家潘光旦的《苏南土改访问记》,作家萧乾的《土地回老家》,民革中央委员李俊龙的《战斗中的湖南农民》等。一些同情中国革命的外国友人在亲身经历了土改以后,也写出了赞扬这一伟大革命运动的著作,如美国人韩丁写出了《翻身》,贝尔登写出了《中国震撼世界》等。这些著作的有些地方简直就像是对“王文”观点的直接反驳。如针对“地主靠劳动起家”的观点,潘光旦指出:“根本在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下,劳动起家是不现实的;依靠自己劳动的积蓄来购买大量土地,更是梦想。”他还举出两个农民——江苏傈阳的曹玉德和南汇的李阿林,几代人辛勤劳动,到头来还是立足无地,生活无着,身上只有两件布衫和破棉袄的事实,指出:“在旧社会,这类曹玉德和李阿林何止千千万万。为什么偏偏地主一经劳动就可发家致富,‘良田万顷’呢?真是所谓‘八字好’么?事实上绝大多数地主是从来不曾劳动过的。就算有些地主早年确曾劳动一番,因而有些积蓄,但全家过了三、五年,乃至三五十年的舒服生活以后,原来的积蓄也早该花费得精光了,又何能不断的、‘积业累世’的享用呢?可见地主占有的土地,若非直接豪夺得来,便是经由累积的剥削巧取得来,是一个无可避免的结论了。”针对“土改中斗争过火,使许多无辜、善良的地主受到冤枉”的观点,李俊龙指出,在土改这样翻天覆地的革命运动中,“兔不了要误伤一些人,也许‘罚非其份’,也许‘无辜受罚’,但只是极少数的局部现象,就整个革命运动看,无宁是‘在所难兔’的。革命不是绣花或写文章,两千万人民(指当时的两千万湖南农民)真正起来了,要他们炉火纯青,丝毫不出差错,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尽一切可能,要求少出偏差,不出大偏差,出了偏差就纠正。而且,事实上,真正出自群众的斗争,只要不是干部‘代替包办’或坏分子操纵的,十回有九回是‘罚如其份’的,问题还是在深入发动群众,让群众自己掌握这个惩罚敌人的武器。地主阶级倒了下去以后,兔不了要叫喊一番,躲在城市里的逃亡地主或在意识上和地主一致的人,就会替这些叫喊当义务广播员。我们如果不想上当,最好亲自到乡下看了再发言。”请看,早在当年就被批驳得体无完肤的谬论,六十年后又被“王文”原封不动地搬了出来,这真是充当了被打倒的地主阶级的“义务广播员”。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写过记述和歌颂土改的作品的中,不少人后来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如聂绀弩、丁玲、冯亦代、潘光旦、萧乾、李俊龙等,在1957年都被打成“右派”,蒙受了二十多年的冤屈;周立波也在“文革”中因在散文《韶山的节日》中提到毛泽东的亲密战友杨开慧而触怒了江青,受到残酷的迫害;等等。但是这些并没有因此而后悔自己当年对土改的肯定,更没有因此而否定自己当年写的歌颂土改的作品。以萧乾先生为例,他在晚年写的《回忆录》中,对解放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的冲击记叙甚详,但对在土改中的经历则引以为荣,并用充满感情的笔调写道:“我带着对外宣传的任务,到湖南去参加土改。那更是一次激动人心的革命壮举。从诉苦会上,我懂得了‘封建’的含义,也目睹了摆脱几千年枷锁的农民的喜悦。烧地契那天,我拍下了平生最得意的一张照片。它在第一、二届全国影展上展出过,还被印在美国《生活》杂志的封面上。有什么比随着烧地契升起的黑烟,农民脸上泛出的喜悦,更能象征土改运动的呢!”(《萧乾全集》第5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23页)。应当指出,萧乾的这些话并不是在压力下说出的违心之言,而是在已经可以畅所欲言的1988年说的真心话。当年参加过土改的知识分子,也大多与萧乾一样对这场“激动人心的革命壮举”怀有深厚的感情,把自己的这段经历当成自己一生中最光荣的一页。
“王文”全盘否定了土改运动,实属憾事,但他毕竟无法否认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压迫及其根源——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应予废除的,所以该文提出了这样一种设想,那就是不像土改运动中那样对地主展开激烈斗争,而只是平分地主的土地和多余的财产,让地主和农民一样成为靠劳动致富的劳动者。该文还说,如果当年这样做的话,现在的中国早已成为发达国家了。其实这不过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在实践中是根本行不通的。原因很简单:地主阶级也和一切剥削阶级一样,不经过“激烈斗争”,是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这正如毛泽东所言:“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它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这样一把大“扫帚”的扫荡,“灰尘”即封建土地所有制是绝不会自己跑掉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不在士改运动中对地主阶级展开坚决斗争,土改就不会成功,而如果土改不成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繁荣昌盛的中国,也不会有今天中国人民的安定富裕的生活。
“王文”既然全盘否定了土改运动,自然也要否定这一运动的骨干力量——土改干部和积极分子,把他们说成借土改逞其私欲的“地痞流氓”。其实这种说法并不新鲜。早在1926——1927年大革命的农民运动中,被农民造反搅动了酣梦的地主豪绅及其代理人——国民党右派首领蒋介石、张静江之流,就把农民运动中的积极分子称为“痞子”,把农民运动称为“痞子运动”,并以此为借口,残酷镇压农民运动,疯狂屠杀农民,特别是农运积极分子。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对此作了有力的批驳,指出所谓“痞子”实际上是“革命先锋”。著名作家蒋光慈在大革命失败后写了一首有名的诗《乡情》,记述童年时代的朋友、轿夫的儿子黄牛,在大革命中积极参加农民运动,担任农民协会的执委,领导农民对土豪劣绅展开坚决斗争,自己则廉洁奉公、分文不取,因而触怒了土豪劣绅,遂勾结反动军队加以杀害的故事,对这位农民积极分子寄予深情怀念。同样的,把土改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说成“地痞流氓”,“王文”也不是第一个。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张爱玲在香港美国新闻处的美元资助下写成的《秧歌》和《赤地之恋》两部小说以及曾在国民党汤恩伯部队任陆军上校的台湾作家姜贵写的反共小说《旋风》,就是这样描写的。但是这些小说,即使在当时也没有得到人们的共鸣。因为张爱玲和姜贵都没有亲身经历过土改,他们的描写纯属无中生有的编造。以张爱玲为例,她的两本小说虽然得到有反共偏见的人,如美籍华人、《中国现代小说史》夏志清的吹捧,但即使在当时的台湾和香港,这两本小说也没有多少读者。至于姜贵的《旋风》,虽然得过台湾国民党当局的奖金,也没有产生多大影响,现在更是早己被人遗忘。而“王文”却又重复了这些陈词滥调,未免可悲。唐代文学家韩愈云:“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信然。
以上是我对“王文”的一些看法,是否有当,欢迎批评指正。
专复顺致
敬礼!
谢天明写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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