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编者按】截止8月17日,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中的遇难者人数已升至114人。在67人的失联者名单中,失联者除了近日备受关注的消防人员与公安民警外,其他人士几乎都是物流公司的职员、保安、装卸工人、集装箱司机。事实上,这些人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现代码头工人。作为一个港口城市,天津物流业的发展由来已久。那么,毛时代的码头工人与今日又有什么不同?本文以建国前后天津码头工人生存状况的变化为视角,概括性地介绍了解放后天津以码头搬运工为主体的非产业工人改造运动,以及对天津搬运行业进行集体化改造的经过。今天,这种“苦重劳动”已为现代化的运输、装卸工具所取代,在劳动内容、技能要求、工作环境、生活水平上,码头工人也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码头工人早有天壤之别,然而,对于不同时代的码头工人而言,其在劳保制度、福利制度、文教生活等方面的要求是否具有某种与其时代相适应的一致性呢?这或可成为本文回溯20世纪50年代天津码头工人改造的理由之一。
天津是近代以来中国最重要的工商业城市之一,其在建国前后已有工人50余万,工厂5000多家。彼时,其工人群体可谓庞杂,除去职员、产业工人之外,非产业工人也占了相当比重。而天津作为一个港口城市,码头搬运工人也几乎构成了其非产业工人的主要群体。1949年1月,解放军占领天津。随着天津城市接管工作的展开,重新组织、管理码头工人,帮助其实现“翻身”,成为了天津城市接管工作的题中之义。这不仅意味着要清除那些长期盘剥工人的旧势力,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培养这些疏离于工厂组织之外的非产业工人的主人翁意识,在重新打造其生产生活的空间的同时,也使其对新的国家、新的政权产生认同与信赖。
建国初期,天津有大约4万多名搬运工人,分别被市内的200多家“脚厅”所控制。“脚厅”以严格的组织系统对搬运工人进行监管。安立夫在《天津市搬运工人工作报告》中曾有这样的描述:“脚行内部,分头子与工人两部分;头子有总头、大头、二头、小头。码头有大包工头、小包工头、领工头。大的脚行头,是封建、资本、特务一身三任的结合体。开货栈、旅馆、戏院、妓院。为国民党、青红帮、道门、黑旗队的头子。天津市脚行头子巴延庆,就是天津市国民党市党部委员,伪运输业职业公会理事长,伪南京国大代表。脚行头、包工头,把码头搬运业务,霸为私人所有,历代相传,子孙世袭;强行装卸,高价勒索,霸占割据。工商市民不能自由装运,所过境内,要‘过街钱’,否则斗殴,躺道阻行。”可见,解放初期,这些疏离于工厂组织之外的非产业工人,不仅收入菲薄,打架斗殴事件频繁发生,更甚者或丧失人身自由,或人身安全备受威胁。
然而,即便只有是如此微薄的收入,码头工人也不得不面对层层盘剥:“‘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大头的嘴,小头的腿’。工人装卸、运输所赚的钱,‘红签’分了‘黑签’分,大头分了小头分。头子承包,工人劳动,层层的剥削压榨。有的任凭头子‘赏与’。剥削工人到百分之七十、八十、甚至九十,工人生活不能维持,就形成普遍的偷窃,乱掷偷捞货物,发泄出气。”搬运工人既没有文化知识,也不掌握专业技术,仅凭身板卖力讨生活,加之没有固定工作地点,备受脚头盘剥,其生活状况可想而知。
从人员身份看,当时的码头工人多数或为出身天津郊区的底层农民,或是城市贫民、流民,其阶级身份颇为复杂:“有产业工人、有农民、有商人、有小摊贩,有旧军政人员、有逃亡地主、有学生、有市民、有地痞流氓,有旧警察、宪兵。”
工资、工时、工作地点的不稳定性及构成人员的复杂性,共同导致了这一群体与产业工人之间的巨大差别,二者不仅在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与思想水平上存在差距,更为重要的是,相较于产业工人,脱离于工厂组织之外的码头工人,尚未经历工人运动的“政治训练”,没有足够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因而也明显缺乏反抗意识。
相较于产业工人,码头工人组织性差,纪律性弱,反抗意识不明确,对共产党接触少、不了解,因此很难自发联合,即便是在共产党的协助支持下,也很少有人愿意去反抗脚行的头头。对于改造、组织这样的非产业工人群体,大部分初进大城市的干部们深感棘手的不仅仅是如何让其“认识工人阶级”,而是需要更加彻底的变革——如何通过有序组织对其进行必要的“政治训练”,进而为其打造全新的生存空间,培养其主人翁意识。
事实上,在大革命之前,共产党就已经尝试在搬运工人内领导建立工会组织。但后来由于国共关系破裂,此项工作被迫转入地下,共产党对搬运工人的实际影响力和组织力也变得十分有限。建国后,这一工作再被提上日程。根据当时刘少奇的提法,中共在获取工人政治认同这个问题上,“主要办法有三,尽可能保障工人的生活水平勿使之过低;深入广泛地教育工人;组织工人”。由此,在组织、管理和改造天津码头工人的过程中,中共组织成立了搬运工会、搬运工人服务站,在合理限制运价的同时,切实增加工人收入,引导工人通过自行评议来分配业务,进而逐渐取消了脚行对搬运工人的严苛剥削。
1949年6月,天津市召开搬运工人代表大会,成立工会的基层组织,组建了工人互助会。互助会一方面要有计划地领导工人福利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要负责协助完成工人的伤亡抚恤工作,尤其注意对搬运工人的劳动保护。根据《天津市搬运工人工作报告》,当时不仅开办了工人食堂、小疗养院、修理车厂、消费合作社、煤球厂、造胰厂、配售粮食合作社、子弟学校等服务机构,还根据工人的意见和要求,备置各种必需品,“喂牲口,要麸皮,就和面粉工厂去洽购;冬天到了,需皮袄,就跟皮毛公司订货”。互助会对工人日常生活中的小问题尤为关注,如“减价理发、洗澡,交涉优待看电影、看戏,介绍廉价购买日用品,申请工人子弟减费入学;介绍职业,帮助写信”。这些琐事的解决,无疑使工人得到了莫大的方便与安慰。另外,在协助工人伤亡抚恤工作中,互助会一方面出钱帮助工人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又积极鼓励工人互助,组织工人义务劳动,甚至凑钱治疗或埋葬。
共产党领导政权依托工会组织,逐步开展社会救济和福利政策,使得搬运工人在这些组织中切实地感受到了生活的改变,享受到了主人翁的地位与尊严。而这种生活上的改变和由此生发的感性上的认识,无疑都有益于增强码头搬运工人对共产党领导的认同,也恰恰是这种认同成为了共产党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基础。领导干部关爱工人,对其生活嘘寒问暖,对其思想耐心教育,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这些非产业工人思想转变的动力所在。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开始理解新的规则,并且成为这些规则的遵守者,乃至守护者;与同事、管理者之间逐渐建立了积极友好的生产关系;进而,逐渐认同了一种全新的劳动观念和管理制度,从而完成对自身的改造,成长为一名社会主义工业建设背景下的码头工人。然而,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而言,仅仅完成对工人的改造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实现对搬运行业的集体化改造,使得码头搬运工人成为一个有组织、讲政治的工人群体是中共改造工作中要进一步实现的目标。
1949年7月,天津市运输公司成立,主要承揽装运业务并负责调配工人,实行按劳取酬,统一全市运价。根据劳资两利的原则,既保证工人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又要保证物资的运输、交流和工商业的恢复、发展。共产党也通过实行这些措施,逐步对搬运行业进行集体化的改造。
在具体改造中,中共一方面通过上述措施保障了搬运工人的利益,确保其物质生活和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另一方面又对搬运工人进行思想教育,促使其通过业余学习逐渐提高文化水平和思想政治水平。根据搬运工人工作地点的流动性,工会组织进行“三不固定”的教育,即不固定时间、不固定学习地点、不固定人数,开办灵活的短期教学课程、业余学习班、学习小组,将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通过黑板报、广播、电台等多种渠道进行“授课”,从而形成一个立体的学习环境。根据材料记载,当时搬运工人要求学习的情绪很高,有组织参加学习的达7000余人,占当时会员总人数的22%;两个工人平均有一册书,报纸普遍,工会介绍买收音机的有200余人。根据工人的分散、流动、不定时的特点,教育方式也多种多样——短期训练班、业余学习班、学习小组、3~5人的互助组和个人自学等等。教育媒介也颇为广泛,黑板报、电台、刊物、报纸、路口、货栈门口等等都可以作为宣传教育的媒介。同时,积极利用轮船、火车来前的时间,对码头搬运工人进行“三不固定”教育。一方面这适应码头工人的职业环境,另一方面也使得宣传教育扎根码头工人的生产生活,具有群众性和实践性。从教育内容看,当时除一般的文化教育外,还特别重视工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天津市搬运工人工作报告》中就曾明确要求工人:“一是:爱护货物,运输迅速,价钱合理,便利流通。不勒索,不偷盗损坏,不要酒钱,拾物归还。二是:建设家务,不嫖不赌,反对贪污浪费,提倡廉洁奉公。三是: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逮捕盗匪,维持治安,检举走私。”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搬运工人的前途问题同样备受关注:“运输工人,是用落后的运输工具和体力运输,现代化的运输工具势必将起而代之,而且我们也要有步骤的用现代化运输工具去代替这种苦重劳动,因此过剩搬运工人的安插、转业是个大问题。搬运工会,搬运公司,可举办技术训练班,如驾驶汽车、电车等,或开工厂农场等,使工人逐渐转业。组织劳动合作社,包揽修路、建筑、开垦等劳作,扩大劳动范围,增加收入,而后走向改业。”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码头搬运工人的工作职能,势必为现代化的运输工具、装卸工具所取代,那么这一群体的“转业”、“改业”也随之成为问题。在其已有的职业背景下,帮助其创造或选择适合其转业、改业的就业渠道,为其再就业提供必要的技术训练和技能培训,这都成为了五十年代搬运工会为保障码头工人切身利益所做的努力。而也正是在这样的努力下,搬运工人逐渐成为一个成熟的、有组织性的工人群体,在社会主义建初期展现出了出了对共产党的信任和认同。由前群众剧社编剧王雪波执笔的《六号门》即根据改造搬运工的经验写作而成,在内容上反映了天津解放前后搬运工人的生活和对脚行把头的反抗,也反映出非产业工人的巨大的活力。
时值今日,这种“苦重劳动”已为现代化的运输、装卸工具所取代,在劳动内容、技能要求、工作环境、生活水平上,码头工人也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码头工人早有天壤之别,然而,对于不同时代的码头工人而言,其在劳保制度、福利制度、文教生活等方面的要求是否具有某种与其时代相适应的一致性呢?这或可成为本文回溯20世纪50年代天津码头工人改造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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