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抗战胜利的中心关键,在使已经发动的抗战发展为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战。只有这种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战,才能使抗战得到最后的胜利。
——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
如此伟大的民族革命战争,没有普遍和深入的政治动员,是不能胜利的。抗日以前,没有抗日的政治动员,这是中国的大缺陷,已经输了敌人一着。抗日以后,政治动员也非常之不普遍,更不说深入。人民的大多数,是从敌人的炮火和飞机炸弹那里听到消息的。这也是一种动员,但这是敌人替我们做的,不是我们自己做的。偏远地区听不到炮声的人们,至今还是静悄悄地在那里过活。这种情形必须改变,不然,拚死活的战争就得不到胜利。
——毛泽东:《论持久战》
一、为了和平的战争
1960年6月21日,日本反战作家野间宏带领的一支日本民间文学家代表团在上海受到了毛泽东和周恩来的接见。会面时讨论的一个重要话题是1960年1月19日在华盛顿签订的《美日安保条约》(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apan)。条约规定,若在日本管制领土上出现军事攻击,美日双方则将相互协助。并且,“美利坚合众国的陆军、空军和海军被允许使用日本的设施和地区。”[1]条约草签之后,日本国内哗然,在左派反对党带领下的抗议运动此起彼伏。毛泽东在会见时,将这场抗议运动表述为一场“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的反帝运动,对“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维护世界和平的斗争”有重大贡献。[2]在随后新华社发表的新闻通讯稿中,毛泽东还特别加写一段,将在抗议运动中牺牲的东京大学学生桦美智子称为“日本民族英雄”。[3]
在这次会见时,毛泽东也谈到对抗日战争的认识问题。他提到“假如日本不占领大半个中国,中国人民不会觉醒起来”。因此在这一点上,“我们要‘感谢’日本‘皇军’。”[4]这一表述,后来被许多人断章取义地用来重述抗日战争的历史,将一场超越了宗派、民族、党派、甚至国界的反法西斯战争,简单化为一场党派斗争的附属品。而在这场战争中具有重要战略与政治价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则在这种历史虚无主义与庸俗实用主义的视野下,沦落成为一种党争的工具。然而,如果我们将毛泽东对抗日战争的这一表述放在支持日本人民反抗《美日安保条约》的背景下来看,便能发现在这背后展现的对世界政治格局的判断,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的世界主义(internationalism)理想。这一政治理想的基础来源于一种在民族解放运动进程中产生的对“民族”(nation)概念的全新理解,也基于毛泽东对于战争与和平关系的辩证叙述。这在毛泽东1938年的《论持久战》中,便有明确表述。在他看来:“占着五万万以上人口的中日两国之间的战争,在这个战争中将占着重要的地位,中华民族的解放将从这个战争中得来。将来的被解放了的新中国,是和将来的被解放了的新世界不能分离的。因此,我们的抗日战争包含着为争取永久和平而战的性质。”
从1938年的《论持久战》中对中国解放与新世界秩序关系,到1960年“感谢”日本入侵对唤醒中国人民的作用,我们实际上可以看到一种在中国革命进程中形成并连续发展的世界主义以及永久和平的政治理想。这种政治理想超越了欧洲历史背景下形成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以及康德式的“自由和平”(liberal peace)观念,也做出了完全不同于西方战争法体系下对“正义战争”(just war)的理解。在承认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同而形成的民族差异基础上,希望通过个体、阶级、民族、国家之间辩证法式的互动(用毛泽东的话来说,便是“斗争”)来达到一种最终的解放。理解这种复杂的关系,便需要将“抗日战争”放在一个更广阔的中国革命历史现场中去进一步理解。毛泽东一直强调,中国革命这场民族解放运动,与世界革命是密不可分的。它一方面受到世界革命导致的政治变动影响,另一方面,也作为世界人民解放运动的有机组成部分,直接推动了世界革命的发展。脱离了世界人民解放这一政治理想便无法谈论民族解放运动。这种对战争行为正义性的判断,超越了简单的主权国家范畴,将战争行为看做是一种斗争的形式,其历史意义与其反压迫的政治性质密切相关。在毛泽东看来,“正义战争”必须建立在反帝国主义、反压迫的平等目标上。从战争中得到的“解放”是和平的基础,并且,这种在一个民族内进行的解放运动,也必须同世界范围内的解放运动相联系。这种在各个“民族”内自生的解放运动是世界人民解放的基础。
同时,这种解放运动无法遵循一种统一的模式指导,自上而下地展开。只能在承认了民族内部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差异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进行。并且,民族解放运动的斗争形式也是随着斗争本身而不断变化的。在1937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之前,毛泽东便强调,1924年-1927年的民主革命任务并未成功,因此1927年之后的革命仍旧具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性质。其主要任务仍旧是“反帝反封建”。而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军事入侵,在中国内部对“帝国主义”这种压迫性秩序的斗争已经产生了现实变化。其重要的表现,便是撕裂了民族资产阶级,使之分裂为反对日本侵略与投降日本侵略的两个阵营。这一变化,也进一步改变了中国内部各个阶级之间的关系,使得联合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为可能。这一统一战线,不仅仅包括了各个阶级的联合,也包含了中国境内各个少数民族的联合,以及来自“国际人民的援助”。[5]毛泽东强调,也正是在这种广泛的互助联合下,才真正体现出了反压迫战争本身的正义性质。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在抗日战争时期,苏联对中国人民对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还是在1960年新中国对日本人民对抗“美国帝国主义”的支持,都必须在一个更加普遍的世界解放运动脉络下理解。由抗日战争带来的中国人民的联合,以及由支持世界各国人民解放运动而形成的“世界人民大团结”,则都是在这种反抗压迫的政治运动中才得以产生。
二、作为世界体系的“民族”概念
在这一世界主义的政治理想框架下,我们重新来看“民族独立”则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而理解这一问题的基础,则需要对“民族”概念进行重新梳理。我们今天谈的民族实际上有极强的种族主义色彩。这种建立在欧洲历史经验基础上的“民族”以及“民族国家”(nation-state)观念,其基础是威斯特法利亚合约中对于国家主权的确认。这种主权观念,本质上是一种土地产权私有化观念的延伸。王权与教权之间冲突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对于土地所有权的界定。强调同种同源的“原住民”对一块土地的专属权利,是这种现代欧洲民族国家主权观念的基础。国家主权的建立意味着与普遍教权的分离。
到了殖民史时期,这种“拆台的平等”很快也成为一种对应海外帝国的政治武器。而其影响,实际上延续至今。在英国殖民世界秩序晚期出现的美国威尔逊主义实际上也是用“民族自决”来对抗殖民旧秩序。 威尔逊在20世纪初提出的那种“民族自决”(self-determination),其基础就是这种建立在种族主义体质人类学差异基础上,对人进行的分类。虽然从形式上看,这一概念提供了一种平等的结构。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实际上突出的是一种非历史与非社会性的碎片化预设。是一种“拆台的平等”。
如果说英国人19世纪末期仅仅在部分地区使用这种拆台的策略,那么美国在威尔逊主义的推动下,实际上将“民族自决”扩大为一种在旧大陆上普遍使用的对抗性策略。美国式的“民族自决”格外强调一种身份政治认同的普遍性。这种秩序下出现的一族一国现象,实际上标志了整个欧亚大陆的碎片化。而至今,当处理类似叙利亚、伊拉克问题的时候,美国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具有浓厚的20世纪初威尔逊主义战略特点,即要求将原有的统一国家,按照民族、宗教宗派认同的差异,强行拆分。这种拆分的战略目的,显而易见一方面是强调互相制衡,另一方面,形成了自由主义秩序下的“市场的霸权”。在这种霸权下,分裂的小民族国家有平等参与全球自由市场活动的权利。但是,我们发现,在二战之后形成的国际秩序下,这种参与从本质上,将这类新兴国家的身份牢牢限制在廉价劳动力、原材料供应地,或是消费者的角色上。在这种自由市场动态中,霸权则被生产者牢牢掌握。
实际上,从19世纪以来一直到20世纪,以英语国家为主的政治活动,事实上界定了我们今天对“nation”这个概念的基本理解。这种在英语国家政治实践中产生的概念,实际上本身便是一种政治的武器。在此基础上叙述的那种拆台的“平等”,实际上是一种霸权。但是,在今天民族主义的叙述框架内,这种法律意义上的排他性主权,被作为“民族国家”(nation-state)重要属性,并进而将世界打碎,成为了“天然的碎片化空间”(inherently fragmented space)的集合。[6]在凯杜里(Elie Kedourie)的分析中,我们发现,这种欧洲现代国家中以民族主义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主权身份认同,其基础来自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哲学,特别是康德与后康德主义内对于个人“自由意志”的理论发展。[7]通过对于法国大革命的思考,康德将大革命时期罗伯斯庇尔式的残忍政治实践理解为通向理性成熟的必然状态。因为,理性只能诞生于自由的个人基础上。在个人道德自律(autonomy)基础上产生的理性自决(self-determination)是一切自由的基础,而在自由基础上形成的自治政府(self-government)则是一种更为优越的政治发展走向。
然而,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下,“民族”则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在马克思撰写著名的《共产党宣言》时,1848欧洲的革命也开始迅速的将之前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时期形成的现代“民族国家”认同扩展到了全欧洲。[8]在《宣言》中,经常出现的“Nationalität”(以及与其同一词根的“nationalen”,“nation”等相关语法变形)均表示一种在同血缘人群基础上形成的政治认同集体。[9]这种政治认同一定程度上也与土地相联系。当马克思在谈论社会生产的“lokalen und nationalen Selbstgenügsamkeit und Abgeschlossenheit”(“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时,这里的“民族”是极为分裂且很大程度上由于土地的缘故被束缚在一定物理空间内的人群政治集合体。而随着“民族”间相互交通,这种分裂状态变成了“民族”间的普遍依赖(allseitige Abhängigkeit der Nationen voneinander)。在此基础上,甚至民族的精神产品也成为了民族之间的“公共财产”(Gemeingut)。在这种复杂的精神与物质生产交织的状态下,原本各民族的“片面性与局限性”(Die nationale Einseitigkeit und Beschränktheit)也被打破。在马克思看来,这一历史变迁基础上生成的资产阶级及其生产方式试图进一步建造一个新的世界秩序。通过其廉价的商品,将民族(无论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卷入到一个统一的有利于资产者的从属关系中。这一资产阶级世界市场不仅仅强制创造了自身所属国家内“城乡”的从属关系,也创造了文明“国家”(Länder,即德语“Land 国家”的复数形式)与野蛮和半开化国家间的主仆关系,以及阶级及其以特定阶级代表的生产方式为主组成的国家间的不平等格局。
在表示这一系列具有浓厚政治意义的主奴关系时,德文《宣言》分别使用了代表土地边疆范畴意义的“das Land”和代表具有法律人格属性的词缀“-völkern”(即“die Bauernvölker”和“den Bourgeoisvölkern”),而在表示不同人群政治集合体相互之间及其历史发展关系时,用了“Nation”。通过其德文版的用词,我们可以发现,“Land”,“Volk”,和“Nation”三者具有相对独立的复杂内涵。《宣言》认为,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不断发展,改变了人口、财产和生产资料的分散状态,造成了一种“政治的集中化”(politische Zentralisation)。这种集中化的后果,使得“相互松散联系着的区域”(verbündete Provinzen,即“loosely connected provinces”)不得不被迫放弃他们的巨大差异性,而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eine Nation,马克思在“eine”一词上做了强调,使得这一表述阅读上产生了一种哲学式的“独一的、唯一的”意味)。与单纯代表政治性的“民”(Volk,英译为people)概念,以及代表天然物质属性的“土(或邦)”(Land,英译为country)概念不同,“族”(Nation,英译拼法相同,读法不同)在马克思的叙述中融合了生产方式、阶级政治关系、以及历史沿革等多方面的复杂内涵。他描述的这种由于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迅速发展而形成的统一状态(eine Nation)是一种世界体系,这与之后列宁所描述的“帝国主义”在脉络上是前后相连的。但是,在《宣言》的英文译文中,这一概念之间的重要差异性别消除。“volk”与“nation”在很多地方被不加区分的使用。例如,在翻译“die Bauernvölker”时,英文版本便用了“nations of peasants”这一表述,而实际上,更为合理的翻译应当是强调阶级属性共同体的“people”。
在理解了马克思主义中“民族”作为世界体系的内涵后,我们再来看中国在共产主义基础上提出的“民族自治”概念的发展及其实践,便具有了完全不同的意义。“Nation”作为一种生产方式关系的产物反应了一个固定地理区域内部的秩序,它可以由单一的种族构成,也可以是多个种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政治联合体。 与德语中代表了政府治理权威的“staat”(国家)不同,“Nation”更具政治活力与历史感。它是一个随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化而变化的产物。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理解“Nation”为什么可以进一步扩大为一个跨区域的“Internationale”秩序关系。以及这种秩序关系所代表的平等意义。“Nationalität”则是对这种现实关系中人的政治属性而非体质人类学分类属性的确认。
三、长征的“一带一路”与作为革命中心的边疆
在理解了“民族”作为一种世界体系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民族解放”实际上是一场联通内外、超越阶级、族裔、血缘等认同的大同事业。同时,这一普遍政治理想的基础,却又建立在一个脚踏实地的具有特殊性的“民族”政治环境中。在这一背景下,1931年开始的抗日战争,是一场漫长的、以解放为目标的中国革命中的一部分。一方面,随着日本军事行动在中国的扩张,“帝国主义”这一政治秩序被带到了中国东北、西北边疆。少数民族(特别是蒙古族)与汉族一起,开始面临着来自这一政治秩序的压迫。另一方面,随着红军的长征,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反抗任务则又被带进了更广大的中国内陆地带。在反抗的过程中,构成了一个“中华民族”的政治主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毛泽东会在1935年讨论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时,会将长征放在抗日战争的脉络中叙述。将其视作是唤醒中国境内各个民族解放意识的“播种机”与面向世界的“宣言书”。
而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爆发,抗日战争与世界人民解放运动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且,这场庞大的以反帝为任务的解放运动,并未随着1945年日本与德国投降结束。而是随着世界形势的变迁,进一步延续到第三世界的民族独立运动中。1960年日本人民抗议“安保条约”的运动,以及包括整个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在内的政治反抗,则在这个意义上,都是这场漫长世界革命的一部分。正如长征将中国革命的中心转移到了边疆(及乡村)那样,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民族独立运动也将世界政治的未来转移到了资本主义世界秩序下的边缘——广大的第三世界。
随着1927年共产党实际活动重心从沿海城市,向内地农村转移,以及边区苏维埃政权的先后建立,边疆(以及乡村)也从原先那种需要被治理与教化的顽愚粗鄙的落后地带,变成了一个构建共和国政治平等实践的有机参与者,甚至是革命活动的中心地带。对于边疆以及通常与之相联系的“少数民族”的发现,伴随着中国革命对农民阶级的发现。毛泽东新民学会时期所提出的“改造中国与世界”这一概念,随着1927年大革命的失败,其“中国”的视野也相应从城市工人阶级,扩展到了更为复杂的乡村农民阶级。在此之后,随着长征,共产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真正走到了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缘地区,并切实将抽象的革命建国理想,具象为被压迫人民翻身解放的平等运动。在精英政治外部的边疆/少数民族,也正是通过这一条实在的“长征路”,同作为地理概念的腹地,以及作为政治理想的中国连接起来,并与其他“被压迫”的“人民”一起,逐渐共享起一个共同的翻身平等的理想。这种被长征路连接起来的平等理想,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扩展到对整个世界被压迫民族获得平等的信念之中。成为新中国得以进行抗美援朝,得以支持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人民基础。
早期的中共对“现代的民族解放运动”和“原始的民族排外”做出了区分。在对醒狮派国家主义思潮那种“自求解放”的“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10]进行的批判中,中共通过第四次全国大表大会针对民族革命运动的决议案提出,中国“同化蒙藏”的“大中华民族”和土耳其的“大土耳其主义”(即泛突厥主义)均是具有霸权的政治,以“民族光荣的名义压迫较弱小的民族”。[11]而“无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强调民族的自决权,是“平等的民族主义”。在针对蒙古自决问题上与国家主义派的争论中,共产党知识分子采用了一种较为模糊的立场,提出虽然“不鼓动”蒙古人自决,但却也反对“一班人”否定民族自决权的态度。
与这时期的理论讨论相结合的,主要是随着北伐和直奉战争发展,中共逐渐开始在西北和西南地区开展起来的工作中积累起来的少量对回、瑶民族的工作经验。当然,这主要是在配合国民党北伐军事进展,以及苏联国防需要基础上进行的呼应。具体工作上,在内蒙古,由北方区委,协助国民党组建中国国民党热河、察哈尔、绥远和蒙古(地点在包头)四个党部。上述党部四个共产党工委的负责人也以国民党四个党部执行委员身份活动。而在西北,针对冯玉祥部,则提出需要以农民运动协助冯玉祥,并要求“对回民有适当的政策”,避免他们被吴佩孚、张作霖“利用反对冯军”。[12]提出“党到农民中去”的口号。强调在西北军控制地区,由于经济落后,条件有限,必须要强调工作方法,“不能乱发野心有过于高远的行动”,避免不顾当地实际情况,而随意“宣传什么社交公开,两性自由”。[13]
1927年八七会议之后,中共在农民起义军的基础上开始建立起了工农革命军。与主体为学生的广州国民革命军不同,这支武装将工农阶级从政治理想的对象变为政治实践的主体。而随着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原本主要在城市活动的共产党开始将主力以及工作重心转入乡村及边区。原先中国疆域内的地理与社会边缘,在这一行动中,逐渐成为了实质上的政治中心地位。同时,对中国革命“国际意义”的叙述也随着这一中心的转移而产生了不同价值。先前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作为一场民族革命运动,对世界革命是“一个助力”。而随着中国革命第二阶段——“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中国革命开始成为“世界社会主义革命底直接的组成部分”。[14]这种随着革命发展阶段的政治现实而变化的革命中心地带,不单将中国乡村、边区、少数民族、无产阶级这些作为国家治理边缘的组成部分,有机地组合进了革命建国这一宏大任务中,甚至将他们与一个国际主义的世界革命理想结合了起来。为之后各族“人民”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主体的创制,以及“世界人民大团结”这一世界秩序普遍主义理想的落实提供了基本条件。
与共产党成立初期作为国民革命“助力”的作用不同,这类“红色割据政权”认为,其基本责任是将中国革命的任务从资产阶级的“新军阀”手中延续下去,并最终解放“中国整个的民族”。[15]在这一任务下,共产党通过第六次全国大会确认了十大政纲。其中第三条便是“统一中国,承认满、蒙、回、藏、苗、瑶各民族的自决权”。理解这一时期的“自决权”,必须从共和革命发展阶段的变化出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革命从城市转移到乡村,原有的“国-民关系”被从一个抽象的认同以及民主治理方式,具体化为一个农民和土地之间的关系。开始进行根据地斗争的共产党认为,在中国具体的环境下,对于占据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民来说,其自由权利的伸张是要将其从一个旧的剥削的土地关系中解放出来。这种“翻身”不但是农民从旧制度下产生的生理与心理虐待中解脱,更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巨变。[16]这种解放必须承认各地方经济发展阶段的内在差异性,而不能简单通过一种自上而下地命令方式而达成。在这个意义上,对“满、蒙、回、藏、苗、瑶各民族的自决权”的承认,是从政治上对这类地区与广大汉族地区差异性的认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看做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革命根据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变型。这种自决权已经不再是20年代早期在共产国际指导下那种强调分离权的自治运动,而变成了对各民族、地区人民发挥政治主体性,在对自身社会经济发展条件、政治环境进行分析之后,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土地革命权利的认同。通过这种认可自然差异性的政治方法,新民主主义革命希望达到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政治目标——“统一全国”。
在对这种“自治权”的认可下,“统一”的意识从未缺席。这种“统一”,不单包括了对未来共和国统一的人民主权要求,以及对共和国疆域内统一的治权要求。还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建国进程的统一领导权要求。这一领导权具体体现在1928年党章中提出的:“为在其他民族工农分子中用其民族语言以便于工作起见,于当地委员会之下设立少数民族工作部。少数民族工作部,应在当地党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17]
1928年在莫斯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六大文件)和1929年1月毛泽东在井冈山茨坪、下庄召开红四军备战会议时宣布的用以进一步解释中共六大决议精神的《共产党宣言》一起,将“世界革命中心”莫斯科与中国革命中心“井冈山”有机联系在一起,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新中国建立之后民族工作中至关重要的“自治权”做出了纲领性规定。在这种共和的革命任务下,少数民族通过实践土地革命的反抗运动,成为了建设共和(甚至是之后的世界大团结普遍主义理想)的动力源泉与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简单的帝国中需要被治理的落后区域。而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民族身份认同则成为更普遍的“人民主权”认同的组成部分。
在这之后,中共中央开始对内蒙民族工作做出了进一步修正。提出,除了继续之前对京绥路工、城市工人、以及农民的偏重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于蒙古民族的工作”,并且“确定为蒙委主要工作之一”。在“蒙汉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的认同基础上,认同并鼓励蒙古人民要求“赶走帝国主义的势力”和“推翻军阀国民党王公贵族的统治”的“自决权”。而且只有在民族认同与阶级认同相结合的基础上,才能避免“蒙族反汉官反汉商的运动”演变成“反一切汉人的狭隘的民族观念”。[18]同样的态度,也被运用到处理西北回族军队与陕北蒙族喇嘛土匪部队关系问题上。
这种通过革命实践而建立起的农村与城市、中心与边缘、少数民族与汉族、世界与中国的联系为中国共产党提供了一种与共产国际那种自上而下态度完全不同的工作方法。以及实践这种从基层出发方法过程中培养起的对地方实践特殊性与革命理想普遍性之间关系的认识。实际上,中共在1934年便认识到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薄弱。[19]而正是随着长征的开始,这种状况得到改善。那种结合少数民族与汉族民族独立运动的认识,随着红军开始进行长征而被进一步扩展到了中国西南、西北边疆。并且通过长征,共产党第一次对中国边疆少数民族的社会生产环境、各地区不同的民汉关系及其矛盾原因有了最为直观的认识。在1935年长征途中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布告》中,用六字顺口溜的形式,阐述了这种将边疆与中心互相连通的政治理想与工作方法。
随着长征的开始,“中国”这一抽象政治观念,具体化为红军的行动,更进一步渗透到中国社会结构最基层的农村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而在这一过程中的政策方法,除了调动我们所熟悉的发动“彝人群众“对”军阀压迫”的痛恨之外,这里更强调了一种最容易被少数民族接受的平等政策——“粮食公平购买,价钱交付十足”。
实际上,沿着长征这条“一路”进行的公平贸易,是红军与周边沿线少数民族“一带”进行平等交往的最重要手段,也是构成各民族间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治认同的重要基础。陈云在其对长征的记录中多次提到,红军进入贵州云南之后,在苗民中的活动多为发放“财物谷子”,以及沿途的物物交换。在经过不同的苗寨、汗寨与回寨时,红军除了沿途购买必须的军粮之外,还会通过购买或者交换的方式,积累一些如茶叶、皮衣、旧枪、食盐、布匹、鸦片之类的货物,这类货物或者沿途赠送给少数民族村庄居民,或者用来与各民族交换军需物资(主要是粮食以及牛羊肉)。[20]红军还通过没收沿途地主、官吏、豪绅的财务作为沿途与群众进行贸易的资本。这种活动在苏维埃法律规定下,由财政人民委员会的没收部门统一调配,作为军队物资。而红军运输力不及的剩余物资,则被分配给当地群众。[21]这种行动,使得红军受到沿途各地群众的支持。因此受到鼓舞而参加红军的少数民族也不在少数。例如,在经过官渡之后,在当地清真寺阿訇的支持下,有几十回民加入红军,与之前红军第五军团中甘肃回民战士一起,成立了单独的回民队伍,以便照顾回民战士的饮食习惯。[22]
除了平等贸易之外,红军在长征沿途还进行了大量的政治工作,以求磨合在不同少数民族地区内因为生产关系不平等而引起的资源剥削以及不对等贸易形成的对汉族的敌视态度。红军承认少数民族上层对民众的巨大影响力。例如,在离开甘肃省通渭县后,红军发现,沿途的回民村庄与汉族聚居地之间往来甚密,语言相通,对汉族的态度也较为和蔼。红军驻扎下来之后,因而可以直接拜访当地阿訇。在阿訇的招呼下,红军得以暂时借宿在当地回民家中,且粮食也可以“照市价卖给红军”。而在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卓克基镇,藏民对汉人有较强仇视心理。在红军经过时,甚至有藏民杀害掉队红军的事件发生。但是,在到达卓克基一星期后,红军通过与当地首领交涉,说明红军与以往驻军完全不同,且纪律严明。当地藏民开始愿意向红军出售粮食,且开始“组织革命委员会”进行工作。[23]
长征途中,红军政治部强调,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土改时,需要根据“当地情况”和“阶级分化程度”来做具体决定。反对“空喊民族自决和反对帝国主义”,而需要把这些问题与“群众的生活需要民族要求等切实的联系起来”。红军行军途中,有没收教堂土地,禁止帝国主义传教的规定,但是在针对少数民族土司、头人、喇嘛时,工作方法便要更为多样。主要是提倡“经过群众来没收和分配其财产”。同时也要注意联合有“革命意义”的民族上层人士。鼓励在民族内部自发进行革命武装活动,配合红军。在宗教问题上,除了坚持信仰自由之外,还明确规定“政教必须分立,喇嘛寺绝不能干涉政权机关。”[24]
这种“发动群众、经过群众、依靠群众的路线”[25]上层路线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办法,[26]反对大汉族主义,培养少数民族红军连队中的基层干部,在深入调查少数民族情况基础上具体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品、布告、传单、图画、标语等[27],实际上也成为了日后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工作的基本方针。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初期,中华苏维埃政府1936年针对回族人民发表的宣言中,也明确表示“我们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保护清真寺,保护阿洪,担保回民信仰的绝对自由”,在此基础上,中共强调,要联合回族武装,形成抗日联军,这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民族所不可少的条件”。中共号召,除此之外,还要“提高回民政治文化的水平”,联合“土耳其,外蒙古,苏联及其他同情中国各民族彻底解放的民族与国家,共同抗日”。[28]
四、“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中国与世界关系中的平等政治理想
由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具体社会环境的差异,使得中国和苏联也有了不同的革命经历。而在这一过程中,少数民族参与革命运动,是贡献在于“驱逐敌人、共同创造同一国家”。而这与苏联少数民族为了“打破帝国与殖民地的关系”而进行的解放斗争不同。[29]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的,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遵循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道路前进的,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区域自治”。[30]
在《共同纲领》第五十一条中保证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也是在追求共同保障“统一”和“共和”这一脉络中得到确认。其自治机关中不单需要保障在各民族杂居情况下,各个民族在地区政府中的代表权,也通过《共同纲领》第五十条,强调了民族间的平等必须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治权的条件下。在反对大民族主义的同时,也反对“狭隘民族主义”,且明确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31]
这种在国内革命斗争中积累起的民族工作经验,与对民族解放及其过程中的平等政治问题的的认识,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而扩展到世界层面,并形成了对国际“民族解放”运动的政治理解与外交政策。在周恩来1951年的一次讲话中,他提到“民族问题在今天的国际地位与过去不同了,民族问题的国际地位不是降低了,削弱了,而是提高了,加强了。”在他看来,与18世纪以来随着资产阶级兴起而产生的民族主义运动不同,20世纪的民族独立运动对抗的首要目标是一个作为全球秩序的资本主义及其殖民帝国主义扩张战略。这种资产阶级的压迫“不仅对外压迫和剥削别的民族,还对内压迫和剥削本国的无产阶级和少数民族”,因此,这种由于阶级压迫而形成的矛盾对立,虽然在各个地区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但其背后的逻辑却相同。[32]
在这个语境下的“民族”实际上已经超越了那种殖民主义与自由主义秩序下谈到的那种内外有别的“民族”概念。在周恩来第一次发言前一天,伊拉克代表批评共产主义为一种霸权的“新殖民主义”。这直接针对了当时苏联在该地区执行的那种大国沙文主义的政策。然而,对共产主义中国来说,自上而下的谈意识形态是不符合革命实践经验的。在周总理的发言中,他首先提到,中国代表团里的穆斯林成员达浦生。他从中国共产党在国内政治实践中坚持的民族平等政策,延伸到中国对世界平等秩序的认识。他强调,我们要承认民族差异,不但需要在中国内部认同中华民族之间发展的差异,也需要在世界范围内承认各民族发展的差异。只有在这种承认差异性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才能支持民族解放运动。这一解放运动其更高的政治目的是“求同”。这一认识,实际上与中国内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中承认差异、追求统一的辩证观念是一致的。是对中国革命经验的总结与发展。
“求同存异”实际上概括了一个独立与联合之间的辩证关系。上世纪50年代,毛主席在几次接见亚非拉国家代表团时表示,民族解放运动是当前世界政治的重点,但不是其终点。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了,但是战争中那解放的理想仍在继续。今天无论是从安倍二战胜利70周年的讲话中,还是从伊斯兰国(ISIS)的政治宣传里,我们都能看到一个19世纪的幽灵。这个幽灵将20世纪革命进程中建立起的世界主义理想打碎,并将19世纪那种狭隘的自我中心主义请出坟墓,并让它戴上了族裔民族主义与宗教极端主义的面纱。它用反帝、反殖民的语言伪装自己那种虚假的身份政治,带给世界一种毫无止境的碎片化前景。我们必须将这种虚假的“解放”与20世纪革命历史中的“解放”区别开来。实际上,我们在革命经验当中总结出来的政治理想仍旧高悬在那里。那便是挂在我们天安门城楼毛主席像两边的那句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这是我们今天纪念那场70年前结束的战争的意义。
[1] Article VI, “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Database of Japanese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stitute of Oriental Culture, University of Tokyo. http://www.ioc.u-tokyo.ac.jp/~worldjpn/documents/texts/docs/19600119.T1E.html.
英文原文为:For the purpose of contributing to the security of Japan and the maintenance of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in the Far East,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s granted the use by its land, air and naval forces of facilities and areas in Japan.
[2] 《毛主席在接见日本文学家代表团时的重要谈话》,《人民日报》(第一版),1960年6月25日。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四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425页。
[4] 毛泽东:《美帝国主义是中日两国人民的共同敌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外交文选》,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438页。
[5] 毛泽东:《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1935年)。
[6] 这一表述来自于 Akhil Gupta和James Ferguson对民族国家秩序下文化问题的批判性讨论。参加Oakes, T., and Patricia L. Price (Ed.). (2008). The Cultural Geography Reader.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p. 61.
[7] Kedourie, Eile. (1960). Nationalism. London: Hutchinson & Co. Publishers LTD.
[8] See Connor, Walker (1984). 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Marxist-Leninist Theory and Strateg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 5-7.
[9] 下文中与《共产党宣言》相关的所有英文、中文、德文材料均来自www.marxists.org。
[10] 萧楚女:《显微镜下之醒狮派》,《中国青年》,1925年10月。
[11] 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921·7-1949·9》,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32页。
[12] 《国民军中工作方针》,《中央政治通讯》第十期,1926年11月3日。
[13] 《中共中央关于西北军工作给刘伯坚的信》,《民族问题文献汇编》,46页。
[14]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底决议案》,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来:党内秘密文件》(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2页。
[15] 《中国共产党红四军军党部“共产党宣言”》,《民族问题文献汇编》,96页。
[16] 参见:Hinton, William. (1966). Fanshen: A Documentary of Revolution in a Chinese Village. New York: Vintage Books.以及 Selden, Mark. (1995). China in Revolution: Yenan Way Revisited. Armonk, N.Y: Routledge.
[17] 《中国共产党党章(摘录)》,《民族问题文献汇编》,88页。
[18] 《中共中央给蒙委的信》,《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00-107页。
[19] 《中共五中全会政治决议案》,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 编:《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上),北京:档案出版社,1984年,184-209页。
[20] 陈云:《随军西行见闻录》,刘统 编:《亲历长征——来自红军长征者的原始记录》,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21-49页。
[21] 【美】埃德加·斯诺 著:《西行漫记》,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年,196页。
[22] 陈云:《随军西行见闻录》,36页。
[23] 杨定华:《雪山草地行军记》,刘统 编:《亲历长征——来自红军长征者的原始记录》,77、95页。
[24] 《中国工农红军四方面军政治部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民族问题文献汇编》,358-361页。
[25] 张闻天:《红色中华》1934年6月28日。
[26] 例如,长征部队进入回民区域需要先征求当地阿訇意见,见《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关于回民区域政治工作》,《民族问题文献汇编》,344页。
[27]《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关于争取少数民族的指示》,《民族问题文献汇编》,339-340页。
[28] 毛泽东:《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六大以来》(上),764-765页。
[29] 周恩来:《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 刘先照主编:《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年,169-170页。由于历史和经济发展状况差异而形成的中国与苏联民族自治政策的差异,在1940年李维汉对回族问题的讨论中已经得到了比较系统的论述,参见罗迈:《回回问题研究》,《解放》,第109期,1940年6月16日。
[30] 李维汉:《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李维汉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
[3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290页。
[32] 周恩来:《民族解放运动的国际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编:《周恩来外交文选》,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34-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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