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至71问杨继绳:毛主席利用外来干部钳制当地干部吗等三篇
69问杨继绳:毛主席利用外来干部钳制当地干部吗
《墓碑·第八章、齐鲁之难·一》山东省委的第一、第二把手都是从华东局调来的。赵健民是山东的老革命,在山东必定有较深的人事根基。是这位老革命对新来的上司不够尊重呢,还是外来的上司畏于赵健民的地方势力呢?也许二者都有,他们之间是不够协调的。赵健民是敢说真话的人,恰恰在这一点上被新来的上司抓住了把柄。帽子是现成的,而且是致命的――右倾机会主义,再加上地方主义和分散主义。其实,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只不过是对毛泽东的“三面红旗”说了一些真话,地方主义只不过是对中央派来的上司不够顺从。
……
为了建立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毛泽东对在省里有较深人际关系的干部倍加防范,在广东、山东、甘肃以及其它省份,都批判过“地方主义”,用外来干部钳制当地干部。赵健民在山东很有威望,当然是要防范的。毛泽东就是利用舒同来防范赵健民。
毛主席真的用外来干部钳制当地干部吗?请看下面的分析:
一、毛主席是利用舒同防范赵健民吗
舒同,1905年生于江西省东乡县。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中共东乡县支部书记、县委书记 ……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总部秘书长、晋察冀军区政治部主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秘书长兼宣传部长,参与创建、扩大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和延安整风时的军委整风审干领导工作。1944年夏,赴晋冀鲁豫边区、中共山东分局传达整风精神。是年秋任中共山东分局委员兼秘书长、分局学习委员会主任,为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做出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新四军暨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华东军区暨第三野战军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兼社会部部长、国军工作部部长。具体指导了华东野战军的新式整军运动,参与组织指挥了鲁南、莱芜、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曾具体领导了争取国民党第96军军长吴化文率部在济南战役中起义。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兼宣传部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华东文教委员会主任、华东人民革命大学校长、中共华东局党校校长等职。
舒同是华东局来的干部,没有错。可是,1945年12月设立的华东局,就是由山东分局和华中局合并组成的,负责领导中共上海市委、山东分局、南京市委、浙江省委等地方党组织和各项工作。其最初的办事机关就设在山东临沂。
1954年4月27日,中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机构,华东局因此而撤消。机关撤销,干部不能撤职,必须安排工作。于是,舒同作为一个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主任)便与山东结缘的原中共山东分局老革命,在1954年8月就任中共山东省委第一书记兼济南军区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这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总不可能把华东局的干部全部撤职或全部安排进中央吧。
虽然赵健民是山东的老革命也不错,可是,生于1912年的他,不但年龄比舒同小7岁,党龄也比舒同少了6年,安排在舒同后面任山东省长,这不是很正常的很合理的人事安排嘛!
二、毛主席利用这些外来干部钳制谁
查了当时好几个省的第一书记,虽非本地人,但大都是早就在当地从事革命,建国后又安排在当地担任领导工作。分析原因,应该是从熟悉当地情况并有一定群众基础这两个方面考虑的。 如:
河北省委第一书记林铁:
四川万县人。 1937年秋任河北省委委员,军事部长。……
甘肃省委第一书记张仲良:
陕西耀县人。1937年初任陕甘省军事部副部长,……
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
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7师政治委员兼19旅政治委员,第7师兼皖江军区政治委员,中共皖江区委书记。
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
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六师十八旅旅长,率部在江苏南部地区参加反日伪军的“扫荡”、“清乡” ,1942年起,任十六旅政委、苏皖区党委书记、苏甫行政公署主任。
还有一些干部则是在解放战争中,指挥或参与解放当地的战斗而留在当地任职的。如四川省委第一书记李井泉(江西省临川人)、云南省委第一书记谢富治等(湖北省黄安县人)。
上述这几位省委第一书记都是外来干部,请杨继绳说一说,毛主席都利用他们钳制谁?
这些外地来的干部,到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在当地担任领导职务和主政的时间已经有十来年了。即使像李井泉、谢富治这样的来时没有任何人际关系的干部,十年以后,也早已建起较深的人际关系了。依据你杨继绳的“毛泽东对在省里有较深人际关系的干部倍加防范”的理论,他们也都成了必须倍加防范的对象,请问杨继绳,毛主席又是利用谁来防范他们、钳制他们?
三、毛主席这是利用谁钳制谁
《墓碑·第一章》用很大篇幅写了河南省委第二书记吴芝圃斗垮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取而代之的全过程。
潘复生是山东文登县人。1940年6月,任苏鲁豫区党委书记,即与河南结缘。1949年8月, 任新建的平原省省委书记兼军区政委。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其辖地的一半新乡、安阳、濮阳3专区划进河南省。由调任国家计委副主任的原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张玺推荐,潘复生调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政治委员(见《墓碑》)。
吴芝圃,时任河南省委第二书记。河南杞县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6年秋起任中共河南杞县地方执委会民运部部长。此后,在河南本地从事革命活动十余年。 1939年3月起任中共豫皖苏省委副书记,8月起任豫皖苏边区党委书记,至1949年5月 出任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席。其间职务虽多有变动,但一直没有离开过河南,与潘复生相比,他是地地道道的土生土长的本地干部,在河南不是“有较深的人际关系”而是有很深的人际关系。
依据杨继绳的“毛泽东对在省里有较深人际关系的干部倍加防范”的理论,吴芝圃毫无疑问是毛主席的倍加防范对象。毛主席理应坚决支持潘复生钳制吴芝圃才对。可是,《墓碑·第一章·二,潘、杨、王事件》写得清清楚楚,河南的情况与山东截然相反,不是外来干部钳制本地干部,而是本地干部吴芝圃把外来干部潘复生牢牢地钳住了。“帽子是现成的,而且是致命的――右倾机会主义”,不过,没有“再加上地方主义和分散主义”,而是加上了“结成反党宗派,进行分裂党的阴谋活动”等,把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整在。
请问杨继绳,毛主席这是利用谁钳制谁?毛主席为何不用外来干部潘复生钳制当地干部吴芝圃?你不是又可以整出一条“毛泽东用本地干部钳制外来干部”的“罪名”嘛!
四、当时省级干部调动无需通过毛主席
本来是很正常的人事安排,可是,杨继绳却挖空心思,找毛主席的岔子,竟然借山东省委反右斗争的这个个案,往毛主席头上泼污,整出一条“为了建立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毛泽东对在省里有较深人际关系的干部倍加防范,……用外来干部钳制当地干部”的“罪名”。
事实上,根据杨继绳提供的资料,当时的省级干部安排调动,根本就不需要通过处于二线的毛主席!《墓碑·第一章》的结尾:“广东老干部金明说,有一次毛主席到中南局,陶铸将书记处书记向毛一 一介绍,毛主席见了吴芝圃说:‘啊,你在这儿咧!’吴哭了。”
吴芝圃的工作调动要是通过了毛主席,毛主席还会这样说话吗?
杨继绳不是傻瓜智障,他能不明白毛主席这句话里面的这层含意吗!
70问杨继绳:欧文散尽家财办合作社是为征购粮食吗?
《墓碑·第十七章、人民公社--大饥荒的组织基础》:其实,防止两极分化只是合作化的一个理由,甚至只是作为动员群众的理由。更重要的理由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要实行计划经济,粮食必须掌握在国家手里。当时农村自耕农有1亿1千多户,居住分散。任何一个政府都无力掌握这个分散而庞大的群体,都无法一家一户地征购粮食。没有合作化,统购统销也无法实施。一个政府不能面对千万根头发,把它梳成辫子,就能一把抓住。要建立一个极权制度(totalitarianism),就得把农民的生产、生活、思想全都纳入政府控制之下,集体化就可以做到这一点。而这一点正是共产党的专长。
接下来再看《墓碑》:英国人罗伯特·欧文(Robert Owen,1771-1858)是合作社的第一个实践者。欧文设想的合作社,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生产和消费组织。其成员除了个人日用品以外的一切东西都是公有财产。全民从事农业生产,但农业和工业生产相结合,每个合作公社是一个由农、工、商、学结合起来的大家庭。全体成员都分配与其年龄、特点相适应的工作,各尽所能,“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合作公社设立公共仓库,社内成员都可以从公共仓库里领取民需要的东西,按需分配。
1842年,欧文倾其所有,带领他的4个儿子和英国的信徒们,一同到美国的印第安那州进行“合作公社”试验。他购买了3万英亩土地,建立了一个合作示范区,取名为“新和谐公社”(New Harmonig)。在《新和谐公社的组织法》里规定,“我们的原则是,所有的成年人不分性别和地位,权利和义务一律平等……财产公有。” “社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公社管理人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理事会。理事会定期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欧文的搞了4年宣告失败。他为此付出了4万英镑,这几乎是他的全部财产。
一个十足的混进共产党内的伪共产党员,以自己的肮脏灵魂度量共产党、毛主席率领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衷心!
毛主席在北戴河会议说过,“单干势必引起两极分化,两年也不要,一年就要分化……两极分化,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一边富裕,而军、烈、工、干四属,五保(户)这边就要贫困。”
当年的共产党办合作社的目的也是你能诋毁得了的吗?!
你倒是说说看,欧文散尽全部家产办合作社为了什么?也是为了征购粮食吗!
再说,共产党用得着通过合作化来达到征购粮食吗!战争年代,没有合作社,它靠什么征购粮食?靠的是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
你所说的“任何一个政府都无力掌握这个分散而庞大的群体”,但你应该知道,共产党是唯一例外的一个政府!譬如:任何一个政府都无法消除的“黄赌毒”,共产党一声令下,一“夜”之间便荡然无存,而这却是发生在合作化以前而不是以后!
71问杨继绳:没人民公社时毛泽东是怎样做到“便于领导”的
《墓碑·第十七章、人民公社》:1958年8月6日,毛泽东视察河南省七里营人民公社,在与吴芝圃等当地领导人谈话时说:“看来人民公社是一个好名字,包括工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群众喜欢的名字。”8月9日,毛泽东视察山东省时,对谭启龙等当地领导人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 从毛泽东这次两次谈话中可以看出,毛泽东最看重的是人民公社“便于领导”,可以把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全面管起来。的确如此,后来的实践证明,人民公社这个全能组织是实现极权主义最为有效的工具。而在极权制度下,老百姓可以随意被统治者鱼肉。
又胡说八道了!
当时中国有五亿农村人口,还有一亿城市人口。农村有人民公社,毛泽东可以用来“便于管理”,城市可没有人民公社啊,毛泽东用什么来“方便管理”?
1958年以前的中国农村,也没有人民公社,毛泽东用什么来“方便管理”?
再说远点,1949年以前,不要说没有人民公社,连最起码的劳动报酬也没有,毛泽东用什么来“方便管理”?
三大战役的几百万支前民工,毛泽东又是用什么来“方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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