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12日,时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的廖沫沙以证人身份出席江青的第五次庭审。在法庭上,廖沫沙悲愤地说:“我被无辜关押了八年,流放劳改了三年,挨批斗也有几百场,肉体受尽了酷刑”,江青听后立即反驳说:“你不必作假了,三家村不是你有份?”,但随即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制止:“不许你(指江青)讲话!”。虽然庭审期间唇枪舌剑、斗争激烈,但廖沫沙声讨江青的正义之举仍然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毛主席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正因为廖沫沙文革中遭受残酷“迫害”,才对江青充满刻骨仇恨。那么,廖沫沙文革期间受到哪些“迫害”呢?
1968年3月15日,廖沫沙被以“军事监护”的名义关进北京卫戍区。在“监护所”内,他坚持读书学习,并创作大量诗作,这些作品后来被收入1985年出版的《余烬集》。遗憾的是,由于资料缺失,“军事监护”这段历史语焉不详,许多文章只笼统地说他“自娱自乐”“阿Q精神”挺过“文革”。
但按时任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吴忠等人的说法,被以“军事监护”名义关进北京卫戍区是种变相保护,因为卫戍区战士对这些大干部很客气,照顾也很尽心,所以很多人说:这都是总理为了保护我们,担心被红卫兵揪走批斗。据吴忠回忆,贺龙、万里、乌兰夫等都曾被关进卫戍区,贺龙、乌兰夫住同一栋楼,贺龙住一楼,乌兰夫住二楼,万里临走前曾哭着向吴忠致谢。可惜“文革”后,被关进卫戍区的人都说遭到“迫害”,某部电视剧甚至杜撰了贺龙接雨水喝的桥段。
不知廖沫沙被卫戍区关押期间受到何种遭遇,但他能读书写诗,从侧面说明监护环境比较安静,更没有烦人的劳动。随着形势变化,他在1975年3月17日“违心”地写了一份检查后,5月便被通知下放(或“流放”)江西劳动改造,1978年3月15日回京治病,劳改时间共计3年。那么,廖沫沙劳改期间,都遭受哪些“迫害”呢?
一、普通工人身份
1975年6月1日(也有说5月29日),廖沫沙被送到江西省分宜县芳山林场劳动改造。到达林场后,“专案组”向林场领导宣布:“廖沫沙自今日起解除监管,下放到江西芳山林场当工人,实行劳动改造,有通讯自由、行动自由,每月生活费120元”。
从中看出,虽然廖沫沙每月生活费120元,享受至少是处级干部的工资待遇,但尚未恢复领导干部身份,仅是享有自由的普通工人。
二、受到特殊照顾
1.委派专人照顾
鉴于廖沫沙68岁高龄,曾遭受长达8年的“迫害”,又是京官,久经官场的林场领导决定给与他力所能及的、革命的人道主义照顾。为此,“林场党委书记李岳华等同志将廖沫沙安排给培育树苗的一名青年,让他尽心照顾。”(见《廖沫沙:“繁星”下的苦难岁月》)
担心青年工人不够重视、照顾不周,李岳华专门交代他:“经场党委研究,决定交给你一项特殊任务,北京一位老同志要到我们场里接受劳动改造,你的任务是每天带他到食堂后面的葡萄园和办公楼前面的花圃松土除草,但是不要给他定工作任务,劳动时间由他自己支配,节假日照常休息”。(见《怀念廖沫沙同志》)
两人见面后,李岳华诚恳地对廖沫沙说:“以后由他带你去干些轻活,你生活上需要什么尽管开口”。(见《怀念廖沫沙同志》)
革命年代的工人大哥当然对来自北京、充满神秘色彩的大干部廖沫沙尊敬有加,他曾回忆说:“廖老脸色白皙,天庭饱满,鬓发斑白,鼻梁上架着一副镀金框架的眼镜,俨然一派学者风范”(见《怀念廖沫沙同志》)可见,即便廖沫沙遭受八年迫害,仍然不失学者风范。
2.提前安排住房
除委派专人照顾外,林场领导对廖沫沙的住房也很关心,“廖沫沙人尚未到芳山,住房早已打扫得干干净净,门窗修理得严严实实,墙壁地面收拾得平平整整;听说他是会写文章的大作家,房间里不仅摆有床柜桌凳,还特地制了一个书架。”(见《廖沫沙下放芳山农场》)
不仅提前打扫好住房,还贴心地“定制了一个书架”,说明林场领导对廖沫沙体贴入微、非常周到。
3.获得特殊优待
既然是劳动改造,廖沫沙肯定要参加劳动,但在劳动过程中,廖沫沙再次获得特殊优待。
除“不要给他定工作任务,劳动时间由他自己支配,节假日照常休息”外,林场领导还规定(廖沫沙)“先把病治好,劳动要轻微,用餐不排队,物资尽需求,外出派人送,车里设专座”,廖沫沙由此成为林场的特殊工人,如“参加劳动,别人的锄头都三到四斤重,而老廖用的不足两斤;他在园地里拔草,又有好心人给他一张矮凳子;芳山林场惟一的交通工具只有一辆装肥料、运树苗的货车,如果老廖需要急用,也会为他专跑一趟,即使装运货物,别人挤在后面货厢内,驾驶员旁边的位子总是老廖的专座。”(见《廖沫沙下放芳山农场》)“结果是廖沫沙每天只需在屋后锄草一两个小时,做做样子给人看。林场还专门为廖沫沙定制了才一斤种的锄头”(见《廖沫沙:“繁星”下的苦难岁月》)
总之,廖沫沙虽是工人,在林场经历一段“苦难岁月”,却仍被当作老干部看待,在劳动、坐车等方面享受一系列特权和优待。
4.受到普遍尊敬
廖沫沙虽然曾被打成“反革命”,但毕竟是京官,因此,受到林场领导和职工的普遍尊敬。表现在两件事:
一是斜坡事件。“一天中午,廖老端着饭碗去食堂打饭,踏上斜坡时,他脚底一滑,摔倒在地上,衣服上沾满了黄泥。”“半月之后,雨停天晴,场里安排工人把斜坡修成了混凝土台阶,廖老感激不已。”(见《怀念廖沫沙同志》)
二是1976年春节。“1976年春节,是廖沫沙在林场过的第一个春节,林场的领导和许多群众纷纷邀请他去家里吃饭,一家又一家,接连不断。还有好些人送来自制的米花糖、炸红薯片。” (见《廖沫沙:“繁星”下的苦难岁月》一文)
可见,林场上下仍把廖沫沙看成需要尊敬的老干部,否则,如果他真是普通工人,应该不会有人在他摔倒后“修成混凝土台阶”,林场领导更不会在春节时“邀请他去家里吃饭”,而且“一家又一家,接连不断。还有好些人送来自制的米花糖、炸红薯片”。
遗憾的是,许多文章没有详述廖沫沙1977年、1978年在林场过春节的情景,大概由于春节放假,享受自由的廖沫沙返回北京陪家人过节去了。(2023-12-21)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