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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及有关转基因专家的回应没有常识

民心 · 2010-04-17 · 来源:
转基因主粮 收藏( 评论() 字体: / /

农业部及有关专家的回应没有常识

民心

目录

1 质疑3月2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答记者问》

2 质疑3月15日《农业转基因技术与生物安全问答》

3 转基因安全证书是否合法

4 质疑转BT大米的安全性实验是不科学的

5 张启发院士避而不谈转基因食品的“非预期效应”

6 质疑黄大昉的“转基因水稻我们不是第一个干的,无须临床试验”

7 转基因“自主知识产权”背后的“材料转移协议”陷阱

8 转基因科研人员黄大昉的学风--为什么“过去10年粮食仅增产2.5%”?

9 玉米不是美国人的主粮

10 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在美国的增长并未带来农药用量的减少

说明:【】内的内容为农业部及有关专家的言论。

1 质疑3月2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答记者问》

(农业部的答记者问部分内容较冗长,这里仅摘扼要)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答记者问

日期:2010-03-02 16:27 :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http://www.agri.gov.cn/xxlb/t20100302_1439210.htm

本网讯  近期,记者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题采访了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1>问:我国为什么要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

答: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运用转基因技术培育高产、优质、多抗、高效的新品种,能够降低农药、肥料投入,对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产品品质、拓展农业功能等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突破耕地、水等资源约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归根结底要靠科技创新和应用。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是着眼于未来国际竞争和产业分工的重大发展战略,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

目前的转基因技术并不能直接增加产量,所谓转基因水稻能够增产,是间接达到的,其依据是Bt转基因可以减少害虫危害,“Bt水稻有潜力使产量增加8%”。(见2010年3月8日《文汇报》“中国转基因水稻走近餐桌”)

据《科学》网站报道,农业遗传工程的支持者和批评者通常会在一件事情上达成一致——不论就好处还是坏处来说,转基因技术都是强大的。4月14日,美国“忧思科学家联盟”(UCS)打破这种一致,宣称遗传工程是无效的,至少其无法增加农作物产量。UCS科学家Doug Gurian-Sherman搜寻了相关的科学文献,比较了传统的和转基因的玉米和大豆系。他发现几乎在所有案例中,转基因作物并没有增加产量。唯一的例外是抗虫转基因玉米——Bt-玉米,只有当其周边的传统玉米遭受欧洲玉米螟侵袭时,它的产量会得到增加。他表示,过去10年来农作物产量得到大幅提升,但几乎所有的增产都要归功于传统的作物育种或其它的农业实践。(来自科学网:《研究称转基因作物无法增加产量》)

蒋高明指出,根据农作物种植的科学法则,影响粮食产量的因素包含“水、土、肥、种、密、保、管、工”八个方面,转基因仅在“种”上做文章,其他要素则以生态和人为因素为主。可见,转基因仅占粮食构成要素的1/8,而非“唯一可行技术”。过去30年来,我国耕地退化程度已远超过去几百年,恢复地力需要大量有机肥还田,精耕细作。而转基因是在大农药、大化肥、专用除草剂的基础上做“种”的文章,会让人越来越懒,地越种越瘦,成本越来越高,导致农作物种植恶性循环。

“袁隆平的杂交水稻,从过去的300多公斤/亩,提高到700多公斤/亩,现在逼近900公斤/亩,那才是真增产。转基因水稻只是对虫害有所控制而已,与袁隆平的杂交水稻相比并不增产,且连续种植几代后亩产量就会越来越低。袁隆平的杂交水稻已覆盖了中国水稻种植面积的57%,即6000万公顷;杂交水稻平均产量为7.2吨/公顷,比常规水稻单产高出1.4吨/公顷。我们放弃推广非常成熟的杂交水稻的优势,而转向风险重重的转基因水稻,实非明智之举。”(来源:《瞭望新闻周刊:转基因水稻安全性引发争论》-“蒋高明:转基因的增产幅度‘可以忽略不计’”)

转基因技术并非增产的必要路径,在转基因风险未明的情况下,没必要贸然推广转基因主粮作物。只要执行正确的农业路线,目前我国并不存在粮食短缺问题。三农问题专家李昌平撰文指出,“未来的数十年,中国人口峰值不会超过15.5亿,但中国通过农业技术进步、土地整理、土地改良、装备农业等措施,再增加3亿人的粮食是不成问题的。如果按照16亿人、人均800斤算,8亿亩‘吨粮田’就足够中国人吃饭了。”(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李昌平:未来的粮食危机并非因为粮食不够吃”)

【<2>问:国际上转基因技术产业的发展态势如何?

答:自1996年首例转基因农作物商业化应用以来,发达国家纷纷把转基因技术作为抢占科技制高点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发展中国家也积极跟进,全球转基因技术研究与产业快速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

二是品种培育呈现代际特征……

三是产业化应用规模迅速扩大。全球已有2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以抗除草剂和抗虫两类基因,转基因大豆、棉花、玉米、油菜为代表的转基因作物产业化速度明显加快,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发展到2009年的1.34亿公顷,14年间增长了79倍。

四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1996至2007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累计收益高达440亿美元,累计减少杀虫剂使用35.9万吨。2008年,全球共有5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进入市场销售,市场价值达到75亿美元。

五是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正在加快转基因小麦的研究和安全评价进程。印度转基因抗虫棉种植规模已超过我国。巴西由于种植转基因大豆,大豆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欧盟已有6个国家允许种植转基因作物。美国批准了6个转基因水稻品种种植,伊朗批准了1个。加拿大和墨西哥批准了转抗除草剂基因水稻的进口申请,允许其食用。】

农业部所引用的这些数据大部分来自ISAAA的报告,(见农民日报网络版2月25日《ISAAA报告表明:全球生物技术作物发展“提速”》http://www.farmer.com.cn/wlb/nmrb/nb5/200902250050.htm以及www.isaaa.org的《2009年全球生物技术/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发展态势》报告)而ISAAA是由洛克菲勒基金会等跨国公司代理人扶植的支持转基因的机构:洛克菲勒基金会是ISAAA的三大赞助商之一,并且是主要控制者。ISAAA是转基因作物不遗余力的推广者和鼓吹者,每年ISAAA还要与洛克菲勒基金会联合发表“生物技术商业化及转基因作物的全球态势”年度报告,以权威形象鼓吹转基因作物发展的重大成就,而且“为各国生物技术研究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4.转基因革命的幕后推手之ISAAA(国际农业生物技术组织)》)

ISAAA明显倾向于转基因,其数据未免失实之处,并不存在一个全球转基因产业快速发展的局面:全球90%以上的农田是非转基因农田,只有9.16%农田种植转基因作物;全球3/4以上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集中在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四个国家;全球192个国家里,167个国家是“非转基因”国家;全球99.5%的农民不种植或拒绝种植转基因作物;2009年,欧盟国家的转基因种植面积比2008年减少12%,多数欧洲国家立法成为“非转基因”国家。(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 《1.世界各国对待转基因的态度》-欧盟部分-《欧洲等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不种植或禁止种植转基因作物》)

【<3>问: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哪些法规?

答: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执法保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4>问:请介绍一下农业部审批发放转植酸酶基因玉米和转抗虫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有关情况。

答:1999年和2004年,农业部相继首次受理了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评价申请,分别经过11年和6年的严格评价过程,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准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这部分内容将在本文第3部分《转基因安全证书是否合法》中作系统的阐述回应。安全评价的问题在本文第2部分回应。

【<5>问: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发放是否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

答: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转基因水稻和玉米获得安全证书后,还要根据国家品种审定法规的规定,首先进行严格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达到标准的才可获得品种审定证书;之后,相关种子企业还要通过严格审核才可获得转基因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种子生产经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转基因粮油等主要作物的品种审定不同于普通作物品种审定,有关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必须在严格可控的条件下进行。

农业部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品种审定、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有标识、能溯源、可控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转基因生物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农业部既然许诺安全证书发放后,要进行严格可控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具体如何控制监管,违反了怎么办?至今未看到明确的法律条文。2005年,已经出现了转基因水稻非法流入市场的恶性事件,相关部门只对非法销售转基因稻种的商店进行了处理,为何没有进一步追查转基因稻种的来源?如此“严格”监管,人民如何能放心?(参见下节“大面积播种是否属实”)

既然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何至今不公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9. 神秘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

【<6>问:有人称“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并在国内大面积播种”,这一消息是否属实?

答:近日网上关于“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并在国内大面积播种”的消息不实,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

既然“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那么,农业部如何解释2005年转基因大米非法流出的事件?在2004年12月20日出版的美国杂志Newsweek的一篇采访张启发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张启发说,在进行着中国最大的转基因水稻田间试验的武汉,‘一家种子公司获得了转基因水稻的种子,并已经开始向当地的农民销售。’张启发还说,有超过100 公顷转基因水稻正在被种植。”……绿色和平组织根据这个线索,在2005年春季到湖北调查,其结果就是……估计湖北去年最少有950-1200 吨转基因大米已经流入市场。今年的种植面积至少为20000-25000 亩,如果不加阻止的话,可产转基因大米10000-12500 吨。”

“武汉科尼植物基因有限公司于2001 年2 月成立,由张启发院士出任首席执行官。……有迹象表明该公司参与了制售转基因抗虫水稻种子。”根据大量的直接和间接证据,现在谁都明白,湖北农民非法种植转基因水稻,种子只能来自华中农大的实验田;华中农大的种子公司、张启发的种子公司都直接参与了这些非法种子的制作、销售;张启发本人对此是清楚的,并且还曾向外国记者炫耀。

湖北省农业厅最终在2005年8月发表声明,宣布对三家种子公司进行处罚,并彻底铲除田间的转基因水稻。2006年1月,该厅又向全省发布通知,禁止销售未经农业部批准的转基因作物种子。

但张启发却毫发未伤。(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10. 转基因安全监管存在重大漏洞》之“4、转基因大米非法流出,违法者毫发无伤”)

2 质疑3月15日《农业转基因技术与生物安全问答》

(农业部的答记者问部分内容较冗长,这里仅摘扼要)

【农业转基因技术与生物安全问答

日期:2010-03-15 09:36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http://www.agri.gov.cn/xxlb/t20100315_1446277.htm

<1>问、什么是转基因技术?

答:基因是具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断,是控制性状的基本遗传单位。基因通过复制把遗传信息传递给下一代,通过控制蛋白质表达,决定生物的特征特性,并在繁衍过程中代代相传。

转基因技术就是将高产、抗逆、抗病虫、提高营养品质等已知功能性状的基因,通过现代科技手段转入到目标生物体中,使受体生物在原有遗传特性基础上增加新的功能特性,获得新的品种,生产新的产品。转基因现象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例如高等植物中普遍存在的异花授粉和天然杂交等。

转基因技术与传统育种技术相比,具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是传统育种技术一般只能在同一物种内实现基因转移,而转基因技术可打破不同物种间天然杂交的屏障,扩大可利用基因的范围;二是传统的杂交育种技术操作对象是整个基因组,不可能准确地操作和选择具体基因,而转基因技术所操作和转移的基因具有明确功能,后代表现可准确预期。

由于转基因技术与传统育种技术的本质都是通过获得优良基因进行遗传改良,因此,将转基因技术与传统育种技术紧密结合,能培育多抗、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大大提高品种改良效率,并可降低农药、肥料投入,在缓解资源约束、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拓展农业功能等方面潜力巨大。】

目前尚没有直接提高产量的转基因技术,转基因减少农药用量的说法也不准确。以美国为例,在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在美国逐渐增加的背景下,美国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总的农药使用量正在逐年增加。(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3. 转基因种子优势之疑》之“2.转基因植物真的能够‘减少农药的使用’吗?”)

“转基因现象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例如高等植物中普遍存在的异花授粉和天然杂交”的说法不正确,转基因不是杂交,这个说法忽略了转基因技术在安全方面潜在的巨大风险。

先来看杂交。杂交指基因型不同的个体之间进行的交配。遗传学中经典的也是常用的实验方法。通过不同的基因型的个体之间的交配而取得某些双亲基因重新组合的个体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把通过生殖细胞相互融合而达到这一目的过程称为杂交;而把由体细胞相互融合达到这一结果的过程称为体细胞杂交。杂交产生的后代称为杂种。不同种属之间,或是地理上远缘的种内亚种之间个体的交配称为远缘杂交,所得个体称为远缘杂种。相反地,亲缘关系极近的个体间杂交称为近亲交配,或称近交,包括兄妹近交、半兄妹等等近交(如近亲结婚)。近交可以用来建立纯系。同一个体或同一无性繁殖系的个体间交配称为自交。除自交之外的一切交配,不论亲体双方的基因型有无差异都属于异交。注意,杂交说的是不同个体之间,属间,种内,难以扩大到不同界之间。

再来看转基因。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生物体基因组中,由于导入基因的表达,引起生物体的性状的可遗传的修饰,这一技术称之为转基因技术(Transgene technology)。人们常说的"遗传工程"、"基因工程"、"遗传转化"均为转基因的同义词。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在媒体上常被称为"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简称GMO)。遗传转化的方法按其是否需要通过组织培养、再生植株可分成两大类,第一类需要通过组织培养再生植株,常用的方法有农杆菌介导转化法、基因枪法;另一类方法不需要通过组织培养,目前比较成熟的主要有花粉管通道法。其中基因枪法原理,利用火药爆炸或高压气体加速(这一加速设备被称为基因枪),将包裹了带目的基因的DNA溶液的高速微弹直接送入完整的植物组织和细胞中,然后通过细胞和组织培养技术,再生出植株,选出其中转基因阳性植株即为转基因植株。与农杆菌转化相比,基因枪法转化的一个主要优点是不受受体植物范围的限制。而且其载体质粒的构建也相对简单,因此也是目前转基因研究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方法。这里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人为操作痕迹,且转基因已经扩大到不同的物种,不同界门纲目科之间的物种。

杂交中人类在不同物种之间应用最远的例子可能是骡子,它是马和驴交配产下的后代,分为驴骡和马骡。公驴可以和母马交配,生下的叫“马骡”,如果是公马和母驴交配,生下的叫“驴骡”,骡个大,具有驴的负重能力和抵抗能力,有马的灵活性和奔跑能力,是非常好的役畜,但不能生育。驴骡个小,一般不如马骡好,但有时能生育。

但转基因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比如西红柿由于富含水分很不耐冻,科学家将生活在低温环境下的一种深海鱼的基因,移植到西红柿细胞内,就培育成了耐冻的转基因西红柿。美国文特利亚物技术公司开发一种抗痢疾的药物,是将人类基因通过转基因手段引入水稻中。在生物技术专家眼里,把人类基因引入水稻,从生物技术上来说是完全有可能的,也并非是什么新鲜事。

因此,转基因是武器化的生物杂交,是将自然界发生的零概率事件变成大概率事件;而杂交还是基本尊重了自然界的生物遗传规律,是比较保守的育种手段,不会发生跨界(动物、植物、微生物、病毒等生物界)之间。

两者有一定的联系。从遗传的角度来说,都是在分子生物学上把两条单链DNA或RNA的碱基配对。但杂交是自然发生的,多发生在近缘种之间,野生稻与水稻都是稻属Oryza植物,如即使不同属驴和马结合产生骡,也是发生在同一科物种之间,是动物与动物之间自然交配的,是人类掌握的亲缘关系较远的杂交例子之一;转基因是强迫发生的,人类掌握了这个工具,想让哪个物种和哪个物种结合都能够做到。因此,两者的区别是非常显然的,不能混为一谈。

(来源:新浪网,蒋高明:《转基因不是杂交,两者不能混淆》)

【<2>问、全球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情况如何?

答:自1996年首例转基因农作物产业化应用以来,全球转基因技术研究与产业应用快速发展。发达国家纷纷把发展转基因技术作为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发展中国家也积极跟进,并呈现以下发展态势……

参见本文第1部分第<2>段问答的回应。

<3>问、我国在发展转基因技术与应用方面有何政策措施?

答: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突破耕地、水等资源约束,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归根结底要靠科技创新与应用。经多年努力,我国在重要基因发掘、转基因新品种培育及产业化应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果。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是着眼于未来国际竞争和产业分工的重大战略,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目前,农业部正会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10个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遵照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快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努力获得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

参见本文第1部分第<1>段问答的回应。

【<4>问、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状况如何?

答: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是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重要保障。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执法保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本文第3部分《转基因安全证书是否合法》中作系统的阐述回应。

【<5>问、我国对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怎么标识?

答: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国对转基因产品实行目录标识制度,列入标识目录的转基因产品需要标识。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如大豆油、油菜籽油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调和油均已标识。今后,农业部将借鉴国外标识管理经验,结合国内农产品生产、销售特点,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标识管理制度,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我国目前的转基因标注制度形同虚设,以下是记者的一段报道:

记者走访各超市的过程,虽然没有发现转基因大米,但却意外地发现许多被绿色和平组织列入名单的转基因食品。

2002年我国《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转基因食品要标注"转基因××食品"或"以转基因××食品为原料"。但这一制度形同虚设,大多数生产厂家并没有执行。

如去年11月被省工商局公布的首个被检测出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卡乐B龙虾味粟一烧",在中山的各大超市都有卖。离省公布的结果已过去几个月,记者查看了"卡乐B"系列零食,多以玉米粉为原料。至今为止,它的产品仍没有标注是否属"转基因"。

而市民最常用的大豆油,虽普遍执行了标注制度,但却"隐藏"在说明的不起眼角落。而一些豆奶、酱油行业,使用转基因大豆为原材料,已是铁定的事实。按国家公布的数据,我国每年进口大量的大豆,其中一部分已进入食品行业。记者在金龙鱼的大豆油、色拉油、调和油等,在一片密密麻麻的文字中夹杂着: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油菜籽等。消费者要很留意,才能发现。而达利集团旗下的"好吃点"高纤粗粮饼和高纤煎麸饼系列食品包装配料一栏上,就标注着"由转基因大豆加工制成"。

(来源:中山网《转基因食品“潜伏”餐桌》)

【<6>问、请介绍一下转基因水稻有关情况?

答: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是由华中农业大学培育的高抗鳞翅目害虫转基因水稻品系。外源基因是由我国科学家人工改造合成的苏云金芽胞杆菌(简称Bt)杀虫蛋白融合基因cry1Ab/cry1Ac,受体品种是水稻三系恢复系“明恢63”。“华恢1号”与“珍汕97A”所配的杂交组合为“Bt汕优63”。

转基因水稻对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和大螟等鳞翅目害虫的抗虫效果稳定在80%以上,具有节省投入成本,减少劳动强度和中毒风险,大幅减少农药用量,减少环境污染,维持稻田生物种群动态平衡等优势。

食用安全性分析和检测结果表明: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与非转基因对照水稻同样安全。转基因水稻中的Bt蛋白是一种高度专一的杀虫蛋白,可与鳞翅目害虫肠道上皮细胞的特异性受体结合,引起害虫肠麻痹,造成害虫死亡。只有鳞翅目害虫的肠道上含有这种蛋白的结合位点,而人类肠道上皮细胞没有该蛋白的结合位点,因此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Bt蛋白作为生物杀虫剂已安全使用70多年;与已知致敏原蛋白氨基酸序列无相似性,不会引起过敏反应。动物喂养、遗传毒性、三代繁殖、慢性毒性以及急性毒性试验表明,转基因水稻对试验动物未见不良影响。营养检测分析表明,两种转基因水稻的营养成分没有生物学意义上的变化,与普通水稻具有同等的营养价值。

环境安全性分析和检测结果表明: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在国内生产种植对生态环境是安全的。转基因水稻与非转基因对照水稻相比,在生存竞争能力、杂草性和入侵性方面未发现变化;在基因漂移对生态环境影响方面,没有发现Bt蛋白基因漂移对农田生态和自然环境安全有不良影响;在对非靶标生物和生物多样性影响方面,没有发现转基因水稻对非靶标害虫、稻田天敌、经济昆虫,以及节肢动物的种群结构与多样性产生不良影响。由于属内种间以及种内亚种和品种间的基因漂移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转基因水稻品种和非转基因水稻品种的基因漂移,对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影响是一样的。】

转基因水稻产生的Bt杀虫蛋白尽管可以杀死一部分害虫,但同时破坏了原来的生态系统的食物链,产生此生虫害,减少杀虫剂用量仅仅是一种理论预判,我国的抗虫棉花已经出现了盲蝽侵害棉田的案例。(参见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7  张启发的BT转基因水稻对人体是否有毒?》之“1.转基因种子的优势之疑”)

关于“人类肠道上皮细胞没有该蛋白的结合位点,因此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说法也不正确。“蛋白质与细胞的结合,可以通过吸附作用,而不一定需要结合受体,比如红细胞对青霉素和磺胺药等的吸附,等等。而且,现在没有发现受体并不等于不吸收,例如三聚氰胺可以进入人体,现在是大家公认的,但是它的肠道受体又是什么呢?谁也不知道。BT蛋白也可能如此。”(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9. 神秘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之“4.人体整个消化系统几乎都是碱性,为Bt毒蛋白提供了水解环境”)

“动物喂养、遗传毒性、三代繁殖、慢性毒性以及急性毒性试验表明,转基因水稻对试验动物未见不良影”的说法见本文第4部分“质疑转BT大米的安全性实验是不科学的”。

此外,环境安全性分析并未公布详细的检测结果。即使是转基因技术相当成熟的美国,也出现了转基因污染事件。(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8. 转基因作物的经济代价》之“4.美国转基因水稻污染事件”及“6.ISIS报告:转基因农作物在美国面临崩溃”)

我国在转基因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也是非常不足的。据《商务周刊》报道,“转基因安全研究和管理远远落后于技术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用于转基因安全研究方面的资金严重不足。2004年用于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仅相当于当年16.47亿元转基因生物研究总投入的1.5%。而美国杜邦公司一个转基因油菜项目,用于安全评估方面的资金占到项目总投入的40%。由于资金和意识的问题,有关转基因安全监管的机构设置和能力建设都很薄弱。国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范围的安全监督及所有转基因作物的审批等工作,但是其成员只有一位副主任和两位工作人员,而地方上的相关工作多由农业厅的科教处之类的机构兼管。“最多只有半个人在管。”薛达元说。(来源:2005年9月20日 商务周刊 http://news.sohu.com/20050920/n227008110.shtml

在这种背景之下,农业部转基因官员的“安全性”承诺没有任何说服力。

【<7>问:请介绍一下转基因玉米有关情况?

答: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培育的自交系,外源基因是由我国科学家自行克隆植酸酶基因,受体品种是“Hi-Ⅱ”玉米自交系。

植酸酶可以减轻植酸的抗营养作用,将植物中大量存在的植酸分解为肌醇和可被动物利用的磷,从而提高动物对磷的利用效率,减少高磷粪便排放,有利于环境保护。

食用安全性分析和检测结果表明,转植酸酶基因玉米与非转基因对照玉米同样安全。植酸酶在玉米、小麦、水稻、大豆等植物中广泛存在,在食品工业中广泛应用,人类或动物有长期安全食用或饲用的历史;与已知致敏原蛋白氨基酸序列无相似性,与过敏人群血清无交叉反应,不会导致过敏;动物毒理学试验未见不良影响。

环境安全性分析与检测结果显示,转植酸酶基因玉米在国内种植对生态环境是安全的。该转基因玉米与非转基因对照玉米相比,在生存竞争能力、杂草性和入侵性方面未发现变化;在基因漂移对生态环境影响方面,没有发现植酸酶基因漂移对农田生态和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中国没有玉米野生近缘种,因此不存在植酸酶基因向野生种漂移的风险。】

转基因玉米的安全监管手段和强度与转基因水稻类似,这里不再赘述。

【<8>问、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评价过程与后续管理情况是怎样的?

答:1999年和2004年,农业部先后受理了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评价申请,分别经过11年和6年的严格评价,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准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转基因抗虫水稻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在整个安全评价过程中切实做到:一是评价指标全面规范……二是评价过程科学严谨……三是评价结论真实准确……四是决策过程慎之又慎……五是产业应用尚需时间……】

我国的转基因安全监管存在巨大漏洞,这将在本文第3部分详细说明。

【<9>问、我国有没有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在国内种植?

答:截至目前,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商业化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

参见本文第1部分第<6>问的回应。

3 转基因安全证书是否合法

【农业部官员在3月2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答记者问》中称:“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执法保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在3月15日《农业转基因技术与生物安全问答》中称:“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是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重要保障。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执法保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那么,农业部与去年年底颁布两种转基因水稻和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是否真的是依法而行呢?本文试从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出发,结合转基因安全证书颁布程序进行分析,并参照目前国外的转基因安全监管体系,指出我国目前在转基因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

转基因安全证书颁布过程是否完全依照现有法律程序执行

一、颁证的机构是否主体适格?

安全证书由全称为“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的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根据本条的规定,转基因主粮作为农作物种子,农业部作为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转基因主粮种子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

若转基因主粮仅仅作为种子,农业部的行政许可则意味着已经获得了通行证。然而,种子的种植、收获后的初级农产品则涉及到环境问题及国家全体公民生命健康重大公共利益问题,其不再仅仅只是个种子的问题。

当转基因种子种植获得初级农产品后,初级农产品将流入市场,该初级农场品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作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农业部颁发的转基因主粮安全许可证仅仅代表的农业部从农业生产环节角度对转基因种子实施的行政许可。从生物学角度来讲是安全的并不代表从食品卫生角度对人体是健康的。

二、程序是否具有正当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根据该款的规定,转基因主粮安全证书的发放无疑直接关系到诸多利害关系人,特别是关系到整个社会公众的健康安全。农业部作为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并未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转基因主粮安全证书的发放明显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然而农业部却把它排除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之外,认为并不需要听证。农业部由于未履行法定正当程序颁发转基因主粮安全证书,该安全证书的法律效力值得商榷。

三、颁证的依据论证是否充分?

对于安全证书的颁发过程,农业部只提供了一份简短的书面回复。根据这份回复,证书发放是“经过严格的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等5个阶段的多年安全评价,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价结果”做出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转基因种子的安全许可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四条: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八条: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应当逐步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专业技术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对所实施的检验、检测、检疫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安全性评价专业人员承担着主要作用,并且专业人员对安全评价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在颁证过程起重要作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公众却始终无法查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成员身份。在公众对转基因主粮的安全性强烈质疑时,该委员会无一例外的保持沉默。在缺乏公众监督、专家身份神秘的情况下,一方面公众的知情权不能实现,专家的评价结论客观性不能保证;另一方面,由于专家身份神秘,在鉴定结论出现法律问题时,追究专家责任成为不可能。

(来源:资源网 :胡乙海)

卫生部才是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责任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才是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责任部门。

卫生部发布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一章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即“转基因”生物、食品纳入“新资源食品”管理,凡“生产、经营、使用”都要向卫生部审领安全许可证书。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函》(下简称《农业部的函》)中,农业部组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挂靠在农业部科技质标司下设立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公室,所成立的农业部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下简称安委会),称为“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是不宜的,只能冠以“农业部”之名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

农业转基因生物最后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生产安全证书的发放,这个权力依法归卫生部承担“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农业部的函》中,在说到“安委会的职责”时说:“安委会是农业部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职能的技术咨询机构”。现在,由该“技术咨询机构”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最后的安全风险评价和“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批准发放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缺乏法律授权。

附: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2009年2月20日发布并生效的农办科函[2009]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的函》(摘录)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KJJYS/200908/t20090811_27531.html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的函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建的第二届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任期已满。为做好换届工作,请你部门协助推荐下一届委员会委员。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安委会的职责

    安委会是农业部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职能的技术咨询机构,主要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开展评价,并提出咨询意见。

    ……

我国在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立法和监管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关“转基因”问题,只有部门规章。比如,1993年,当时的国家科委曾颁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1996年7月10日农业部发布过第7号令《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2001年5月23日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原《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也就作废了。按照《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农业部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工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三年。总体说来,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转基因法,有关转基因的规定,散落在各个地方,比较混乱。而且据本文前面第2部分引述《商务周刊》报道,“转基因安全研究和管理远远落后于技术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用于转基因安全研究方面的资金严重不足。

美国对转基因作物具有健全的转基因食品安全与环境检测的管理机构以及严格的安全标准。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实际工作过程中,任何一种转基因食品的生产过程都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经过环境保护局(EPA)、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和农业部下属的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局(USDA-APHIS)三个部门中一个或多个进行审查,只是审查过程中,三个部门的侧重点不同而已。如转基因抗虫特性和抗除草剂特性的食品作物必须由APHIS、EPS和FDA同时审查;转基因油料作物必须经由FDA和APHIS审查;转基因园艺作物由APHIS单独审查。(来源:北京农业信息网)

这种FDA+ EPA+ USDA的管理模式,确保美国转基因食品监管的严格性;而日本则有文部科学省、通产省、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4个部门进行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管理。

而我国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证书仅是由农业部组建并主持的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单一机构批准,由于农业部本身就是转基因作物的研发和推广机构,转基因的推广关系到农业部的政绩和相关部门利益。于是,就出现了农业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情况,这种监管模式存在重大缺陷。

4 质疑转BT大米的安全性实验是不科学的

【3月4日,农业部网站上发表了署名杨晓光、黄昆仑的文章《转基因抗虫水稻与非转基因水稻具有同样的食用安全性》,(http://www.agri.gov.cn/xxlb/t20100304_1440943.htm)主要观点摘录如下:

转基因抗虫水稻……与非转基因……微量营养成分,以及植酸、胰蛋白酶抑制剂等抗营养因子方面,没有生物学意义上的差异,……表明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稻米与普通非转基因稻米具有等效的营养价值。

为确保转基因水稻“华恢1号”作为主粮的安全性,在以上国际通行毒理学检测内容的基础上,分别增加了遗传毒性试验、三代繁殖试验、慢性毒性试验等,检测结果表明,对试验动物未见不良影响。

人类认识Bt蛋白来源的苏云金芽孢杆菌已有百年历史,使用Bt制剂作为生物杀虫剂的安全使用记录已有70多年,大规模种植和应用转Bt基因作物也已超过10年。其间没有苏云金芽胞杆菌及其蛋白引起的过敏反应报告,也没有与生产含有苏云金芽胞杆菌产品有关的职业性过敏反应记录。】

我国农业专家应该先科普免疫学知识

原文地址:http://immunohealth.blog.sohu.com/145923164.html

……我为什么认为转BT基因大米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接下来就从免疫学的方面来说说:

1)BT蛋白种类非常的多,还没有任何一个安全性实验涉及了所有的BT蛋白基因,而长期以来,人们说的百年安全,其实是一个杂烩,不知道哪种安全,哪种不安全;也从来没有人认真做过每一种的安全性实验;

2)BT蛋白安全性用小鼠实验与人体试验,从免疫学的角度讲是完全不同的,仅有参考价值;武汉没有公布使用的小鼠品系,是在一种小鼠中没有毒性,还是多个品系都没有毒性;因为不同品系动物反应是不同的;还有即使小鼠都安全,但是由于小鼠很少见到典型的迟发型变态反应,也不象其它动物那样有规律。能诱发速发型变态反应,其全身性过敏反应的特点是循环不畅,循环性虚脱,常在几小时甚至10到20 分钟死亡。这与人的超敏反应是不同的。

3)据农业部专家称,批准的“华恢1号”和“Bt汕优63”均为修饰过的BT蛋白,所以其引起免疫应答的性质与未修饰的BT蛋白具有差异性,因此所有的关于未修饰的BT蛋白的过敏试验,都对这两种转基因大米没有任何意义。

4)据农业部及其聘请的CDC专家称,人类认识Bt蛋白来源的苏云金芽孢杆菌已有百年历史,使用Bt制剂作为生物杀虫剂的安全使用记录已有70多年,大规模种植和应用转Bt基因作物也已超过10年。其间没有苏云金芽胞杆菌及其蛋白引起的过敏反应报告,也没有与生产含有苏云金芽胞杆菌产品有关的职业性过敏反应记录。然而,尽管我国对此从来不予重视,没有研究,国际上早就有因为BT转基因食品过敏的报道,“2000年底,美国、日本、韩国等国由转基因玉米StarLink引起的一系列安全性事件对国际贸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Cry9c是微生物蛋白质,此基因被加入StarLink玉米使之抗虫。Cry9c是Bt蛋白之一。1998年Aventis公司申请美国环保局(EPA)将StarLink用于食品,由于EPA未对它的致敏性作定论,于是仅批准它作动物饲料或工业用。 9月美国消费者组织在tacoshells中检出了Cry9c后,引起了恐慌。EPA召集了专家组研究StarLink玉米的致敏性,他们认为整体致敏的可能性“低”。有44名美国人自称食入StarLink玉米污染的食品后有发痒、恶心和过敏症状,专家认为其中14人的症状有可能与转基因玉米有关。”(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1年第3期)。同时,荷兰也报道了,农业人员因接触了BT农药导致了IgE升高,出现潜在过敏反应的报道(  Doekes G, Larsen P, Sigsgaard T, Baelum J. IgE sensitization to bacterial and fungal biopesticides in a cohort of Danish greenhouse workers: the BIOGART study. Am J Ind Med. 2004 Oct;46(4):404-7.)。可是,号称权威的转BT安全专家,却没有提供试验动物进食BT食品后的IgE指标。

我们已经不是靠银针试毒和靠人试毒的时代了,一切要讲科学,如此设计不完善的安全性试验,是无法说服人的。至少是不能从免疫学的角度说服一个免疫学的研究者的。难道我质疑转BT大米的安全性是没有理由的吗?

(来源:搜狐网 :王月丹)

5 张启发院士避而不谈转基因食品的“非预期效应”

【最近,领衔我国转基因水稻研究的张启发院士就近期社会对“华农转基因水稻安全认证受质疑”事件做出回应,声称“转基因食品是有史以来评价最透彻、管理最严格的食品。”同时列举了一系列旨在证明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的证据。譬如:“转基因农作物在全球大面积种植已有14年之久,食用转基因食品的人群超过数十亿之众,至今还没有关于转基因食品不安全的任何证据。”另外,张院士还用“小鼠灌胃实验”对转基因水稻的安全性做出科学保证。】

笔者完全相信,作为一名院士,张院士对转基因水稻安全性研究的数据是真实的,其说明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从我能够了解到的有关张院士的言论来看,他在解释或说明转基因水稻的安全性时始终回避了一个重要概念——转基因食品的“非预期效应”。

转基因食品的“非预期效应”不是我的独家发明,而是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学术领域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张院士不可能不知道。因此,张院士在回应转基因水稻安全性时避而不谈“非预期效应”,恐怕不能解释为一时健忘,而更容易让人怀疑是在有意回避。

所谓转基因食品的“非预期效应”至少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指转基因受体生物在接受外源基因后,由于基因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导致生物体内发生一系列代谢、发育、遗传上不可测度、不可预期的变化,从而导致人的生命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不可预期的严重后果;二是在生物进化层面上,由于新蛋白和新物质的产生,对人的系统发育或进化可能产生不可预期的严重后果。

张院士列举的有关转基因水稻的“安全证据”——无论是“小鼠灌胃实验”还是“转基因农作物在全球大面积种植已有14年之久”,事实上这种试验只不过是一个针对小鼠的“急性毒性试验”,或针对人的现时健康影响的短期观察,无法替代“非预期效应”。在笔者看来,从系统发育或进化层面考虑的“非预期效应”的观察至少需要上百年或更长时间,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转基因水稻安全评价等级的确定和“转基因食品是有史以来评价最透彻、管理最严格的食品”纯属无稽之谈。

在谈到转基因粮食安全问题时,张院士还有一句话对普通民众极具欺骗性,即“转基因技术本身能够进行精确的分析和评估,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

“转基因技术本身能够进行精确的分析和评估”吗?从我掌握的专业知识来看,所谓“转基因技术本身能够进行精确的分析和评估”仅仅局限于可以对所转外源基因进行测序,可以知道受体生物究竟接受了什么样的DNA序列,以及接受了几个考贝。除此之外,恐怕就一无所知了。

本人曾经听过一场从事转基因研究博士的一个学术报告。该博士在报告中表示,经过测定分析,一个基因的三个拷贝同时被转入拟南芥,按照经典孟德尔遗传方式进行推测,该拟南芥应该可以很快获得性状稳定的纯合体,但该博士的报告显示,转基因拟南芥经过六代分离后仍然无法获得稳定的纯合体,请问张院士如何对这一现象进行精确分析和评估?

由此看来,院士的言论也未必全是真理。从张院士的言论看,我绝对不愿意相信张院士在其言论背后隐藏了什么别的目的,而宁愿相信其在科学研究上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机械还原论”者。

(来源:网 :易里 从事植物遗传学教学、科研工作多年的专业人员)

6 质疑黄大昉的“转基因水稻我们不是第一个干的,无须临床试验”

【黄大昉在3月8日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称:“转基因水稻我们不是第一个干的,无须临床试验”,详见http://env.people.com.cn/GB/11099434.html

作为转基因评审专家之一的“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黄大昉教授,在接受专访时回应称,转基因水稻的产业化将不会暂缓,预计3至5年内有望上市。

黄大昉认为转基因无须临床试验,他的理由是“美国对转基因小麦的安全性早在六七年前就已批准过了。他们还从母乳中提取基因,研发提高免疫力的转基因水稻,并且已经种植好多年,面积逐步扩大。所以说,我们并不是第一个干的。”】

虽然“美国对转基因小麦的安全性早在六七年前就已批准过了”,然而,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关于“美国政府周五批转孟山都公司出品的转基因小麦”的报道是这样的:

路透社华盛顿7月23日消息:周五美国监管部门批准孟山都公司出品的转基因小麦用于人类和牲畜消费,但近期内这种转基因小麦还不会马上商业化上市。

今年(2004年)五月份,孟山都公司暂停推出世界上第一种转基因小麦的计划,原因在于世界各地反对转基因小麦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上月,除了保留递送给FDA的申请之外,孟山都公司撤回了送给其他监管机构的申请资料。

世界各地的种植户,环境主义者、消费者以及国外小麦的买主都对转基因小麦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表示关注,此外,由于转基因小麦可能造成杂草耐受性增加,加上市场担心大公司对小麦这种关键作物的控制增加,因此也对转基因小麦心存疑虑。

(http://www.agri.gov.cn/gjdt/t20040730_227158.htm)

“美国西部资源组织委员会WORC报告”称,“26个国家的233个消费者和农民团体在2010年2月9日拒绝接受转基因小麦”,因为民众的抵制,导致美国转基因小麦的商业化一直无法推进。

http://www.newswire.ca/en/releases/archive/February2010/09/c8060.html

美国农业部网站介绍:“美国食品加工企业都唯恐消费者的反对含有转基因成分(GM)的小麦,因此没有转基因小麦在美国种植。”

 (www.ers.usda.gov/briefing/wheat/background.htm)

美国的转基因水稻种植多年,这也是事实,但美国的主粮是小麦而不是水稻。虽然大豆、玉米等在美国已获得大规模种植,但是大豆、玉米充其量也只能算作是美国人的食品中的辅助食品。这些植物的转基因产品在美国食品中,即使是真的含有“转基因成分”,在比重上也可以说是“极为少量”的。(参见本文第9部分《玉米不是美国人的主粮》)

转基因主粮商业化——中国的确是第一个!

7 转基因“自主知识产权”背后的“材料转移协议”陷阱

【《农科院生技所:转基因玉米专利被媒体以讹传讹》

http://news.sohu.com/20100319/n270953071.shtml

连日来,《经济观察报》发表的,由记者降蕴彰撰写的题为《转基因玉米“罗生门”》的文章被新浪网等各大网站和媒体转载,其间标题被改成《转基因玉米惹争议专家称99%专利被国外控制》。这一标题误导了民众认为99%转基因玉米专利被国外控制,但文中实际引用观点为“转基因种子99%专利被国外控制”,而不是专指玉米。

《财经》:释疑转基因(2010年第7期 出版日期2010年03月29日)

3月份,一篇关于转基因玉米的报道被网络媒体渲染为:转基因玉米惹争议,专家称99%专利被国外控制。经核实,此事件是网络曲解了纸媒报道。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一直参与转基因植酸酶玉米研究的陈茹梅博士告诉《财经》记者,这样的网络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误导了民众。

陈茹梅说,从生物育种的技术链条讲,中国拥有转基因植酸酶饲用玉米的自主知识产权,既有植酸酶基因的专利,又有转基因植酸酶玉米的专利,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是这两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

转基因水稻的专利问题受到的指责更甚。此前,绿色和平和第三世界网络组织在研究报告《谁是中国转基因水稻的真正主人》中曾指责,中国正研发的8个转基因水稻品系涉及多项国外专利,而华中农大研发的Bt转基因水稻至少涉及11-12项国外专利。

但转基因水稻项目参与者林拥军的回应很坚定:“我们研制的抗虫转基因品系若在中国种植推广,不侵犯任何外国公司或个人的专利。” 一般说来,专利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林拥军介绍说,没有在中国申报的专利不可能在中国获得专利权属,且即使在中国申报并授权,若过期也就没有了专利申请的权利。各国专利保护的有效期一般在一二十年,“转基因的基础技术大多是在上世纪90年代及更早以前产生,现在都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目前最主要的专利权是在发现目标基因方面。”方舟子说。】

《经济观察报》的报道原文是“李登海通过登海种业公司总经理李晓霞转述了自己的观点——‘我国率先放开转基因种子商品化,将引起很多不可预计的后果。我国大型作物转基因研究基础很薄弱,拥有的合法基因很少,99%以上专利被国外控制。’”

原文并没有歧义,各网站转载也并未篡改原文。而且“99%的大型作物转基因专利被国外控制”的确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以此为题目说明转载的网站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棉花、大豆、水稻等这些大型作物都涵盖在这99%之下,问题是相当严重的。

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生计所”)没有直接否认李登海指出的“99%以上专利被国外控制”的问题,只拿出了上的两条玉米转基因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作为回应。转基因本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项转基因产品在整个生物育种的技术链上牵涉多项专利,两条的专利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 《5 中国转基因水稻的专利陷阱》)。

转基因水稻的研究流程是按照孟山都规定的流程,孟山都与华中农业大学早有合作,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孟山都公司方面披露,2009年下半年在华中农业大学设立了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鼓励该校学生从事生物科技研究,同时与华中农业大学结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新基因的探索上合作。” 尽管2009年7月9日,孟山都公司大中华区总裁Mike Frank接受采访时宣称“孟山都不会向中国农民收取转基因种子专利费。”(http://www.patent.com.cn/info/2009/0713/198.html)但同样的方式,孟山都却欺骗了阿根廷农民。恩道尔在《粮食危机》中披露,上世纪90年代阿根廷开始种植转基因大豆,后来发展到阿根廷99%的大豆都是孟山都的转基因大豆,孟山都公司完全控制了该国的大豆生产,孟山都公司的主要控制途径是与阿根廷的种子公司签订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并要求支付使用费。(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2 阿根廷:全球第一个转基因实验品》)当华中农业大学的转基因水稻完全商业化之后,进而挤垮中国的杂交水稻之后,孟山都完全可能通过材料转移协议索取高额费用。

另外,李银在广东卫视的电视节目中指出,“孟山都跟湖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包括先正达、拜耳、杜邦,他们都纷纷跟中国的科研机构合作,这个过程就有陷阱在产生,为什么,它的试验的品种、植株是孟山都他们提供的,比如第一代转PEPC基因的水稻,是美国大学研究出来的,第二代的转基因水稻Xa21,这个型号是美国的实验室出来的,它们都会受到一个叫做《材料转移协议》的保护,这个协议看起来好像不是专利申请的那种保护,但是你要知道,中国的研究机构跟他们签这个协议的时候是必须要签的,这表示什么呢?这个科研材料在科研的时候可以无偿使用,一旦商业化,它必须再跟孟山都等提供植株的公司再谈判,谈判的过程中要保证提供方的经济利益。这就是掩埋的陷阱在里面。”(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 《5 中国转基因水稻的专利陷阱》)

8 转基因科研人员黄大昉的学风--为什么“过去10年粮食仅增产2.5%”?

【关于转基因水稻的问题,或者说关于转基因粮食的问题,有专家在论证其必要性的时候指出,由于国家规划到2020年粮食要增产10%,然而:“过去的那10年,我们整个粮食增产才2.5%,今后10年要达到10%,这是非常非常艰巨的。靠什么呢?刚才我提到了常规育种,常规育种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可是单靠常规育种不行,一定要和新技术结合,这样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参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黄大昉研究员,2009年12月在人民网的访谈)。】换句话说,因为常规育种能力有限-----过去十年粮食仅增产2.5%------所以必须推广转基因粮食,才能完成2020年粮食增产10%的目标。

黄大昉研究员的论证,可以说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也成为了支持转基因主粮的一条重要理由:常规技术的增产是有限的,必须要靠转基因这种高技术

首先,我不大明白黄大昉研究员的“过去10年、2.5%”是怎么计算的?我分别计算了2000--2009,1999--2008,1998--2007,1997--2006、1996--2005这五个10年段的粮食增长,分别是14.85%、3.99%、-2.1%,0.67%和-4.1%。哪一个跟“2.5%”都不沾边。看来黄大昉研究员需要再精细些对待数据。

一旦要说粮食增产、减产,无非就是两个因素的制约:面积、单产。产量=面积*单产。既然过去10年粮食增产有限,要么是种植面积增长不多,要么是单产增长不多,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1999-2008年10年间,我国粮食总产量增加3.99%。增长幅度确实不高,虽然不是2.5%。 稻谷和小麦是我国最重要的粮食作物。10年间,稻谷总产量减少3.4%;小麦总产量减少1.3%。10年间,我国耕地面积下降5.8%,净减少超过1亿亩。我国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减少5.6%,净减少9000多万亩;稻谷播种面积减少6.6%,净减少3000多万亩;小麦播种面积减少18.2%,净减少7000多万亩。10年间:粮食单产增长10.18%;稻谷单产增加7.85%。;小麦单产增加20.63%。

 我们能很轻松的得出几个结论:无论是耕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还是稻谷、小麦播种面积,2008年跟1999年比,都在减少,减少幅度都在5%以上,小麦的播种面积减少达到两位数;无论是粮食单产,还是稻谷、小麦单产,2008年跟1999年比,都在增加,其中粮食单产增长10%以上;看总产量-----粮食作物总产量略有增加(3.99%),稻谷、小麦总产量均略有减少。(说明粮食作物里面的玉米、马铃薯等增长较多)另外,仔细对比数据,可以看出2003年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转折点。以此为界,无论是面积、单产还是总产,前五年(1999-2003)一般的都呈下降趋势,到2003年降到最低点;后五年(2004-2008)则呈现上升趋势,2008年的单产、总产均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1999--2003,粮食产量下降15.3%;2004--2008,粮食产量提高12.62%。两下一拉平,所以“过去10年粮食仅增产2.5%”。

可见,“过去10年粮食仅增产2.5%”,跟常规育种的劣势没关系。

(来源:网 :nirendao)

9 玉米不是美国人的主粮

【方舟子在深圳卫视的“22度观察:转基因食品,是天使还是魔鬼?”节目中声称“转基因主粮美国人早就在种植,玉米、水稻、小麦是三大主粮,美国食品70%含有转基因成分,玉米是美国人主粮,美国人大量地吃转基因玉米”。在他的博客文章《转基因玉米更有益健康》中他又进一步表达他的观点:

全世界的玉米有近一半产自美国。玉米是美国最重要的作物,不仅总产量在所有作物中排第一(2009年总产量3.34亿吨),总产值也是第一(2009年总产值486.6亿美元)。

这么高的产量当然不可能都做食品,大部分玉米被用来做成饲料、酒精等,剩下的才供人食用:主食有用玉米粉做的各种面食以及早餐吃的玉米碎片,蔬菜有煮玉米粒、玉米棒,零食有爆米花、玉米片,烹饪用玉米油,还有更多的玉米被提炼成淀粉、油、糖浆、甜味剂加到成百上千种饮料、食品中,把这些都加起来,美国人饮食中对玉米的人均消费量超过了小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i48v.html

3月29日的《财经》杂志再次转述了方舟子的这种观点,那么,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美国农业部颁布的2008-2009美国玉米消费布局(这里包括非转基因):

  

( 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 《1  世界各国对待转基因食品的态度》的美国部分)

玉米“2009年总产量3.34亿吨”的确是很大的量,但我们对照一下玉米使用分布,45.9%用于饲料,24.7%用于乙醇燃料,18.9%出口,10.5%用于食品及食品加工业,这几项总和刚好是100%。也就是说用于食品及食品加工业的玉米占玉米总产量的10.5%。10.5%的食用玉米(含食品加工业)中,使用转基因原料的不到15%。而且在这个10.5%里面,高果糖浆、淀粉、酒精都是作为食物辅料使用,在食品中的含量极少。而且酒精中一般不会含有有争议的Bt毒蛋白,淀粉是也是玉米蛋白质分离后得到的,高果糖浆则是由玉米淀粉制成。唯一可能食用的含蛋白质成分的仅是食用甜玉米,占玉米总产量的1.8%。

从比例上来说,玉米在美国人的食品中更多是以食品添加剂或者辅料的身份出现,跟美国人的主粮完全搭不上边。方舟子以玉米的绝对产量来断定玉米是美国人的主粮,是别有用心的歪曲。

根据美国农业部公布的数据,美国目前种植的转基因玉米占85%,也就是说目前尚有15%的非转基因玉米。(见美国农业部网站Genetically engineered (GE) corn varieties by State and United States, 2000-2009)据旅美学者徐开彬介绍,美国的超市里食品包装上很多会注明有机食品或非转基因食品。在美国,关于“有机食品”有明确的定义:美国有机食品的生产标准是:(1)在有机生产中禁止使用转基因物质、辐射和下水道淤泥;(2)在有机家畜饲养中禁止使用抗生素和生长激素;(3)在有机家畜饲养中必须使用100%的有机饲料……(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 《1  世界各国对待转基因食品的态度》的美国部分)

可见,在转基因食品安全存在巨大争议的情况下,美国民众完全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食用含转基因成分的食品,而且民众有非常强烈的意愿选择非转基因食品。而且美国尚保留着15%的非转基因玉米,足以供应美国民众1.8%的食用甜玉米需求。

玉米在美国可以算作重要的食品工业原料和辅助食品,但仅根据玉米的产量把玉米说成美国人主粮是不成立的,在美国只有极少数土著族裔是以玉米为主粮的。而美国目前尚保留着足够量的非转基因玉米,足以供应这些人的玉米食用需求。

10 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在美国的增长并未带来农药用量的减少

【在3月2日的《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答记者问》农业部官员引用ISAAA(转基因的重要推广机构)的数据称:

(转基因)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1996至2007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累计收益高达440亿美元,累计减少杀虫剂使用35.9万吨。

方舟子指责直言了网友引用的数据“2008年转基因和天然作物的农药用量,转基因玉米每英亩2.27磅,天然玉米每英亩2.02磅;转基因大豆每亩1.65磅,天然大豆每英亩0.49磅;转基因棉花每英亩2.72磅,天然棉花每亩2.07磅。” 这个数据不是美国农业部发布的,而是美国一个反对生物技术、宣扬有机食品的民间组织“有机食品中心”(Organic Food Center)在2009年11月发布的。……把原文的“除草剂施用”改成“农药施用”。方舟子另外引用了英国咨询公司PG Economics针对该报告发表了一篇反驳“PG Economics在2009年10月发布的报告认为,1996~2007年年间,种植抗除草剂转基因大豆、玉米和棉花分别减少除草剂的使用4.6%、6.0%和15.1%。”(见方舟子博客《“转基因作物增加农药使用”的谣言可休矣》)】

方舟子指责“有机食品中心”(Organic Food Center)是一个“反对生物技术、宣扬有机食品的民间组织”,那么,我们浏览PG Economics的官方网站www.pgeconomics.co.uk,顺着方舟子的逻辑,也可显而易见,PG Economics是一个大力支持转基因,处处为转基因辩护的民间组织,他们大量引用了ISAAA的数据。(ISAAA的背景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 《4  跨国公司及中国科学家利益集团》之“转基因革命的幕后推手”)

那么这个“转基因使1996年至2007年全球累计减少杀虫剂35.9万吨”究竟是个什么概念呢?ISAAA的数据究竟是否可靠呢?农药包含杀虫剂和除草剂,农业部官员引用的数据因何不提除草的用量变化呢?我们可以看一下美国从2006年这方面的统计数据。

下表是近几年美国八大主要作物种植面积:

美国八大主要作物种植面积 (单位:百万英亩)

作物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玉米

78.327

93.527

85.982

86.482

88.798

高粱

6.522

7.712

8.284

6.633

6.360

燕麦

4.166

3.763

3.247

3.404

3.364

大麦

3.452

4.018

4.246

3.567

3.273

小麦

57.344

60.460

63.193

59.133

53.827

稻米

2.838

2.761

2.995

3.135

3.411

大豆

75.522

64.741

75.718

77.451

78.098

棉花

15.274

10.827

9.471

9.149

10.505

合计

243.445

247.809

253.136

248.954

247.636

(来源:路透中文网《〔美国农业〕USDA更新2010年美国主要作物种植面积预估》2010年 2月 19日)

从表中可以看出,美国主要作物中种植面积最多的是玉米、大豆、小麦和棉花,其中小麦是美国人的主粮,美国的农户、消费团体坚决抵制转基因小麦的商业化推广,因此,虽然2004年FDA给孟山都颁布小麦安全证书,因为受到本土民众严厉抵制,以及欧盟和日本等国(美国小麦主要的出口地区,美国有大约50%的小麦用于出口)强烈抗议美国将推广转基因小麦,孟山都被迫种植转基因小麦的推广。(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 《1  世界各国对待转基因食品的态度》的美国部分)

下表是美国的玉米、棉花、大豆等各品种作物中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所占的百分比。

作物

2006

2007

2008

2009

玉米

61

73

80

85

棉花

83

87

86

88

大豆

89

91

92

91

(来源:美国农业部网站)

其中,由于石油价格的上涨以及跨国利益集团的推动,美国在2007~2008年大力推广生物燃料,因此转基因玉米的种植比例在这两年有一个飞快的增长。总体上看,美国的三大转基因作物-玉米、大豆、棉花这几年转基因的种植面积都在逐年增加,而且一般都在80%~90%以上。

下图是美国农业种植中肥料、燃油、电力和农药等资金投入。可见,在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在美国逐渐增加的背景下,美国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美国的农药使用量正在逐年增加。(下图黄色区块为农药投入)

 

(来源:美国农业部网站www.usda.gov

(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 《3  转基因种子优势之疑》之“2.转基因植物真的能够“减少农药的使用”吗?”)

11 人体消化系统为Bt毒蛋白提供了水解环境

【支持转基因的“专业人士”撰文称“Bt杀虫蛋白在中肠道碱性环境下水解成具有杀虫活性的毒性多肽分子,与肠道受体蛋白结合后形成穿孔。目前发现,只有鳞翅目害虫的肠壁细胞上含有这种蛋白质的结合位点,而人类肠道上皮细胞没有该蛋白质的结合位点,且人的肠道微酸性环境,因此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其次,三聚氰胺在体内不进行代谢,大部分以原型形式迅速从尿中排出体外;而Bt杀虫蛋白在人体内完全被代谢成氨基酸,是人体的一种营养成分。因此,不能把Bt杀虫蛋白与三聚氰胺等同,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前者是一个人体能利用的蛋白质,后者是人体不能代谢的毒物。”(来自:中华网《北大博士王月丹不遗余力抹黑转基因水稻:流芳千古还是遗臭万年?》:不是钟馗也打鬼)】

事实上,人体的消化系统如胰液pH值是8.2,胆汁pH值是7.4,小肠液pH值是7.6,大肠液pH值是8.2,所以人体整个消化系统几乎都是碱性。完全可以满足BT溶解和发挥生物学作用的需要。还有就是,蛋白质与细胞的结合,可以通过吸附作用,而不一定需要结合受体,比如红细胞对青霉素和磺胺药等的吸附,等等。而且,现在没有发现受体并不等于不吸收,例如三聚氰胺可以进入人体,现在是大家公认的,但是它的肠道受体又是什么呢?谁也不知道。BT蛋白也可能如此。(参见“综述: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2.0版)”《9. 神秘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之“4.人体整个消化系统几乎都是碱性,为Bt毒蛋白提供了水解环境”)

附:

综述2.0版:转基因主粮问题的真相与危机(下载)

http://www.wyzxsx.com/ebook/zongshu20.doc )

(请在下载标题处点击右键,选择另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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