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的核心地位与劳动者主体意识
刘永佶
说明:该文系《劳动社会主义》一书的第九部分《自由文化:劳动者主体意识的确立与发展》的第一节。
劳动社会主义文化作为真正的自由文化,其理论基础,是劳动历史观。劳动历史观的基本点,就是将劳动规定为人存在和本质的核心,进而围绕这个核心探讨需要、交往、意识三要素在人本质中的作用。由人本质规定展开论证人性、人格、价值、权利、平等、自由,以及劳动者素质技能与社会地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其历史阶段、阶级与阶级意识、国家与革命等一系列范畴。
在劳动历史观的范畴体系中,劳动是其基本和核心。也就是说,劳动历史观的范畴体系,就是以劳动为核心的人本质范畴的展开和具体化,劳动的核心地位贯穿于劳动历史观的范畴体系,从而也贯穿于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的全过程。
劳动社会主义就是以劳动为基本和核心的劳动历史观的展开与实现。劳动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是以劳动为核心对劳动者主体地位的确认和规定,而劳动社会主义文化则是依据劳动历史观,对劳动者主体自由意识的确立,并将这种意识体现于经济、政治制度及人们的全部社会生活中。
资本雇佣劳动社会及其以前的各阶级社会,劳动者虽然都是劳动的主体、生产的主体,但不是社会的主体。这些社会的统治文化的主体也不是劳动者,而是统治阶级,但他们的思想家却将文化的主体归之于其所依托的神、上帝、天命、财富。劳动社会主义文化的主体是劳动者,并要确定劳动者的社会主体意识,进而导引其自由发展。
劳动者的主体意识,是其争取社会主体地位的要求和实现主体地位后的确证,并由这种意识来导引劳动者为实现和保证主体地位的努力所构成的社会运动。
劳动者主体意识的形成,是劳动社会主义理论得以形成的标志和基本内容,它是先于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确立的。大体说来,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的形成,就已经从理论上初次系统论证了劳动者的主体意识。他对劳动价值论的规定,并由此对资本与雇佣劳动制矛盾的揭示,对资本化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力所有权之间关系的论证,以及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对公有制和“自由人联合体”社会关系的预见,其中体现的基本观念,就是劳动者的主体意识。正是通过主体意识的理论论证和传播,才使劳动者意识到自己应有的社会主体地位,并为争取社会主体地位而联合起来斗争。工人运动和劳动社会主义运动,就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争取其社会主体地位的社会运动。
历来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都会意识到自己是劳动的主体,但形成社会主体的意识并为之而奋斗,并不是个体劳动者所能达到的。在资本雇佣劳动社会之前,劳动者处于被隔阻的分散状态下,而且农业、畜牧业生产方式又使他们受制于土地、草原等自然资源,因此,不可能形成社会主体的意识。虽然如此,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也会使之形成提高社会地位的要求,从奴隶到农奴到农民的转化,标志着劳动者社会地位的提高,但尚未达到社会主体地位。到资本雇佣劳动社会,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被确认,他们在以劳动力使用权与资本所有者交换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权利主体的意识,进而由代表其利益的思想家将这分散的个体意识集中概括,就形成了雇佣劳动者阶级的意识,其核心内容,就是劳动者主体意识。
在劳动者主体意识导引下的劳动社会主义运动,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即争得公民权和民主权,但由于生产资料所有权仍掌控在非劳动者手中,因此尚未争得社会主体地位,为此,当前西方国家劳动社会主义运动的主要内容,应在于争取生产资料所有权。在其达到一定限度后,实行社会变革,建立劳动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其基本形式就是公有制和民主制。
公有制和民主制是在经济、政治两个层面实现自由文化的制度,即以法制规范和保证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保证并落实劳动者的主体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社会主体意识不是消失,而是更加强化,并在文化层面形成一个新的系统。
拥有了法定劳动力、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民主权的劳动者,要切实将这在法律条文上规定的权利,转化为个体的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既需要明确的立法,又应由立法机构动用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对于违背法律,侵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要公开严肃依法处治;劳动者本人也应依法行使和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侵害自己权利的行为,进行理直气壮的斗争。尤为重要的是,民主权中的言论自由、结社、集会权利,要得到充分的保证和行使,其中,结社权至为关键,它是劳动者依法将自己的民主权联合起来的必要形式,也是劳动者主体意识得以确立的重要渠道。
只有切实地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及其主体地位,才能使劳动者确立并确证自己的主体意识;只有确立和确证了主体意识,劳动者才能主动地、自觉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才有了真正的法制,公有制才落到了实处,民主制也得以实行。
劳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明确规定并使劳动者切实认知自己的权利和主体地位,不仅是劳动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也是继续运动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错综复杂的,也是矛盾斗争的。劳动者既要与侵害、干扰自己权利的行为进行斗争,更要在总体的自由文化导引下,与自身的保守、自私观念斗争,以联合的方式确证自己的权利、行使自己的权利。这同时也是劳动者文化精神素质的不断提高过程,在提高了的文化精神素质的导引下,保护并应用自己的权利,由此而提高技能素质和身体素质。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又为其确立主体意识,实现社会主体地位提供依据。如此相互促进,公有制和民主制在有高素质技能和明确主体意识的劳动者的社会关系中得以持续,而劳动者也由此得以自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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