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军经济观察中心编者按:这是刘永佶教授发表在河北《社会科学论坛》2007年第8期上的一篇文章,由于原文太长,仲大军先生进行了改变和缩写,并换了一个新题目,此文应当被看作刘先生和仲先生的共同之作。此文主要从政治层面上剖析了我国的和谐社会问题,并且用一种特有的视角犀利地解剖了中国的集权政治,分析之深刻令人思考。细细地读下去,会对中国的问题茅塞顿开。当前中国根本的问题是政治问题。我们需要站在大多数老百姓的立场上看问题,即站在民主、自由、公平、平等、正义的角度看问题,而不要被当前大量流行的各种主流文化所蒙惑。为了更好地阅读和理解,我们在正文前面加了一段“内容提要”。]
当今中国的反民主势力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刘永佶 教授
2007年9月9日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从无政府主义状态进入集权专制状态,集权是对无政府主义的矫正,集权是对文革大民主的矫正,因此,在一定的历史阶段,集权发挥了它保证经济建设的积极的作用。但长时间的过度集权,会带来不良的社会后果,会导致社会非均衡发展和新的社会矛盾的产生。因此,集权意味着专制和压制,也必将是新的民主要求的开端。从这种意义上看,集权已经开始退出历史舞台。
社会主义势力在中国将由衰到强
社会主义势力的主体是劳动者,是劳动者为争取经济政治权利、按民主原则而联合的社会势力,他们是宗旨是反抗官僚资本的剥削和压迫,要求人格的独立与平等和公平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社会主义民主运动,是劳动者以其人身权、公民权、劳动力所有权为依据,争取和确立社会主体地位的斗争过程。社会主义民主运动的制度化,即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劳动者以劳动和生产的主体的努力斗争取得了社会主义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制度是劳动者为主体的权利体系,其根本权利是平等的人身权,由人身权派生公民权、劳动力所有权、民权和对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以这些个体权利派生并集合公共权利,进而由法制控制这些公共权利。
但社会主义势力在中国正在衰弱,近30年来的改革,政府权利和资本力量越来越强大,劳动权利已经被剥夺净尽,劳动者的要求遭到极大的压抑。到随着时间的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势力会日益强大,新的一轮力量聚合正在形成。
当今中国的反社会主义势力
威胁今日中国社会和谐的是损害民众利益的反民主势力和集权行政体制。新中国建立后,旧的统治势力并未消失,而是作为反社会主义的势力制造新的不平等与不和谐,其中主要的不和谐因素就是旧势力在公共权力机构中的残存,其表现就是“公仆变主人”的以权谋私,其最大危害是在路线、法律、政策上违背社会主义原则,损害公共事业和利益,侵吞公共财产,进而压制民众。
中国虽然建立了初级社会主义制度,但过时的、存在严重缺陷的行政集权体制潜伏并复生着反民主、谋私利的社会势力。由陈良宇而暴露的腐败集团,是这股反民主势力的突出代表。这股势力的构成人数虽然不多,但能量巨大,而且身居党、政机构之要职,掌控决策乃至立法大权,在不受民主控制和法制监督的情况下,将其供职机构所行使的公共权力变为私人权利,拉帮结伙,千方百计地谋取私利,并为此而改变路线、政策、法规、法律,严重地干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其腐败已不仅是为个人攫取利益,更在于破坏了民主法制建设,造成社会秩序和风气的混乱。
上述各种威胁中国社会和谐的社会问题,都由这股反民主势力所致。它是当前及以后相当一段时间中国的主要不和谐因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强化民主法制,壮大社会主义民主势力,抑制并克服反民主势力。
反民主势力是现代中国与社会主义民主势力相对立的、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其危害之大、之险,不能轻视。这股反民主势力是历史上专制势力的延续,贯彻两千余年的集权官僚制在中国形成了深厚的传统和影响,其在文化上的存留,就是官文化和小农意识,正是文化和体制上旧的传统,成为反民主势力潜伏和复生的根由。
从资产阶级民主到社会主义民主
自从英美法资产阶级革命把民主作为口号,已有二三百年,但今天对民主的认识仍有歧义,其中明显的误解就是将民主归入资本主义的范畴。虽然民主的口号是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来反对封建君主专制的,但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后,却对民主权进行了财产权和性别的限制,只有拥有高额财产所有权的成年男人,才享有选举权等民主权利,也就是说,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民”不是以人为本位,而是以财产为本位,这样的民主实则为财主或资主, 是从政治上保护财产所有权的。因此,在资本主义思想体系和制度中,并美元以人为本位的民主,而且,排斥妇女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又是封建专职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的传统。
以人为本位的民主,是由社会主义思想家提出,并在社会主义运动机器制度化中实现的。卢梭作为劳动者的早期思想代表,虽说并未明确其学说为社会主义,但他在对私有制所造成的人类不平等的批判中,发现了以财产所有权限制政治权利的不合理。他以人身权为根本,提出了“天赋人权”的观点,认为政治权利应以人为本位。卢梭的这个观点,被社会主义者所继承。
19世纪初展开的以英国“宪章运动”为标志的民主运动,都是主张以人为本位的普选制民主。而民主运动的思想代表马克思,也明确地把以人为本位的民主作为其革命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据此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20世纪的社会主义民主运动,不论西方国家的和平渐变式,还是俄国和中国的武力突变式,都把争取民主作为重要内容。西方国家20世纪中期废除民主权的财产和性别限制,是其民主运动的一大胜利,从而使民主纳入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之中。俄国和中国等则以武装革命建立了初级的社会主义民主制。
民主的制度化必然要求法制。法制是对旧的封建领主制和官僚集权专制的否定,是民主制的政治形式。民主法制是一个由个体到总体,再由总体到个体的权利制约体系。由人身权派生的公民权和民主权是民主制的基本权利,民主权中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结社权、集会权、游行示威权、罢工权、批评建议权、监督权等权利。
选举权的行使,派生并集合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以及国有资产和资源占有权等公共权利,由公共权利行使机构制约,调节个体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公共权利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公民个人以民主权对公共权和行使机构的批评、监督、建议。这些环节,形成民主制。
如果个人不去行使其民主权,或大部分公民不去行使民主权,那么民主制就是形同虚设。中国目前的状况就是这样。
从行政集权体制到官僚资本主义
中国是一个通行集权官僚制两千多年的大国,以武装革命这种特殊的社会主义民主运动所建立的初级民主制是有局限和缺陷的,其主要表现就是不得不保留行政集权体制。虽然在宪法上已规定了公民的民主权,但行政集权体制却不具备充分体现、贯彻民主权主题意志的功能,甚至还会对民主权派生、集合、监督、控制公共权利形成障碍。而按行政集权体制所设置的公共权利行使机构,还带有相当多的国家权利机构的成分。改造这些国家权利机构的成分,是初级民主制的主要任务之一。
行政集权体制在新中国建政之初,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集中全国之力加速从农业生产方式向工业生产方式转化的过程中表现相当明显。但行政集权体制毕竟是专制制度的体制,与民主原则和与社会主义是相对立的。这种对立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展露。文化大革命所应解决的问题,就是改革行政集权体制,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的法制体制。可惜这个问题并未得到真正解决,而行政集权体制的既得利益者,进一步强化了对官文化的信奉,更加敌视和反对民主原则,他们用各种方式恢复了对政治权力的掌控,并进一步强化行政集权体制,干扰、阻碍以民主原则改革政治体制。在加强集权和行政专制的同时,改变初级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进而变更其所有权结构,化公有财产为其家族或追随者的私有财产。
其结果,社会主义民主制的经济基础受到大损害,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与现在日益尖锐的大学生就业以及医疗教育房价等问题均是其表现。早就该改革的行政集权体制在这股反民主势力的支撑下,不仅得以巩固,而且成为反民主势力侵吞公有资财的必要工具。利用这个工具,反民主势力顺利地在经济的各个领域,特别是金融、房地产等行业,谋取了巨额资财,以至形成了官僚资本。
官僚资本是反民主势力的经济基础和集中体现,反民主势力的壮大,必然要求响应的政治专制,在其尚未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时,反民主的专制还是在局部和一定层面表现,而阻止对行政集权体制的改革则是他们的首要目标。如果不能及时以民主原则改革行政集权体制,任由对公有制经济的“私有化”不断扩展,那么反民主的官僚资本势力还会进一步扩大,以至从量变到质变,成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到那时,它会在外国垄断资本的扶助下,实行更为严厉、全面的政治专制。当然,这只是矛盾演化的一种可能,矛盾的演化还有另一种可能,也是我们要努力争取的,那就是在民主原则指导下,对行政集权体制进行改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官僚资本的专制不仅是官僚专制的继续,而且结合了资本的专制,其对民主运动的阻挠要比资本专制严重得多。新中国成立后,旧社会的官僚资本主义及官文化并未消失,而是依托保留下来的行政集权体制存在于该体制某些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的观念里,同时漫散于社会的小农意识也为其存在和扩展提供了条件。建立初级民主制和公有制还不足以克服和消除官文化和官僚资本主义,以致这股旧势力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其职权,在行政集权体制中大肆复辟官僚资本主义,侵吞公有财产,主张并推行新的官僚资本主义。这是中华民族新的灾难,也是最为突出的社会不和谐因素。
民主与反民主力量的消长
中国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既是一场生产力的大解放,也是一场政治的倒退。新的行政集权领导集团利用文化大革命出现的过度民主的极左错误,实行了抑制和收缴民主权利的政治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大众所取得的一点点民主平等权利迅速化为乌有。一言堂代替了群言堂,首长制代替了民主集中制。尽管这是一个经济高增长的历史时期,但也是一个官僚资本高度集权专制的时期和劳动大众牺牲与付出的时代。在这样的官僚资本集权体制下,经济越是高增长,社会财富越向少数人手中集中,人民大众被剥夺得越厉害。
因此,改革近30年来,中国社会的畸形发展越来越厉害,社会分化不断加剧。这种发展模式隐藏着社会不和谐的根本矛盾,这是官僚资本与人民大众的矛盾,富与贫的矛盾,非均衡与均衡的矛盾。人民要求民主平等的权利不可能长期地被收缴,被压抑。随着经济发展进行到一定阶段,社会主义的民主势力必然重新聚集起来。
目前,反民主的势力利用行政集权体制的缺陷,仍在对抗、阻抑民主的发展,仍在强化专制权威。中华民族的历史选择,也就是这两种社会势力的较量。反民主势力的每一步扩展都是以侵害劳动者利益、干扰破坏民主制和公有制的改革为特征,它既不创造任何价值,又压抑创造价值的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反民主势力中的个体实质上都有一种畏罪感,虽然他们可以编造各种理由为之辩解,甚至形成系统的专制理论,但他们实在害怕民主势力的强大,惟恐民众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提高。因此,他们对民主法制的破坏是真心实意的,不遗余力的。他们因畏罪感和欲得利益而形成的联合,是相当紧密而强大的。他们也意识到自己的观念和行为是与历史大潮相背离,是不得民心的,他们所能依恃的就是固守并强化行政集权体制,千方百计地干扰阻挠民主法制。
对行政集权体制的改革与对集权官僚制不同,后者是革命,前者所能依靠的一是劳动群众的觉悟,二是既有的体制,通过体制来改革体制,这似乎是一个不可解脱的矛盾,但在民主权威的制约下,是可以找到适当解决途径的。这就是分阶段递进式的改革。
壮大社会主义势力,就是确立并保证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由此提高和发挥其素质技能。而行政集权体制的固守者,即反对民主势力的代表,却也针对和谐社会发出一种议论,他们故意不谈中国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把和谐解说成平和稳定,和气妥协,并将强化行政集权体制作为其和谐社会的保证。他们认为和谐社会的主体是由精英构成的强势群体,反复强调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要承认自己的弱势地位,要服从强势群体的领导与指挥,只能企求强势群体的关怀和恩惠,不能与之斗争,不能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弱势群体不识时务,硬要闹事,那就要动用行政集权之力予以平息。这样的和谐社会决不是社会主义的,而是比资本主义还落后的专制,是以专制所维持的大不和谐的短期稳定。
等到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时候,等到人民群众认清了这种发展的后果,新的民主改革的要求必然会清晰地出现,并改变中国在一段历史时期存在的集权政治,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必然会再度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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