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合作集体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i]
国家发改委专项课题研究执笔 张恒杰
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了。在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合作经济广泛存在。国际合作联盟、国际劳工组织以至于联合国都把支持、促进合作社发展作为历史使命。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合作经济不提集体经济,社会主义国家一般把合作经济看成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具有同一性,有着本与源的联系,两者也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合作经济历久不衰是因为它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国家走过一段弯路后步入变革、创新阶段。我国的集体经济正在探索多种实现形式,当前面临着制度变革、体制创新、完善机制、维护权益、改善环境等问题。从实际出发,作出战略的、现实的选择是历史的必然。追溯合作集体经济的起源,明晰它的历史轨迹,了解它的现状,认识它的发展趋势,对研究解决我国集体经济改革发展问题,具有比较和借鉴作用,有利于统一思想认识,最终达到发展这个根本目的。
合作经济思想的起源与早期实践
欧洲是世界合作社运动和现代合作思想的发源地,早期的合作经济思想是空想社会主义思潮的一部分,随着欧洲产业革命和工人运动的兴起,19世纪欧洲合作经济思想应运而生,兴办了一批合作社,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与此同时,美国和俄国也出现了早期的合作经济。马克思、恩格斯对空想社会主义的合作经济思想和欧洲出现的合作社给予高度评价,在苦苦研究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理论中,在探求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过程中,他们提出自己的合作经济思想,并首先提出集体所有制概念。列宁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合作经济思想,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未能将其思想付诸实践,就过早的逝世了。而在资本主义国家,合作经济却在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前提下得到长足的发展。
1、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合作经济思想
空想社会主义者出现在16-19世纪,早期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莫尔、意大利的托马斯·康帕内拉、法国的格拉古巴尔夫。莫尔对英国资本家以暴力手段(主要指农地革命中的“圈地”运动)掠夺财富,给农民造成深重苦难的行为进行抨击,提出建立“乌托邦”,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康帕内拉在抨击资本主义制度后,提出建立“太阳城”,使生产资料耐用消费品实行公有,其它消费品按需分配,人人劳动,没有剥削。格拉古巴尔夫提出建立国民公社,实行财产公有,人人劳动,社会生产按计划进行。他们的空想,涉及到所有制和共同劳动,但没有提出合作经济思想,只是有了萌芽。
19世纪初,空想社会主义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出现了法国的昂利·圣西门、沙尔·傅立叶和英国的罗伯特·欧文三个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恩格斯把这三个空想社会主义者称作社会主义创始人。
圣西门出身于法国一个贵族家庭,他对资本主义制度持严厉的批评态度,提出用理想社会代替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建立“实业制度”,劳动者为实业家阶级,包括工人、农民、工厂主、农场主、商人和银行家,劳动者掌握政权,代替资本主义社会。
傅立叶出身于法国一个布商家庭,他目睹并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带来的欺诈、投机、囤积居奇、重利盘剥和暴力等罪恶,他设计的基层组织是“法郎吉”,是一个有组织的生产——消费协作社,是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集团,各个“法郎吉”联合起来组成和谐社会。
欧文生于一个小手工业者家庭,9岁就去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文学、哲学和经济学,接受了唯物主义。欧文把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说成是人类社会一切灾难的主要原因,他接受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欧文设计的理想社会是“劳动公社”或“合作公社”的联合体。“劳动公社”就是合作新村,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或“细胞”。他在著作中详细阐述了合作社的性质、原则、组织形式、生产安排、生活管理等方面问题。欧文设想的劳动公社同资本主义农场和工厂的性质不同,它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联合劳动、联合消费、联合保护财产,并坚持权利平等。欧文认为,私有制导致了权利不平等,引发了竞争、嫉妒、专横、奴役、剥削和压迫,从资本主义向理想社会的过渡,一是要改组生产领域,按合作制原则建立合作工厂和合作社。二是改组流通领域,按劳动公平交换原则建立市场,以劳动券代替货币,使劳动产品直接交换。以上三个空想社会主义者,尤其是欧文,比较系统的设计了合作制原则、性质、组织形式,对以后形成的世界合作经济产生一定影响。
2、欧文的合作经济实践
欧文的一生同英国的产业革命紧相联系,他对资本主义社会弊端有极为深刻的认识,他也是最早实践合作思想的勇敢者,尽管他的理想和试验脱离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欧文对私人工厂制度的改革比较成功。在19岁时,他曾受聘于曼彻斯特的一家纺织厂任厂长,他29岁时,以股东兼经理的身份管理苏格兰新拉纳克棉纺厂,员工2500人,主要是被“圈地运动”驱逐到苏格兰的农民,也有破产的手工业者和流浪汉,欧文对工厂制度进行改革:限制使用童工,缩短劳动时间,开办为职工提供消费品的商店,改善工人居住条件,建立学校提高职工及其子女的文化素质,创建工人互助储金会,建立幼儿园,设立公共食堂,健全福利保障制度,强化职工业绩考核,使劳动量和报酬对等。这极大的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工厂赢利,改善了社区秩序,解决了就业问题。欧文当时成为有名望的慈善家和富有的工厂主,一时名震欧洲,参观学习者络绎不绝。欧文并不满足于对工厂的改革以及由他争取议会支持制定工厂法等改良措施。因为他认为,工人创造的财富,在偿付一切必要开销并支付资本年息5厘以外,还有大量的利润按股分给了股东,他认为这是对工人的剥削,其它工厂也如同新拉纳克一样。为此,他毅然离开工厂,开始对他的理论进行试验。
1824年欧文带着自己的积蓄和一些信徒到美国印第安纳州购买了3万公倾土地,建立合作试范区“新和谐公社”。他是以13.5万美元购买了一个宗教组织办的公社,欧文在美国费城和华盛顿等地进行一系列宣传后,有800-900人应召来到公社,来者并未认真挑选,以至使技术人才匮乏。来者目的不同,一些人是抱着共产新村的信念来的,有的是想当雇员而来的,有的是想得到救济,还有的是想以一点财产与欧文分享平等权力。公社制定的组织法体现了欧文的合作社理念和原则,比如,财产共有(个人消费品除外),共同劳动,共享劳动成果,社员退社可带走入社的财产和公共积累中与他劳动相对应的份额等等。公社办有各种工厂,也有农场、果园、商店,社员免费医疗,儿童免费教育,商店向社员供应必需品。最初阶段,人们不辞辛劳,生活也很愉快,但不久便发生内讧、陷于分裂状态。1826年以后公社进行五次改组,先是分立、分权、分责任,后又集权,最后被迫分散分离。欧文为公社付出了他的绝大部分积蓄。“新和谐公社”历经三年就解体了,其教训有经营管理问题、人才问题和市场竞争冲击问题,但根本问题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脱节,公社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
欧文在美国的“新和谐公社”失败以后,他一贫如洗,回到英国继续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他创办《危机》杂志宣传自己的学说,当时英国合作社运动和工人运动蓬勃发展,到1830年英国已有300个合作社。既有工人合作社,又有消费合作社。欧文对工会和工人合作社予以热情支持,他在工人群众中享有很高威望。1833年10月,在欧文的主持下,在伦敦召开了合作社和工会联合大会,欧文当选为联盟主席,成员几十万人,欧文的想法是把生产管理权掌握在工人手里,通过和平途径实现对资本主义的改造,但由于工人运动的兴起,以及政府对工人的镇压,大联盟被资产阶级取缔,1834年8月宣告解散。
1832年9月,欧文在伦敦创办了“全国劳动产品公平交易市场”,以促进合作社及独立生产者交换劳动产品,这对合作社和个体生产者的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起到促进作用。然而,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用货币的商品交换面临着诸多无法克服的矛盾,劳动券很快成为投机买卖的对象,欧文空想的公平交易维持两年后被迫关闭。
1839年欧文及其追随者又在英国的汉普郡建立“和谐庄园”的合作社村,到1845年还是以失败告终。
欧文的一系列试验失败了,但欧文的合作思想,欧文为合作经济不懈奋斗的精神,却影响了一代人。
3、罗虚代尔原则的诞生及世界合作经济的初步发展
合作经济最早出现在欧洲,尤其是英国绝非偶然,因为英国的农地革命、工业革命把一大批农民、手工业者、产业工人推向失业大军,当时的机械化生产、商品交换、市场竞争以及社会化分工体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加剧了两极分化。雇佣工人、失业者、小生产者、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者地位,兴办合作社是这个弱势群体用合作的优势增强自己竞争地位和改善自己处境的一种选择和尝试。合作经济思想的产生和完善源于这个背景和群众的实践。
早在欧文进行“新和谐公社”试验前,英国已出现了早期的消费合作社。随着合作社运动和工人运动的兴起,各种合作经济思想在欧洲相继出现。除了空想社会主义的合作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思想。还有一些流派,有以蒲鲁东为代表的无政府主义的合作思想,以拉萨尔为代表的国家社会主义的合作思想,以威廉·金为代表的基督教社会主义的合作思想,以季特为代表的合作共和国派的合作思想。合作的领域有工业合作,消费合作,农业合作,服务合作和金融合作。各种合作社大部分归于失败或陷于停滞,只有消费合作社获得成功和发展。
英国的威廉·金是一位医生,是欧文追随者,他主张合作运动与基督教相结合,提倡劳动者团结起来积劳动成果为资本,兴办合作社。他把劳动、资本、知识看作合作社的三大要素,认为合作社不侵害私人资本家的利益,发展合作社有利于国家稳定。1828年他曾在英国组织了一个消费合作社,在他的影响和宣传下,19世纪30年代后英国陆续建立了几百家以消费合作为主的合作社,世界著名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就在他的启示下发展起来的。
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位于英国纺织工业中心曼彻斯特市郊的罗虚代尔小镇上。1843年当地工人罢工失败后苦不聊生,一些受欧文和威廉·合作思想影响的人认为组织合作社能改善工人处境。于是28名失业纺织工人作发起人,凑集28英镑股金于1844年8月11日创立了消费合作社——公平先锋社,通过了社章,选举了董事会。罗虚代尔先驱者们吸取了欧文合作社失败的教训,从社会现实环境出发,创立了一套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办社原则,后来被世人称为罗虚代尔原则。主要有:(1)自愿参加和退出合作社;(2)自愿认购股金,股金付息不分红;(3)社员平等,实行民主管理,选举为一人一票制;(4)合作社实行平价买卖,保证货真价实,准斤足尺;(5)年终盈余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教育基金后余额按购货比返还给社员;(6)在政治、宗教上合作社保持中立。
罗虚代尔原则是一个进步的原则,是合作社运动史上从空想到现实的一个跃进。它在英国在欧洲在世界各国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被各国合作社所仿效。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时,经过修订后的罗虚代尔原则便成为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原则。以后世界各国也都把罗虚代尔作为“现代合作社运动的发源地”。
合作经济有了世界性的联合促进组织,产生了罗虚代尔原则后,其发展呈现扩展趋势,欧洲各国率先垂范,形式多样,大同小异,行业特点比较突出。法国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闻名,德国的农业和信用社发达,意大利、西班牙从农民合作到工人合作,丹麦、瑞典、芬兰的农业合作社、农民营销合作社颇具影响。美国、俄国的合作社经济扩大发展,特点与欧洲不完全相同,加拿大合作经济后继发达。19世纪末期,欧洲的合作经济思想传播到日本、中国和印度等国家,并且都具有早期的合作经济实践。
4、美国和俄国早期的合作经济
美国的合作经济主要在农业。美国第一个农民营销合作社始建于1810年,到19世纪50-60年代,美国已建立几百个合作社。
美国合作社是西部大开发和农民运动的产物。农民在农业商品化过程中,为了抵制农产品加工和贸易的中间商剥削,保持自身经济利益,加强价格谈判地位,自发建立起许多由生产者联合购买、仓储、加工、运输业务的合作组织,这是发展生产的需要,也是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当时最有影响的合作社是奶酪联合加工合作社、良种牛合作社、羊毛销售合作社、黄油加工合作社。1867年美国曾建立了一个叫“农民利益保护人”的组织,并随之涌现成百个农民协会,如羊毛协会、水果协会、棉花协会和生猪协会等等。1870-1890年美国农民营销合作社发展到1000多个,1890-1920年美国的农民营销合作社,从基层合作社到区域联合社发展形成高潮,有12000个。
欧洲的合作经济思想曾经传入美国,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过影响。比如欧文的“新和谐公社”试验。罗虚代尔原则也曾引进美国,早期的农民购销联合组织曾引用过。法国季特的合作共和国思想也曾传入美国,并带动了消费合作社发展。但总体上看,美国的合作经济思想受欧洲的影响并不是很强烈,更多的渗透了实用主义,商业化倾向强,理论色彩淡。早期的合作先驱者们并没有明确的社会变革主张,也不象欧洲合作社那样重视限制资本的权利和实行“一人一票”原则。从流派上区分,有的主张自上而下建立合作社,健全合作社的集中控制体系,具有联合和垄断的倾向,有的主张自下而上建立合作社,强调民主与联合,提倡竞争,注重效率。他们都把合作社当成资本主义体系的一部分,实行土地自有,以家庭农场为主体。从财产组织形式上划分,凡是需要较多创办资金的营销合作社都实行股份式合作,社员持股,按股分红;凡是不需要更多创办资金的营销组织,比如各类协会不实行按资入股。
俄国历史上也存在着君主、领主、村社对土地的三级占有,与欧洲不同的是君主政权对村社控制程度高,税收对村社;领主(贵族)封地以后又管理村社,村社占有土地,管理公共事物,是村民自治共同体。村社普遍存在着自发的劳动协作组织,即劳动组合,按专业搞协作,共耕地由村社组织农民耕种。在这种制度下,农业发展慢,不利于采用先进技术。
19世纪中叶,俄国开始仿效英国的“圈地运动”,推行农地改革,由政府推进,其中包括将大批村社土地割让给领主。第一步是废除农奴制,将领地从村社中隔离出来,建立领主农庄;第二步是废除村社制度,将土地划归农民私有,通过土地整理,建立家庭农场。改革的结果是,取消了农民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强化了农民对村社的依附关系;村社中的大片土地割给领主,建立私人庄园,贵族很少缴税,农民税赋加重,陷于贫困。恩格斯曾说,这是引起农民骚乱和十月革命的重要原因。
俄国的农地革命促进了农业商品化,也促进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俄国早期的合作组织是农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社。沙俄政府支持农业协会,有大区农业协会和小农业协会,主要从事技术知识传播、试验、示范、推广和购销活动。到1915年,全俄建立4925个综合农协,870个专业农协。俄国最早的农业合作社始建于1860年,是一个奶酪合作社,后来仅西伯利亚就有300个奶酪合作社,之后又建立了消费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1906年彼得堡工人成立的第一个工人消费合作社采用了罗虚代尔原则,俄国的信用社引进德国模式,但服务对象是农民。农地革命促进自耕农发展后,农民资金需求扩大,信用社得到大发展。到1917年,全俄有15000家信用社,俄国各类合作社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也建立了联合社。农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农业发展。
5、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经济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人运动和合作社运动十分关注和了解,对欧文及欧洲早期合作经济实践有评价有分析,对巴黎公社的失败总结经验教训。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理论中,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思想。主要观点如下:
(一)雇佣劳动让位于联合劳动
马克思1864年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说: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对财产的政治经济学还取得一个更大的胜利,我们说的是合作运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立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幺高的评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工人们不是在口头上,而是用事实证明:大规模的生产,并且是按照现代科学要求进行的生产,在没有利用雇佣工人阶级劳动的雇主阶级参加的条件下是能够进行的;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也象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进行
的联合劳动。在英国,合作制的种子是罗伯特·欧文播下的;大陆上工人进行的试验,实质上是从那些并非由谁发明而是在1848年大声宣布的理论中得出的实际结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132-133页)
马克思肯定了欧文及其合作社运动,但不同意欧文的改良主义。他在本文中又指出:“合作劳动制处于萌芽状态时枉费心机地想要把它铲除,嘲笑他是幻想家的空想,咒骂它是社会主义者的学说,现在都突然令人发呕地捧起它的场来了。要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但是土地巨头和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久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地位,他们不仅不会赞助劳动解放事业,而且恰恰相反,会继续在他的道路上设置种种障碍。所以,夺取政权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伟大使命。
(二)建立工人联合体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
马克思以毕生精力研究的《资本论》,其根本观点是把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转化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资本论第三卷《信用在资本主义的作用》中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产生了两种扬弃资本所有权而向公共占有过渡的形式,一种是股份公司,另一种是工人组织起来的合作工厂。他说:“工人们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已经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值。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想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旧的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的扬弃,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的扬弃”。
马克思认为,在股份制内,已经开始了个人资本向社会资本的转化,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种转化还难以克服社会财富与个人财富的对立,所以,他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消极扬弃,而在联合劳动的合作工厂里,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解决了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积极的扬弃。
(三)合作生产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合作经济应当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1871年巴黎公社成立后,4月16日公社命令登记工厂主停工的工厂,拟定把这些工厂原有工人联合成一些合作社来开工生产的计划,并拟定把这一切合作社结成一个大联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330页)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对此作出评述:“公社曾想消灭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的财富的阶级所有权,它曾想剥夺剥夺者。它曾想把现在主要作为奴役和剥削劳动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变成自由集体劳动的工具,以实现个人所有权,但这是共产主义,‘不可能的’共产主义啊!然而,统治阶级中那些颇为聪明而能领悟到现存制度不能长存下去的人们(这种人并不少)已在令人厌恶地大声疾呼地鼓吹合作制生产。如果合作制生产不是作为一句空话或一种骗局,如果它要排除资本主义制度,如果联合起来的合作社按照总的计划组织全国生产,从而控制全国生产,制止资本主义生产下不可避免的经常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的痉挛现象,那幺……这不就是‘可能的’共产主义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318-379页)
恩格斯在为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单行本写的导言中,曾经批评蒲鲁东的偏见,因为蒲鲁东认为联合的坏处多于好处,认为竞争、分工和私有制是有益的力量。恩格斯说:“这种组织不但应该在每一个工厂内以工人的联合为基础,而且应该把这一联合体结成一个大的联盟……这种组织……归根到底要导致共产主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333页)
1886年1月,恩格斯在写给李卜克纳西和倍倍尔等人的信中进一步指出:“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间环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都没有怀疑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416页)
(四)资本家所有制应该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
从资本主义所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经过几十年的研究,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在自我扬弃的矛盾运动过程中,资本家所有制应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而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即为社会所有。
马克思指出:“资本家对这种劳动的异己的所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才能被消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21页)马克思这里讲的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同前述联合劳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以及建立联合生产方式等是一脉相承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地阐述了资本主义积累的过程和规律,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中指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所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832页)
第一个否定不难理解,马克思讲的否定的否定,是指资本家所有制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已经孕育出来的自我否定因素,这并不是说资本主义私有制自然而然的就会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而是通过联合,即建立联合的生产方式,实现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社会化占有。马克思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回归到分散的、孤立的、单个的所有制上去,是在联合的共同占有或社会化占有中,具有明晰的劳动者的个人产权。
(五)实行集体所有制
马克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两次提到集体所有制,他说:“凡是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凡是象西欧大陆各国那样农民甚至多少还占居多数的地方,凡是农民没有消失,没有象英国那样为雇农所代替的地方,就会发生下列情况:或者农民会阻碍和断送一切工人革命,就象法国到现在所发生的那样(指巴黎公社中农民不支持工人革命),或者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方面来;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实现这个过渡;但是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马克思的这个观点与他在“论土地国有化”的观点是一个发展。因为他一直主张土地国有化,反对把大块土地变为小块土地所有制。他认为把土地交给联合起来的农业劳动者就等于使社会听从一个生产者阶级支配。马克思“摘要”的后半部分对集体所有制又作了补充:“在集体所有制下所谓人民的意志就会消失,而让位于合作社的真正意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634-637页)关于集体所有制,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中提到集体所有制作时是把集体所有制作为私有制的对立物提出的。私有制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由此可见,马克思所讲的集体所有制是在联合生产方式下又保留个人所有权的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形式。
(六)支持农业合作社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欧洲除了英国和德国易北河以东地区外,都是小农占多数的国家,并非大土地所有制占主体地位,工人政党不应坐视农民小生产走向灭亡,应当争取农民这个同盟军。恩格斯对丹麦社会党组织创建农业合作社的经验给予肯定。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书中对当时出现的农民问题、土地问题、农民合作社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原则,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理论。恩格斯的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决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象我们将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制那样。我们对待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帮助”。
第二:小农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要保住他们那样的小块土地所有制是绝对不可能的,资本主义大生产将把他们那无力的过时的小生产压碎,正如火车把独轮手推车压碎一样是毫无问题的”。“这里主要的任务是使农民明白地看到,我们要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屋土地,只有把他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才能做到。正是以个人占有为条件的个体经济,使农民走向灭亡”。“现在我们来让农民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益,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共同的利益进行大规模经营”,走合作道路,我们把农民吸引到我们方面来,不能违反小农的意志,“我们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去加速其灭亡”。农民加入合作社体现在自愿、自由上。“如果他们还不能下决心时,就给他们一段时间”。
第三:“我们只能建议把各个农户(指大农和中农)联合为合作社以便在这种合作社内愈来愈多地消除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并把这些合作社逐渐变成全国大生产合作社的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组成部分,……在这里也将拒绝实行暴力的剥夺”。对于大土地所有者,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应该干脆地剥夺大土地占有者,就象剥夺工厂主一样,这一剥夺要用赋买来实行”。我们将把 “归还给社会的大地产,在社会监督下,转交给现在就已经耕种着这些土地并将组织成合作社的农业工人使用”。
第四: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情况下,为了实现变革,为了农民的利益,我们必须拿出一部分社会资金给合作社提供更多的方便,由国家银行接受他们的一切抵押债务,降低利率,从社会资金中抽拨贷款,用于大规模生产的机器、人工肥料等等,以及其它各种便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308-316页)
6、列宁的合作经济思想及实践
(一)十月革命前列宁的合作经济思想
1903年,列宁在《给农村贫民》一文中提出:“当工人阶级战胜一切资产阶级的时候,它就会夺取大业主的土地,就会在大的地主庄园上办起协会农场,工人大伙一起种地,自由选择代表人当管理人员,有各种机器来减轻劳动,轮班工作,每天最多工作8个小时。那时侯,就是还想照旧单独经营的小农,也不会为市场而经营,不会卖给别人而是为工人协作社而经营,小农把粮食、肉、青菜供给工人协作社,而工人把机器、耕畜、肥料、衣服和农民所需要的其它一切东西不要钱地给他们。”(列宁选集第一卷第433页)
列宁对工人协作社是肯定的,但对德国廉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联合组织持否定态度,因为他认为合作社只解决了一小部分人的联合和受益。列宁对俄国当时出现的劳动组合、村社联盟、协作社也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干酪合作社使农户受贫而使地主和农民资产阶级受益。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国际上对合作社地位作用问题有很大分歧。1910年,列宁在他起草的《哥本哈根代表俄国社会民主党代表团关于合作社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哥本哈根国际社会主义大会关于合作社问题的讨论》一文中阐明了如下观点: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无产阶级组织的消费社具有三个方面作用,其一是可以减少商业资本的中间盘剥,改善合作社成员的生活状况;其次是能够在罢工、同盟歇业、政治迫害和其它变故期间给工人以生活支持;其三是可以利用合作社向工人传播阶级斗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并培养工人成为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者”。列宁主张无产阶级政党积极帮助和利于合作社,要鼓励工人加入合作社,在工会发展的地方组织新的合作社。但列宁一直认为合作社的局限性很强。十月革命前期,列宁的基本观点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土地要实行国有化,要建立大农场,实行共耕制。
(二)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苏联合作经济起步有误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这个阶段,由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府对农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采取了比较左的政策。
在农业合作方面,实现土地国有化,保留村社和原有份地的占有和使用,在没收大地主庄园,重新分配共有地和开发荒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集体农庄规定了三种主要形式:一是农业公社。公社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一切财产归公,实行公共住宅、公共食堂、公共缝纫和洗衣等,社员社外报酬要交给公社,只有公社分配给个人的生活必需品留给个人。这种财产公共占有和平均主义分配的后果使公社缺乏效率,劳动生产率下降。二是共耕社。社员共同使用国有土地,共同劳动,耕畜、农具归个人所有,社员按劳动和生产资料多少进行分配。三是农业劳动组合。耕畜、农具为集体所有,按劳动日分配,社员可经营少量个人副业。在当时的《关于土地社会化的法令》中,对农业公社比合作社和个体农民优惠,列宁曾签发拨款1000万卢布组织农业公社,发放贷款和补助金,农业机关不仅不协助合作社及劳动组合,还进行阻挠。1918年、1919年两次制定农业公社示范章程,由于实行一切财产公共占有和平均主义分配原则,很多农业公社缺乏效率,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1919年以后农业公社发展受阻,劳动组合和共耕社发展加快,但既使三者的数字加起来,也不足全部农户的2%。当时绝大数农民还不接受集体农庄。列宁领导的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这些做法,违背了合作社宗旨和原则,使合作社发展遭到严重打击。
十月革命胜利后,沙俄时代留下的消费合作社多数都掌握在非无产阶级手中,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当前任务》(列宁选集第3卷508页)中提出:“资本主义留给我们一种群众组织—消费合作社,这种组织便于我们过渡到对产品分配实行广泛的计算和监督”。在1919年《俄共(布)党纲草案》中,列宁又指出:“在分配方面苏维埃政权现时的任务是坚定不移地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用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分配来代替贸易。目的是把全体居民组织到消费公社中,这种公社能把整个分配机构严格地集中起来,最迅速、最有计划、最节省、用最少的劳动来分配一切必需品。合作社就是达到这一目的是过渡手段”。(列宁选集第3卷750页)
1919年3月6日苏维埃政府发布《关于消费公社》法令规定:在各城市和农业区,消费合作社将联合成一个统一的分配机构——消费公社;所有居民都要加入消费公社,成为公社的一员,所有原合作社的生产企业也转交给消费公社;所有合作社的资金都交给消费公社,公社把股金和入社费退还给原合作社社员;地方供应机构把分配产品和必需品的事务交给组织起来的消费公社。后来,消费公社又改为消费合作社。1920年还将信用社及其联社并入消费合作社,农业合作社联社也并入消费合作社中央联社。独立的信用社和农业合作社也被取消。由于连续发生粮食危机和政治危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无法进行下去了。1921年俄国进入新经济政策时期。
(三)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提出《论合作制》
列宁总结了战时共产主义的经验教训,果断地以粮食税代替余粮征集制,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列宁毫不掩饰地承认十月革命以来的政策是犯了错误。他说:“我们原来打算(或许更确切些说,我们是没有充分根据的假定)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列宁选集第四卷571页)列宁的这个自我批判,当然包括对合作社的那些不切实际的作法。列宁在新经济政策初期也曾经设想过发展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把合作制与租赁制并列,把合作制说成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他说的租赁制试用于大工业,合作制试用于成千上万的小业主。但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设想并没有成为事实。情况变化,列宁的思想也在变化。1923年1月4日至6日,列宁在病中两次口授,形成了《论合作制》,成为列宁比较成熟的合作经济思想。
①合作社对社会主义具有不可限量的意义。列宁对党内鄙视合作社的错误思想进行了批评。他说:使俄国居民参加合作社,现在对我们有多幺巨大的、不可限量的意义,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时期,我们向作买卖的农民让了步,即向私人买卖的原则让了步;正是从这一点(这与人们的想法恰恰相反)产生了合作制的巨大意义。实际上,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使俄国居民充分广泛而深入地合作化,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因为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私人利益、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尺度,找到了使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尺度,而这是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解决不了的难题。……我们转入新经济政策时期做得过火的地方,并不在于我们过份重视自由工商业的原则,而在于我们完全忘记了合作制,在于我们现在对合作制仍然估计不足。
② 合作社是集体企业。列宁认为,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没有考虑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是“和平改造现代社会”。既然我们掌握了政权“重心改变了”,合作社就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列宁说:在私人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前者是集体企业。后者是私人企业。在现存制度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因为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它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如果它占用的土地和使用的生产资料属于国家即工人阶级的……由于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权力,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生产资料,那幺,在这样的条件下合作制往往是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文明的合作社工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
③ 合作制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列宁说:“谁要想用枪炮办法使农民参加合作社,过渡到大生产,那就是发疯。那就是再愚蠢不过了。”要奖励参加合作社流转的农民,这种方式无疑是正确的。但同时应当检查农民参加的情形,检查他们参加的自觉性和诚意——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列宁认为,让居民参加合作社和合作社的买卖,不是消极而是积极地参加,要让他们了解参加合作社的好处,并把参加合作社的工作做好。
④ 政府必须从政策上支持合作社。列宁认为,“任何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目前我们应该特别加以支持的社会制度就是合作制度。”我们必须认识到并使他实现。列宁还指出:“在政策上要这样对待合作社,就是使他不仅能一般地、经常地享受一定优待,而且使这种优待成为纯粹资财上的优待(如银行利息的高低等等),贷给合作社的国家资金,应该比贷给私人企业的多些(即使稍微多一点也好),甚至和拨给重工业等等的一样。”
⑤ 发展合作社要建设合作文化。列宁认为,合作经济要经过整个一个历史时代。因为资产阶级不止一次地说“在一个文化不够发达的国家里培植社会主义是狂妄的事情”,“但是他们错了”,我们没有从他们规定的那一端开始,但是我们的政治变革和社会变革面临着文化变革。列宁指出,文明经商需要一整个时代,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民中进行文化工作,就其目标就是合作化。有了完全合作化的条件,我们也就在社会主义基地上占稳了。包含人数众多的农民在内的文化水平问题就是必要的条件。没有整个的文化革命,要完全合作化是不可能的。
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与现状
1、合作经济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展
如前所述,是市场经济的发育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痼疾引发了合作社运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小生产者、低收入的消费者,为了抵御工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盘剥,联合起来,兴办合作社,实现了就业,改善了生活处境,提高了竞争地位,这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也解决了弱势群体的具体生存问题。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空想社会主义以及各种合作经济思想为什幺逐步被人民所接受。为什幺合作社运动此起彼伏,不断发展,就因为举办合作经济没有流血牺牲,也解决了群众的一些问题。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比较开明的都支持合作社运动,尤其是国家从政策上给予扶持。就连西班牙佛朗哥政府对合作经济也曾采取放行政策。在社会主义及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的作法,一方面又按马列主义合作经济思想引导发展合作集体经济。
进入20世纪以后,合作社发展的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目前,合作经济已遍布五大洲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仅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就有94个国家的234个会员组织,参加各类合作社的社员有8亿人,在合作社就业的员工有1亿多人。现在,世界上有国际合作社联盟,从1895年成立至今有100多年的历史了,它不受政治倾向和宗教信仰的限制,致力于按合作制原则推进合作经济发展,设有农业、工业、渔业、银行、保险等工作委员会,近几年特别注重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合作经济。我国供销合作社1985年加入国际合作联盟,全国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席穆励任国际合作联盟副主席。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也开始参加国际合作联盟下设的工业和手工业合作委员会的活动。联合国是世界合作社的中心协调组织,联合国项目中就包括支持合作社。联合国设立的国际劳工组织一直从保护劳工权益、创造就业等方面支持合作社运动,2002年6月第90届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建议书,这是目前国际上支持促进合作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联合国从1994年起把7月5日定为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联合国秘书长每年对合作社发展致辞,提出建议和要求。合作经济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具有良好的环境。
150多年的发展轨迹又告诉我们,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差异,由于对合作经济内涵理解和认识上的差异,合作经济在世界各国又出现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不同的发展模式,不同的发展规模和不同的发展环境。合作经济曾经有过挫折,但整体上并没有因为时代变迁、制度变革、体制转轨而有所停滞。相反,人们对合作经济的地位、作用、基本原则和社会价值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2、合作经济在多种行业中发展
合作经济从经营形态和行业上划分有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工业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
消费合作社:它是最早建立的合作社形式,主要为社员和居民提供消费品供应服务,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消费合作社已形成规模和完善的服务网络,并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比如,瑞典的消费合作社市场份额占全部市场的四分之一以上。意大利有1800多家消费合作社,入社社员335万人,合作社员231800人。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国的消费合作社也非常发达。目前,我国城乡已建立2万余家消费合作社,北京市建立了城市居民消费合作社,天津市和鞍山市建立了职工消费合作社,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信用合作社:它是世界上较为普遍的一种合作社形式。世界上有125个国家建立了信用合作社,基层信用社有21万个,社员近3亿,资产超过5.5万亿美元。信用合作社起源于19世纪的德国,后传播到许多国家,第一家城市信用社是面向手工业者和小型工商业者的,第一家农村信用社是帮助农民搞自救的。信用社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群众为避免高利贷剥削,自愿组成的合作金融组织。德国的城市信用社后来发展为人民银行和储蓄合作社。美国、加拿大、日本、印度的信用合作社尤为发达,加拿大信用合作社社员有600万人,占总人口的27%,印度有城市信用社14800家,城市合作银行1129家,职工信用合作社10264家,信用合作社社员800万人。为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的西班牙蒙德拉贡劳动人民银行在世界银行中享有一定地位和声誉。我国的城市信用社大部分改为商业银行,38000户农村信用社开始向商业银行及合作银行转制。
农业合作社:它是各国农民最易接受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在各国农业中均扮演了重要角色。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农业大国,农业规模经营通过合作社来实现,出现了新一代农民合作社模式。美国约有农场主200万个,农场主的初级产品的80%是由合作社加工销售的,20个奶品合作社占全国A级奶销量的72%,有的农场主同时参加几个合作社。澳大利亚大米生产合作社由2200个农场联合组建,占有耕地70万公顷,合作社为农场提供化肥、种子、农药及播种等项服务,澳大利亚出口大米几乎全部由合作社提供。加拿大40%的农户收支是通过合作社进行的,一个省的小麦合作社有6万农户参加,耕地5亿亩,加拿大小麦出口主要由合作社提供。德国的农业合作社与英国的消费合作社几乎同时诞生,指导思想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合作社的任务不仅在物质方面,而且在道德方面改善成员状况。其原则是自助、自我管理、自我负责、不以盈利为目的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的农业合作社开始走联合的道路,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1950年德国有23842个农业合作社,到1998年只有4221个,合作社数量减少但成员比原来增加了几倍。法国的农业合作组织分工细、种类多,一个农户一般要参加5-6个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谷物产量占全国市场的75%,葡萄酒和乳制品占50%以上。欧洲北部丹麦、瑞典、芬兰的农业合作社尤为发达。在适应市场竞争中,合作社不断地调整与变通,横向联合,纵向一体化,合作社的数量在减少,市场占有率在扩大。丹麦奶制品的90%由合作社经销;荷兰的花卉、水果、蔬菜的市场,合作社分别占有95%、78%和70%;瑞典合作社销售的粮食、奶品、牛肉、猪肉分别占市场总份额的70%、99%、79%和81%。日本的农业一直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但农业中建立了农业协同组合,是一个庞大的为农民服务的组织网络,几乎每个村都有农协,每个农户都参加农协,农协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产品销售、信贷、保险、医疗等各类专业和综合服务。与此同时,亚、非、拉三大洲的各类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涌现。比如巴西现有1500个合作社。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合作社一直面临着许多困难,发展并不是很顺畅的。
工业合作社:一般又称工人合作社。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它解决了劳资对立矛盾,有利于工人就业,有利于改善工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所以100多年来一直存在着工人合作社。罗虚代尔先锋社到1995年已有100余个合作社,工人已有3.2万人。从整体上看,工业合作社的发展远不及消费、信用和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在欧洲,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国都有一批工人合作社得到长足发展。95年法国有生产合作社1620个,96年意大利有生产合作社7400家。这些国家的工人合作社都有联盟组织,在国际合作社联盟下还设了工业和手工业合作委员会,1994年6月在西班牙召开西科巴第四届世界大会时,50多个国家400多个代表参加了会议,世界工人合作社员工达到1亿多人。在法国有一批合作社历经几十年,现在仍然坚持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比如,巴黎爱克工人合作社是70年前由20个工人组成的小合作社,如今已发展成一家拥有1400人的跨国企业,其中202人是海外员工,年营业额为2亿欧元,总资产7.24亿法郎。
世界工人合作社办得最好的是西班牙蒙德拉贡联合公司。蒙德拉贡是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一个小镇,1943年何塞·马丽亚神父到小镇宣传合作经济思想,创办了工人技术学校,1956年由5个毕业生发起创建了第一家工业合作社,生产煤油炉。到59年已发展到3家生产合作社,一家消费合作社,59年又创建了信用社,对外称劳动人民银行,1969年建立研究中心,之后又发展了现代化的超市,发展了保险、住宅、教育等领域的合作社。目前,蒙德拉贡拥有工业、商业、金融、教育、科研等合作制企业100多家,设工、商、金融三大行业集团。蒙德拉贡的整体实力居西班牙第5位。蒙德拉贡是世界公认的“当代合作运动的典范早在20多年以前,世界一些经济学家纷纷考察蒙德拉贡,用事实说明,在西欧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人合作制是可以生存发展和壮大的。后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纷纷派人到蒙德拉贡学习考察。从1994-2001年,我国曾多次组织代表团去蒙德拉贡学习考察。综合各方研究成果,公认的蒙德拉贡的经验主要有六条。一是坚持国际合作制原则,实现合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统一;二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宜的产权制度,使合作社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三是组建劳动人民银行(信用社)形成金融对工贸产业的促导支持;四是实施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重视人在企业中的作用;五是始终把培训与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六是适应欧洲一体化和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发展合作社与外部的联合与合作。
服务合作社:它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涌现出来的新型合作社形式。包括住宅、教育(学校)、保健(医疗)、服务、托儿所、安葬、出租车等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社员一般不用提供多少入社资金,也不一定是按交易额返还报酬,主要是互助合作,发挥联合的优势,有利于改善社员的社会经济地位和生存环境,体现了合作经济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担风险,自我服务的机制,因此,他得到了人们的欢迎。
3、合作经济以多种形式发展
合作经济是一种联合的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的财产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体制是互相融合的,是多种多样的。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专业合作社
按生产、加工、采购、销售、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需要,按合作制原则组建、运作,建立企业体制。以各国农业中各类专业合作社为主体。
(二)行业合作协会
合作社和生产者(农户)按具体行业建立群众性联合经济组织,为企业和个体生产者提供标准、信息以及生产、销售、技术培训等各类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属于社团组织。以各国农业中的各类专业协会为主体。
(三)区域性合作经济组织
主要指按地域组织的专业或综合性的合作社。比如,前苏联的集体农庄,朝鲜的合作农场,中国和越南的农业合作社,以色列的兹布基和莫沙夫等等,以农业为主,发展相关产业,联合的区域性比较突出。
(四)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有地域联结的纽带,主要是产业联接,具有核心产业,实行多种产业共同发展。比如西班牙的蒙德拉贡联合公司,工业为主,工业、商业、金融共同发展,以地区为载体,对外合作发展已涉及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又如英国的罗虚代尔,消费社起家,后又兴办许多生产合作社。我国乡镇和街道建立的规模较大集体所有制占主体地位的集团公司,基本上属于这一类。
(五)劳动者联合的经济组织
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西欧的工人合作社,员工出资入股,股金只付息不分红,盈余按劳分配为主。二是我国未改制的集体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并未出资,以劳动联合为主,没有明晰产权,盈余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按劳分配,这是合作社经济受到计划体制和“一大二公三纯”思想影响后的产物。三是我国城乡各行业存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盈余既按劳分配,又按资分配。四是我国城乡各行业存在的以职工持股为主体的股份制企业,突出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俄国和东欧中亚各国也出现了一大批职工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
(六)消费者联合的经济组织
主要包括消费合作社及医疗、教育、保险、住宅、托儿所等服务型合作社。其本质是互助合作,以联合求得服务。
(七)联合组建的合作经济组织
它是由以合作社作为出资人联合组建的。比如合作银行以及联合购销公司等等。有的国家,比如西班牙,把这类组织称为二级合作社,农业合作社中二级合作社比一级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支持、信贷支持、联购、联销、联运等更为有效,更为普遍。
(八)合作社联盟及联合经济组织
主要指按行业、地区组建的合作社联盟及合作社联合社。在欧洲各国比较普遍地存在。我国的供销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的总社和联社产生了官办倾向,正按着合作经济性质、原则进行改革。
以上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在经营体制及产权关系上,又有许多差别。
第一,发达国家的专业合作社均是以农户、农场为联合的主体,农户、农场实行独立经营,专业合作社经营是第二层。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合作社由过去的单层经营体制(指合作社经营)开始向双层经营体制转变。目前,我国农村坚持实行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二,世界合作经济组织始终保留社员或员工的个人所有权,社员都是股东。原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企业,凡是剥夺职工财产所有权的都在产权制度改革中,重建或明晰职工的财产所有权。
第三,国际合作社原则中,坚持合作社资本中至少有一部分是合作社的共有财产。西班牙蒙德拉贡社员个人资本帐户平均在10-20万美元之间,合作社资本占30%左右,这种社员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和社员共同共有相结合的产权关系并没有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为社员广泛树立了共同富裕的价值观。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一些人把共有资本的存在和过去的财产归大堆、培植大锅饭相提并论,认为只有完全恢复私有制才算改革,对合作经济原则产生误解和误导。这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差异有一定关系,经济是基础,文化是根本。
4、合作经济在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的发展
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使这些国家不再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加快向市场体制的转变,他们的转变是以私有化为基础为前提的,在大规模的私有化进程中,合作经济受到冲击,也得到新的发展。
(一)斯大林的合作经济思想和苏联的集体化
列宁逝世后的一段时间内,斯大林基本上按列宁《论合作制》的思想推进合作社运动,当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实际上是供销合作社,以流通方式为农民提供产前和产后服务,以商业吸引农民的联合,斯大林把它称作“社会主义大生产中的家庭农业体系”。1927年,以供销领域实行合作的农业社社员占全国农户的32%。1927-1928年,苏联再次出现粮食危机,暴露了分散生产的农民同计划体制下强行征购的矛盾。斯大林认为粮食减收是因为富农囤积和小农粮食商品率低,必须实行大规模的集体化生产。布哈林认为粮食危机是因为价格过低和工农剪刀差带来的,他坚持合作社是农村社会主义的发展大道,被斯大林誉为“右倾思想”,遭到批判。斯大林在1927年召开的联共布第15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苏联农业的唯一出路是“按照集体化路线联合起来和合并起来”,把分散的农户转变为“公共集体耕种制”的“大农庄”。1929年以后苏联开始搞集体农庄运动,针对当时党内意见分歧,斯大林将其集体化同列宁的合作社思想并列起来,他说:“集体农庄是合作社的一种形式,是最明显的生产合作社方式”。“实行列宁的合作社计划,就是把农民从销售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提高到生产合作社,提高到所谓集体农庄的合作社”(斯大林全集第11卷75页)。斯大林全盘集体化并不是搞农业公社,他认为农业公社使生产资料和消费品都搞公有化,条件不成熟,不能作为主要形式,而共耕社不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化,进入过时阶段,他把农业劳动组合作为集体农庄的主要形式。斯大林说:在农业劳动组合中实行公有化的基本生产资料包括:劳动、土地使用(将农户份地的使用权无偿归集体农庄)机器、其它农具、耕畜以及经营用建筑物。不实行公有化的,有小菜园、小果园、小牧畜、住宅、家禽以及一部分产乳牲畜。由于实行强制化的集体运动,给农业发展又带来不利影响,农村大批家畜被宰杀,谷物产量下降,社员生产经营积极性不高,人均消费水平下降,到1935年斯大林被迫调整政策,稳定土地产权,落实自留地、自留畜政策。到1937年农业集体化完成时,苏联的工业、农业、商业的公有化程度达到99.8%,98.5%和100%。公民个人拥有的仅仅是家庭副业和个人财产。
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从1955年开始搞改革,他把集体农庄合并扩大,把一部分集体农庄改为国营农场。1958年他又搞“割资本主义尾巴”,限制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使个体经济几乎被消灭。他的失误引发1959年苏联农业大幅度减产。勃烈日涅夫上台后,提出“发达社会主义理论”,主张彻底消灭个体经济,把集体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到1978年苏联是100%的公有制。致使农业生产不足,食品短缺,一直持续到苏联解体。
(二)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的私有化
戈尔巴乔夫上台首先纠正苏联在所有制问题上的错误,主张不能越大越公越好,不能急于把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不搞生产资料归大堆,不能否定个体私营经济的作用,要支持合作企业发展。提出形成和发展多种所有制,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制等形式,把国家所有制改组为劳动群众自己管理的所有制,发展合作社所有制和社会组织所有制。1988年制定了《合作社法》,1990年3月6日颁布的《苏联所有制法》把所有制分为4类20种形式。第一类国家所有制,有6种形式,第二类集体所有制,有8种形式,包括:租赁企业所有制、集体企业所有制、股份公司所有制,社会组织和社会基金所有制、宗教组织所有制等。第三类、第四类是公民所有制和合资企业所有制等。
叶利钦上台后主张以私有化代替国家化,他制定的《俄罗斯联邦所有制法》把私有制放在第一位,提出500天完成私有化,因为出现分歧,戈尔巴乔夫搞折中形成一个非国家化和私有化方案。第一类是私有制,第二类是社会组织所有制,第三类是国家和市政所有制,第四类是合资企业及外国公民、企业及国家所有制。它把集体企业和股份公司列入了私有制,属于概念上的模糊。其目的是对国有企业实行非国家化。
俄罗斯学者曾把私有化概括为三层含义:
一是把国有企业资产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给私人和法人所有,法人所有主要指股份公司和集体企业。
二是不搞财产转让的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租赁,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三是租赁企业要逐步通过劳动集体赎买租赁资产,转为集体所有制改组为股份公司的企业,通过有价证券市场进行所有权再分配,建立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结构和所有制关系。
叶利钦下台后,俄罗斯对私有化有所调整,最突出的是2001年颁布的私有化法。从理论和政策上进一步调整。
一是私有化不是把国有资产变为私有,而是使所有制多元化、多样化。
二是否定无偿分配国有资产的做法,强调国有和市政资产只能有偿转让。
三是抛弃原来把股份公司划入所有制范畴的认识,明确股份制是一种混合所有制。
四是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非国有经济为主体、重视国有经济重要地位的混合所有制结构。
俄罗斯把私有化分为大私有化和小私有化。小私有化在1992年到1993年基本完成。
所谓小私有化,是指商业、服务业企业及小型工业、运输和建筑企业的私有化。两年内有6万家企业实行私有化,商业服务业占70%,轻工、食品占54-56%,建筑业占43%,运输企业占45%。
小私有化的方式主要有:拍卖、投标、赎买租赁财产和股份制。其结果是投标占52%,拍卖占0.9%,赎买租赁财产的占31.7%,是指将国有企业的资产租赁给企业劳动集体,劳动集体以获利赎买租赁资产,变成集体所有制。实行股份制的占15.4%,是指国有小企业通过劳动者出资认股,变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东欧各国的小私有化与俄国大同小异。只是匈牙利把小企业卖掉成为主要形式。波兰使私营成份占了绝大比例,捷克斯洛伐克将国营和集体一块拍卖,并将1959年法令没收的财产物归原主。
俄罗斯的大私有化是指大中型企业的私有化,途径是实行股份化。进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证券私有化。向公民发放私有化证券,无偿转让国有资产。凡俄罗斯公民不分年龄、社会地位、收入水平,每人获得1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全俄发放1.5万亿卢布的证券,相当于国有资产的35%。私有化证券可购买本企业股票;可在拍卖市场购买任何企业股票;可交给投资基金,委托投资,从投资基金获得分红;可将证券出售,变为现金。当时有23400个股份公司发行股票。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对本企业职工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其中鼓励职工占51%表决权的股份公司占75%,鼓励职工占25%表决权的股份公司占20%。股份公司35%的股票必须投放市场,向公民开放。
第二个阶段是货币私有化。针对第一个阶段出现的问题,这个阶段实行按市场价格出售国有资产,以形成有责任的和有效经营的所有者,促进投资。并把企业资产与土地作为一个整体来出售,允许投资者获得企业股票的控制额,并向国外金融市场销售一部分股票等等。这个阶段的私有化有利于增加投资、改善经营、扩大预算进款。私有化进款2.8万亿卢布。1995年股份公司发行的8.54亿股股票,1/3在企业职工中分配,1/3为国家所有,1/3用于自由出售。
第三个阶段是个案私有化。把私有化与结构改造结合起来,不搞强制性私有化,重在增加投资和提高效率,优惠政策从面向劳动集体到面向经营者。近两年来开始转让国有和国家控股企业的股份,包括19家大型企业中的国有股份。军工企业开始集团化改组,私有化还要涉足文化遗产、文化设施、公共设施领域。总之,俄罗斯私有化在认识、政策和方法、步骤等方面都在不断的调整变化。
大私有化在东欧中亚大部分国家得到采用。产权改革是一个过程,不同国家、不同阶段、不同企业,做法不完全相同。捷克向公民发放的是“投资券”,以拍卖形式将投资券转为股票。波兰是先建立国民投资基金,然后向公民发放股份证,公民持股份证兑换国民投资基金的股份,成为股东。匈牙利资本积累很低,把国有企业先改组为股份公司,然后向社会出售股份,而87%被外资购买。罗马尼亚是先改组后改革,建立30%的私有资产基金会,通过向公民发放所有权证,无偿分配给公民。建立70%的国有资产基金会,通过有偿转让和出售方式实现私有化。由于缺乏投资者,因此向外商出售股份,吸收外资。他们还借鉴英国私有化方式,在公司中建立职工协会,由本单位职工、管理人员、退休人员参加,国有资产基金会向职工协会提供优惠购买条件(指价格和付款期限,低息贷款等),罗有20%的企业采用这种方式。其余东欧和中亚国家也先后实行了大私有化,比例及方式方法不尽相同。东德因为有西德经济做后盾,没有采用大众私有化模式,实行货币私有化模式。
(三)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私有化带来的问题
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的私有化,使所有制结构改造基本完成,市场主体实现了多元化,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社会生产出现了恢复性增长。东欧国家恢复早一些,中亚国家次之。乌克兰到2000年才出现增长。俄罗斯产权改革力度大,不规范、对生产影响最大,至今增速不稳。
这些国家的私有化带来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借鉴思考。
一是“休克疗法”造成大范围企业震动,使经济大幅度下降。改革失去了经济后盾。
二是俄国把私有化作为一种政治目的,以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大规模私有化,不是从提高生产效率出发,而是“为了私有化而私有化”。从而导致破坏国民经济的恶果。
三是改革缺乏稳定的政治环境,各派政治力量一直斗争激烈,改革缺乏良好的经济环境,计划体制被打破了,市场经济的条件又不具备,股市、股票的运作与不良的企业经营状况相脱节,国有股权要转让,但因通货膨胀居民手中无钱,转让难以进行。通货膨胀、汇率狂跌、失业增加等重大问题长时间困扰着俄国。
四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证券私有化是一种资产流失,表象是人人有份,由于股票未获息、未得到分红,广大公民股票被企业领导人、银行家廉价收购,资产落入少数人手里。由于缺少监督机制,有偿转让国有资产以后,靠欺诈和投机发家的案件不胜枚举,金融寡头与官员勾结,攫取国有资产、聚敛财富的现象至今尚未解决。
五是有的国家重要经济部门被外国控制。比如匈牙利200家大企业有110家被外国财团控制,其中包括9家商业银行,14家保险公司以及电信公司等等。
六是社会两极分化严重。俄罗斯休克疗法的承担者是广大居民和职工。92-99年物价上涨6168倍,居民实际货币收入下降60%,1999年恩格尔系数达到52%。(发达国家一般不超过20%)工资拖欠严重,退休金和补助金之低令老人和卫国战争英雄难以生存。资本积累过程孵化出新权贵和新俄罗斯人,与其相对应的是出现了大量的贫困者和失业者。富人阶层占1.5%,中间阶层占25%,穷人阶层占70%。1999年失业率为12.4%,收入低于最低生活费的人占1/3,反映社会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从92年的0.289上升到99年的0.394。在东欧国家,罗马尼亚少数人为暴发户,多数人生活水平下降。捷克一小部分人发横财,1/3居民在贫困线以下。匈牙利居民贫困化加剧,保加利亚职工平均工资只有10美元,退休金只有5美元,许多家庭难以保障起码的生活条件。
(四)俄罗斯东欧中亚国家合作经济的变革
合作经济的变革,以俄罗斯最为典型,先从土地变革入手。俄罗斯经过1991年和2002年两次重大土地立法,基本上确立:由土地国有制转向土地私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的多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并存,允许土地买卖,建立土地流通等相关制度。乌克兰的土地法明确,将国家所有的土地转让给集体或私人所有。土地集体所有的主体是集体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园艺协作社,农业股份公司。随着土地私有化和集体化,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进行了重大变革。
俄罗斯将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改组或重建为合伙公司、股份公司、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户(农场)经济及其联合体。到1999年,俄罗斯各种形式的农业企业27287个,其中,国有2990个,占11%;股份公司5294个,占19.4%;有限责任公司5962个,占21.8%;合伙公司214个,占0.89%;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农庄和跨单位企业10264个,占37.6%;其它企业2563个占9.4%。全俄有27.4万个农户和农场经济,1620个家庭经营个人副业。
其它国家合作经济的变革与苏联类似,基本形式是将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通过土地私有化和部分企业的租赁和承包,将其改组为集体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小型农场,股份制农场或农户经济。其中塔吉克斯坦保留或建立的农业合作社最多,有2425个。东欧剧变以后,各国都实行了土地归还原主,并对国营农场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了改组,建立了以私有个体经营形式为主的多种生产组织形式,并按自愿和土地入股的原则,改造并建立了大批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按股份和劳动分红制。保加利亚到1995年5月已建立210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其耕种面积占全部的37%以上。匈牙利个体农户占用耕地60%,合作社占用耕地22%。阿尔巴尼亚变革有极端倾向,采用解散国营农场和农业合作社的做法,分田到户,个体经营。这些国家农业合作经济的变革,一是恢复家庭(农户)经营;二是普遍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生产供销和加工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合作社,农业销售服务合作社及信贷合作社等等;三是个体农户以建立公司形式,实现奶及奶制品加工,肉及肉制品加工和其它贸易。四是组建了一批人才和资本公司,主要是搞人才培训服务和农业项目投资的专业投资公司。总之,原来意义的一大二公三纯的合作经济基本上不存在了,代之以新型的个人所有和集体所有相结合的合作经济。
5、合作经济在越南老挝古巴朝鲜的发展与变革
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以后,越南、古巴、老挝、朝鲜并没有放弃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开始探索有自己特点的社会主义模式,在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合作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上,及时调整变革。
越南:在上个世纪50-80年代,越南实行计划经济,迅速取消资本主义经济,改造个体经济,大力发展国营和集体经济。这种模式导致生产发展缓慢,经济危机不断出现。从1991年以后越南大力推进社会主义革新,引进市场机制,调整所有制结构,主张实行多种所有制结构,“但不以私有制为主导”。1996年越共八大把五种经济成份排在第二位的集体经济的提法改为合作经济,并提出各种所有制形式可以混合在一起,交织在一起,形成多种形式的经营组织,并认为企业实行股份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战略选择。
越南的改革也是逐步进行的。在北方,由于长期走苏联式的集体化道路,使农业合作化运动陷入了死胡同;1976年以后在南方,由于强制按照北方农业模式推行集体化,尽管有20%以上的农户加入到1300个合作社和15300多个生产集团,但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均低于个体农民。在北、南方农业生产下降,粮食减产情况下,合作社开始承包到户。1986年以后,合作社和生产集团转为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把土地交给农民承包15年不变,合作社和生产集团成为多种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单位,实行耕地包产到户,农民纳税后,剩余产品可以自由流通、自由出售。1994年越共提出改革合作社经济,发挥社员户经济的主导作用;在自愿、互利和民主管理的原则下,国家帮助、扶持、引导各种合作经济形式的发展,把集体力量与社员户办量结合起来,在农、林、渔业中改革合作社,发展各种合作社形式。此后越南的合作经济,特别是农民自愿联合建立的合作经济得到大力发展。1997年越有4万个小型合作社,有1.36万个合作社,合作社在农业和农村的工业化、现代化、民主化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工业中的中小企业逐步实行股份化和承包经营。
老挝:老挝革命胜利后,也曾学苏联,实行工业国有化,农业集体化。并对私营工商业搞了社会主义改造,农业搞了合作化运动,由于经济停滞不前,79年以后开始调整政策,放慢农业合作化步伐,在农村颁发土地使用证书等。把自己定位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初步阶段”。苏联东欧剧变后,加深了对苏联模式“左” 的政策的认识,坚持不抄外国模式,从本国实际出发,在所有制问题上提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多种经济成份包括: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股份经济、全民所有制经济、国家职工和合作社社员的家庭经济、对外合作经济。1990年开始把国营企业转为其它所有制形式,主要形式是承包、租赁、合资、股份制,手工业以私营企业为主。1995年以后加快对外开放。目前经济增长8%以上,2000年人均收入500美元。
古巴:古巴与美国近在咫尺,是在特殊环境下坚持社会主义的国家,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面对着巨大压力,借鉴正反两方面经验,稳步推行改革开放。古巴原来也是学苏联模式,工业企业全部国有,农业中国营占70%,合作社占18%,个体农民占12%。卡斯特罗说,60年代从理想出发,凭激情办事,违背了客观规律,犯了唯心主义错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建设有古巴特色的社会主义,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引进市场机制,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不按苏联模式搞私有化,允许个体经济存在并有较大发展,个体户由原来的4.6万人,增加到20多万人,把小国营农场改组为自负盈亏的基层合作社单位,在农村广泛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全国共建立了5000多个合作社,目前,合作社耕地面积占44%。个体农民耕地面积占40%。古巴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吸引外资,改革分配与福利制度,学管理,讲效益,加强精神和道德建设。困难已经挺过去了,经济开始复苏。
朝鲜:朝鲜是世界上仍然坚持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朝鲜给自己的定位是“不完全的社会主义阶段”。朝鲜1958年完成农业合作化,1962年把农业合作社改为合作农场,实行集体所有和全民所有相结合,从1964年开始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一直到1994年还在喊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1994年金日成在《社会主义是科学》一文中说:“要实现人民群众的自主性,就必须从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社会过渡到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总结”。金日成说:“朝鲜式的社会主义是实现伟大主体思想的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朝鲜失去社会主义市场,在农业连年遭受自然灾害,粮食供应紧张,能源及原料短缺,工厂开工不足的情况下,朝鲜只作了政策性调整,对合作农场的作业班进行改革,缩小了分配范围,把按时计工改为以按量(劳动成果)计工,放开农贸市场,允许集体和个人出售农副产品。扩大对外开放,建立自由经济贸易区等等。
6、合作经济在以色列的发展
世界合作经济有多种形式,以色列的基布兹是高度集体化的合作经济组织,以色列的莫沙夫是农业合作社组织,他们具有独特的历史背景,是犹太复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融合。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如同农业公社的基布兹却成功的生存90多年,世人一直在注视着它的变革。
(一)基布兹的起因、背景和发展
历史上,巴勒斯坦是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共同聚居地,曾建立过以色列王国和犹太王国。公元前5世纪,因受异族入侵迫害,犹太人开始向外流散。公元前63年,罗马帝国征服巴勒斯坦,残酷镇压犹太人的反抗运动,曾屠杀犹太人100多万。侥幸生存下来的犹太人被逐出巴勒斯坦,流落到欧洲和世界各地,巴勒斯坦被并入阿拉伯帝国。犹太人在世界各地受歧视、迫害,一直想返回祖先居住地,重建自己的国家,犹太复国主义兴起后,曾得到英国、美国的支持,建立犹太复国组织。1882到1948年,先后有6次大规模移民,大约55万人来到巴勒斯坦,其中,多数来自欧洲和俄国。在这个历史背景下,一批来自俄国和欧洲的犹太青年,由于已经受到社会主义思想影响,他们以犹太复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双重理念,返回他们认定的故土巴勒斯坦,在贫瘠荒凉的土地上建立了第一个集体定居点基布兹。他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人人劳动、民主平等的理想社会。他们利用犹太民族基金会提供的资金,从当地人手中买了一片片荒地,进行安置开发,开始了基布兹的创业历程。
第一个基布兹是1910年在以色列北部太巴列湖畔的德加尼亚创建的。在恶劣的人文自然条件下,按照早期社会主义的一些原则建立类似“新和谐公社”的组织,融合集体的智能和力量,并取得巨大成功,成为犹太移民效仿的榜样。之后,一个个基布兹相继建立,到1948年以色列建国时,已有基布兹150个,目前共有270个,成员12.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3%,农业产量及农产品出口占40%以上,工业总产值占7%。基布兹平均人口450人,平均占地500公顷。基布兹在以色列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在移民定居、国家防务、农业开发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1948年建国时以色列第一任总统本·古里安就是基布兹成员,建国40年以后的8位总理中有4位来自基布兹,比如总理梅厄夫人。在工党执政期间,内阁成员的1/3是基布兹成员或曾是基布兹成员,在以色列国防军中许多重要岗位和职务都曾由基布兹成员来担任。有人曾说,没有基布兹,就没有以色列,基布兹是以色列民族复兴的基石。
(二)基布兹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基布兹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高度公有化的社会经济组织何以长期存在,除了共同信念、特殊的社会与自然环境之外,他的指导、运作原则,他在发展中形成的优势和特点是至关重要的。
基布兹的基本原则如下:
第一,生产资料公有。以色列建国后把土地收归国有,基布兹向国家租赁使用。其它一切生产资料归基布兹集体共有,其中包括文化、教育、医疗、住宅等,基布兹之间不搞平调。
第二,实行民主管理。政治、经济、社会事物对成员公开,最高权力机构为成员大会,每周举行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发展规划,重大经营决策及社会活动,选举罢免干部等;表决议案需2/3通过,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和一人一票制。成员大会下设管理委员会是基布兹的管理机构,负责政治、经济、社会、文教、治安和民事等日常工作,管委会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管委会下设生产、计划、财经、文化教育等专业委员会,并设住房、治安、青年、老年、保健等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实行平等原则。成员权力一律平等,管委会和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是全体成员的公仆,不享有任何特权,讲信任和服务,不领取任何额外报酬。劳动是人人遵守的社会准则,有专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成员定期在专业委员会轮换,并承担一份岗位劳动。反对雇工,近几年因为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劳动力短缺,才开始允许雇工劳动。
第四,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制度。医疗保健文化娱乐都由基布兹安排,衣、食、住、行无偿供给,不分职务高低、工种差别、贡献大小,待遇一样。不实行工资制,每人发零用钱,归个人自由支配,成员在基布兹以外的收益或报酬要交给集体。
基布兹的显着特点如下:
一是生产、经营、销售的社会服务体系健全。涉及国内外市场需求,借助于政府和专业协会帮助,在农业上,以色列建立了区域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组织。基布兹农产品内销由这些组织负责收购、加工和批发销售,外销部分由农产品出口组织负责组织出口服务。
二是注重发展科技密集型高效农业。打破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变封闭式独立经营为社会化生产经营,使之成为市场导向的科技密集型的高效农业。基布兹除了依靠自己的科技人员以外,还与社会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基布兹是全国农业劳动者联合组织的成员,从那里获得信息和科技支持,得到国家农业研究组织和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的支持和服务。
三是实行半军事化集体生活方式。由于初创时期的条件、环境、背景,基布兹一直实行集体劳动、集体生活、集体消费。由于多年发展,衣食住行方便,文化生活丰富,教育和老人照料周全,青年人满十八岁后服兵役,男3年、女2年。对孩子从小就进行合作精神教育。
四是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基布兹调整传统的以农业为主的模式,大力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以工补农,以工养农,走多种经营的道路。基布兹的工业企业除了农副产品深加工以外,已开始从事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现代化水平相当高,产值已超过农业。第三产业发展迅速,餐饮、培训、会议和旅游服务发展很快。基布兹在发展中不断调整、不断变革,适应外部环境,跟上时代步伐。
(三)基布兹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是商品经济和信息社会的飞速发展,基布兹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他所奉行的理念,他所坚持的原则,他所占领的市场,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机制的矛盾日益显露,这是他面临的最大问题。
二是公有化程度太高,生活资料实行集体统一配给,这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不利于最大限度的激活生产要素。与合作社经济和私营农场相比,基布兹发展速度偏慢,公民富裕程度偏低,一部分基布兹成员产生失落感,吸引力、凝聚力下降。
三是计划生产和集中管理不利于发挥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四是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不能体现知识、技能、贡献等方面差别;靠热情和责任感来工作,实行大锅饭式的体制不利于稳定队伍,加上单调的生活方式,一部分青年已离开基布兹另谋出路。
新世纪基布兹向何处去?基布兹已开始改革。有的开始搞承包经营,有的建立奖勤罚懒机制,允许成员外出打工。正统派不主张进行根本制度改革,认为必须坚持基本原则。可以进行劳动与工资收入挂钩,可以加入地球村。激进派主张把共有资产私有化,废除对成员的免费服务,引进工资制等级制,使物质刺激合法化,破除平等原则。更多的人认为,基布兹应坚持基本价值和特性,但要废除大锅饭体制,提高效率。
(四)以色列的农业合作社莫沙夫
在基布兹之后,以色列1921年以后又出现了莫沙夫的合作经济组织形式。以村为载体,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自我就业,维护个人财产所有权,实行互相帮助。合作社负责向农民提供产前产后服务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农业推广和科技服务、信贷服务。莫沙夫坚持民主管理,实行一人一票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专业化生产,扩大了生产规模,进行集约化经营以及一部分社员外出就业,又有一部分雇工出现,使合作社的原则也受到挑战。经过70年发展,以色列共有莫沙夫400多个,成员15万人,占全国人口的4%,农村人口的1/3,每个莫沙夫平均有60户家庭,耕地面积占全国的28.3%,莫沙夫是以色列花卉、水果、蔬菜、鸡蛋、牛奶等主要产品的生产者和供应者。以色列还出现了一种叫做莫沙夫-施图费的合作经济组织,成员15000人,是界于基布兹和莫沙夫二者之间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集体生产、共同劳动,但是家庭生活完全自主和个人化。基布兹和莫沙夫都面临着改革问题,尤其面临着财政支持问题。莫沙夫的变革主要是把社区合作组织转化为村委会,协调处理社会、文化及公共事务,与此同时,大力发展专业化合作社。并解决好农业补贴和债务问题。
7、合作经济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
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经济也是受世界合作经济思想影响下形成的,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有很大差异,合作经济呈现许多不同的特点。一是起步晚,二是不平衡,三是多样性,四是波折性强。
战前(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只有少数国家发展了合作经济,比如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家。一方面是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确立,具备弱势群众联合起来提高生存发展能力的经济基础,二是欧洲合作思想及合作运动引进到这些国家。早期是个别现象,到20世纪30-40年代,这些国家合作社已初具规模。而且都制定了合作社法令。1940年,巴西已建立了农牧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1500个,墨西哥已建立农业合作社的两个体系,而印度各类合作社已高达18万个(1950年),社员1370万人。
战后,尤其是上个世纪的50年代及60年代以后,合作经济在亚、非、拉国家普遍兴起,大部分国家把发展合作经济同振兴民族经济、摆脱贫困、独立自主相联系,政府支持,自上而下推动合作运动发展。有的侧重学习欧洲模式,有的侧重学习苏联和中国模式,也有人去学习以色列的合作经济。合作经济有的是官办为主,有的是民办为主,有的公有化程度高,有的公有化程度低,经过一段曲折发展以后,尤其是吸取世界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经济发展更切合实际,不再照抄外国模式,尤其是超出人民群众觉悟水平去搞大规模的合作化、集体化运动。目前,亚、非、拉地区有50多个国家普遍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已加入国际合作联盟,并得到国际合作组织,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支持帮助。目前,印度有30万个合作社,墨西哥的农牧林业合作社2800个,各种合作企业8000个,员工2100多万人。在肯尼亚和阿根廷,20%的人口是合作社社员,科威特的合作社掌握着80%的贸易零售业务。贝宁的一家信用社联盟2002年提供农村信贷1600万美元。象牙海岸合作社2002年投资2600万美元,兴办学校、建立母婴医院、修建农村道路。
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经济普遍面临着资金、人才、运行体制以及组织形式选择等问题,有些国家还存在着政府支持问题。但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和饥饿的任务很重,合作经济有大发展的空间,更具有现实意义。
合作集体经济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是世界上合作经济分布最广、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国家。早在1918年,中国的第一个消费合作社,首先在北京大学建立。1919年,中国的第一个信用合作社首先在复旦大学建立。1920年,中国的第一个生产合作社湖南大同合作社在长沙建立。合作经济在中国诞生至今有80多年的历史了。中国合作经济思想是世界合作经济思想在中国传播的结果,中国合作经济的发展,借鉴了外国的模式和经验,也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不同时期、不同制度下的发展不尽相同。
1、合作经济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
上个世纪初,世界合作经济思想及其发展经验陆续从欧美、日本、俄国传播到中国,并形成多元化的合作经济留派,不同派别之间有重大区别,又互相渗透和融合。主要有三派:
一是改良主义的合作经济思想。源于欧美地区,一批知识分子赴欧美留学考察,学习了解了欧美合作经济思想及合作社运动,主张用和平改良的方式,而不是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挽救中国,通过发展合作社,避免资本主义弊端,建立合作共和国。其中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主张在中国开展乡村建设运动,从乡村建设入手,拯救中国,在山东邹县组建了307个合作社,包括棉花运销合作社、蚕业合作社,林业生产合作社、信用社等。以晏阳初为代表的平民教育运动派融经济与教育为一体,建立合作社,解决“愚、穷、弱、私”问题,1935年在河北定县建立128个合作社,包括信用、生产、运销、购买等合作形式。
二是三民主义的合作经济思想。它是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孙中山是中国最早了解欧美合作经济的人,他学习考察了英国的消费合作社和美国的信用及生产合作社,孙中山在中国宣讲民生主义时,一再介绍欧美的合作社运动,并提出:民生主义必须平均地权,节制资本。陈果夫等国民党人曾积极追随孙中山,对合作社颇为推崇,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贯彻三民主义的合作经济思想。
三是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思想。“五四”运动以后,马克思主义开始在中国传播,陈独秀、瞿秋白都曾介绍马克思、列宁的合作经济思想,介绍苏联早期的合作社运动。毛泽东1922年曾在安源路矿建立工人消费合作社;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广东农民讲习所讲农民合作问题,在湖南、江西的农民运动中,建立农业协会和合作社。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江西、福建的苏区曾建立1423个消费及粮食合作社,苏区政府曾制定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把消费、生产、信用合作社作为主要形式。在陕甘宁边区,按照毛泽东《组织起来》和《论合作社》的要求,建立了1280个合作社,合作资金达21亿元,其中消费合作资金7亿元,信用、生产、运输合作资金14亿元,并建立51个医药合作社。在晋察冀边区,曾建立商业合作社3810个。在东北解放区曾建立7500个供销合作社,社员439万人。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合作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50年代初期,合作经济蓬勃发展,50年代中期以后,出现一大二公三纯的错误指导,走了和苏联模式基本一致的发展道路,给国民经济带来严重损失。
2、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的产生与发展
工合是中国工业合作协会,1938年8月5日在武汉成立,主要创始人是新西兰著名社会活动家路易·艾黎。艾黎1937年曾考察了美国、英国、丹麦的合作经济,对欧文的合作思想产生深刻印象。抗战后,艾黎加入中国抗战行列,他与斯诺夫妇拟订了一个在后方建立抗战工业,组织难民生产自救、支持抗战的计划,具体方案是建立自愿互助的小工业合作社,得到胡愈之、沙千里等爱国人士支持,也得到国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支持,许多重要人士包括董必武、张治中等任协会理事,宋美龄任名誉理事长,孔祥熙任理事长。工合事业需要资金支持,一部分由国民党政府拨给,另一部分靠捐款,后来因国民党停止拨款,工合必须得到海外资金援助,在宋庆龄的倡议和支持下,1939年1月在香港成立工合国际委员会,为工合筹慕资金、支持抗战,发展工业合作经济,工合国际委员会的成立,得到美、英、菲律宾、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港澳工合促进会的支持,先后募集500万美元。
艾黎在工合任代理总干事,曾举办工业合作社讲习班,由他亲自讲课,一开始在武汉组织了10多个合作社,1942年全国各地工合有工业合作社3000个。工合为抗战做出了巨大贡献,得到毛泽东、宋庆玲的高度评价和海内外普遍赞誉。由于战争等问题,工合不断变化,1952年停止活动。1987年9月3日工合国际委员会在北京恢复活动,艾黎任主席。工合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动人民群众,开拓新工合运动符合中国国情。目前中国工合已在十几个省区内建立各类工合企业500多家,生产总额7亿多元,呈现一批新型工业合作企业。现在的工合名誉主席爱波斯坦,主席王厚德。2001年工合国际与加拿大合作社协会开始了联合发展项目,致力于合作经济研究、培训、交流。工合国际委员会曾向国务院提出政府支持合作社发展报告,并建议人大常委会为合作经济立法,呼吁媒体宣传合作经济,各类合作经济加强交流与合作等。
3、国民党支持创办的合作经济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倡导发展合作经济,国民党内以陈果夫为首的一些人也积极主张发展合作社经济。继孙中山之后,薛仙丹曾留学美国、英国,受国外合作共和派影响,主张在中国大力发展合作社经济,借助国家力量推进合作化,建立全国合作事业机关,设立合作训练院及合作银行,支持合作社运动。受陈果夫委托,薛起草了《中国合作化方案》,提出贯彻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主张率先发展消费合作社。他的主张和梁漱溟发展生产合作社,同华洋义赈会指导组建合作社的共同点是扶危济困,实行社会改良。薛的主张虽然没有被国民党完全接受,但对国民党的合作社政策产生了较大影响。
国民党推动合作社运动,1927年以前是准备阶段,1927年定都南京后,开始用行政手段推行合作社。首先在江苏和浙江设立合作社管理机构,颁布合作社暂行条例,后引伸到全国,并与救灾、救济和“剿匪”相结合(国民党向苏区进攻时提出“三分军事七分政治”,在经济上兴办合作社,在政治上实行保甲制度,与共产党争民心)。经过一段发展,到1934年国民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合作社法》及《实施细则》,在政府实业部建立合作司,负责指导全国的合作运动,指导各类合作社团体,并进行重新登记。当时,合作社发展很快,一年增加一万个。抗战开始以后,针对战区合作社大批停顿状态,采取恢复和新建以及建立中心社等措施,并发布《县级合作社组织大纲》扩大专业合作。到1945年全国合作社达到17万个。抗战胜利以后,国民党又颁布合作事业实施办法,对合作制度、合作组织、合作服务、合作行政、合作教育作出决议。1949年全国解决后,国民党组建的合作社部分解体,部分接受人民政府改组。
国民党领导的合作运动具有积极意义,比如赈灾、支持抗战,比如调剂农村金融流通等。1947年国家银行给合作社贷款2000亿,信用合作社业务占合作服务的30.9%,合作社社员2213万人,占4亿人口的5.53%。比较成功的是注重合作教育和宣传,合作教育当时被称为“合作运动之母”,许多大学建有合作系,培养了大量的管理和研究人才。另外,国民党为台湾发展合作经济也提供了法律、制度、管理及人才。国民党领导的合作运动是自上而下推动,缺乏群众基础,发展不平衡,覆盖面小,从全国来讲并未起到改善农村经济,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由于农民贫困,资金缺乏,一些贫苦农民被排斥在合作社之外,合作社往往被有权势人物所把持,国家提供的农贷资金也主要是为少数人所享用。合作社为劳苦大众服务的实效并不显着。
4、台湾合作经济的发展
台湾的合作经济始于1899年成立的台湾农会,1908年以后,受日本合作运动影响转变为合作性质的组织,国民党进驻后两次改组农会,并相继成立其它类似的合作经济组织。
台湾合作制的理论基础是三民主义,三民主义的合作原则与世界合作社原则基本一致,如自愿原则,政府提供帮助和示范,以互助为目的,民主管理,社员享有平等投票权,参与决策管理,重视合作教育。台湾合作社以促进家庭企业为宗旨,以加工销售为龙头,以系列化专业化服务为纽带,使广大群众乐于接受。目前台湾有农会290个,会员20万人;渔会95个,会员25万人;农田水利会26个;消费合作社3290个,社员160万人;运销及服务合作社228个,社员19万人;合作农场234个,社员2.3万人;手工业合作社73个,社员1.2万人。台湾的合作组织形成了全方位、系列化、综合化服务体系。
在农业上是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服务。包括信用、运销,科技推广和加工贮藏等。各类合作组织采取共同运销,对猪肉、稻米、蔬菜、青果及水产品等实行统一集货,统一批销。70年代以后,农业开始搞规模经营,让分散农户建立共同经营班,实行共同栽培,走先服务后生产的模式,解决了小自耕农办不到办不好的事情。
台湾合作社企业制度具有民有、民办、民享和自治、自主、自助的特征。合作社有有限责任合作社(社员入股,按股本承担有限责任);有保证责任合作社,以股金和保证金额(至少是股金的5倍)为限,承担经济责任;有无限责任合作社(合作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社员负连带责任)。合作社有以自然人为主组成的是单位社,有以单位为主组成的合作社,还有合作社组成的联合社,建立合作社运行体系。
台湾的合作农场,一开始是借鉴苏联集体农庄模式,采用“合耕合营”和“分耕合营”模式,土地公有(从日本人手中接收的),农场集体经营,社员仅获得劳动报酬。分别耕种的,农场收取租金,上缴政府。当时的佃农和雇农积极参加,日久出现怠工现象,使农场效率底下,产量下降。后来推行“公地放领”,使“耕者有其田”,变合耕制为分耕制,农场变为供销合作社和利用合作社(指技术、农业机械、水利设施、生活服务设施)。
由于会员的广泛性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合作社扭转了由地主绅士控制农会的状况。台湾的合作经济在分配关系上,体现了积累和共同发展。比如农会盈余分配,20%公积金,5%公益金,6%文化训练福利事业费,5%推广互助训练经费。
台湾对合作经济提供政策、资金和法律支持。财政设立价值平准基金,支持农用物资供应,建立农业机械化基金,设置了农地购置农地改良,农机购置等专项低息贷款。财政拨款均由合作组织代办,增强了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合作组织协助政府推行农业政策,代办农产品收购,生产资料供应,田赋征收等业务。
台湾合作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①大众对合作社仍缺乏广泛认识,对合作社宗旨及权利义务缺乏了解。②由于社会功利思想影响大,不以盈利为目的组织留不住想发大财的专业人员。③竞争日益激烈,盈利思想泛滥,一些合作社远离服务宗旨,为少数人谋利益。④外部融资渠道仍不畅通,低收入社员自有资金明显不足。
5、解放后改革前我国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
在全国解放之前, 毛泽东的合作经济思想基本形成。1943年的《组织起来》和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表明了三个观点:①对分散的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要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他们向着现代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②“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③建立在个体经济(指私有财产)基础上的合作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形式的合作社有待向苏联的被称为集体农庄的那种合作社过渡。
全国解放以后,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是按这个思想去实践的,且有新的突破。
(一)关于农业合作化与集体化
毛泽东同志对我国的农业合作社倍加关注,亲自参与。他主持制定了农业合作化的许多重要文件。曾经批判邓子恢同志反对急躁冒进的正确做法,曾经否定刘少奇同志坚持互助合作中不该动摇私有制基础的正确认识,并把放弃私有制基础与资本主义早期的工场手工业阶级否定私有制相提并论,表明“我们的根本观点是让私有制从合法变为不合法”。农业合作化,起步是比较成功的,贯彻了自愿原则,实行典型示范和国家扶持,提倡民主管理,实行土地入股,社员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积极引导并及时处理运动中出现的问题,使合作化运动正常进行并使农业生产增长。1955年2月,全国农业合作社有60万个,入社农户占13%。1955年下半年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按语中提出: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发展,要由小社办大社,初级形式的合作社保留了半公有制,到一定时候,人们要改变这种制度,使合作社成为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集体经营的经济团体。1958年8月毛泽东同志提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把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人民公社一曰大,二曰公。大,好纳入计划;公,就是比合作社更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残余(比如自留地、自养畜等)都可以搞掉。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他曾反对把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坚持人民公社实行三级集体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他也曾错误的批判“包产到户”倾向。总之,毛泽东同志主张建立人民公社制度,不允许改变集体所有制,又主张长远上要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
(二)关于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合作经济的发展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要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城镇和乡村中组织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在工厂、机关和学校中应尽先组织消费合作社。1949年11月中央建立合作事业管理局,各大区、省、地、县也都建立合作社指导机构。1950年召开全国第一届合作社工代表会议,刘少奇做了办好合作社的报告,为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刘少奇还主持拟定了《合作社法》草案(后未颁布)。1949-1952年的三年恢复时期,全国建立基层合作社35000多个,社员1.47亿人,其中农村供销社3.2万个,社员1.3亿多人。1953年我国进入“一化三改”(一化指国家工业化,三改即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期间,我国供销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供销社在农村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成为全国商品流通的主渠道。1957年,全国基层供销社1.9万个,社员1.6亿人,商品零售额221.64亿元。供销社按合作社原则办社,贯彻为农业服务宗旨,与农民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1958年至1978年,供销合作社体制二合二分,即两次与国营商业合并,因为中断城乡联系,不利于农村商品流通,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又实行二分,恢复供销合作社体制。这对我国供销社发展造成极大影响。
消费合作社主要在城市中发展,到52年全国建立城市消费合作社3340个,社员1100万人,主要在京津沪等大城市。建国初期消费合作社对供应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稳定物价起了积极作用,使居民得到实惠。我国的计划体制不容许消费合作社竞争机制的存在,消费合作社并入国营商业后不久停止了发展。
在1955年至1957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时期,我国的小商小贩开始组建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合作商店是社员入股的合作制商业企业。自愿组合,资产入股,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社员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按劳分红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合作小组实行各自独立经营,各负盈亏,开展联购联销和联购分销,提取公益金和合作基金。当时,这两种商业合作经济组织很受小商小贩和居民欢迎。1957年全国合作商店143万个,从业人员284.4万人,占商业职工的37.4%,营业收入172.8亿元,占全国商品零售额的37.5%。1956年底,全国商业合作小组100万户,占私营商业的40%,零售额占全国的25%。1958年以后,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一步登天,向国营商业和供销社过渡。受到历史惩罚后又在61-64年恢复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并使合作商店成为“小集体”,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合作小组成为带有社会主义成份的采取个体经营形式的合作经济。经过“四清”和文化大革命破坏,合作小组基本取消,合作商店在升级过渡后只剩下一部分集体商业企业,而且在产权关系、经营管理、分配制度上,实行“二国营”模式,形成“大锅饭”、“铁饭碗”的弊端,经营管理水平比较低。
(三)关于工业合作经济的变革与发展
建国初期,我国的手工业合作社开始发展。1951年6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第一次手工业合作会议,制定章程(草案),确立原则;1952年8月召开第二次手工业会议,明确“积极发展、稳妥前进”的方针;1953年以后开始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在第三次全国手工业合作会议上确定工业合作经济的三种组织形式:①手工业生产小组;②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③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在农业合作社高潮推动下,手工业合作化也掀起高潮,在合作化的群众运动中急于求成,工作方法简单粗糙,合作社原则有所忽略。到1956年底,手工业劳动者基本实现由个体手工业向工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转变,全国手工业合作社超过10万个。1958年以后,受一大二公的影响,对手工业合作社实行转厂过渡,半年内合作社转为合作工厂的9339个,一年内合作社转为地方国营工厂的有10万个,500万人,其中转为人民公社管理的35.3%,保留手工业合作社的仅占13.3%。上收、合并、升级、过渡,破坏了手工业合作经济的生产力。给小商品生产带来严重影响,1961年中央下发手工业三十五条,调整手工业生产关系,促进手工业的恢复与发展。文化大革命中,工业合作经济进一步遭到破坏,清退了社员股金,模糊了产权关系;强化了统负盈亏,失去了自负盈亏的原则,合作基金成为统筹基金,比例越来越高,大锅饭越开越大;计划指导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上收下放、升级过渡频繁发生;政社合一行政为主的管理体制取代了合作经济管理体制。
我国工业合作经济,交通运输业及建筑业的合作经济,在改革以前的近30年内都曾有好的起步,后来受“一大二公三纯”的错误指导,都曾走过弯路,虽然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地位,但它失去了规律性发展。
(四)关于信用合作社的发展
全国解放以后,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信用合作社工作,只在农村而不在城市开展信用合作社组建工作。1951年制定农村信用社章程草案和农村信用互助小组公约(草案),基本引用了世界信用合作社的一些原则。1953年底全国大多数县都有了信用合作组织。1953年10月在农业合作运动中开展了反“右倾保守”思想,1954年以后,人民银行把信用社发展推向高潮,但仍坚持按信用社性质办合作社,自愿参加,民办不官办,为农业合作社及社员服务。由于急于求成,适应农业合作化要求,到55年低,全国组建了15.3万个信用社,实现一乡一社。信用社对支持农业合作化,发展生产,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消灭高利贷起了积极作用。50年代初农村信用社保持了较多的合作金融特点,没有照搬苏联并入国家银行的模式。1958年以后,随着农村人民公社运动开展,信用社并入人民公社,文革以后,银行加强信用社的业务领导,强化信贷计划管理,后又实行“包下来”的办法,使信用社逐步向银行靠拢,由民办转官办,信用社变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农村信用社基本上失去了合作金融的特点,使信用社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由于各方面努力,信用社存贷业务和自有资金积累都呈增长态势。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合作集体经济的新发展
合作集体经济在计划体制下有两个选择,一是作为拾遗补缺的经济成份,二是作为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经济成份。合作集体经济一旦形成规模和气候,必然导致被上收和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结局。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弱化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强化商品生产和交换,进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适应经济体制转轨,所有制结构不断调整完善,把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组成部分,把城乡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由《宪法》确定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集体经济和其它非国有经济成份,使国有经济所占比例大幅度下降。改革开放的前十几年,集体经济为什幺发展快,因为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还没有提
到大发展高度时,集体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有三个优势:①负担轻经营灵活,适应市场需求;②自主经营权更充分,自负盈亏,自筹资金,自我积累的机制强;③尽管产权不清晰,但企业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直接关联着企业生存和职工利益,产权和职工的连结度比国有企业要高。尽管集体企业绝大部分不能享用国家财政、税收、银行和产业准入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但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安置城镇待业人员、国有富余职工,下岗人员及农民就业的需要,集体经济顽强地发展。近几年因为转制、政策、经营等方面原因,集体经济大幅度萎缩,但改革创新以后的集体经济正在以多种形式发展。
目前的集体经济分城市和农村两大类,分布于工业、农业、商贸、服务、运输、建筑和金融等行业。在多种实现形式中,有的坚持合作制,有的变为股份公司,有的实行股份合作制,还有一批企业仍然实行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集体企业形式,但“二国营”的经营机制得到克服。多种形式的合作集体经济简况如下:
(一)乡、村集体经济组织
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农工商联合公司或集团公司或联合社的形式出现,这些单位有集体资产,有集体企业,但不发包土地。2002年有38239个,占乡镇总额的87%。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叫合作社,有的叫农工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村集体经济,负责土地、生产项目、生产资料的发包并与农户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属于双层经营中的集体经营那一层。2001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56046个,占村总数的90.8%。2000年末,村以下建有居民合作小组150万个。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和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类服务,目前农村中出现各类专业合作组织140余万个,其中专业合作协会117286个,乡镇范围内的合作协会93791个,跨乡跨县的合作协会12218个。农村专业合作社比较有规模的有14万个。其中搞蔬菜、棉花、苹果、玉米、茶叶等种植业的合作社有48885个,搞养殖业的合作经济组织有24459个,搞加工运输的合作社有23519个,从事科技、信息、供销、资金服务的合作组织20423个。有乡镇政府组织的,也有农民自发组建的。有专业服务、也有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总之,它是把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连接起来,帮助农民致富的有效形式。
(三)供销合作经济组织
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任务是为农民和农村其它经济组织供应生活资料,推销加工农副产品,提供农民所需要的各种社会服务。2001年,全国供销合作社有基层社26315个,县联合社2656个,地联合社337个,省联合社31个。各级供销社直属企业54035个,供销社社员总数1.6亿人,供销社职工332.97万人。改革开放以后,供销合作社不断深化改革。近年来,在中央、国务院两个5号文件指引下,围绕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通过产权多元化,政企分开等措施,建立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目前已有40%的企业实行了以股份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社实行合作制,坚持民有(产权归农民社员所有)民管(社员是合作社的主人)民享(设施向社员开放利润向社员返还,使社员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的基本特征;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通过改革创新,开拓市场,供销合作社已进入良好的经济运行态势。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3190亿元,上缴国家财政61亿元,实现利润16.38亿元。供销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依托加工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真正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供销合作社已建立龙头企业283个,各种专业合作社17833个,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309个,发展农产品基地11259个,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商品基地+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户1220万户,帮助农民增收262亿元。
(四)信用合作经济组织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信用合作社包括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两部分。
改革以前的农村信用社从民办到官办,农村信用社已变成银行的基层机构。改革开放以后,农村信用社逐步改革,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农村信用社改革指明了方向。改革的重点是恢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改革的核心是把信用社逐步改为由农民入股,由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要按合作制原则重新规范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不再领导和管理农村信用社,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实行金融监管。农村信用社联社对信用社实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目前,农村信用社有法人机构38153家,其中,乡镇信用社35622家,县联社2460家,地联社65家,省联社6家。信用社员工261万人。2001年存款余额17263亿,占全国的12%,贷款余额11971亿,占全国的11%。农村信用社开办的农户小额贷款及时方便地满足了农民生产和生活资金需求。2002年,农户小额贷款余额为647亿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体制改造必须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已确定,浙江、山东、江苏等八个省市开始试点,国家还出台了四项扶持政策。新一轮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明晰产权关系,有的实行股份制,有的实行股份合作制,有的实行合作制。改革的目标是,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后的信用社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最根本的管理不是由条条负责,而是由地方政府负责。
城市信用社是在城市集体和个体经济大发展,迫切需要信贷支持,而国有银行又不能满足信贷需求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中国人民银行一开始给城市信用社定位是: “城市信用合作社是城市集体金融组织,是为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城市居民服务的金融企业”。针对许多城市信用社背离信用合作社原则,成为小商业银行问题,国务院于1995年决定组建城市合作银行,为城市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其结果是城市合作银行实行股份制,成为地方商业银行,保留“合作”二字是考虑商业银行是由原来的城市信用社合并成立的。而且,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后还要继续发展城市信用社。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都面临着如何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根本性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曾出现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城乡互助储金会和一些群众性资金互助组织,他们是合作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信用合作组织都未能持续存在和发展下来。
(五)消费、服务、医疗、住宅合作经济组织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城乡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消费者为了改变生存发展环境,一个重要的选择是通过联合、互助合作,改变弱势地位,具体途径就是兴办合作社。其中包括消费、医疗、住房等合作社。
以城市职工消费合作社为主的消费合作社超过2万家,据总工会介绍,仅各地总工会兴办的职工消费合作社就有近2万家,天津总工会先后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3000多家,目前形成连锁超市130多家,年营业收入超过4亿元。每年出资几十万元救助困难职工。北京、上海的供销社已经开始组织居民消费合作社,北京建立的7个社员购物中心,吸纳股金591万,入社社员44000户。全国20多个省市已建立5000家住宅合作社,合作建房1亿多平米,解决了150多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农民看病一直是个大问题,农村在20世纪70年代曾实行合作医疗,80年代因缺乏制度转型而忽视,有的停止,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贫困农民看病问题的突出,各地陆续试行和完善农村医疗制度,江苏省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占60%,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占25%,浙江德清县96%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解决了2100名农民大病医疗问题,解决了60%左右的农民因病致贫问题。2002年国务院要求各地完善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实行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
(六)乡、村集体企业
乡、村集体企业是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就业的重要渠道。改革开放以后,乡、村集体企业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1995年全国乡、村集体企业高达2203万户,以后逐年减少,2002年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资料为2133万户,从业人员13亿人,增加值32386亿元,利润总额7558亿元,资产总额63974亿元,上缴税金2694亿元。乡、村集体企业是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投资为主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一批产业化的集团公司持续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快速发展,也有一大批企业因结构、机制、管理等问题已经关、停、并、转。生存发展中的乡村集体企业大部分已改制为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在未来发展中,乡村集体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必将进一步提高。
(七)城镇集体经济组织
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针对国民经济中出现的就业和市场供应等问题,提出解放思想,广开门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形成了集体经济大发展的局面,对搞活经济、扩大就业、增加积累、稳定社会发挥了重大作用。1995年全国城镇集体企业100万户,从业人员占城镇职工的四分之一。1995年以后开始萎缩。2002年城镇集体职工仅1122万人,占城镇职工总数的10%左右。经过二十年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组织和实现形式:
(1)各行业的大集体企业。以工业为主,以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为辅。由各行业合作经济组织改造演变而来,基本上实行“二国营”模式。效益好的企业大部分已改制,还有一部分企业处于改转租卖和关停并转之中。基本上实行按行业归集团公司管理。改革调整的任务比较重。
(2)区街集体企业。有1970年后“五、七”生产的基础 ,主要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起来的以安置待业人员为主的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不平衡,形式多样具有区域优势,与地区财政收入有关,比较受重视,难以摆脱行政干预,改革发展面临着管理及人才等问题。
(3)劳动服务企业。以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为任务,具有蓄水池的功能,各方面举办,各行业分布,多种组织形式,具有政策优势,得到持续发展。
(4)民营科技企业。由科技人员出资,实行民有、民营、民管,具有较强的生命力,改制比较容易。
(5)厂办集体企业。早期以安置待业青年为主,中期以安置富余职工为主,目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借款兴办,属于主业的多种经营企业,与主业存在着产权关系、劳动用工关系、经济合作及行政党务关系等。许多企业已关停并转,许多行业和大企业把发展多种经营作为多元化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的形成很大规模,如“宝钢”、“江铜”、“哈飞”及电力、石油、铁路等系统,今后需要持续发展。调整改革的任务比较重。
(6)校办集体企业。是校园经济的一部分,收益一部分用于教育事业,一部分留给企业扩大再生产,享受优惠政策,得到持续发展。
(7)民政福利企业。具有安置残疾人的社会效益,享受优惠政策,得到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城镇集体经济针对多年来形成的“二国营”的弊端,提出恢复集体经济(指合作经济)本来面目的改革走向,先是破除大锅饭,打掉铁饭碗,扩大自主权、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从1992年以后开始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十五大后形成改革热潮。改革的方向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恢复劳动者的财产所有权,使劳动者成为所有者。改革的主要形式是股份合作制。随着改革的深入,更多的企业选择了股份制,并实行职工参股,经营者持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改革的关键是转变传统的集体所有制观念,树立劳动者劳动联合和劳动者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观念,合理解决劳动积累返还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同时明确集体资本出资人,建立集体资产运营和监管体制,改革后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都具有民有、民营、民享的基本特征。
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趋势
在简要追溯合作集体经济起源和发展轨迹之后,在了解分析合作集体经济的现状之后,我们感到,合作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潮流,不可阻挡。但是,尽管有联合国及国际合作联盟等组织的支持、促进、协调和服务,目前已有8亿多人参加了合作经济组织,但它的发展并不平衡,仍面临着地位作用的认识问题,发展走向问题,发展环境特别是政府支持问题,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也亟待提高。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研究合作集体经济产生发展的规律,现对合作集体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如下认识或基本观点。
1、合作集体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潮流
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都确立了市场经济取向,都比较重视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历史已经告诉我们,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合作经济发展提供了生存发展的条件,合作经济的发展使市场经济步入坦途。社会主义国家过去以计划代替市场,追求国有化,用高度集中的集体化代替劳动者拥有产权的合作制,并由集体向全民过渡,搞财产归大堆,这是一段弯路,随着改革的深入,弯路开始走向正路。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提出用15年时间使赤贫人口减少一半。如今世界上有一半人口一天生活费不足2美元,有10亿人口靠一天1美元或不到1美元挣扎。穷人脱贫必须有全社会的帮助,但政府和联合国的帮助代替不了自己解放自己的根本发展道路。联合国大力提倡兴办合作社,通过联合和互助,帮助人们 “逃脱悲惨的贫困境地”,帮助人们改变竞争中的弱势地位,改变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这是世界共识。当然,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还存在着若干具体矛盾。在我国,有些部门和同志对合作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还不熟悉,对合作集体经济关连着世界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的事实缺乏了解,媒体宣传不够,从事合作事业的人员变化过大;有人一提合作和集体,就认为是“左”的产物,或者把合作集体经济与“一大二公”、“一平二调”联在一起;有的主张对集体企业实行“一卖了之”,有的又提出让集体经济退出;侵吞、平调挪用集体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集体职工权益迫切需要给予法律和政策的保障;合作经济立法滞后,集体经济政策指导不及时,支持服务体系不健全,示范、引导跟不上。我国合作集体经济在世界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改革发展的任务很重。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只要有商品交换,只要有中间盘剥,只要有两极分化,存在弱势群体,存在弱势群体被欺凌被损害现象,人们就会自愿组织起来,或在政府及社会帮助下兴办合作经济,以多种合作形式抵御市场风险,维护自己的权益,摒弃剥削和欺凌,改变弱势地位,争取更好的生存发展环境,从而脱贫致富。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一个客观规律,也是现实需要我们作出的一个正确决择。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上述情况基本一致。合作集体经济不是消亡,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具有时代特色。
2、合作集体经济必然以多种形式发展
由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差异,人们对合作集体经济的认识不尽相同,认识和实践也是不断变化的。马克思在探索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过程中,坚持不断发展论,他们不把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是在实践中发展。我们了解世界合作集体经济现状以后,似乎给人一个“大杂烩”的感觉。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观点看问题,合作经济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必然是多元化的、多层次的,在多种行业分布,以多种形式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特点越来越突出,市场机制越来越强化,合作集体经济在筹资方式、经营体制、产权制度、分配原则等方面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合作集体经济只有以多元化、多样式、多层次发展才能适应这个总趋势。
在经营体制上,有专业化经营,有区域化经营,也有综合性运营。有单层经营,也有双层经营和多层经营。有两权合一的直接经营,也有两权分离的承包、租赁及委托经营。
在联合方式上,有的以劳动联合为主,有的以资本联合为主,有的是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有的是劳动者和消费者的直接联合,有的又是合作社、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股份公司的联合等等。
在产权制度上,在维护劳动者、消费者个人产权的基础上,使资本社会化占有。有的在个人所有权的基础上实行生产资料共同占有(或称合作社、企业及公司集体占有)。有的实行个人所有和集体共有相结合,有的集体共有资产所占比例大一些,有的小一些,而多元投资主体往往是混合所有制。
在分配原则上,有的按劳动惠顾返还,有的按交易额惠顾返还,有的按劳动和资本共同分享盈余。
在企业制度上,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为主的属于合作制,以消费者资本联合为主的也属于合作制,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的属于股份合作制,以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属于股份制(包括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以上诸多因素决定,合作集体经济的多种形式发展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是合作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
3、合作集体经济必须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和价值准则
众所周知,没有罗虚代尔原则,就没有合作经济的早期成功。没有罗虚代尔原则的再完善,现代合作经济可能会走一些弯路。西班牙蒙德拉贡联合公司对罗虚代尔原则情有独钟,因为这个原则使合作社得到长足发展。他们对新的国际合作社原则,倍加赞赏,因为他们用开放和对外合作,谋取了新的战略性发展。1995年国际合作联盟曾制订《关于合作社界定的声明》,2002年联合国的国际劳工组织又制定《合作社促进建议书》,这是一个对世界合作社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文件,它对国际合作社原则作出新的更为全面的规定,更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国际合作社原则分两部分,一是合作社的价值原则,包括自助、自担风险、民主、平等、公平与团结以及诚信、开放、社会责任与关怀他人。二是合作社的经营原则,包括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成员经济参与(指投资入股)、自治与独立、教育、培训与信息、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以及关注社区。这是世界性界定标准,是历史发展的成果。尽管各国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差异很大,可以因地制宜,但基本原则是不能放弃的。比如发达国家新一代合作社都引用了股份公司的机制,合作的对象、内容、方式有所创新,封闭的合作体制开始突破,合作社的资本多数以股份形式运营。原来的合作社有的变成了股份公司,原来不以盈利为目的合作社变成企业后,比较注重盈利,但他们仍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比如合作社的利润有的以劳动返还为主,有的以交易额返还为主,有的按股返还,但成员持股与交易额挂钩,并防止少数人控股等。
世界经济全球化是大趋势,但是世界经济一体化或单极化还谈不上。世界合作集体经济也不会一体化,更不能是一种模式。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必然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之中,与时俱进。求同存异是重要原则遵循唯物辩证的科学规律,坚持实事求是,至关重要。现在世界合作联盟引导合作社坚持合作基本原则和社会准则是必要的,如果抛弃基本原则和准则,都搞实用主义,一切以获得私利为原则,合作的真正价值就不存在了,合作经济也就不存在了。这应当明确而不应当动摇。人类向往文明,文明需要友谊、团结、合作和奉献。历史告诉我们,合作经济是兼有社会功能的经济形式,它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具有其它经济形式不可取代的作用。在我国,农村和城市都需要提倡、鼓励、支持合作集体经济的发展。
4、合作集体经济的走向是民有民营经济
世界合作经济思想,有的主张消灭资本主义制度,有的不主张消灭资本主义制度,但基本取向是消除某些社会成员对另一些社会成员的劳动成果的不公平占有。空想社会主义也好,科学社会主义也好,都想给劳动者、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一个公平的不受欺凌的社会地位。马克思确实曾想消灭私有制,但是经过巴黎公社失败教训以后,经过几十年研究,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是,不能剥夺农民的个人所有权,要通过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通过建立联合的生产方式,包括合作工厂(工人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也包括股份公司,实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而在所有制上,要变资本家所有制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马克思主张重建私有制,绝不是让我们先回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再搞社会主义。马克思所说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让人们回归到分散的、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上去,而是在联合的共同占有或社会化占有中,具有明晰的劳动者的个人产权。对发达国家的成就和进步不能否定,也不盲目崇拜,要具体分析。比如,资本主义国家允许欧文和以色列的“公社”试验和生存,允许工人、农民、消费者组建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资本主义国家对合作经济认可、放行的尺度是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在不断地调整劳资对立矛盾,戴高乐1967年提出人民资本主义,核心是让员工参股。美国在20世纪七十年代制定职工持股计划,许多优秀的大公司、小公司都在推进职工持股制度。英国在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中建立职工协会就是让职工、管理者共同持股。日本、德国、法国的职工持股制度也很完善。这是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俄罗斯东欧国家的私有化,主体思想也不是完全回到资本主义,是从国有退到集体,实行合作社、集体企业及股份公司所有制,在上市的或非上市的股份公司里,基本上都有职工或社会公民的股权。他们退得过了头,搞两极分化,是另外一回事。王珏同志积多年研究提出建立劳动者股份制,改造传统的公有制,并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最佳实现形式。核心是使劳动者成为所有者、投资者,有权分享利润。这个理论和思想是代表先进文化的,代表了一种社会发展趋势。
人们过去对合作集体经济的选择是历史的产物,我们评价历史,评价人及相关理论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吸取经验教训,作出现实的可能的选择,有利于今后的发展。《宪法》把合作经济归为集体经济,这是法律约定。是集体涵盖合作,还是合作代替集体,无须争论不休,因为合作经济也好,集体经济也好,改革的走向是一致的,改革的目标、形式、方法也基本一致。
现在民营经济成为热点。民营是针对国营或官营提出的,不是针对公有、国有和私有而提出的,把民营与私营划等号是不准确的。准确的提法应当是民有民营经济。民有包括私有,也包括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还包括劳动者和消费者共同占有。民有民营是民间所有、民间经营,或称以民为本的经济,它是多元利益主体,众多市场参与者,经营管理者不是政府而是民主管理,是自治、自主、自助、自担风险,实行民有民营必然实行民管和民享。民有民营经济也不见得完全变成无人约束管理的社会“游民”,只是把管理变为监督与服务。合作集体经济的取向是民有民营经济。无论是国际合作社的原则和价值准则,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合作集体经济的改革走向,都是向着民有民营、民管民享的方向变革。这些不用赘述,大家是共识的。
5、合作集体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
合作集体经济是弱势群体参与、弱势群体受益的事业。由于一些国家对合作经济支持不够,使这些国家的合作经济发展滞后,缺乏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比如,政策支持不充分、法制不健全、宣传引导及培训教育不到位,财政、税收、信贷、市场准入缺乏支持等,这不符合国际惯例。恩格斯和列宁曾一再强调,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务必从各方面支持合作集体经济发展。世界上凡是合作经济发展壮大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支持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是比较完善的,最突出的是信贷、税收、财政扶助,尤其是建立服务体系、支持合作经济搞人力资源开发、以及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和营销服务。联合国的合作社促进建议书列入专门一章,提出“合作社促进的公共政策实施”,建议和要求很明确,一是制订法令政策,要听取合作社的意见。二是政府应通过支持服务机构为合作社提供法律、税务、审计、技术、信息、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九项服务。三是政府以适当手段帮助合作社解决融资等问题。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采取减税、低税、免税和补贴的政策支持合作经济发展。韩国一般企业法人适用税率为20%,合作社法人仅为5%;合作社加工企业和商店免税。美国农业合作社纳税只有工商企业的三分之一左右。加拿大合作社社员的惠顾返还金不纳税,新成立的合作社三年内免税。法国农业合作社免缴生产净值35%-38%的营业税。我国的各类合作经济都应按照国际惯例,享受减税、低税、免税和补贴政策。这是不该动摇的问题。目前我国有对合作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应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媒体要宣传引导合作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消除长期不宣传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有关管理部门应扭转对合作集体经济的认识,允许下岗工人、失业人员、社区居民兴办合作社。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应支持和扶助群众兴办合作经济组织,因为有许多群众自谋生路,自谋职业是有困难的,而政府又包不下来。三是着手合作社立法,尽快为集体经济制定政策法规。四是进一步从财政、税收、信贷、科技、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五是建立合作集体经济支持服务体系,政府宏观调控,由支持服务体系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以及信息、管理、技术、营销、创业辅导等各类服务。六是实施以人为本的战略,切实从教育和培训入手,抓好合作集体经济的人力资源开发。七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生活及社会保障问题。
发展合作集体经济是我国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所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利于全民奔小康,关系改革成败、人心向背、国家兴衰。历史要求我们,现实需要我们,开创合作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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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城镇集体经济》、《集体经济通讯》,1995年-2003年有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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