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发展道路的辨析
当我们认识了马克思关于东方“农村公社”就是古代类型的共产主义以后,我们就可以确认中国的“自然村”就是中国古代类型的共产主义。
中国的乡村是自然形成的。在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以血缘亲属为基础的家庭慢慢地结合成部落,这个部落就是自然村雏形。在部落中,人们的联系是牢固的狭窄的血缘亲属。在部落中,人们的住房、饲养的家禽、家畜使用的劳动工具,都是部落共同使用的物质基础。在部落中,生产是共同进行的,只有产品才拿来分配。这种原始类型的合作生产或集体生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太小的结果,而不是生产资料社会化的结果。
到了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这种部落就发展成为直到今天还存在的自然村。这种自然村和部落的区别是:首先,斩断了牢固然而狭窄的血缘亲属联系(一般在五服以内还保留联系),变成了没有血统关系的自由人的社会联合。其次,房屋及其附属物——园地,已经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最后,虽然耕地仍然是皇帝的财产即公有财产,但定期在自然村各个村民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或者是战争、或者是改朝换代,或者是非长子继承等),因此,每个农民自力耕种分配给他的田地,并且把产品留为己有。
可见在自然村中,一方面,公有制以及公有制所造成的各种社会联系,使村社的基础稳固,就形成了村社中的集体因素,这种集体因素能够赋予它强大的生命力;另一方面,房屋的私有、耕地的小块耕种和产品的私人占有,又形成了村社中的私有制因素,这种因素又使那种与较原始的部落条件不相容的个性获得发展。
正是因为村社中存在私有制因素,所以它就可能起着破坏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的作用,并且在村社内部产生利益冲突,这种冲突先是使耕地变为私有财产,然后把森林、荒地也变成私人财产。
历史证明,在古代和现代的西欧的历史运动中,“农业公社”时期是从公有制到私有制的过渡时期。在这个过渡时期,私有制的因素产生了封建贵族和教会,即产生了封建社会。在贵族封建社会中又产生了资本主义社会。
问题是:是不是说中国的自然村也要按照西欧的道路发展呢?绝对不是的!中国自然村的构成形式只可以有两种选择: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先验地说,两种结局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其中任何一种,显然都必须有完全不同的历史环境。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
中国的自然村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同时,也和西欧资本主义同时存在了三百多年。西欧的历史环境是贵族封建社会而中国的自然村存在的历史环境是亚细亚所有制。所以,一方面,土地公有制使自然村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地块个体耕作转化为集体耕作,中国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大规模地使用机器。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有助于他们从小地块劳动向合作劳动过渡;最后,长久以来靠农民维持生存的中国社会,也有义务给予农民必要的垫款,来实现这一过渡。另一方面,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就使中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由此可见,中国村社内部的集体因素是能够战胜私有制因素,而不必经过资本主义就能够进入共产主义。
从历史观点来看,一个十分有利于通过自然村的进一步发展来保存这种村社的原因是:自然村不仅和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存在的东西,这使它可以不必接受资本主义的活动方式而占有它的各种成果;而且,它经历了资本主义制度尚未受触动的时期而幸存下来。
因此,从理论上说,中国自然村可以通过发展它的基础即土地公有制和消灭它也包含着的私有制原则来保存自己;它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制度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就可以获得新的生命;它能够不经历资本主义制度(这个制度单纯从它可能延续的时间来看,在社会生活中是微不足道的),而占有资本主义生产使人类丰富起来的那些成果。
要使集体劳动在农业本身中能够代替小地块劳动这个私人占有的根源,必须具备两样东西:在经济上有这种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实现这种改造的条件。
关于经济上的需要,只要把自然村置于正常条件之下,就是说,只要把压在它肩上的重担除掉,只要它获得正常数量的耕地,那么它本身就立刻会感到有这种必要。中国农业只要求有土地和用比较原始的工具装备起来的小地块农民的时期,已经过去了。这个时期之所以很快地成为过去,是因为对农民的压迫耗尽了农民的土地的地力,使他的土地贫瘠。现在,农民需要的是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
关于实现改造的条件。设备、肥料、农艺上的各种方法等等集体劳动所必需的一切资料,到哪里去找呢?中国自然村比同一类型的古代公社大大优越的地方正是在这里。它目前处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它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为它提供了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中国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利用机器进行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实行合作劳动的农业经营。至于最初的创办费用(包括智力上的和物质的),中国社会有支付的义务,因为它长久以来靠“自然村”维持生存并且也必须从自然村中去寻找它的“新生的因素”。
“自然村”的这种发展是符合我们时代历史发展的方向的,对这一点的最好证明,是资本主义生产在它最发达的欧美各国中所遭到的致命危机,而这种危机将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随着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高级形式,回复到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而告终。
以上就是中国自然村必然要走集体化道路的理由!
按照以上理由,我们就可以理解毛泽东在革命成功以后,之所以要大力发展中国的农业合作化,发展人民公社,发展集体所有制。仅仅是因为这是中国自然村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规律!仅仅是中国自然村由古代型的共产主义向现代型的共产主义唯一的选择!对于刘少奇等之所以要采取阶级斗争的政策,采取社会主义教育,采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仅仅是因为他们要把集体化道路改变成私有化道路,他们这样做,就是走剥夺农民的道路!这条道路违背了中国自然村必然要走集体化道路的发展规律!这条道路背离了中国自然村由古代型的共产主义向现代型的共产主义发展的道路!
现在要问:中国自然村要走资本主义道路存在哪些问题呢?
首先,西欧资本主义产生的根源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彻底分离,而中国不存在这种分离。那么要在自然村中实行资本主义,就要使得中国农民和自己的土地脱离达到彻底分离的程度,或者说要剥夺农民。要剥夺农民,不必像在英国和在其他国家那样,把他们从他们的土地上赶走;同样,也不必用命令来消灭公有制。只要从农民那里夺取他们的农业劳动产品一旦超过一定的限度,那么,即使动用宪兵和军队也不能再把他们束缚在他们的土地上!
正是从改革开放的时候起,国家使自然村处在不正常的经济条件之下,把集体生产改革成为个体生产,并且从那时候起,国家借助集中在它手中的各种社会力量来不断地压迫村社。由于国家的财政搜括而被削弱得一筹莫展的村社,成了商业、地产、高利贷随意剥削的任人摆布的对象。这种外来的压迫激发了村社内部原来已经产生的各种利益的冲突,并加速了村社的各种瓦解因素的发展。但是,还不止如此。国家靠牺牲农民培植起来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这样一些部门,它们丝毫不发展农业生产能力,却特别有助于不从事生产的中间人更容易、更迅速地窃取它的果实。这样,国家就帮助了那些吮吸村社本来已经涸竭的血液的新资本主义寄生虫去发财致富。总之,那些最能促进和加速剥削农民(中国的最巨大的生产力)、并最能使新生资本家发财致富的一切技术和经济手段,都在国家的促进下过早地发展起来。
破坏性影响的这种促进作用,只要不被强大的反作用打破,就必然会导致自然村的灭亡。
但是要问,为什么从自然村的现状中得到好处的所有这些利害关系者(包括政府监护下的大工业企业),合谋要杀死给他们下金蛋的母鸡呢?正因为它们感到“目前这种状况”不能继续维持下去,所以感到现在的剥削方式已经过时了。由于农民的贫困状况,地力已经耗尽而变得贫瘠不堪。因此,不能再浪费时间。必须结束这一切。必须创造一个由比较富裕的少数农民组成的农村中间阶级,并把大多数农民干脆都变为无产者。
如果资本主义生产定将在中国获得胜利,那末,绝大多数农民即中国人民定将变成雇佣工人,因而也会遭到剥夺,剥夺的办法是他们自然村的共产主义所有制先被消灭。
某种在国家帮助下靠牺牲农民哺育起来的资本主义是同村社对立的;它所关心的是村社的毁灭。并且为了资本家的利益,创造出一个由比较富裕的农民组成的农村中等阶级,而把贫苦农民即农民大众变为普通的雇佣工人,也就是说,要保证自己获得廉价的劳动。村社受国家勒索的压制、商人的劫掠、地主的剥削和高利贷者从内部的破坏,那它怎么能够抵抗得住呢!威胁着中国村社生命的不是历史的必然性,不是理论,而是国家的压迫,以及渗入村社内部的、也是由国家靠牺牲农民培养起来的资本家的剥削。
这种直到今天还在中国村社里实行的制度,毫无疑问是和农艺学的要求矛盾的。除其他种种不便外,这种制度也造成人力和时间的浪费。
总而言之:毛泽东时代的农业集体化是推动中国古代式的共产主义向现代型的共产主义的光明大道!改革开放的农业个体化则是毁灭自然村的共产主义,剥夺农民变成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者,是走向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彻底分离的资本主义黑暗的深渊!
劳动者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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