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前的村庄,静悄悄,只有鸭子在池塘划出动静。“15年以后,我还没退休,我经常担心以后会有负罪感。”武汉一位基层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说了三遍这样的句话。他感慨,一个个签章盖下去,有的土地流转时间到2028年,而现行制度还一直在完善。
在武汉市黄陂区六指街建民村的水田,铺满腐烂的莲叶梗子,远处见绿的水田,是去年土地流转后栽上的树苗,在城里做生意的村民丁细保和宋江波,也刚赶回老家,处理土地“流转问题”。
距离城区50公里外的村庄,似乎只有在商讨土地流转时,才能吸引村里的青壮年返乡。土地如何流转,流转后做什么,租金和时间几何,是村里企业、村民以及村官三方利益协调的焦点。
当地农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是,截至2013年6月底,这个中部农业大省可承包耕地为4505万亩,其中已经流转的耕地面积达到974万亩,占21.6%。武汉市土地流转面积162.5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52.97%,远高于全国平均流转比例。
2009年,武汉成立了全国第二家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土地流转持续成为各界热议的焦点。武汉市农村土地流转的经验,包括前置审查、用途监管、抵押融资等,吸引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考察和学习人员。
湖北省委政研室改革处有关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建立,对于湖北乃至全国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发展都是一个引领和推动,有领导考察后肯定“这是积极探索”。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7月报道,此前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武汉考察时提到,如何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既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又通过合乎规范的流转增加农民收入?一系列问题在下一步改革中要好好研究。
流转的“规范”轨道
蔬菜大户张翠芳经营的500亩弄地,是武汉市黄陂区六指街第一块参与流转的土地。她最近正在为这块经营了7年的土地发愁。
上个世纪90年代末,建民村的农户外出打工,土地几近抛荒,被免费租给了一蔬菜大户,大户则替农民交农业税。2000年初,税费改革后,农户不愿再免费出租,开始有偿流转。
2006年,张翠芳经营的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以450元每亩的价格流转了这500亩农地。张翠芳说,她和村民以及村组织的协议,三年一签。现在土地流转有新政策了,她就开始发愁了。
“我们想去交易所鉴证,否则协议没有保障。”刚从大棚出来的张翠芳向村干部诉苦说,电压设备等设施跟不上。她说,这块地离街道办近,农户都要求三年签一次合同,这样租地价格可浮动。一旦他们不续签,大棚、水电设施都要撤走,就要赔钱了。
张翠芳所谓的“新政策”和“鉴证”,即武汉于2009年建立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探索的交易制度。
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是继成都后的全国第二家农村产权交易所,改变了过去的土地流转方式,即像张翠芳这样,通过亲友介绍、乡村集体协商、农户双方直接沟通洽谈的“非正规”方式。
据武汉市农村产权交易所介绍,实行新流程后,受让方先向村委会递交申请土地流转报告,村委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后,向所在街镇申请批复;各街镇对项目核实,情况属实后为业主提供合同和流转清单等;业主向当地农业经管部门提交合同清单以及委托书等;最后由街镇、区、市农业经管站各级反复审核,最后通过后,加盖公章送达武汉农交所。
农交所将相关土地信息公开发布,组织双方签约,并为受让方颁发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而鉴证书还可让受让方申报财政扶持资金和申请抵押融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武汉市以及各区、街道办,均可见到成摞的土地流转合同书资料,包括合同、农户的身份证、手印以及受让企业的营业执照等,整本资料厚度超过1厘米。
在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记者见到湖北山高景观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黄群征。他从年初开始筹备,从填申报材料,到村民一个个按手印同意,并提交材料,跑了八九个月,保证每一个流程的规范,现基本完成了流转汉南区2000亩地的交易。
张翠芳正在着手做的,就是在争取找村民和村委会同意,这是目前交易的关键环节。
争议“农转非”
湖北省农业系统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矛盾的焦点之一,在于土地流转给谁,流转后种什么,是否会改变土地用途。
“到黄陂来的企业,是没有愿意种粮食的。” 上述官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据建民村副村长童玉海介绍,全村共流转了1100亩土地,吸引了乡春传奇、天保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和常青化工四家企业的投资。分别发展旅游、种树、蔬菜和物流。
另一位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全村流转土地1100亩;基本农田占300多亩,其中200多亩种蔬菜,100多亩种树苗,种树苗的主要还是山坡四荒地,肥力差的农田占小部分。
黄陂区六指街建民村村民张丰收,也是刚从武汉市回到老家,处理“流转问题”。“把我们的田都拱了,要种树苗。”他带着记者踏过几天水田,大田刚刚经过平整。旁边已有水田已经种上了红叶石楠、桂花等树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武汉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拟定的合同显示,受让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并保证流转期满后复耕的前提下,对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湖北省市区农业系统人士接受采访时,均提到基本农田只能种粮食,种树苗改变了土地用途。
六指街农村经营管理站副站长熊祈安认为,种树苗会导致土壤失肥,“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地,土壤肥力是很多年积攒下来的,损失难以估计。”
童村长则算了笔账,在黄陂种一亩田,种粮食能收300元,种蔬菜能收500元,而种树苗能收700元。荒田抛荒也影响肥力,种树苗不见得就损害土肥。
童玉海当村干部40多年,也是老农民。他以自家的3亩农田为例,从2000年开始抛荒,杂草从生;自从去年流转给公司,种树苗和蔬菜各占一半。每亩地每年有350元的租金收益。而他62岁的老伴,还可以给企业栽树除草,一个月最多能挣1400块,而以前是完全没有收入的,粮食也没有人种。
湖北省2011年的一份资料显示,20多家受到表彰的“龙头”企业,绝大部分种植蔬菜、水果、花卉、苗木、药材等经济作物,或者挖池养鱼、盖棚养猪,或者从事观光旅游、搞“农家乐”,以种粮为基业或主业的仅为3家。据当年省经管局的统计,全省登记备案的土地流转面积中,种粮的只占48%。
湖北省一位长期关注农村问题的处级干部告诉记者,越来越多的流转主体特别是企业热衷搞“挂一接二连三”的开发,挂“农业”牌,什么赚钱“种”什么,就是不种粮食作物。地方政府积极支持他们“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所谓“调整”就是“改粮”,“进一步调整”就只有“农转非”。个别地方扩大“附属生产用房”的规模,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更有甚者,将耕地变成了市场、停车场、企业厂房等,给耕地造成伤害。
“虽然国务院在2004年的时候发文不允许在基本农田上种树,但随着在四荒地、一般农田上种树逐渐增多,基本农田也遭到了蚕食。”据当地知情人透露,在黄陂区六指街30多个有土地流转情况的村庄中,大约有一半的一般农田和四荒地用来种苗圃。
武汉市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负责人称,他们准备在土地上做生态农业,最终还是希望能跟政府协商,在“附属生产用房”上做文章,目前他们和当地政府已有口头协议。
“生态农业不挣钱,只是我们拓展市场的敲门砖,最终我们还是想做房地产和城建。”上述负责人透露。
监管的重任
事实上,针对土地用途的改变,武汉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拟定了一套《武汉市农村土地流转前置审查办法》,后期监管方面,也有一套风险保证金制度,相关制度被全国各地学习。
武汉市经管局土地承包科科长王文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前期审查很关键,受让方及其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环保测评、土地管理、产业发展规划,另外,受让方的资质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资信、项目经营风险等,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评估。
“我们还要求受让企业交纳‘风险保证金’。”王文才说,作为方案制定者,他认为土地流转后,前期审查和后期监管方面,地方政府都应该重视,这些事直接涉及到农民利益。
据其介绍,“保证金”数额一般是流转土地年租金的1~3倍。一旦企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可用作处罚金,还可防止企业因经营不善而中途退出,影响农户收益;另外,还可防止企业对土地从事掠夺性经营,损坏地质。
“保证金”由各经管站的“双代管”账户代管,公司企业在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5年后逐年返还直到合同到期全额退还。
记者采访发现,风险保证金制度暂未全方位覆盖。武汉市新洲区基本覆盖,而汉南区、黄陂区等并未覆盖。黄陂区农业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风险保证金比较难铺开,这涉及到地方利益,抬高门槛影响招商;另外许多小企业本身融资困难,也交不起钱。
王文才目前还在起草一份更严厉的规范制度,其中包括年度审查制度,对不经审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要加大惩治和处罚力度;直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等。
武汉一位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监管的基层官员告诉记者,目前他担心的主要是前期资质审查准入问题,比如有地方领导介绍的企业等,没有考察业主的经营能力,甚至也会出现空壳公司和圈地现象。
“有些公司门路多,在核准要签合同的时候,借钱放在自己的银行账户中。等流转土地成功了,再把钱还了,成为空壳公司。”上述官员说,他所在地区离市区较近,土地升值空间大,如果提前知道政府相关规划,圈了地后,就可以漫天要价。
其次,这位官员称,流转土地成功的公司如何管理,怎样保证其合法持续经营也是问题,“我们只有责任,没有权力。我们还没有开始收取风险抵押金,如果有些企业经营过程中破产了怎么办?改变用途谁来执法?”
他认为,即便是收了风险抵押金,收取的金额能否弥补对土壤破坏造成的损失都很值得商榷。
“土地流转已经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非粮非农’问题。粮食安全是国家天大的事,湖北是农业大省,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使命。”湖北省农业系统一位老专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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