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中国人民即将取得抗战全面胜利的时候,当社会各界都在憧憬着和平、民主、建国的时候,蒋介石国民党却又磨刀霍霍,再一次向人民举起了屠刀:“蒋介石是怎样上台的?是靠北伐战争,靠第一次国共合作,靠那时人民还没有摸清他的底细,还拥护他。他上了台,非但不感谢人民,还把人民一个巴掌打了下去,把人民推入了十年内战的血海,这段历史同志们都是知道的。这一次抗日战争,中国人民又保卫了他。现在抗日战争胜利了,日本要投降了,他绝不感谢人民,相反地,翻一翻一九二七年的老账,还想照样来干,蒋介石说中国过去没有过‘内战’,只有过‘剿匪’,不管叫什么吧,总之是要发动反人民的内战,要屠杀人民。”(《毛泽东选集》合订本 第1023页)
果然,蒋介石国民党不顾中国人民的和平、民主、建国要求,悍然撕毁国共两党签订的“双十”协定,大举进攻解放区,妄图用三到六个月的时间消灭共产党和他领导的人民军队。但是,反动派很是愚蠢,总是帮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蒋介石国民党不但没有在三到六个月的时间内消灭共产党和他领导的人民军队,反而被共产党和他领导的人民军队,仅仅用三年半的时间,以摧枯拉朽、秋风扫落叶之势将蒋介石国民党扫到台湾等几个岛屿上去了,建立了一个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解放战争的加速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毛泽东的“三农”理论、制定和实施的“三农”方针和政策功不可没。
二
解放战争的加速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毛泽东的“三农”理论、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土地改革的方针和政策功不可没。
全面内战爆发之后,土地改革成为解放区最根本的经济改革运动。从1946年“五四”指示到1947年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再到1948年初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毛泽东的土地改革理论、制定和实施的土地改革的方针和政策不断改进和成熟,既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群众基础、经济基础,又为新中国的土地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政策基础,更为其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1、“五四”指示基本满足了农民当时的土地要求。1946年初,国共两党的谈判还没有彻底破裂,但是毛泽东已经将解放区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提上了议事日程。毛泽东认为,现在类似大革命时期,农民伸出手来要土地,共产党是否批准,必须有坚定明确的态度。国民党不能解决土地问题,所以民不聊生。这方面正是我们的长处,现在有了解决的可能,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根据毛泽东的意见,经过中共中央的反复研究,由胡乔木执笔,三易其稿,并经毛泽东修改,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中共历史上著名的”五四指示“。”五四“指示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坚决批准农民的土地要求。指出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坚决拥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使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依据群众运动发展的规模和程度,迅速求其实现“。二是允许农民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土地问题。“五四”指示提出,除充当汉奸的地主土地五条件没收分配外,对一般地主的土地,可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如“减租之后,地主自愿出卖土地,佃农以优先权买得此种土地”;“由于在减租后保障了农民的佃权,地主乃自愿给农民七成或八成土地,求得抽回三成或二成自耕”;“在清算租息、清算霸占、清算负担及其他无理剥削中,地主出卖土地给农民来清偿负欠”。三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组织方封建的统一战线。“五四”指示明确规定了18条具体的政策,主要的内容有,坚决不准侵犯中农利益、一般不变动富农利益、区别对待大中小地主反对乱打乱杀、保护工商业、公平合理分配土地鼓励发展生产和强调党的政策的重要性及与农民利益的一致性等。“五四”指示发出后,各解放区很快掀起了土地改革的热潮,但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如干部和积极分子多分多占土地和其他果实、一些地区土地改革不彻底等问题。
2、《中国土地法大纲》及其相关政策为解放区的土改奠了基。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和农民对土地的新要求,也随着实施“五四”指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中央工委于1947年7月至9月,在西北坡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会议通过的《全国土地法大纲》规定:①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乡村中在土地改革以前的债务。②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地主及其家庭,可分得和农民同样的土地及财产。土地分配以乡或等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③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和财产,分配给农民。④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的营业,不受侵犯。⑤为了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和保障乡村的革命秩序,由乡村农民大会及选出的委员会,乡村无地少地的农民所组织的贫农团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区、县、省等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由农民大会或农民代表会所选举的和由政府所委派的人员组成人民法庭,对违抗和破坏土地改革的罪犯予以审判和惩处,政府负责切实保障农民及其代表在各种会议上自由批评、弹劾和在各种相当的会议上自由撤换、选举一切干部的权利。1947年11月,中共中央又重新印发了1933年毛泽东起草的《怎样分析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文件,作为土地改革中划分阶级标准的参考。1947年12月,中共中央在米脂县杨家沟召开会议。毛泽东在报告中提出:在土地改革中,我们的方针是“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这里必须注意两条基本原则:第一,必须满足贫农和雇农的要求,这是土地改革的最基本的任务;第二,必须坚决地团结中农,不要损害中农的利益。”“在划分阶级成分时,必须注意不要把本来是中农成分的人,错误地划到富农圈子里去”。(《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第1250-1252页)同时还指出了“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口号的错误,规定了必须避免对中农采取任何冒险政策、必须避免对中小工商业者采取任何冒险政策、必须将新富农和旧富农加以区别的政策、改造好的地主富农可改变成分的政策,以及坚持少杀、严禁乱杀的政策。1948年2月,毛泽东又指出:“关于土地法的实施,应当分三种地区,采取不同策略”。(同上 第1277页)《中国土地法大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改正了“五四指示”中对某些地主照顾过多的不彻底性,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它是解决土地问题的彻底的革命纲领。对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开展,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制度,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解放生产力,以及保证人民解放战争和民主革命的胜利,起到了重大的历史作用。
三
解放战争的加速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毛泽东的“三农”理论、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农村经济所有制的方针和政策功不可没。
早在1947年12月,毛泽东在《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就指出:“总起来说,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同上 第1255页)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又指出:“我们的社会经济呢?有人说是‘新资本主义’。我看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很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我们的社会经济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毛泽东文集》第五卷 第139页)他批评那种所谓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说:“现在农村中流行的一种破坏工商业、是分配土地问题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它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我们必须批判这种思想。土地改革的对象,只是和必须是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剥削制度,不能侵犯民族资产阶级,也不要侵犯地主富农所经营的工商业,特别注意不要侵犯没有剥削或者只有轻微剥削的中农、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和新式富农”。(《毛泽东选集》 第四卷 第1314页)毛泽东上述关于中国农村所有制的思想,其中体现在了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决定中。决议指出:“中国尚有大约90%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但是,在今天,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说来,还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既是说,和古代近似的。”“占国民经济总量90%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然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中央、省、县、区、乡的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单有国有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第十四集)由于对农村经济所有制有了正确的考量,不仅促进了解放区农村经济的发展,还为农民个体经济向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四
解放战争的加速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毛泽东的“三农”理论、制定和实施关于农民负担的方针和政策功不可没。
伟大的革命战争,没有人民包括农民的负担,那是假话,关键是处理好战争与民生的关系。对此,解放战争时期的农民负担可以用“合理负担”一词来概括。
1、实行“大仁政”。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农民负担仍然以毛泽东的“大仁政”思想为指导,这既保证了革命战争的需要,又基本保证了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对此,董必武有一个很好的说明:“群众的利益有暂时和长远的分别,我们必须善于照顾群众的暂时的利益而又为其长远的利益奋斗”。
2、改革农业税制。毛泽东指出:“在土地税和支持战争的负担上,必须采取公平合理的原则”。(《毛泽东选集》 第四卷 第1252页)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各解放区制定的农民公粮标准确定在15%左右,既不致民不聊生,又不致战争无以为继。
3、战勤合理摊派。革命战争肯定要借助民力,关键是摊派合理。各解放区或制定了战勤条例,或制定了办法,基本做到了战勤的合理负担。
五
解放战争的加速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毛泽东的“三农”理论、制定和实施的关于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的方针和政策功不可没。
解放战争时期,在毛泽东的“三农”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和政策,恢复和发展了解放区的农村经济。
对此,可以用1948年7月25日的新华社的社论《把解放区的农业生产提高一步》来做阐述。
“首先,是要针对土地改革后产生的新情况,解决一些有关农业生产的政策问题......这些问题是:(1)确定地权。(2)凡是在土地改革过程中曾经发生而尚未纠正的偏向,必须认真地、适当地,并尽可能迅速地加以纠正。(3)命令允许雇佣劳动的继续存在。(4)允许土地出租,租额由主佃双方自由确定。(5)明令保护废除高利贷以后的各阶级、阶层的私人自由借贷。(6)调整农业税负担标准,切实改善战勤制度。”
“第二个方面,就是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生产技术。”
“第三个方面,就是要组织农村人民的合作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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