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龙 李怀印 胡英泽 等|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新材料与新方法
【本文节选自《开放时代》2017年第5期"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专题。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原编者按
第四次开放时代工作坊由开放时代杂志社与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合作,于2017年6月10日至11日在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召开。本次工作坊的主题是“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
近十多年来,对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的研究,成了学术界的焦点与热点问题。遗憾的是,一些偏激之论不仅失却学术讨论应有的理性,而且遮蔽了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的丰富内涵,似乎集体化时期的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没有地方传统的均质化的社会,似乎集体化时期的中国农民是没有主体性的农民。我们认为,这种对共和国重要历史阶段的简单化处理,是极为不妥的。
本次工作坊旨在从个案研究入手,辨析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地方差异,深入集体化时期乡村社会的脉络,呈现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的多元性与主体性,从意识形态的争执中拯救乡村历史。
评议、自由讨论及回应环节中发言者的标题为编者所拟。部分发言者的发言内容不在本专题之列,本刊将以单篇论文的形式后续刊出。
一、 新材料与新方法
行龙:《阶级成分登记表》:集体化时期农村社会研究的重要文本
我想推动中国当代史的研究,注重“自下而上”的视角,不能总像以前一样“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首先要从资料做起,所以,我的这篇论文主要讲《阶级成分登记表》的史料价值。
第一,黄宗智先生曾在文章中指出,《阶级成分登记表》已经不多见,不易获得,大家见到的也只有几十个村庄,是人类学家实地调查所得。经过这些年的搜集,我们发现《阶级成分登记表》还有很多,并不是黄先生所说的那样。第二,中国共产党早在1933年就制定了农村划分阶级成分的标准和文件,成为以后划分标准的基础和制定文件的依据。第三,我们已经收集到的不同时期的《阶级成分登记表》,内容是有变化的,“四清”到“文革”时期的《阶级成分登记表》最多。第四,从资料的角度看《阶级成分登记表》的价值:一是《阶级成分登记表》是相对可靠的资料,它在当时是决定一个人、一个家庭命运的东西,能不认真登记吗?二是《阶级成分登记表》是相对“长时段”的资料,从土改到高级社,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三是《阶级成分登记表》是内容非常丰富的资料,其数据库设计的变量至少在二百个以上,初步的研究结果表明,它是能够推翻我们已有的认识的。
最后,我想对集体化时期农村社会研究发表一些看法:切忌一哄而上,落入俗套。不少刊物目前都在编当代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相关栏目,有点操之过急。集体化时期的研究刚刚起步,方兴未艾,要踏踏实实做具体工作,资料的搜集、整理就是这样,保存这些东西是对中国社会、中国农村资料的抢救与保护,随着资料建设工作的加强、解读资料能力的提高,研究水平会越来越高。
李怀印:谈谈中国乡村社会研究的微观史视角
刚才行龙老师在讲当代中国乡村经济社会史研究要用“自下而上”的办法,非常赞同从底层、从具体个案做起,首先把资料搞扎实,再考虑到不同地域的变化,这样比“自上而下”的解读更可靠。我今天的题目也是一个“自下而上”的问题,即如何从微观史的视角重新认识中国乡村社会。之所以特别强调微观史,可能是1949年以后我们认识中国乡村历史都是从宏观的视角,揭示一个宏大的叙事。比如我们讲近现代中国乡村社会,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中国乡村是由不同阶级构成的,当然是对的,阶级分析法划分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农民进一步分为富农、贫农、中农。然后,我们在这些大的概念基础上建构了宏大的历史叙事,地主与农民之间如何产生对抗,经济上的对抗和政治上的斗争。我们讲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农村社会经济,也是有大的叙事在里面,比如讲1949年以后的乡村中国政治,国外有两种思路。一种是说自从中国农村走向集体化之后,乡村干部起到国家代理人的作用,国家本是革命的结果,与苏联的政治体制没有太大差别,是一种集权主义。而另一种看法恰恰相反,认为国家权力的渗透非常有限,1949年以前的一些社会、组织、制度、价值观念延续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所以,基层的干部不是国家代理人,而是旧日底层社会士绅的延伸,等同于旧式的乡村精英,以地方的利益为最高的考量,干部与农民的关系是地方精英的庇护以及普通乡民对精英的依赖关系。
集体化时期的乡村经济,有人认为自从中国农业集体化之后,中国的农业生产效率非常低下,认为农业集体制是高度平均主义的,工分报酬与农民劳动没有直接挂钩,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所以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这些都是所谓的宏大叙事,往往我们认为“理解”了这些大的制度的特征,然后进行推导就能得出结论,这就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视野。
如何做到“自下而上”?也很不容易。20世纪80年代后,有研究者试图从全国下移到某个区域,所以产生了一些中层的理论,比如黄宗智先生,通过实实在在的区域经济的研究,提出“过密化”,不赞同集体化时期农民效率一定非常低下,也不赞同改革开放前农业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观点。我觉得仅仅有区域研究和中层理论还不够,要真正了解乡村社会的经济、社会、政治各方面,还需要引入微观的视野。
什么是微观的视野?如果结合自己以前的一些研究谈些心得的话,微观视野尤其要重视三个因素。第一个是微观的制度,比如说研究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经济上的行为,其中首先涉及具体的劳动报酬制度,即工分制,农民在工分制下有怎样的回应,有计时、有计件,但光看正式的制度还不够。如果仅看正式的制度,就会直观地认为,在计件制下,农民干得越多,工分就拿得越多,而计时的话,积极性就受影响。实际上这只是正式制度的一方面,我们还要关注非正式的、无形的制度。生产队不光是一个集体,下面会有不同的劳动小组,大家在一起干活的时候,每个人的表现,自然而然地受集体的行为准则的制约。在农民社区里面还有做人准则的问题,不光是工分制作为单一因素在起作用。老人应该有什么表现,小伙子应该有什么表现,男女老少在特定的农村社区里面,对每个人有不同的角色期盼,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些都是无形的,官方没有任何的规定,但农民清楚自己的角色是什么,按照角色对自己加以定位。制度之外,还有第二个因素,就是话语,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构成话语的基础,一旦农民群体对做某一件农活的规范行为产生一种认知的话,这种认知就构成一种话语,大家在共享的语境下进行劳动,话语起到一种制约的作用,这种力量可能比生产队长在田头的监督更有效率。第三个因素是权力,因为农村社会是相对封闭的社会,每个人都特别介意自己的地位,如果在语境里面发现自己的处境不佳,就得调整自己的一些做法,在别人面前改变自己的形象。所谓权力,不光是有形的、自上而下的权力。生产队长当然最有权力,小组长也有权力,但一些老人、一些很能干的人讲话都很管用,这是一种话语力量,这种力量是在无形当中产生和实现的。总之,每一个劳动集体都会在种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之上形成自己的话语体系,语境里的男女老少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都可以借助话语产生一种无形力量。把握好制度、话语、权力之间的互动,会有助于我们从微观的角度重新认识集体化时期中国农业和农村的更加宏观的经济社会问题。
胡英泽:集体化时期每个村庄都具有典型性:《阶级成分登记表》数据库初步研究
我们过去对村庄的研究基本把村庄看作是同质性的、均质性的,或者是个案研究的对象。我的这篇文章是在《阶级成分登记表》的基础上做了一个统计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村庄的差异性非常大,极具丰富性。研究者过去特别关注的是村庄之间的差异性,比较少留意生产队之间的差异性、生产队内部家户之间的差异。
根据统计,我们发现,首先是生产大队、生产队之间规模的差异性,生产队的户数差异非常大。
第二,生产大队、生产队之间社会结构的差异性,包括人的构成的差异性、阶级成分的差异性,以及生产大队、生产队之间财富分配、收入分配的差异性。比如从阶级成分来说,阶级成分对土改前后中国乡村的影响非常大,阶级成分与财富分配相关。各个生产队内部各户之间存在差异性,有的生产队里有地主、富农,有的没有地主、富农。有的村庄很特别,地主与富农集中于某个生产队。集体化时期,阶级成分的重要性毋庸讳言。生产队之间各户阶级成分的差异对于权力结构、政治运动、日常生活等方面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我们对土改前、土改后、高级社前、“四清”这四个阶段各个生产队家户的土地分配、收入分配做了一些统计,土改前的财富分配非常不平等,而且差异性大。土改以后确实有平均作用,但只是相对平均,有些地方可以看到平均化作用非常强,有些地区仍存在一些不平等,进入高级社前也不一定完全平等,差异比较大。再一个就是生产队内部各户家庭收入分配的差异性、集体收入分配的差异性也比较大。
对于生产大队、生产队而言,何为集体化?集体化是否就是均质化、平均化?集体化时期的生产大队、生产队不仅存在规模的差异,收入分配方面也有较大差异,绝非平均,而是相对平等,差异性可能是微小的、有限的,但这种微小的差异、不平等实际上是集体化的劳动、分配制度设计,为了避免平均主义,进而使生产队有一定的积极性。这种差异是动态的,不仅是生产队家户之间,甚至个人之间,生产队在不同的领导人之间也表现出巨大的差异。
我对外来户和人的流动性也做过一些初步研究,基本的认识就是山西好多的乡村在晚清至民国时期发生了巨大变迁,受灾荒、战乱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人口流动,使得山东、河南有大量人口迁往山西乡村,形成外来户这样一个重要群体,他们在居住、生计、婚姻、政治方面处于一个边缘的地位,努力适应并融入当地社会,但是不易在短时期内通过经济手段实现翻身。随着中共革命的介入,尤其是土改运动,他们成为贫下中农阶级的特殊群体,不仅推动了土改运动的开展,而且重塑了村庄的政治权力格局。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后包括集体化时期,随着生产资料的集体化,晚清至民国形成的数量庞大的外来户最终意义上实现了居住权的平等,对再造乡村社会秩序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对外来户而言,何为集体化?土改后,一些村庄虽然分配了土地以及房产等,但他们没有实质性进入村庄,仍旧分散居住在村外,从事个体生产,有的土地位置偏远,质量相对较差。农业合作化后,随着家户个体生产转变为集体生产,生产资料由家户私有转变为集体私有,生产的组织、分配、管理等发生结构性变化,外来户与老户隔离的生产生活空间随之发生根本改变。所以,对外来户而言,农业合作化不仅是生产资料的集体化过程,也是村庄在外力驱动下,外来户经过重新整合进入村庄,融入村庄,与老户建立新关系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看,农业集体化对乡村社会变迁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乡村经济结构的差异性。传统乡村经济结构类型多样,既有以农、林、牧、副、渔其中某一项为主的单一经济,也有农牧等多样性经营,粮食经济作物所占的比例有多有少,对乡村经济的影响千差万别。在乡村经济结构类型多样性、农作物种植业地位存在差异性的情况下,土改时期,土地分配对乡村社会有何影响,土改后,传统乡村经济结构对经济的分化有何作用,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不仅有助于我们重新理解土改的意义,而且有利于对土改后乡村重要问题的讨论。长期以来,对土改的研究,偏重于“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分配,对土改意义的宣传,对土改问题的学术讨论也都存在把土改泛化为土地分配的倾向。通过阅读资料,我发现,每个乡村经济的特点千差万别,有蔬菜种植、煤炭开采、工厂打工,等等,面对乡村经济结构如此丰富的差异性,土改是如何开展的?土改对乡村经济结构的影响有多大?对后来农业合作化运动有什么关系?如果土改没有根本触动乡村经济结构,乡村社会经济还会延续传统的逻辑,土改以后既存在着土地买卖引起的分化,也存在着旧有经济结构引起的分化,以往对土改后阶级分化的讨论集中于土地买卖,这是不全面的。集体化时期农村社会经济结构是否是单一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里说,以发展粮食生产为主,也要发展棉花、油料、经济作物,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等等。因此,集体化时期乡村社会就是单一的粮食种植这种认识是要扭转的。
多个村庄的《阶级成分登记表》数据库的特点在于能够涵盖一定的地域范围,建立整体性、系统性、格式化、可量化的大规模数据库。量化数据库研究,重视描述性的统计分析、比较研究。通过对现有的《阶级成分登记表》数据库的统计分析,可以发现土改前后、集体化时期山西乡村的多样性、丰富性、差异性,也可以说明集体化在村庄层面具体实践的差异性,这是个体村庄研究所不具备的。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规模大小和生产、组织、管理、分配等密切关联,也和生产的积极性、集体化的优越性密切相关。这种差异性与其他方面的关联还有待于进一步挖掘。由于生产大队、生产队之间的差异性,可以说集体化时期的村庄研究,每个村庄都是典型。本文只是一个初步研究,随着数据库的进一步建设、完善,相信会有更多的发现,这些发现会检验、反思已有的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研究的理论,推进中国乡村研究的深入发展。
评议
曹锦清:从微观研究到重构宏观叙事
这里讲的新方法是对宏观叙事不满而返回到微观上去,对原来的一般叙事不满而返回到差异性的研究,解构原来的宏观或者一般叙事,走向微观和强调差异性,这本身是这个时代学术思潮的一个反应。
但是,在返回微观和重视差异性的同时,如果不能建构起自己的一般和宏观,那么成果就是有限的。如何返回微观和重视差异性,形成新的宏观叙事,如何颠覆整个革命叙事?所有微观的、直接的、经验的东西是重要的,然而没有比当下的、直接的、经验的更抽象的。如果不把当下的、直接的、经验的放在历史的流程里加以理解,不放在宏观的某个背景里加以理解,就不能被理解,同时还需要某种假设的理解。这样,在阅读微观的时候,在搜集微观资料的时候,就有可能钻进树林出不来。
强调差异性是必要的、是重要的,在社会现象领域和自然现象领域有着重要的差异性,在社会现象领域中差异和一般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你的研究对象存在如此多的差异性,比如生产队有明显的差异,我们唯一能做的工作就是分类。因为差异太多了,所以每一个村庄都是典型,这个判断我并不赞同。特殊的村庄内涵了此类的一般才显现为它的特殊性。典型性是包含了这一类的一般才叫典型性。如果这一类里面的差异很小,那么这一类就当作个体来研究。
自由讨论
李怀印:国家对乡村的渗透力有多大?
看到行老师的文章很有感慨,当时的《阶级成分登记表》内容如此丰富,可挖掘的东西太多。UCLA(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有篇博士论文,就是利用华北某地“四清”时期所遗留下来的村史、家史资料,尤其是《阶级成分登记表》,把每个家庭有多少人,每个人什么时候出生,以前家庭的财产状况,讲得很清楚,实际上可以分析出人口长时段的变化与经济状况有什么关联。胡老师的文章还可以再细化资料,生产队规模与清代保甲制、宗族构成情况,家族姓氏、种族的构成与生产队的划分是否对应。假如说一个地方国家权力渗透力很大的话,就会故意拆解宗族组织。但实际情况可能是,原来的宗族组织通过生产队延续了下来。所以,姓氏、宗族组织的情况也应该考虑进来。
李放春:“就地闹革命”
这种集体化时期的差异性为什么会有?除了在具体的社会结构上、收入结构上,等等,革命的限度在什么地方?无论哪一场革命都是存在限度的,社会主义革命实践有一个很现实的约制是“就地闹革命”,所以,革命都会被“地方”所限制,地方背后又有家族、人口、自然禀赋等各方面限制。胡老师的研究比较有趣的是启发我们思考革命的力度在哪里,限度在哪里。
何浩:宏观并不等于政治,微观并不等于非政治
大家讨论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史学界“自下而上”的微观研究的重新调整。我之前参加过另外一个会议,他们的主题是以地域史研究为中心。那次会议上,大家也在讨论宏观与微观怎么调,微观之后会不会出现碎片化。其中有一个老师提到一个观点:宏观并不等于政治,微观并不等于非政治。微观用深描或细描来展开讨论的话,政治的因素或分量会非常重。同时,在宏观的讨论中,我们并不是不需要细描。
罗成:从历史人心出发
近年来史学界的一些研究的确带来了很多进展,给人不少启发,在传统历史研究“自上而下”的视角之外,微观史、区域史、社会史研究的兴起,尤其是历史研究走向了民间文献档案的搜集、整理与再解释。这些进展提供给人们很多方法论的启示,但是在我个人接触文献的过程中逐渐觉得,我们也许还能在这样一个史学研究进展的基础上再往前走一步,这意味着我们能否跳脱这样一个“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宏观与微观、官方文件与民间文献等二元因素之间的表面对立。如果我们不能真正跳脱这样一个二元对立的历史认知框架,哪怕面对民间文献档案,很可能“自下而上”看出来的仍然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比较传统的国家意识。历史理解的进一步突破,关键处也许不完全在于材料的性质属于官方还是民间,而更加在于理解历史材料的基点,究竟是单纯从主要受西方社会科学方法影响的现代历史学出发,还是能包容进关切主体状态而富于人文关怀的历史人心,即从历史人心出发?如果能够跳脱上与下、宏观与微观、官方与民间的二元预设逻辑,立足于历史人心,那么,重新阅读官方的文件,那些看似宏观的话题也许都能打开真正属于历史主体的某些理解。在深入历史主体性理解的意义上,关怀历史与关怀人,关怀过去与关怀当下乃至未来,才能达成真正内在的历史同一性。
回应
行龙:注意分类研究
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请诸位学者指点迷津,交流学术。就像曹锦清老师讲的,咱们现在收集了这么多的资料,下一步怎么做才是一个重要问题,说的高一点就是方法,注意分类研究。现在做得更多的是所谓的典型村庄研究,但是没有研究透彻。下一步该怎么做,诸位提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李怀印:不止步于微观研究
我们现在已经意识到“自下而上”研究的重要性,曹老师提的意见很重要,我们在微观、实证研究之后,不能到此为止。我们的出发点本来是针对以前一些大而化之的认识,有些还是有意识形态倾向性的认识。做了“自下而上”的微观研究之后,我们还要回到宏观建构方面,宏观叙事的重构很容易走偏:一种是用我们新掌握的证据去印证以前的陈词滥调,这没有必要;另一种是用证据建立完全相反的东西,更要不得。最关键的是实事求是,从实践回到理论,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加以抽象,加以概括。
胡英泽:个案研究与宏观研究没有高下之分
曹锦清老师为以后的研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尤其是在方法上。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的老师与学生有两个研究路径:一个是微观的村庄个案研究;一个是宏观的专题研究。《阶级成分登记表》数据库的建设是想通过数据发现一些特殊的东西,然后再深入去做,不能只是表面描述,发现一些“反常”现象。个案研究、宏观研究没有高下之分,也不是截然对立的,确实要注意个案研究、宏观研究的相互结合、转化。生产队的姓氏、家族特征工作量太大,其实是在做的,至于是不是一定契合,初步认为应该与村庄传统有关。“长时段”问题也应该重视,需要长时段研究。
郝平 曹锦清 李怀印 等|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农村组织与农业生产
二、农村组织与农业生产
郝平:技术与救灾:20世纪50年代山西区域的自然灾害与农业生产
山西位于黄土高原,属于暖温带大陆性气候,每年的降水量稀少且集中,植被破坏严重。每逢降雨,必造成水土流失,农田肥力与抗旱能力下降,在农业生产中很容易形成干旱和渍涝。20世纪50年代,山西地区旱、涝、霜冻等灾情明显。面对灾害,虽也有祈禳现象存在,但以科学的生产救灾为主。山西地方政府将农村的合作化工作与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结合起来,农业技术改良与新技术应用成为农业救灾的特点。面对灾害,除了深耕保墒、加强施肥外,推广优良品种,如黑麦,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如滹沱河大坝和潇河大坝,以及其他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如修水渠、建水库和蓄水池、使用水车,农业技术员深入田间指导群众改良农业技术等成为农业救灾的重要举措。这些举措为农业抗旱提供了可靠保障,成为当时抗旱增产的主要途径。农业技术与农业救灾的推行,促进了农业合作化进程的发展,对于走农业集体化道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曹锦清:从印度看中国的集体化成就
我目前比较关注中印的比较研究,两个国家都在20世纪40年代建国,很有可比性。2015年,我去印度国家农业研究院参加学术会议和实地调研,特别是在印度中部海德拉巴的实地调查,让我有很多感想。
印度共产党目前分为三派:丛林派即毛派,主张土改和武装斗争;议会派就是苏联派,他们放弃了土改和武装斗争,成为合法的党派;第三类就是海德拉巴这一派,是中间派,他们主张土改,但放弃了武装斗争,主张以一种温和的方式进行改良,更类似印度尼赫鲁时期的“限田”政策。但在中国,土改在“文革”之后被污名化,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罪状。说土改消灭了传统的乡绅阶层和传统文化,是改革开放之后道德司法沦落的根源之一,这是自由派的说法。
反观印度,与中国的土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中国反帝又反封建,印度只反帝不反封建。土改和革命斗争使中国在1949年后的领导力量发生转变,整个阶级发生了历史性变动,而印度没有进行土改,种姓制度,尤其是宗教,得以完整的保留,种姓制度与土地是高度关联的。印度农民中很多是没有土地的,它影响了印度的现代化进程。用印度学者的话说,印度所出的问题与没有完成土改有关。印度土地耕种面积约为23亿亩,而中国约有20亿亩。但1947年以后,除1962年、1963年等个别年份外,印度的粮食产量很少超过同时期中国粮食产量的50%,这里有一些自然条件的影响,但这并不是主要原因。印度地主的土地私有才是制约农田水利建设的关键,土地私有使大规模的地表水灌溉系统无法实现,印度的农田主要是地下水灌溉,即打水井,显然这对地主有利。这与中国在集体化时期花大力气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的局面形成了对照。但就目前来说,中国农村末端的水利建设基本已经荒废。
土改后,土地虽然分给了农民,但中国的农民对地权的认识是模糊的,这种模糊性有力地帮助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实质上的土地国有,以及农民对国家的认同度较高,使得大规模基础建设成为可能,征用土地的成本因此降到最低,这在印度是不可能的,征地成本制约着印度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制约着现代化进程。还有就是中国在集体化时期的三大积累的完成,即工业积累、农田水利建设积累、人力资源资本积累。中国的工业积累基本上为内部积累,主要是农民来承担,在如此沉重的负担下,农村还能保持基本稳定,这显然是制度安排的结果;另一方面,农田水利建设的积累为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最后就是人力资源资本的积累,主要是教育和医疗,印度高等教育比中国好,但从初等教育来看:公立学校投资不足,文盲率居高不下。印度学者认为,中国前三十年集体化时期的积累为后三十年的改革开放铺平了道路,奠定了制度性基础。这种观点在国内是听不到的,放在中国的一些自由主义语境中也是要饱受攻击的。但通过外部的一些比较,的确可以矫正我们之前的一些看法,特别是印度近些年来的以“中国尺度”衡量自身发展的现象,与以往国家发展一定参考“西方尺度”相比,显然是一种重大的变化。
评议
李怀印:中国的成就为第三世界树立了一个样板
我想先从国外如何理解集体化时期谈起。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内外形成了一种固定的话语,使我们对集体化时期产生了一种固定的认识,即一谈到集体化都是消极的。但80年代之前,国外却不是这样的,特别是70年代,即集体化的最后十年,国外学界对中国集体化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认识是不一样的。联合国在70年代把中国的经济当作第三世界的样板,国外的一些专家,涉及农业、公共医疗、妇女等各个方面,都是抱着“朝拜”的心态来到中国进行考察,普遍认为中国的成就为第三世界树立了一个样板,处在领先地位。中印比较,在毛泽东时代就在做,当时在印度学界的共识是中国已经开始在普及基础教育、从事大规模基础建设等方面走在了前面,已经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超越了印度。这类描述在70年代的印度刊物上尤其明显,但是改革开放之后,这套话语变了。原来大家都公认中国比印度做得好,现在却因为统计数据,特别是汇率的调整,认为毛泽东时代的人均GDP远远不如同时期的印度。这当然是很片面的做法。
郝平教授的文章讲的是救灾,而实际上讲的是集体化时期的农业现代化,尤其是绿色革命对救灾的根本改变:一改以往小农的、迷信的救灾方式,进而形成科学的、集中国家力量救灾的方式。农业科技改进和绿色革命不单单是一个生产力解放的问题,还有农民精神解放的问题,从以往迷信的、经验的、不相信任何新的东西的农业生产中走出来。在集体化时期,农业科技不断得到提倡和推广,到70年代农民生产已经达到了科学种田的程度。我记得小时候家里的瓶瓶罐罐装的是各种农药,农民非常精准地知道它们针对何种虫害,也会根据村里的广播通知每个时期要用什么农药,在试管中调配它们的计量和比例。改革开放之后,农业科技的发展是在这个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
我完全赞同曹锦清老师关于印度土改局限性的看法。印度也有绿色革命,但受益者是地主。印度政府提倡新技术、新品种,普及农药和化肥,也给基层提供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和贷款,但这些资源最终的流向却是当地的地主,反而助长了地方的财富分化。
刘朝华:集体化制度是否仅仅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安排?
集体化制度是否仅仅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安排?如果不是,那么集体化时期农村的组织方式、土地制度对于今天的农业发展、社会发展的意义及启示在哪里呢?郝平教授的文章和李怀印教授的回应给我们的回答非常客观和直接:从救灾和发展科学技术的角度看,集体化的组织方式绝对能够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直至今天,我国农业技术的非营利性应用和推广,还是基本依靠政府和集体的力量来运作。郝平教授在文章中运用了《武乡县志》里的一个例子:对付油旱虫可用于茎水或0.5%的“666”粉或麻油和鸡蛋配剂喷洒。当年使用“666”粉很好理解,而于茎水或麻油和鸡蛋的杀虫配剂,并不是化学的杀虫剂,而是传统的低成本绿色配剂。在今天,商业杀虫剂公司和覆盖广大农村的大小农药店并不会去推广这些几乎失传的低成本绿色杀虫配方。我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目前在内蒙古、安徽等地方政府主办的农业网站上,依然在推广类似的传统除虫方法。环保、有效而且低成本的传统减灾方式,仍然主要依靠政府和集体的力量在推动。
中印的农业政策和农业现代化之路非常相似:兴建水利、设立农业科研院所、新优种植等,以大力推广现代技术来保证粮食的总产量能够更迅速地提高。现代技术确实提高了农业的产值,但同时,还要面对土地的分配是否公平,是否会影响粮食的分配、农村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等问题。
曹老师通过印度的土改实践历史,阐明了在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土地私有制度的效果并不好,不但不能保证耕者有其田,而且最终导致了非常顽固的贫穷问题。印度的土改,在尼赫鲁时期就已经开始,直到今天依然在进行。国内有一种观点认为印度没有土改,指的是印度没有像中国一样进行国家形式的集中再分配。但是在印度独立以后,部分国大党领袖是有这方面的尝试的。国大党内部对土地革命有不同的声音,简略地分,一种是坚决地进行土地改革,认为土地应当由国家集中起来,在农村重新分配土地。这一派认为土地制度的改革最终能够解决印度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中的问题,并且减少贫穷人口。另一种声音来自相对保守的人士,他们认为,不应该对印度的传统土地政策进行较大的改变。这一派背后的精神支持来自圣雄甘地的思想,即印度社会应该是互相忍让的。农民和工人或许会受到剥削和压迫,但是不能不缴纳地租和不工作;相对的,地主和资本家也要善待农民和工人,要公平地支付报酬,在忍让中实现公平。早期的印度土地改革,就是在两种思想与主张的博弈,由邦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即各邦自己制定土改政策和农业发展政策。现在来看,这些政策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改变地权的前提是不改变传统的土地结构,以保证不会妨碍经济的发展,但同时又希望能防止经济发展的红利全部落入大地主手中。印度的土改进行了六十年,有比较成功的方面,例如彻底废除了“柴明达尔”制度,即包税制。当然也有不成功的,例如,在1972年,印度的“限田”制度要求每户最高的土地拥有额度是300亩。在人多地少的农村,这是一个非常高的私有额度,无法改变少数几个地主就掌握了全村土地的现实。而且,以“户”为单位也大有文章可做,地主们往往将多余的土地分给亲属,政府无田可收,很多农民仍然无法获得土地。无地的农民大量涌进城市,是印度城市贫民窟形成的根源之一。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独立之前,2%的印度地主拥有全国70%的土地,25%的农民是完全没有土地的;独立之后,经过土改,这个情况已经大有改善。今天,印度政府对农业发展投入力度很大,可还是没有办法普惠于广大农民,这与地权结构有很大关系。所以说,讨论集体化制度,我们应该有这样一个面向:农业发展政策是否只能以生产为重点,以技术为动力,以生产更多的粮食为目的?能否重点考虑且有效回应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的同时实现?
自由讨论
李放春:“义利双行”
通常会有一个疑问:回望集体化,中国追求社会主义是不是黄粱一梦?毛泽东论述社会主义是“义利双行”的逻辑。道理上陈义很高,同时也是要追求增产的。而这一场的几篇文章都有力地说明如果社会主义是“梦”的话,也不是可以被一阵风吹掉的,其基础性的硬实力是摆在那里的。
回应
郝平:以积极的农业设施建设来应对灾害
回应两个问题。一个是农业科技的推广和灾害的关系,如果只针对灾害来临后的防治,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或者说是一种消极的应对措施。新中国的救灾实际上体现出的是以积极的农业设施建设来应对灾害的特点,更多地体现出了灾前的预防,而且是生产性的预防,即农业技术的提高和推广,当然这主要还是依靠国家力量,结合农业集体化的制度安排来实施的。另一个问题是刘朝华老师提出的传统的土办法,其中一些好的办法依然在某些地区使用。和防治油旱虫类似,在晋南地区有棉铃虫防治的土办法,当地有个老农吴吉昌一辈子都干这个,也是由传统的土办法逐渐转向更为科学的防治。
曹锦清:开展发展中国家的比较研究
中印比较在20世纪70年代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资料还需要继续搜集。印度的土改叫“限田”制度,印度的决策和法律文本写得非常好,但是做的却是很难看,主要原因还是现实发展阶段无法达到政策和立法的实施条件。印度的政策和法律制订受西方影响很大,做出来也是给西方人看的。印度关于土地的政策和法规多如牛毛,除了部分个案之外,基本上无法真正触及印度的土地私有制。土改是件大事,包括中南美洲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也没有土改,这是阻碍他们改变不发达状态的一个重要因素。希望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进一步开阔眼界,做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比较研究,因为可以找到共同语言,找到一些审视和解答自身发展历程的新的角度。
程凯 何浩 罗成 等|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农业合作化的构想及其地方实践
三、农业合作化的构想及其地方实践
程凯:“社会主义高潮”之前——“稳步发展”阶段的王莽村农业生产合作社
我这两年写的论文主要围绕陕西省长安县50年代的农业互助合作,特别聚焦其中的两个村子,一个是这次论文里重点写的王莽村,另一个是皇甫村。这两个村是柳青的小说《创业史》的原型地。柳青为了写这部反映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小说在皇甫村住了14年。皇甫村成立的“胜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主任王家斌就是小说主人公梁生宝的原型,他是柳青一手培养起来的劳动模范和群众带头人。1953年成立“七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王莽村是小说中“大王村”的原型,这是长安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其组建“联社”的事迹曾收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毛泽东亲自为其经验撰写了按语。王莽村的带头人蒲忠智是陕西省第一批全国劳模,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956年当选中共八大代表。长安县本属于“新区”,但由于其生产条件好,距离西安近,后成为陕西省直属的农业重点县。从土改到合作化、人民公社,乃至“四清运动”,长安一直都是工作试点县,是不断产生工作典型的地方。因此,对王莽村、皇甫村这些“典型村”的研究,特别适于考察1949年以后基层农村的历史轨迹,尤其是共产党农村政策的变化,它的要求和起伏,以及方方面面的要求落到村庄后产生哪些后果,形成何种状态。
和其他一些我们熟知的典型村不一样,皇甫村、王莽村由于有柳青这样一个作家的参与,由于有《创业史》这样的小说文本而多了一个记录、参照的层面。柳青的写作抱负特别体现在《创业史》初版的“出版说明”中,即,他是要写出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革命“社会的、思想的和心理的变化过程”。而一般的历史记录、档案资料恰好难以充分还原巨大的历史变动过程中一般农民的心理应对机制和精神、感情、思想变化轨迹。当然,《创业史》人物的塑造非常受限于当时农村的阶级政策,尤其是1957年、1958年之后逐渐强化的对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矛盾的理解,这也是该小说在80年代中期之后广受质疑的原因之一。然而,如果拨开表面的阶级规定性,深入构造每个人物精神世界的方式,我们还是能够感觉到在努力把握农村各个阶层和类型人物时所能达到的精确度、深度和广度。而这种对人物的把握又是高度结合于对合作化运动的政治性理解。甚至可以说,柳青的人物塑造、情节构造很大程度上渗透着他作为一个深度参与合作化运动的政治工对于合作化运动需要什么样的人的理解,需要什么样的政治思想工作的理解。从与柳青一起参与合作化工作的地方干部的回忆中可以看出,柳青不是简单依据几个特定的“生活原型”创造其人物,而是在同时深入十数个工作典型的前提下,以这些工作中碰触到、体会到的经验、感觉、意识去形塑小说的生活世界。他所要表现的是一个被深层搅动的乡村社会,原有乡村社会生活的“常”与“变”都要被组织进一个更宏大的政治过程中获得新的形状和表现形式。在此意义上,柳青要把握、表现的“生活”不是政治支配力下的被动基层,或能把政治相对化的“原生态”生活,以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群众工作、群众运动为中介而搅动、激荡出的生活才是此阶段本源性的生活。
柳青把合作化运动乃至整个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革命放在“人的改造”,放在中国民众的思想精神成长历程中加以认识。此把握的出发点与毛泽东关于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革命的设想有着高度的契合。因此,从柳青的作品中可以体会到他不是一个跟在现实后面的记录者,或传声筒式的鼓动者。事实上,他比许多干部更具有独立思考的层面,尤其涉及在多变的农村形势中不仅把握政策的推行、得失,更把握每阶段政策背后的原则,以及每项政策要遭遇的不同群体的思想波动,它引发的冲突与矛盾,进而展开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创业史》中所写梁生宝的“思想活动”,或许不是一个积极分子的实然状态而是柳青所理解的一个在社会主义革命中成长的理想人物在现实状况中应该有的认识。这个应该有的认识不是单纯的“拔高”,它在现实条件中可以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来打造、实现。柳青在现实中正是力图扮演这样一个教育者的角色,他是首先在现实中着力培养出一个理想的人物,再去写这个理想人物。
我们看集体化时期的历史记录,每项工作都强调必须配合深入的政治思想工作。但很多历史记录中的思想工作只是政策推行中一个抽象、符号化的环节。我们从中看不到当时农村思想现实的实际,尤其是老百姓对于每项制度、每项政策产生反应的思想、心理和精神机制。而柳青的文学书写恰好聚焦并试图捕捉这一层面。进而,他塑造的“理想人物”中也包含着对于理想的政治思想工作应该如何做的理解。不过,从另一方面看,这是作家的现实认识逻辑。实际上的运动过程和政治过程不可能按照一种应然的方式展开。今天,一些研究重估《创业史》的价值,试图论证《创业史》才表现了真实的合作化历史。我觉得这种“误识”忽略了文学创作机制和现实机制之间的落差。
而如果要面对《创业史》书写的历史现实,恰好需要把握其“理想”跟“实际”之间的错位与落差。《创业史》作为作品有着必要的完整性、逻辑性。然而历史本身是不可能完整、封闭而符合逻辑的。实际的历史进程中充满矛盾、斗争,不可预测的因素、失控和调整。尤其对于50年代农村社会主义革命而言,历史的“实际”是要独立加以考察的,而不能依据小说文本的表现。只有直接深入历史,还原、把握了“实际”当中充满矛盾斗争的历史过程,才能够真正理解小说这个“现实主义乌托邦”的表现性,它的针对性和它的批判性。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暂时搁置对柳青作品的解读,直接投入到考察王莽村、皇甫村合作化历史的原因。即便就理解柳青所要着力表现的农民精神世界而言,农民的感情、意识、思想、精神通常不是以充分“意识化”的方式表达出来和存在着的,更多的时候它们是经由对涉及各自利益的制度、政策、工作方式、动向的反应折射出来。如果不能真正理解这些不断变动的制度、方针、政策、工作方式对老百姓到底意味着什么,触及什么样的利益,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就不能理解他们那种反应的真实意涵。在此意义上,制度史、社会史、精神史、思想史不是分离的,要取得有效的融合性视野才能各自得到有效把握。
这是我为什么要写关于王莽村历史研究的一个背景交代。
我最近写的两篇论文都是关于王莽村和它的试办农业合作社。之前一篇主要讨论长安县作为一个“新区”在解放后的整个建政过程,从中来看蒲忠智这样一个全国劳模是怎样被发掘、树立起来的,长安县第一个农业合作社是怎样一步步组建起来的。这次提交会议的文章则主要讨论1953年到1954年中期试办合作社阶段的状况。事实上,1955年毛泽东所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标志着推动合作化的方式发生了一个大的转变。之前主要采取试办重点合作社这样一种“典型带动”的方式,之后则转向“全面规划,加强领导”。“全面规划”意味着整体合作化提上日程,在大家迟早入社的前提下,试办社以其增产增收的优势吸引一般群众的路径变得不那么迫切,相反,“改造落后村”就变得非常重要。但在之前的阶段,试办社、重点村的作用非常关键,试办社一定要办好。但是,这个“一定要办好”会带来许多问题。以王莽村的“七一社”为例,为了做出示范,政府会给予它很多优惠和政策倾斜,会投入干部、技术员手把手地教他们如何建立记分评工制度,如何采用先进技术。但重点村越先进,它跟周边村的反差就越大,后者就愈发显得落后。在一个村子里,试办社与互助组、单干户也构成同样的矛盾。于是,群众认为先进是“政府硬促出来的”,“人家走得快,咱们慢慢走,不跟他”。本来,培养典型的目的在于以“眼见为实”的先进带动后进,但适得其反,反而造成对立。而这与当时领导方法的畸轻畸重直接相关:越是重点村、重点社,上级指导越深入、细致;越是一般村、组,干部工作越流于一般化。为了扭转这种情况,当时采取的措施就是办互助合作网。论文的第一部分就是讨论王莽村的互助合作网。
事实上,蒲忠智对办互助合作网并不积极,他觉得这是个负担。这个网真能办起来,相当程度上依靠上面派下来的驻社干部。后来由此产生了一个典型经验就是当年发表在《人民日报》上,又被收入《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的《让农业生产合作社来带动互助合作运动——记中共长安县委试办互助网的经验》。这里面主要介绍了当时县里派到王莽村工作的驻村干部曹景俭,他如何在办互助网的过程中从农村工作的外行变成办合作社的内行,改变了“一般化”的工作作风。所谓互助网,实际上是将“典型带动”制度化的一个方式。“典型带动”就其本义而言,诉诸一种直观性和“见贤思齐”的自然意识,是对立于强迫命令的,照顾“自发性”“自主性”的工作方法。然而,仅靠塑造先进“典型”就自动产生“带动”效应在实践中被证明并不可靠。这与“典型”内涵、向度同民众惯习的差距以及工作过程的造作与“包办”都不无关系。由此造成“带动”不能只是一个自发过程而需经由进一步的制度设计和群众性工作来调动。
第二部分讨论一个典型个案,就是富裕中农叶振贤的退社风波。这个例子涉及怎么理解合作化运动中富裕中农的“动摇”。这一问题在上层曾产生很多争论,尤其是毛泽东和邓子恢的不同估计。在毛泽东做出上中农与下中农的区分后,中农对于合作化的抵触、动摇越来越被界定为来自于“富裕中农”的阶级本性。但从叶振贤退社这样一个具体的例子可以看到,他的退社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单干的增产额度可以超过合作社,另一方面也与试办阶段合作社“冒进”造成的经营不善以及复杂的人事纠纷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对叶振贤的退社,上级开始主要采取“向中农让步”的方式——通过不断调整地劳分配比例——竭力挽留,即便挽留不成,也采取“和平处理”的方式,把退社控制在一个“正常”的、基于“退社自由”原则范畴内的事件,避免与叶的对立,减少对社内、社外的冲击。可见,这时的“走自发道路”与“走社会主义道路”尚处于“竞争”范畴,两套道路区分的政治(斗争)性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尚未变成普遍的、社会性的意识。但接踵而来的“总路线”宣传则将两条道路斗争的意识大大强化、凸显出来。伴随着合作社的扩大,“统购统销”的推行,富裕中农的压力与日俱增。很快,退社三个月的叶振贤又恳求回到老社。上级迅速批准了他的回社申请,且并未叫他检讨,显然是更看重回社本身的政治象征意义——其回心转意“是我党团结中农政策的最好说明”,表明“退社是没有出路的”。叶的退社风波正处于“总路线”提出前后,从中可以看出不同政策阶段对富裕中农问题的不同理解和处理方式,以及中农自己在这一过程中的各种算计、判断和应对方式。
最后一部分讨论成立联社的问题。王莽村的办联社经验是收入《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毛泽东为其撰写的按语至今仍镌刻在村口,展示着王莽村的荣誉。实际上,联社存在的时间很短,之所以先办联社而不直接办大社是因为办联社比办大社能吸引更多户参加。一些人更愿意自己办小社而不愿加入大社与劳力、生产条件强弱以及村庄内部的人际关系、宗亲关系都相关。因此,一方面办联社是先进经验,另一方面,从一开始就强调联社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本位思想”“摊摊主义”,联社只是一个过渡形态,是为了向大社过渡的准备。而这一过渡实际上没维持多久,半年后,1954年秋季,四个小社就最终合并组成了王莽村“七一农业生产合作社”,成为长安县的第一个大社。
作为一个典型村,王莽村合作社的每一步发展都和上层对于合作化运动的整体规划若合符节,但这不意味着合作社只是上级的牵线木偶。在合作化各个阶段农民所表现出的形形色色的“积极性”与“保守性”其实都不是能被本质化的,与阶级属性、思想意识直接挂钩的东西,毋宁说它们是混合着各种外在要求与内在回应方式的综合体。只有耐心还原、剥开层层叠加的要求、意图,以及制度作用、现实利害、心理机制才能对每个“典型经验”进行有效解读,进而经由对这个“从下面来的”经验个案的解读把握这一时期历史展开的逻辑。
何浩:新中国成立前后农业合作化的曲折与展开
我的论文着重讨论当时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的政治状况。按理说,我们在研究时,会把他的视野归纳到中观或宏观上,但实际上讨论赖若愚在不同历史时刻整个的身心状况、认知意识以及历史感觉,恰恰是需要对他做一个非常深的描述或展开,这样才能够把握住在当年山西首先推行合作化过程中,赖若愚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在整个山西合作化运动的过程中,他会在怎样的层面上决定、影响或者左右合作化运动的规模以及它的实践方式。论文前面三部分都在讨论赖若愚的问题,对赖若愚展开一个有深度的描述,才能把握住后面讨论的问题。在我看来,微观和宏观不是那么的绝对化,要对历史事件做出一个相对完整的把握,对当时的历史人物进行深描或细描是必须的。赖若愚是主动地或者说是以政治的力量非常强势地介入农村历史走向当中的。我所要讨论的问题是: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一直到互助组,再到合作化,并不是铁板一块的必然的历史趋势,而是每个环节都是可以撬动的,虽然后来没被展开,但都可以纳入到我们对历史的认知当中。历史在后来的走向中确实迈入了合作化,即便如此,在后来的合作化当中,我们应该如何重新认识合作化?
论文的第四、五、六部分处理了从互助组到合作化的历史变动过程。在此变动过程中,山西的历史经验在当年是非常重要的,山西长治地区的十个试办合作社成为讨论中国农村走向的重要经验之一。对长治地区十个试办合作社的经验究竟能分析到何种程度,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发展方向认识的深度。在这个过程中,我着重分析了长治的两个村庄,一个是川底村,一个是枣烟村,枣烟村是武乡地区4个试办合作社之一。当年有许多人对川底村的合作社经验做了总结,这些总结在历史过程中是怎样被构建出来的,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中生产出来的?在生产经验的过程中,我们能够看到哪些内容,不能够看到哪些内容?能够看到的内容,决定了我们后来怎样认识合作化的性质。试办合作社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一开始要组织起来的全是中农,尤其是在枣烟村的合作社中所有成员都是新中农,按理说是成分最好、觉悟最高的,但是在一开始试办的时候问题恰恰最多。在此可提出一个问题:在中共的视野中最能够组织起来的成员恰恰是不能组织起来的,在这些成员中后来做了哪些调节,使得成员组织得很好?合作社后来变得很好,这个过程中历史的变化到底是怎么样打开的?
我们要更完整地描述村庄的变化,尤其这些变化并不是可见的,而是在隐形因素的运作之下,村庄在历史当中被构造成那样的形态。这些隐形的因素到底是什么?它们并不是能依靠资料直接把握的,在历史的整个构造过程中,实际上我们还不能够确定那是不是结构性因素。经过考察之后,我们才能确定这些结构性因素中,不容易把握的因素到底是什么。其中正好谈到枣烟村,它在武乡地区的交通要道上。整个村庄的构造会依赖很多因素,比如商业因素,以及当地的一些大地主,大地主一方面有农业,一方面有商业。大地主在二三十年代很难再应对武乡的一些问题,武乡的一些地方人物就会想办法来重新应对,其中就有后来成为枣烟村合作社社长的魏名标,他的哥哥魏名扬起的作用非常大。魏名扬是武师,成立了武馆,后来合作社成员大都是从武馆转换过来的。在这里,我们要看到魏名标为什么能把枣烟村合作社从不成功转化为成功。一个地方干部在新的历史情势中需要把合作社办好,其实需要自身的变化,还需要带动其他人进行变化来配合新的历史局势。
罗成:从建社到扩社:广东农村合作化的“经验”及思考
我想跟各位老师交流一下关于集体化时期的一些经验及其如何形成有效理解的方式。最近一年,我在慢慢进入50年代以来的广东农村集体化的历史过程当中。我在这里想谈的是这样一个个案。1956年3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编辑出版了一本文献资料集《广东四十个农业合作社》。这个集子的前言是由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陶铸撰写的,在此我截取了前言临近结束的一段话:
“这四十个社的成长,都是有过一番艰苦的历程的。它们的各种经验十分值得我们重视。什么是经验呢?人们在生活斗争中,不断地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为了要战胜这些困难,就想出了各种各样战胜困难的办法。把这些战胜困难的办法总结起来,就成为有用的经验。所以说,经验就是克服困难的结果。要知道,这种经验在我们许多农业社中同样是存在着的。它们之所以能够生存与发展,之所以能够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和战胜天灾,就是因为它们和困难斗争过来,它们中是有许许多多战胜困难的办法的。我们有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具体困难的时候,常常是大喊大叫,或是回避困难,对困难表示害怕,好像一点办法也没有似的,这就是由于他们还不懂得这个道理。其实,克服困难的办法就在跟前,只要我们深入下去,多了解一些实际的情况,细心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经常地及时地把许多先进经验总结出来,然后再把这些有用的经验普及开去,问题便可以解决了。我们试检查一下现在许多合作社中所存在的困难吧,相信它们不少是可以从这里找到克服困难的办法的。”
这段引言所处的历史关节点是什么呢?其实就是毛主席所编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这部书。这部书在1955年9月出了最初的样本,在1955年12月又进行了增删。在这个过程中,毛主席号召各省、市和自治区也来做这样的材料整理。由此,广东省的行动是蛮快的一个反应,1956年3月就编出了这本资料集。这个前言,就是概述了在广东省第一批、第二批初级社建社过程当中所提炼出来的一些思考,特别是,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地方领导的陶铸面对农村集体化从建社到扩社的历史过程有着怎样的一种认知与回应的状态。“这四十个社的成长,都是有过一番艰苦的历程的”,这一句话概括的历史状态,放在整个四十则材料当中是带有普遍性的。每一个合作社,其实都经历了战胜天灾、地少、人多、牲畜不足、缺乏资金等客观性困难因素。比如,虽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建社,也要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勤俭办社、开荒、拓展副业的方式筹措资金,使每一个贫下中农都能成为社员。由此,更关键的认识是:“它们的各种经验十分值得我们重视”。什么是经验?陶铸说:“人们在生活斗争中,不断地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为了要战胜这些困难,就想出了各种各样战胜困难的办法。把这些战胜困难的办法总结起来,就成为有用的经验”。于是他得出一个结论:“经验就是克服困难的结果”。
我们应特别敏感地注意陶铸所强调的困难,在四十个农业合作社的经验总结中有特别的指向,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和战胜天灾。这三个方面,其实主要是经济生产能力方面的困难。那么,陶铸没有谈到的是什么?我们可以追问的是:人们能够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和战胜天灾的力量究竟从哪里来?这就更深地涉及互助合作运动到初级社阶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问题。比如,中央在1951年12月和1953年2月先后下发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以及1953年12月下发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等文件中反复提到的要处理好互助组与单干户、初级社和单干户、中农和贫农之间的关系。比如,互助组、合作社既要克服贫农向中农揩油的思想,又要防止中农、富裕中农将牲口和大农具估价过高、分红过多,使贫雇农吃亏,中农和贫农两方面其实对于互助组、合作社都有某种犹疑态度。那么,如何使贫农和中农能够比较融洽协调地在互助组、合作社中真正合作起来,这可能是隐藏在发展生产、增加副业和战胜天灾背后更关键的历史环节。只有自觉认识到这一层面,才能真正有效地将过去克服战争和建国中历史困难的“经验”转化为克服互助合作运动中新的历史困难的“现实能力”。否则,“经验”如果仅仅被理解为克服过去困难的结果,就容易被过快回收为一种封闭性的“信心”,而非面向新的历史情势同样具有生产性的能力。
陶铸说,总是有许许多多战胜困难的办法,但其实更应深究的是:这些办法是什么?为什么这些办法在历史中就能有效?它们解决的是何种问题?比解决看似作为对象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人是以怎样的状态及其相应的调整来思考、理解、掌握、执行、变通这些办法的?这些问题层次的打开,其实会比他谈到的“克服困难的结果”更重要。比如,陶铸说有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具体困难,常常是大喊大叫。但大喊大叫这种现象是不是必然就意味着不好?陶铸的理解是把我们引导到“喊叫”直接等同于回避或者软弱、退缩,但其实这一现象本身仍需放到历史当中理解。因为1955年7月份有一个大的历史变化,就是毛泽东在中央召集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的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著名讲话,之后整个全国农村合作化运动就开始大规模急速往前推进。陶铸批评的“大喊大叫”正是对毛泽东这次讲话的一个回应。但是,我们理解这个批评的同时又不能轻易带过,作为历史经验的褶皱层面,即有些“大喊大叫”也许是一种面对现实困难的谨慎态度,尤其这个困难还不仅仅是发展生产与战胜天灾,而是如何处理实际的人际关系,比如程凯论文中分析的富裕中农叶振贤要退社的心理问题,特定历史状况中的“大喊大叫”其实并不必然会带出来回避、软弱或退缩的情绪。
我思考的是,在进入历史的时刻,我们如何把文献与历史感结合起来,从普通文献当中能读出陶铸本人的历史主体性状态及其问题。陶铸并不能直观地被视同为国家视角和上层视角,但是从陶铸本身,我们就能自下而上、自内而外地把握到一个历史人物的主体状态,而对这种主体状态的历史理解应该可以成为农业合作化研究推进的可能性空间。
我想说的最后一点是,我们今天谈论50年代的农村合作化问题,多少带着某种鲜明的现实问题指向,即90年代末以来中国三农问题的凸显。但这些年来,我们在三农问题的认知上是否有所偏失?比如三农包括农业、农村和农民,通常受重视的是农业和农村,及其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问题。但我们到底有没有体贴地理解农民主体的身心状态,又如何安顿农民主体的身心状态,这也许是重新认识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特别需要注意打开的“经验”。日本思想家福泽谕吉讲过一句话:“立国乃私事,非公事也”。我想,农业合作化运动在某种意义上仍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个立国过程,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对于农业合作化作为“立国”关节点的历史分析,我们能否真正从体贴历史主体出发的“私”的角度打开一种新的理解空间?过去通常简单地把公私二元对立起来,有我无他。现在,我们能不能把一个农民或者一个领导人真正当作一个历史中的个体去感受、理解与反思他的身心状态,把他真正视为历史中的活生生的人来理解,无论是陶铸,还是叶振贤、赖若愚。当我们有一天能够把“私”作为历史人心真正加以认真对待的时候,可能一个真正具有普遍性意义的“公”,也就是集体状态,才能呈现得更饱满、更丰富、更有现实性,也更有创造性。这样一种社会组织状态,不仅能战胜天灾、发展生产,同时更能使每一个身处历史当中的人获得身心安顿。
评议
李放春:重返共和国初期
今天重返共和国初期,这段历史对我们研究共和国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时期。
读文章时想到几组相关问题。第一个问题,在做出合作化决策之前,关于土改和乡村的认识。何浩谈到两个问题:一个是中农化;一个是新的分化。甚至在文章中还提到:中农化导致了新的阶级分化。我不太认同这种看法。土改以后趋势的判断是有一个对现状的判断和对未来趋势的判断的。土改以后大多数是中农状态,而所谓新的阶级分化更大程度是在讲趋势。现状和趋势,这种感觉跟20世纪40年代初张闻天在晋西北调查比较相似。当时的乡村社会也是一个比较中农化的社会,但是他说未来趋势会是新富农的崛起,当时绝对的比例还非常小,但是他为什么会这样说呢?是因为这样的一个趋势判断实际上是他对未来发展方向的一种诉求。他在40年代的主张其实是新民主主义或者说是新资本主义,新资本主义现实的体现就应该是新富农,所以尽管很少,但是也要把这个苗苗抓住,这就代表了未来的希望。那么50年代初的时候,赖若愚做出这个判断时,其实比较类似,这个苗头已经出来,虽然还不是主流,但是新资本主义的苗头已经出来了,而这个苗头是山西省委不能认同的。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不是中农化导致新的分化,而是这个中农化背后的新民主主义秩序必然会导致新的分化。山西省委认为新民主主义秩序是不能去巩固的,不然未来中国就会走到新资本主义。反过来,刘少奇看这个问题的时候,恰恰是说这样的一种趋势,第一不可避免,第二也不必害怕。刘少奇当时有个“养肥猪”的理论,猪呀羊呀要养肥了再杀,所以说这个东西不必害怕。
第二个问题呢,就是问题与主义。我们回去看的话,赖若愚他们的想法很大程度上恰恰是从主义到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主义意识的话,那个问题很可能就不再是问题,但是由于他对社会主义方向的强调,才使得他认为在土改后乡村出现的有些苗头是非常严重的。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种“盛世危言”。这是我的一个判断。这个判断关乎我们对整个20世纪中国革命的一种认识,我个人觉得中国革命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就是“思想领先”这样一个特点,而赖若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这样一种对于土改后乡村的判断和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判断,恰恰是体现了这样一种思想领先的革命特质。
第三个问题就是土改中老区与新区的政治生态的区别。我觉得,到50年代初,山西这样的老区遭遇的历史处境、社会结构问题、经济问题和50年代初那些土改新区的生态是不太一样的。对于像赖若愚这样的山西老区的高层领导来讲,他所遭遇的问题至少在他看来是一个非常真实的问题,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不再提高一步的话,不进则退,所以他讲的是战胜自发势力。而像关中的新区也好,广东的新区也好,它所遭遇的问题就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贯彻。所以,程凯在文章中说,一个基层干部感觉不到内在的动力在哪,上面下来了,我们就干一干。我只是把这些问题提出来,供大家讨论。
吴铭:农业合作化三原则
先说一下程凯的文章,我最感兴趣的一段,是他讲到富裕中农叶振贤的退社风波,这个过程写得非常生动。我国的农业合作化有三个原则:一个是自愿互利,一个是典型示范,还有一个是国家帮助。叶振贤退社,我觉得主要是反映“自愿互利”的原则有没有得到真正贯彻,或者说是如何贯彻的。叶振贤作为一个富裕中农,不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小说中,他都是“落后”的典型。他提出退社,当然有很坏的影响,然而上级还是给了他退社的自由。关于“互利”问题,程凯的文章也有详细介绍,叶振贤退社的原因在于,虽然是大丰收,但是自己的收入增长幅度比不上不入社,觉得吃了亏。也就是说,同样是丰产增收,他也承认增收了,但他盘算如果单干,自己的收入会增加更多。像这种情况,从经济学的角度和现实的角度,我们都是可以理解的,就是你没有权利要求中农以个人经济上的“损失”(少增收)作为入社的代价,那么他可以自愿退出。可是后来,很有意思的是,我们看到退社不到三个月的叶振贤又恳求重新入社。我认为他是诚恳的,确实是自愿的,为什么呢?最重要的是生产上遇到困难,“生产上劳畜力都不够”。中农的问题是往往“地多劳少”,这是很实际的困难。说他是审时度势也好,无奈也好,总之,真的是自愿退出,又自愿重新加入,所以我觉得,“自愿互利”原则在这个典型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
我还想提醒大家的是,《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这部书,其实最开始不是这个名字,当时叫做《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9月25日,毛泽东写过一篇《〈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到了12月,毛泽东认为那篇序言过时了,重新写序言,并对材料进行较大增删,将书名改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这两个名字的差异之大是显而易见的,中间肯定发生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变化,值得我们去探寻。
自由讨论
老田:两种制度观
在党的高层领导中间,对于制度的理解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方式:一个是少奇同志代表的“养肥猪”政策,这个看法的背后是把制度看作是政策和法令的集合,与这种制度观相一致,可以下命令把一个社会一夜之间创造成一个新社会,反过来以政策和法令去复辟一个旧社会都是可以的。毛泽东和赖若愚的报告,则体现了另外一种制度观,通过把现实中间各种相互竞争的倾向加以扶持或者压制,来体现新制度的逐步产生和对旧制度的逐步替代,比如说把互助组提高一步、两步或者三步,通过公共积累去逐步地动摇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后一个制度观,很接近于西方制度经济学所重视的“博弈均衡”,当然,毛泽东那个时代的人不讲博弈均衡,他讲矛盾或者斗争,说新民主主义在桥上,用这个来转喻制度的渐变和过渡特征。制度变革不可能是静态和突变的,而是一种不进则退的力量消长关系。邓子恢和张闻天的报告,还有刘少奇,他们在制度观方面有一致性,是一种静态的制度观,以静态的经验去看待这个问题。例如,从旧社会经验出发,富裕中农和富农的田种得比较好,产量比较高,这个经验基础是有的,但是把它放到整个大的社会背景去看,作为制度观来看待,这个结论是否还成立就不一定了,往往是富裕中农和富农的土地质量较好、投入能力较强,而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特别会种田。在博弈均衡的视野里,就是要扶持一批什么样的农民来建立什么样的社会,赖若愚的办法就是对那些处于上升阶段、经验上表现为田种得好的农户,要逐步削弱和动摇其上升趋势。前一种制度观对新民主主义的理解,也是非常机械化的,只认定新民主主义时代的私有制合法,私有制合法就不能动了,变成这样一个机械论思想。两种制度观,一个是博弈均衡,一个是法令改变社会的机械论,这两种制度观之间大概不可通约,难于交流和相互理解。
徐俊忠 李放春 郭永平 等|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模范与典型
四、模范与典型
徐俊忠:《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里的农村图景
就《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这本书来说,每一篇基本上都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关于农村的图景。农村的合作化怎么办?这是毛泽东编这套书的目的。这本书经过两次编辑,第一次编纂的材料到了9月已经编完了,毛泽东也写了序言。9月份以后,因为当时10月4日到17日这段时间在北京召开了扩大的七届六中全会,毛泽东把9月之前编纂完的稿子,121篇材料,印发给参加会议的人征求意见。材料主要是截至1955年上半年,但1955年下半年中国合作化的发展进程非常快,因此大家觉得还有一些东西要补充,最后,这本书是在1955年12月27号定稿。那么,定稿做了什么样的改变?原来的121篇去掉30篇,再补充新的八十多篇,共176篇,总共九十多万字,毛泽东在序言里提到为第二版再次作序,老人家竟然为此写了104篇按语。
大家想一下集体化时期是不是均质化的时期?绝对不是均质化的,这些材料每一篇都是一个鲜活的典型。实际上,毛泽东做的这个工作为后面的一个工作做了很充分的准备,即《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这个发展纲要就是我们后来讲的“四十条”,所以怎么来看待这一套文献?没有这一套文献做充分的准备,就没有后来的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我认为,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最深刻的是在当中写了许多不是农业的事情,“文不对题”。这不同于90年代以后的农业发展纲要那样让我们看不懂,我相信农民更看不懂。“四十条”就是大白话,一看就能懂,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四五八”增产的目标,还有个棉花的,围绕着增长目标的技术保障、组织保障等。除此之外,还写了很多根本就不是农业的内容。所以我说其最深刻之处在于“文不对题”,就是写了许多非农业的内容,比如,农村为什么必须移风易俗?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农村不移风易俗真的是够呛的,红白喜事的问题,十分重要。还有扫盲,农村要开体育活动,农村要搞爱国卫生运动。农村还要搞三网:建设道路网,就是改革开放后我们说的路通财通;广播网,太重要了,比如,对渔民来说,当时整个的条件比较差,广播说什么时候有台风,大家根据广播往回赶;邮电网,现在我们说的通邮,等等。整个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就是一幅崭新的农村发展的蓝图。
这个先按下不表,我回应大家提到的一些问题。首先,我觉得中国走合作化道路绝对不是哪一个人的头脑发热,或者哪一个人的意识形态的神经发作,为什么这么说?第一,土改以后,农民靠着土改所分得的土地能不能过得下去,大家要考虑。我这里提供一组数字,全国土地改革以后,农村人均土地是3.27亩,这是全国平均值。然而,各地情况不一样,河南安阳北关区人均是1.5亩;湖南的湘潭为1.57亩;湖南的茶陵为1.91亩;浙江土改以后,雇农人均土地是1.86亩,贫农是1.44亩,中农是1.84亩,富农是2.78亩;广东更糟糕,平均是1.3亩,就一亩三分地。那么,在当时那种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生产条件、亩产量的状况下,农民能不能过活?第二,中国快速走向合作化之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大家不要忘记,即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这意味着什么?如果维持单家独户,中国的新政权马上面临着要直接从1.2亿户农户那里征购粮食的问题。我走进历史以后,大量的历史事实和数据告诉我,走上合作化的路绝对不是哪一个人的意识形态的神经发作,而是确确实实由很多很多很具体的问题所造成的。
李放春:陈永贵为什么取代李顺达?
集体化时期乡村社会存在内在差异性和多元性,我想是不是可以通过研究毛泽东时代的太行山区的两大“名模”,即李顺达和陈永贵,通过对他们进行比较,是不是可以体现出乡村社会内在的差异,这是我选题的缘由。
这二位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人物,应该说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整个毛泽东时代的农业劳动模范里最有名的两位。李顺达大概是1950年开始正式成为所谓的“全国农民的方向”,陈永贵大概是从1964年正式成为全国农业模范,所以,这两个人应该是在整个毛泽东时代,各领风骚十几年。我的问题是,1950年的时候,李顺达取代了过去在延安大生产运动期间崛起的陕北劳动英雄吴满有,而到1964年陈永贵取代李顺达,到底是为什么?或者说我们换一个方式问,有什么必要?如果我们要换一个劳动模范的话,有什么必要再从这个太行山区来找一个,从别的地方找一个不好吗?这是一种思考。再一个,这种取代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难道是因为审美疲劳吗?十几年了该换一换?这个是我想问的问题。
如果我们来看这二位劳模的政治履历的话,似乎这种取代是很自然的,因为李顺达的政治履历比陈永贵老,他是1938年就入了党,在延安大生产运动时期就已经是著名劳模了,这些是陈永贵不具备的。而陈永贵1948年入党,50年代才做了当家人,所以从代际上来讲,似乎是两代人。但如果看年龄,实际上这两个人是同龄人,正好都是1915年出生的两个当家人。这就使得我有疑问,他们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李顺达取代吴满有还比较好理解,新中国成立之初,吴满有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而李顺达正当壮年,三十多岁,从劳模的形象上来讲,也应该有青年取代老年,后继有人,我们就不再提吴满有在解放战争中遭遇的偶然,这当然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总的来讲是一种自然的代替。但是到了陈永贵,就比较难以理解,两个同龄人,又都是太行山区出来的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楷模,都是当家人,而且他们的背景也很相似,都是外来户,逃荒到了这个村庄,然后带领这个村庄的发展,这些都很相似,到底为什么陈永贵会取代李顺达?当然,如果我们看一些基本数据的话,似乎可以找到一个很简单的答案,在毛泽东时代要成为楷模很简单,就是要产量大。如果看产量数字的话,很清楚,大寨和西沟相比,应该是到1957年的时候,西沟已经突破了400斤的平均亩产量,就是说“跨过黄河”了。到1958年的时候,大寨当年的平均亩产量是543斤,首次超过了西沟的454斤的记录。从1958年开始,大寨的产量不但持续超过西沟,而且遥遥领先,我想这是陈永贵取代李顺达的重要基础,硬实力。
但是如果就这样回答了问题,总感觉有意犹未尽之处。而且,1958年大寨平均亩产量就超过了西沟,为什么直到1964年陈永贵才正式崛起,成为全国性的农业楷模的形象?陈永贵的成绩不是那个时候才做出来的,其实在50年代初就已经做得非常好,1958年超过西沟而且遥遥领先,到1964年才成为劳动楷模,是不是可以把这样的赶超、取代和当时大的国际形势或者国内的政策形势联系起来才能够有更好的发现?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在这两个个体之间,是否有禀赋上的差异?所以我的文章计划从这两方面:一个是从外在的形势,给一个解释;一个就是从微观个体的内在因素,给一个解释。
首先,我想从外部形势来讲,50年代初,影响中国的农村社会主义建设这个国策的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中苏关系。特别是在50年代早期的时候,中苏同盟的关系实际上深刻塑造了我们国家早期的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程凯讲的50年代初示范合作社,实际上就是要将苏联的先进经验介绍给老百姓,用顺口溜讲给农民去听。李顺达的个人履历实际上就是与学习苏联经验紧密联系在一起。1952年,李顺达就有访问苏联的经历。他从苏联访问回来以后,把苏联的先进经验,西伯利亚先进的造林经验带回西沟,当然不是说在这之前他都没有造过林,而是去了苏联以后,就坚定了他要建设社会主义山区的决心,西伯利亚都可以搞,为什么我们西沟搞不好?这里面有一个小山村和国际先进经验挂钩的经历。这里不能详细地列出李顺达与苏联之间的关系。简单来讲,一直到1957年,苏联十月革命四十周年纪念的时候,苏联专家还专门去西沟访问,西沟欢迎了苏联专家,并且交流经验,向他们展示了学习苏联经验所取得的一些成就。
所以,我们看西沟,有中苏同盟背景下学习苏联经验,走苏联人民的道路这样一段经历,西沟与苏联经验是紧密联系起来的。当然,我们知道中苏关系从1959年开始恶化,到1963年的时候公开破裂,那么从1963年的9月开始一直到1964年的7月,中共对苏联连续进行公开的批评,就是著名的“九评”,在这个时间段内陈永贵就实现了崛起,虽然有巧合的一面,是一个历史的契机,但是,我的理解不仅仅是巧合。
1963年9月,毛泽东就讲过一句话——“离开了先生,学生就自己学”。1949年,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里说,我们如果找先生,谁是我们最好的先生?苏联是我们最好的先生。但是到1963年的时候就说,离开老师,我们就自己干。而1963年本应是“三五”计划开盘(当然实际推迟了几年),并且这个“三五”计划的核心精神就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那么,作为陈永贵来讲,这是个历史契机。恰恰在1963年的时候,大寨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洪灾,这本来是坏事,但给他提供了一个展现自己非凡能力的机遇。陈永贵在灾难面前展示出的能力绝对是非同寻常的,“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在危难之际,他的表现,比如“三不要三不少”,不要国家的救济,就靠自己,不但要重建而且要力保向国家交粮的数量,一斤粮都不少,该交的全部交,而且事后的结果是1963年大寨的产量仅仅略低于1962年,不但没有出现饥荒,也没有大的减产,这在当时来讲是个奇迹!当然,后来有传言说1963年还有增产,这就有点夸张了。但是,的确是没有大的减产,这体现了他强大的领导能力。这就联系到我们强调的另外一个因素,即陈永贵内在的政治禀赋。怎么去解释呢?
我想联系运用马克斯•韦伯研究权威提出的三种支配类型。讲领袖类型,其中一种很重要的就是所谓的“卡里斯马型”的领袖或者权威,国内也有人翻译成超凡魅力型权威。我用这个概念是价值无涉的,使用这个概念不是因为我崇拜陈永贵,也不是因为我特别喜欢他。其实韦伯在使用卡里斯马概念的时候,有的典型案例是他很讨厌的,但是只要他具备这种非凡的能力,能够说服追随者,那么他就是一个卡里斯马型领袖。能够给追随者带来幸福,能够创造奇迹,不断证明自己就是那个天命人,那么他就是卡里斯马型权威。我觉得在这个意义上,陈永贵的确是具有非常强的卡里斯马因素,看他的履历可以发现,他的很多决定、举措都是超乎寻常的。从互助组时期加入老少组,十年的造地,之后的1963年抗灾,“三不要三不少”,好像每一个举动、每一个决策都体现了他的非凡魅力,而相对来说,李顺达,我们不是说这个人没有能力,而是说他更像是一个一般的劳动模范,也就是后来人讲的李顺达是一个“老实人”。而接触过陈永贵的人,像冯东书,长期在大寨采访,他说陈永贵是一个“农民政治家”。包括中共党内的高层的领导,像李一清这些人,了解、接触陈永贵之后都说这人在政治上非同寻常,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后来毛泽东这么器重他,一直把他提拔成国务院副总理,在此,我只能简述。
那么,我的初步结论,就是陈永贵是中国社会主义乡村建设的象征,他和李顺达的政治意涵不太一样,李顺达表现出和苏联很强的联系,陈永贵则是更多地和毛泽东思想、中国道路紧密联系在一起。我最后讲一点,陈永贵是毛泽东重塑延安革命精神,也就是愚公精神的一种现实寄托。
郭永平:红色记忆、革命遗产与村庄重构——以大寨为考察对象
大寨是为大家所熟知的,我的文章是根据田野调查的经验材料所提炼的一些见解,主要由引言、结语,以及正文三部分构成。先从田野考察和田野反思谈起。2011年到2012年,我在大寨进行了12个月的田野考察。此后,每年都至少去两次。从去年开始,我就在反思,大寨人的讲述内容以及讲述逻辑,也就是说,他(她)们为何讲述,怎样讲述,讲述什么等这一类问题。之前我呈现给各位的十几张照片并非仅仅是让大家对大寨的概况有些了解,我们还应该看到这些照片背后代表的符号意义以及在后集体化时代所具有的遗产价值。今天我想探讨的就是,记忆,以及与记忆密切相关的革命遗产对今天大寨所产生的影响。如果我们把记忆当作是革命传统来研究的话,裴宜理先生的《安源:发掘中国革命之传统》、张乐天先生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以及周海燕老师的《记忆的政治》都不同程度地提到了集体化时期的政治遗产对后集体化时代产生了深远影响,我的研究就是追溯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以及对今天的大寨社会重构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这种社会记忆,或者更加准确一些应该是特殊的红色记忆,而更重要的是,这种记忆的存在也是一种政治的心理构图。第一部分是红色记忆。在调查中,我发现大寨人常向我讲述的是战天斗地的过程和领导人的来访。例如,“三不要三不少”的提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三战狼窝掌”。还有集体化时期的周恩来总理三访大寨、后集体化时代的朱镕基总理访问大寨,实际上朱镕基访问大寨的时间很短,但是朱镕基总理对于大寨社会的转型和重构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二部分,将大寨典型置于一个空间来考察。大寨的村庄复原过程中呈现出政治的博物馆化。从展品的摆放到参观的路线是通过什么样的逻辑建立起来的,想让我们看到什么样的东西,不想让我们看到什么样的东西?就以展览馆的呈现为例。展览馆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集体化时期陈永贵带领大寨人战天斗地精神的展示;第二部分是后集体化时代郭凤莲带领大寨人进行的转型与重构。我们要思考,这两部分重点想展示什么,或者说想让参观者记住什么?在此,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思考,大寨这个博物馆化的空间中,想让我们记住什么,又想让我们忘记什么?
第三部分是红色记忆与大寨现实。在后集体化时代,大寨文化景观的构建,政治景观的发明给大寨人带来了切身的利益。20世纪90年代初,郭凤莲刚回到大寨,重点发展的是企业,但到了2000年以后,企业难以为继,在此状况下,大寨开始重点发展旅游业。与华西村和南街村的发展路径不同,大寨后来的重构主要是依靠文化景观所承载的革命遗产,依靠的是旅游业。郭凤莲回到大寨后之所以能够实现村庄的转型与重构,除了郭凤莲的个人魅力外,大寨曾经辉煌的历史对村庄的再度整合起了很重大的作用。
第四部分是红色记忆与典型道路。大寨实现了从革命遗产到符号资本的转换,这样的转换过程是内外合力的结果,除了大寨辉煌的历史外,郭凤莲的个人魅力也起了很大作用。但除此之外,还应该看到郭凤莲回到大寨后还兼任过昔阳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等职务,直至今天,这位曾经的铁姑娘依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这看似只是头衔,但头衔这样的荣誉是与资源的供给密切相关的。所以,大寨的转型是一个内外合力的结果。不论是大寨村庄的重新复原,还是话语的讲述都在强化红色旅游和红色记忆。但是,在此过程中由于商品意识的介入、商业利润的驱使,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红色记忆的一种消解。在如今的年轻人身上,大寨精神已经越来越远了,红色记忆也只是因为能带来经济效益才被不断重构,这应该是红色记忆经济学的意外后果。
马维强:山西潞城的土改整党
韩丁的《翻身》被看作是革命史范式的经典文本,但是在学界受到诸多质疑。韩丁是否真实地展现了张庄土改整党的原貌?整党试点同时期的其他村庄情况是什么样的,张庄具有多大的代表性?目前还没有看到有关这方面比较好的研究。我想通过对潞城的考察,对全县土改整党的状况及张庄在整个潞城土改中的地位做一个初步研究。我使用的材料主要是从潞城市档案馆搜集和整理来的,涉及县级层面及村庄,包括县委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村庄工作队工作情况、党日活动记录等。我们也发现了韩丁当年研究张庄时利用过的一些数据,这些数据在《翻身》中有具体体现。2010年我曾去合室及周边村庄进行调研,在整个土改整党中,合室在十几个基点村中是做得比较好的。
我提交的论文比较长,从工作队进入村庄之前的地委整党到村庄建党建政的结束,共分为七个部分。整个发动的过程是比较复杂的,14个基点村的情况各异,表现出很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及不同的过程。其实,土改和整顿干部是中共革命过程中相生相伴的两个重要主题,土改在革命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及其实践不言而喻,而干部作为土改政策的执行者在乡村基层是推动土改的关键因素。如果把视野扩展开来,1948年的土改整党只是这个序列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从中共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进入根据地开始发现贫雇骨干,将其纳入干部队伍,进行管理和改造,如反新贵、反蜕化、整风运动、“洗脸擦黑”、土改整党,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与减租减息、反奸清算、查减运动、土改复查、填平补齐、查田运动等的土改运动,这两方面是相互缠绕在一起的,中共对于干部的改造本身就是围绕着在基层工作的展开而进行的,其中体现出怎样的干部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理念,具有怎样的实践特征,勾画的是怎样的中共革命的面貌等,这些都是涉及中共革命的比较大的历史命题。
评议
李怀印:农民抵制合作化源于对地方干部的不满
四位报告人精彩的发言,内容很丰富,信息量也非常之大。首先,徐老师对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所展现的当时乡村图景的分析,我非常赞同。当时的176篇报告出来之后,毛泽东是满怀激情地去阅读,花了大量的心血去写批语,我总觉得毛泽东不光是一个政治家,有一种高瞻远瞩的宏大气派,还是一个抱有激情、非常有个性的诗人一般的人物。两个矛盾的个性有其好的一方面,同时也带有理想主义、浪漫主义的一面。至于176篇文章,是不是完全符合实际?到底有没有人研究,是否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实际,还是当时的基层干部乃至省一级的干部或者新闻记者,为了迎合毛泽东的意向,把地方上的这些情况加以理想化,加一些故事在里面,使毛泽东看了以后更加坚持自己的信念和判断?所以,这篇文章老是想让我了解更多。我自己做过一些合作化的研究,看过一些档案,比如说,江苏东台县和松江县的合作化,不管是从互助组到初级社还是高级社,尤其是在高级社过渡这个过程中,农民的抵触情绪还是严重的,各种各样的围攻乡政府、围攻村干部的情形,在南方这一带,非常之多。所以,我有一个初步的看法,即六七十年代成形的一些关于集体经济管理的基本制度,比如说农民收入分配、工分粮占粮食分配的百分之多少、口粮占百分之多少、干部必须参加劳动、贫下中农参加队委会,诸如此类的规定,都跟农民当初的抗争有关。农民抵制合作化,主要是对合作化当中地方干部的做法不满,尤其是初级社过渡到高级社之后,干部的权力陡然增大,不关心普通社员的疾苦,官僚主义十分严重。
李放春的这个报告,我就只有一个小问题,就是陈永贵大红大紫以后,李顺达的地位到底怎样?你在报告中也提到李顺达做了二把手,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
马维强老师的报告真是太精彩了,我觉得是对韩丁《翻身》这本书的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补充,如果翻译成英文,我估计在国外肯定会有很多人看。因为国外60年代以后对红色中国的认识是从《翻身》这本书开始的,太多的人,只要是学历史的,或者是美国那些学通史的,相当多的人都是看了这本书,受到这本书的影响。如果能把这篇文章介绍到国外,也是一篇佳作。
自由讨论
老田:《翻身》里的张庄恰恰是共产党批判的极左典型
我对马维强老师的文章提一点看法。我读《翻身》这本书的时候,反而不觉得张庄的革命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也不代表革命比较好的一面,它恰好是共产党批判的极左典型之一。依据马老师的研究,张庄的状况不是一个孤立的典型,而是被选定的十几个典型中间的一个,这是我首次知道。共产党对土改的极左政策有过总结和批评,主要针对两个极左口号:一个是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还有一个是在土改整党过程中,对老的积极分子和老干部不相信,称他们是阻碍前进的石头,要搞“搬石头”。韩丁的书里,有大量张庄各种极左做法且激化矛盾的记载,当然后来有所纠正,没有极左到底。对于土改的阶级阵线问题,毛泽东提出过“富农放哨、中农睡觉”的说法,要求不触动富农,好让中农安心,要团结中农和富农,不是只要贫雇农坐江山。据“文革”时期的文献,“搬石头”来源于刘少奇的主张,要把基层干部一脚踢开,“四清”中间也有过这样的做法。韩丁的《翻身》实际上已经讲到“搬石头”,也有贫雇农过度孤立的问题,实际上还有对地主“追索浮财”引发过火暴力,这些都要算极左表现。1950年新区土改时,明确规定不准追索浮财,只没收地主富农的“五大财产”。韩丁的研究对象,看来也是十几个极左试验典型之一,这些典型本身就是共产党革命时期走过的歧路和弯路。在“搬石头”被终止之后,后来的整党,是党支部向群众公开,邀请群众给党提意见,这就替代了韩丁看到的“搬石头”模式。
回应
徐俊忠:集体化时期农村不等于“一大二公”
农村集体化时期的产业指导是农业精耕细作,多种经营,以后发展成工农商学兵,这就是合作化干的事。把农村变成只能搞农业,把农业变成只能搞种植业,把种植业变成只能搞种粮食或者棉花,这是后来政策最大的偏差。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于集体化时期农村的反思,人们只看到它的“一大二公”,却看不到原来毛泽东制订的非常合理的农业产业政策为什么在实际中出现巨大的偏差。
就我来看,中国农村集体化进程,本质上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让农民走集体化道路上的一种创造。因此,我不认为中共有很多条条框框,如果有,也就是集体化这一条。这几年国家非常扶持乡镇产业,我们做集体化时期的研究一直盯着“一大二公”,但更重要的其实是产业的“窄化”。最初的“产业”实际上是非常宽泛的产业,但是1962年的人民公社六十条,明文禁止公社办企业,后来工农牧副渔就不复存在,只能搞种植农业。这一点在中央也没有很好的认识,包括陈云和李先念等人,直到改革开放仍不支持乡村企业,邓小平对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也有后悔没更早去发展的意思。
李放春:大寨确实非同寻常
非常感谢几位老师的问题和建议。李怀印老师的这个问题就是陈永贵取代李顺达,这个和吴满有是不一样的,吴满有出现过被俘的情况,李顺达则没有经历这样的变故。他们之间的过渡,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1963年李顺达带着22个劳模去大寨,这时他们的地位就改变了,李顺达要向陈永贵去学习,这是标志性的事件,而且是在毛泽东1964年决定树大寨之前。山西省委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以前李顺达是非常重要的,什么时候我们都是推李顺达,60年代以后开始推昔阳大寨以后,他只是作为众多典型中的一个,一直到1963年才改正态度,就是觉得大寨确实是非同寻常的一个例子,然后才会力推陈永贵。
后革命时代如何回归到革命时代的精神状态,对于实证史学的确是一个大的挑战。反而是文学给我们很大的启发,比如从小说进入,不一定是真实,但是它传递的东西可能恰恰带我们回到那个“经验”,这是我的一个想法。
马维强:土改中的纠偏
有几点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关于贫雇农这个问题,我关注的潞城,目前收集的资料是1940年到1948年这个阶段,整党试点主要集中在1948年1月至9月。关于贫雇农得果实的问题,其实在1940年到1947年这个阶段已经有土改的过程,贫雇农获得果实的愿望基本已经达到,这是中共中央的判断,关键是如何来衡量,标准是怎样的,是不是必须得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或者在怎样的程度上满足才算实现了土改?其二,关于权力的获得,是否旧的乡村精英被打倒了,掌握权力的就是广大的贫雇农?在乡村权力结构中,地富究竟占多大比例不得而知,无论如何中央当时已经在有意弱化“唯成分论”,更多地强调干部的思想和作风问题。相比于贫雇农进入政权组织,贫雇农的权利主要体现在贫农团和农会中,如何使农民的组织能真正维护农民的权益成为更重要的问题。
中共对于干部的政策是有阶段性的,从1940年到1949年,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体现出了左倾—纠偏的特点。也即,这个特点不止是在土改整党中,在之前的土改中也有具体体现,或者是不是可以说左倾与批判极左是革命的典型特点之一。试点整党得出一个重要的经验是群众代表参加整党是整顿干部、展开思想斗争的最好方式,这一经验在之后的系统整党中如何体现出来,是否体现为“和风细雨”,还是有别的偏差,这需进一步探究。
李怀印 李放春 老田 等|集体化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研究:综合讨论
五、综合讨论
李怀印:不同类型资料的综合运用
我们研究乡村史,资料运用非常重要,这两天的报告运用了不同类型的资料,各有其长处,也有一些问题。现在的研究主要依托两种资料:一种是文字资料,如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所藏的大量档案资料。文字资料的长处在于其准确性,生产队内部掌握的经济数据一般不会作假,这些是老百姓记忆里所缺失的。当然,也有局限性,尤其是涉及政治方面的,比如说“反右”“四清”中,很多都是表态性质的,不管是个人检查还是大会发言,还是各级汇报材料,都是在迎合当时的政治气候,这就掩盖了很多活生生的情况。第二个是口述,缺点是记忆的选择性决定了我们会遗忘甚至扭曲一些记忆,但它对文字资料的补充作用非常大。
李放春:不古不今不中不西
集体化时期、共和国时期的研究,我很赞同“就地闹革命”的说法,有“改天换地”的一面,也有不离开“地方”的一面,地方的人文地理与历史文化有很强的连续性,这是研究集体化时期乡村社会很重要的思路。陈永贵反映了古今的延续,他身上有儒家的特质,而李顺达身上又有国际的元素。共和国的特点是不古不今、不中不西的实践,我们的研究就是要发掘出它独特的东西。地方史可以扩大为全球史和文明史。
老田:三个传统
农村基层权力传递方式如何进行是我关注的问题。毛泽东时代有三个传统在起作用,之前是“皇权不下县”,以及基层社会化和礼俗社会的传统。1952年的单位制之后工人自发开始了礼俗社会的重建,提出了对管理权边界的限制。陈永贵是德行政治领袖,本身有很大的道义性质,有孔孟之道的影子,这就要求我们注意管理权威的生产和再造。
何浩:认知的完整性
过去,文学和史学是不分家的,但是现在历史学似乎更在意人类学和社会学。文学、哲学和每一个学科都是在历史影响下所形成的,除了一般的档案文献,口述、日记、工作笔记等资料的发掘就很重要,通过材料收集来保障认知的完整性,但是每一种材料都有其优缺点,通过多种资料不同形式、不同方法等运用,可能会帮助我们对革命史有一个更准确的了解。
行龙: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李怀印: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校区历史系
胡英泽: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曹锦清: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李放春: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徐俊忠:中山大学哲学系
郝平:山西大学历史系
老田:三农问题研究者
何浩: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程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马维强: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郭永平: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罗成: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刘朝华: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开放时代杂志社
吴铭: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开放时代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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