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各行各业涌现了许多劳动模范,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五大模范”:工人模范王进喜,农民模范史来贺,解放军模范雷锋、干部模范焦裕禄和知识分子模范钱学森。
2012年4月11、12两日,我自己开车走访了史来贺同志劳动一生的河南省新乡市七里营镇刘庄。刘庄有不到2000亩地,1000多口人,300多户。300多户的住房都是一样的,每家都是地下一层,地上三层,472平米,有车库,安装了有线电视和WIFI。集体统一配备了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各家的家具都是从北京订购的。当时,村委会为村民们提供了十几种不同风格、不同款式的家具样子,由村民从中选择。之后,统一从北京订购,在村民们搬进新居之前,家具就已经摆进屋中。刘庄新村社区由南京的建筑设计院设计,社区分为6个小区,6个小区的房子户型不同,村民可以从中选择。户型不同,建筑样式不同,,但面积都是一样的,都是472平米,都是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我看到,在生活环境方面,刘庄社区不逊于北京的高档住宅小区。
早在1980年代,刘庄就为每户村民都建起了两层小楼。2000年开始,把两层楼的原住房全部拆掉,重新建起了新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新居。2008年,300多户村民都搬进了新房。
根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史来贺精神与刘庄村之路》(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赵智奎主编)一书介绍,刘庄2007年出口创汇11422万美元,上缴税金1.98亿元人民币,从2006-2010年5年间,刘庄共上缴税金5亿多元。到2010年,全村累计固定资产超过2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足4%。刘庄为社员免费提供了包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交通、食品、水电等方面的集体福利50余项,基本使全体居民衣食无忧。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几乎家家都至少有几十万元存款。目前,刘庄是亚洲最大的抗生素原料药生产基地之一,青霉素原料药生产能力占全国产能40%,产品销往世界几十个国家。
刘庄曾经是贫瘠土地上出名的“乞丐村”。今天能够取得引人瞩目的成绩,离不开全国劳动模范史来贺这个带头人。史来贺1952年开始担任刘庄党支部书记,当时年仅21岁。2003年去世,他为刘庄的百姓操劳了半个世纪,带领刘庄百姓走上了一条依靠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
我16岁下乡插队落户,当了11年的人民公社社员,挣了11年的工分。这11年的马背生涯,成为我人生中最值得炫耀的一段经历。从那时迄今,已经过去了50年。根据我长达半个世纪的观察,农村干部大致有4类。第一类,既拉车,又看路,既带头苦干不松套,又动脑筋思考不盲从;第二类,只拉车,不看路,吃苦受累拼命干,不动脑筋或脑子不够用,不仅事倍功半,还可能因上级的瞎指挥而犯错误;第三类,不拉车,善看路,脑子虽然够用,但缺乏苦干精神和自律毅力,得不到群众支持;第四类,既不拉车,也不看路,浑浑噩噩混日子。史来贺同志属于第一类,既拉车,又看路。我注意到,陈永贵、吕玉兰、吴仁宝、雷金河、陆汉满、王宏斌等实现了造福乡里夙愿的农村基层干部,都是属于这一类。
1956年、1958年、1962年、1982年,4次“抗命”
刘庄取得成功,离不开史来贺的独立思考。离不开史来贺的“看路”本领。
1956年,抵制“并大社”。在合作化运动的热潮中,当时新乡县领导在自己的心目中描绘了一幅拖拉机、康拜因行驶在万亩大田之上的美好图景,要求刘庄与其他7个行政村的初级合作社合并,成立新的“夏庄高级社”,任命史来贺为新的大社的社长。为了实现“并社”,县里专门派出了工作组。考虑了8个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史来贺不同意并社。他受到工作组的批评。批评他“跟党不一条心”,批评他“对抗社会主义”。经过全村的大讨论,大家决定不与其他7个村共同成立“大社”,自己一村单独成立了“刘庄高级社”。一年多的时间中,刘庄高级社被上级领导视为“黑社”。一年后,其他7个村共同成立的大社办不下去,被迫解体,刘庄高级社才最终得到上级的认可。
1958年,拒绝“放卫星”。在“大跃进”的高潮中,作为人民公社的发源地,七里营公社要求各个大队响应上级种植深翻、密植、多施肥的“小麦卫星田”的号召。有的大队安排种植了上百亩的“卫星田”。刘庄则仅仅安排了3亩“卫星田”。对此,刘庄受到上级的批评。但是,史来贺认为,需要先试种几亩看效果。结果,尽管是深翻、密植,大量施肥,“卫星田”的产量却与期望值相去甚远。
1962年,拒绝下放核算单位。核算单位是农业合作化的一个关键问题。1961年9月27日毛泽东同志在邯郸约谈河北、山东的部分省、地领导人听取关于人民公社管理的意见。在9月29日给中央常委的信中说:“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我以为非走此路不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的糊涂日子(从1956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清醒过来了吧!”(《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出版,第9册566页)在毛泽东的亲自主持下,最终制定颁布了《农业60条》。其中明确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将核算单位确定为生产队,并明确提出“三十年不变”。在贯彻《六十条》的过程中,史来贺又一次面临严峻挑战。上级领导要求刘庄按照《六十条》的规定将核算单位从大队下放到队,要在分配中体现出生产队之间的差别。考虑到刘庄的实际情况,史来贺又一次组织了社员的大讨论,大多数社员都不同意下放核算单位。
当时,分管农业的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正带队在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进行整社,推动将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当得知此项调整措施在刘庄遇阻后,亲自来到刘庄与当时32岁的大队书记史来贺谈话,并走访了多个社员家庭,听取社员的意见。之后,在刘庄留下了一个16人的庞大工作组进行调查。工作组详细了解了刘庄的实际情况,约谈了一百多位社员,写出了一系列的翔实的调查报告。在工资组的监督下,刘庄组织400多社员就是否下放核算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结果,支持下放的只有4票,不到投票社员的1%。
工作组将调查结果向谭震林汇报以后,由于关系到贯彻落实《农业60条》,谭震林不便自己决定,向当时在一线主持工作的国家主席刘少奇详细地汇报了刘庄的情况。听完谭震林的汇报,刘少奇深思片刻,说:“七里营公社可以让一个刘庄不分,搞大队核算。”于是,刘庄的大队核算被保留下来。
1981年,抵制“包产到户”。1978年,农民自发的“包产到户”率先在宋平主政的甘肃大面积发生,也在安徽的肥西县大面积发生。其后,这种为了提高粮食产量的农民自发做法得到了邓的支持。到1981年,基本核算单位从“生产队”下降到“户”已经成为当时的中央政策,“部分先富”已经全面压倒了“共同富裕”。为了贯彻11届3中全会精神,为了“不留死角、全部分光”,新乡县召开全县的三级干部会议,推动分田到户。刘庄村一些“先富”欲望强烈的农民,也主张分田单干。这次,史来贺真正面临了泰山压顶的考验。为了保住刘庄的合作化成果,为了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史来贺把相关的政策文件研读了无数遍,把其中的一些重要段落一字不落地背诵得烂熟。分还是不分?史来贺又一次组织刘庄的社员群众展开了大讨论,他耐心的向社员们宣讲中央的相关政策。经过社员的大讨论,绝大多数社员的选择是“不分”。
刘庄拒绝“包产到户”的情况惊动了中央,又一次向刘庄派出了中央调查组。中央调查组几乎约谈了刘庄的所有社员,得出的结论很明确:“不分”并非史来贺的个人意见,而是刘庄绝大多数社员的意愿。1981年8月8日,时任中共中央主席、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亲自来刘庄了解情况,听史来贺说明“不分”的理由。胡耀邦走访了一些社员家庭,听取了部分社员的意见。回到北京后,胡耀邦指示将中央调查组编写的关于刘庄情况的调查报告刊登在1982年1月13日出版的、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主编的《情况通报》第158期上,对于这个调查报告,胡耀邦批示说:“去年我走马观花地去(刘庄)看了一下。这个材料之所以值得一看,是因为从中可以看出:只要我们的政策对头,只要我们的基层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真正能够坚持因地制宜实行生产责任制,真正能够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生产规划,我们的农业确确实实是方兴未艾,前途非常光明。”
刘庄的集体经济能够顶住这次声势浩大的分田单干风潮,胡耀邦的亲自走访和相关批示肯定是重要因素之一。实际的过程,可能更为复杂,尚有待有心的历史研究者和乡村建设研究者去展开进一步的探究。不管如何,刘庄的集体经济得到保存,使我们今天可以在中原大地上看到这颗实现共同富裕的璀璨明星。
1964年、1966年、1980年,3次劫难
我从半个世纪人生的坎坷曲折中深深地感受到,做人难,做好人更难。但是,总会有一些人天生具有“做好人”的基因,再难,再曲折,再坎坷,仍然不能改变他们“做好人”的人生态度。史来贺同志就属于这样的人。在他的人生中,曾经历了三次大的劫难。
第一次,在1964年。那一年,声势浩大的“四清”在农村展开。在1963年5月20日颁发的开展四清运动的指导性文件《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中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照此办理,那就不要很多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
1964年10月,由中共中央、中南局、河南省委、新乡地委四级联合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刘庄,工作组成员多达32人,其中,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6人。工作组进村当晚就召开社员大会,宣布工作组接管刘庄的领导权,原有干部停职反省自己的问题,准备如实交代。欢迎社员积极揭发检举干部的“四不清”问题。经过工作组“背对背”地扎根串联和摸底排查,逐渐形成了一批对史来贺的工作心怀不满的运动积极分子。史来贺成为头号被审查对象。刘庄的一些“问题”被揭发出来:私分棉花,贪污集体粮食,私分布匹,私藏枪支,身背命案……。“身正不怕影子斜”,工作队在刘庄驻扎了半年,经过认真调查,终于查清了运动积极分子们举报的那些“问题”,查清了史来贺是一名难得的好干部,是一位清廉的干部。
第二次,1966年。那一年,文革席卷全国,刘庄自然难以幸免。当时史来贺在担任刘庄大队书记的同时,还兼任新乡县委副书记。作为县委副书记,他是新乡县造反派的斗争对象之一。在针对当时新乡县主要领导的批斗、游斗活动中,史来贺都被作为“陪斗”对象。经过来自郑州、焦作、新乡的串联红卫兵的“点火”和鼓动,刘庄部分群众成立了三个造反组织:刘庄斗私批修战斗队,刘庄农民造反委员会,刘庄愚公移山造反团。三个造反组织的矛头所向都是支部书记史来贺。但是,绞尽脑汁,造反组织也拿不出可以打倒史来贺的罪证。由于没有罪证,他们也得不到刘庄社员们的支持。终于,史来贺度过了这一劫。
第三次,1980年。从那一年开始,胡耀邦、邓小平、叶剑英,中纪委,河南省委,相继一次又一次地接到署名“河南刘庄受害人”的检举揭发信。检举揭发的内容不仅耸人听闻,而且有名有姓,貌似真实:同情“四人帮”,亲手打死共产党员、人民教师王连春,逼死刘殿坤,逼死马心安的女儿,上吊整死刘明尚,上吊整死刘风春,上吊整死王廷宜,暴打荣线,七斗王道梅,吊打赵四海,吓瘫刘铭端……。
于是,由河南省委牵头,省、地、县三级调查组进驻刘庄,就检举信中的内容一一展开调查核实。历经数月调查,查清了所有事实,于1983年4月17日完成了详细的调查报告。原来,写信人是一个刘庄村民,从刘庄参军后曾在部队中担任连指导员。复员后因个人家庭原因对史来贺心怀不满,于是编织了这些子虚乌有的“罪状”,进行诬告。1983年5月14日,中共新乡地委正式下发了新乡地委(83)37号文件,转发了三级调查组对史来贺的调查报告,并派专人到刘庄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向社员们传达这份地委文件。文件肯定了史来贺是一个“作风民主、联系群众、工作深入”的好干部。文件中说,要“向该队的党员、干部讲清楚,以达伸张正义、祛除邪气之目的”。
结语
半个世纪中,刘庄没有吸独、赌博、偷窃现象。不能保证刘庄不存在以权谋私、腐败、贿选、虐待老人、夫妻失和这些现象,但与周围的四里八乡相比,这些现象在刘庄肯定要少得多。刘庄的意义不仅仅是致富,不仅仅是老百姓住上了472平米的房子,更重要的是探索着一种不同于动物的人的生活,是探索着一种更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对人的进化道路的探索,是一种对退化或蜕化(alienation,又译为“异化”)的抵抗。
1989年,史来贺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总在想,人是要有点儿精神的。有精神,有远大目标,就越干越有劲。全国有4800万党员,每个党员把脚下的这一片地球搞好,我们中国就能兴旺发达。”他曾经多次对记者谈到,自己的愿望就是修理好脚下的这一片地球,让刘庄的乡亲们过上富裕的生活。他用一生的时间,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史来贺是有头脑、肯思考的农村基层干部。1980年以后,许多像史来贺这样有头脑的党支部书记成为农村中“先富起来”的人,积聚了可观的个人财富,获得了不俗的个人成功。与这些“先富起来”的党支部书记们相比,史来贺不仅没有能够先富起来,而且成为刘庄社员中的“后富者”。但是,他将刘庄带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实现了自己“不弃贫寒”的初衷。
走访刘庄的时候,我拍摄了一段刘庄的干部介绍史来贺事迹的录像。回到北京以后,我将这段录像看了许多遍。每次看,都深受感动,都会想到京剧《红灯记》中的两句唱词:“做事要做这样的事,做人要做这样的人”。
我2012年4月拍摄的录像: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