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就一直生活在渤海之滨的一座县城里,亲眼看到这座县城这十几年来的变化是很大的。这里的民众与全国各地人们的不同之处就是很少有人背井离乡到外地打工,就是有不少的人到曹妃甸、唐山等地去打工,也是坐着汽车当天去当天来。自曹妃甸建港以来,我们这座小县城的变化非常之大。由原来居住三四万人口的一座小城一下子变成了能居住三十万人的中等城市。
经过五、六年的建设,现在这座县城已经初具规模,二、三十平方千米的城市面积,有三分之二以上已经高楼林立,多数楼房都是二十层上下。剩下的平房也正在逐步进行棚户区改造,已经建成的楼房绝大多数都已售完。
有不少的人对这座城市的崛起都感到疑惑,这里并没有大企业,只有少量的外来人口在这里做小生意,建这么多高楼都卖给了谁?可是这么多楼房大多数都已售出,买房的并不是外来人口,而都是本县的农民。本县的农民为什么都到县城买楼房?难道他们所在的农村没有房子住吗?不是,他们在家的居住条件都很不错;难道他们手里都钱很多吗?也不是,手里有钱能买楼的只是少数,而大多数买楼的是东挪西借。那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还都要到县城来买楼?答案很简单,就是县城没有自己的楼房,儿子就说不上媳妇,因为现在这里的姑娘找对象,首要条件就是男方在县城必须有自己的楼房。现在儿女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的农民,都已到了中年。他们上有老人,下有子女,他们正赶上计划生育,子女不多,儿子娶媳妇对他们来说可是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砸锅卖铁也得给儿子买楼房。因此县城那么多楼房大多已经售出。
已经建成的楼房是谁的呢?当然大多数都是开发商的。而开发商楼房建设占用的土地又是谁的?基本上就是有三部分组成,一是国有土地,主要是原来的机关单位、厂矿企业,现在已经闲置的;二是原来的干部职工居住的工房,经过改制现在已经归个人所有;三是城中村房屋改建的。第一部分建楼用地由政府将其出售给开发商,开发商建好楼房后进行出售,这方面并没有什么好讲。
第二部分里面就有一个对于农民来说心里会感到不舒服的问题,那就是公房改制时公房当时作价很低,每间房也就是一千元左右。现在这些由公变私的房子改建楼房,三间就能换一所120平米的楼房。按现在的价值就在60万元以上。农民卖这么一所楼房自己要陶60万,而具有公房的干部自己只在过去花了3千元钱。这里是否存在一个不公平的问题?
第三部分,城中村原来就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农民的宅基地大多都是房间多院子长(面积大)。现在改建楼房,原来的五间房就能换3处100平米的楼房。一次笔者到信用社支款,亲耳听到两个老年妇女闲聊,一人说:“这次拆建,你家能得多少楼房?”
另一人回答说:“两栋”。
“又两栋?上次呢?”
“上次7栋,还找给了70多万元钱”。
我听了以后着实吃惊不小。心想:这户人家房改发了财了,他家这么多房子自家肯定用不了,除了自己居住,剩下的除了出租就是出售,县城租房的不是很多,因此租金也不是很高,而出售价格却是不低。他出售楼房,其买主当然就是乡下的农民,可是买楼的农民自己就没有房子吗?当然有。而自己的房子再多,为了给儿子娶媳妇,也得到城里买楼。自己家里的房子再多再好也解决不了到城里买楼的问题。这又是因为什么?城里人有了房子就能换回大把的金钱,乡下的农民就是有再多再好的房子也不能当钱花。乡下的农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同农民谈起这个问题,他们虽然都对此事深感无奈,但大多还是怪自己的命运不好。谁让你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人家城中村的人们发了房产的财,那是人家的福气。再说到县城买楼是自己情愿,又不是有人逼迫你去买。这里面既没有官员的腐败,也没有房地产资本家的欺骗,你埋怨到县城买楼花干了半生的血汗钱,也只能怪自己的命苦,有苦只能望自己的肚子里咽。
农民这样认识问题到底对不对?这是用封建主义的宿命论认识问题,当然不对。而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认识这一问题,我们就会看到这一问题的出现,完全是修正主义的假共产党大搞资本主义复辟,房产实行私有制后才出现的问题,如果在毛泽东时代的基础上再向公有制过度。这样的问题还会出现吗?而人民的房产私有化的结果,只能是房地产资本家大发横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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