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今年12月21日,美国农业部公告基改食品标识法规规范,表示包装上可使用QR Code、网站、电子邮件或电话查询等方式揭露基改成分,而且许多高层次加工品,如基改玉米制成的高果糖糖浆、基改油菜制成的菜籽油等并不在规范之中。
而国内很多报道却篡改了该规范的关键内容,把“each ingredient”和“any single ingredient”(每个/任何单个成分)篡改成可包括所有成分的“食品”,导致食品中可含有基改成分的数量大不相同,这是对读者的严重误导。
丨丁卯,人民食物主权志愿者
责编丨丁卯
排版丨海娄
一、媒体篡改法规误导读者
今年12月21日,美国农业部公告食品中添加基因改造原料的揭露原则[1],表示包装上可使用QR Code、网站、电子邮件或电话查询等方式揭露基改成分,而且许多高层次加工品,如基改玉米制成的高果糖糖浆、基改油菜制成的菜籽油等并不在规范之中。
针对此项基改食品标识法规规范,新华社报道(不少媒体转载)说:(美国农业部的)新标准规定,转基因食品的标注阈值是5%,转基因成分含量高于5%的食品,就必须向消费者披露转基因信息。
同时,农业农村部羽下媒体基因农业网报道说:“新标准规定,生物工程食品披露的阈值是5%,也就是说,生物工程成分在5%以下,都可以不必披露。”。
事实上,他们的报道涉及严重的篡改伪造和造谣欺骗。请看美国农业部规定的相关部分原文:
THRESHOLD
Section 66.5(c) establishes a threshold for the inadvertent or technically unavoidable presence of bioengineered substances of up to five percent (5%) for each ingredient, with no such allowance for any BE presence that is intentional. Section 66.1 defines “bioengineered substance” as substance that contains genetic material that has been modified through in vitro recombinant deoxyribonucleic acid (rDNA) techniques and for which the modification could not otherwise be obtained through conventional breeding or found in nature. This definition differs slightly from the definition in the NPRM. We replaced the word “matter” with “substance” to simplify discussions about threshold. Thus, food in which any single ingredientcontains more than 5% of a bioengineered substance, regardless of whether its presence is inadvertent or unintentional, is subject to disclosure. Food containing any amount of a bioengineered substance that is not inadvertent or unintentional is also subject to disclosure.
该报道把“each ingredient”和“any single ingredient”(每个/任何单个成分)篡改伪造成可包括所有成分的“食品”,搞的是造谣行为。
美国法规规范规定,“ingredient”的意思是“成分”,即食品的某部分,而“食品”是包括所有成分的。譬如:麦子,大米,鸡蛋,牛奶,大豆,花生,玉米,糖分,盐分等等,各自分别为“每个/单个成分”,而某个“食品”则可包括所有那些成分。“每个/单个成分”和包括所有成分的“食品”,两者概念范畴不同,且就5%的含有基改成分的数量也是大不相同的。
譬如,某1KG点心食品,含有10G大豆、800G麦子、190G巧克力和有机牛奶。
(1)其大豆含有5%基改成分。如此,10Gx5%=0.5克,即该食品含有0.5克基改成分。
(2)按该报道所说,该基改成分计算:1000Gx5%=50克,即该食品含有50克基改成分。
两者相差百倍。显然,这样的报道是对读者的严重误导。
根据Mintel提供的调研数据,避免购买转基因的美国民众数量正在激增。2011年,只有3%的新食品被标签为“非转基因”,而到了2015年,超过17%的新推出食品被标签为“非转基因”。而52%受访消费者表示,他们会特意去寻找非转基因食品 | 图片来源: Bloomberg
作为“食品”整体概念的基改成分比例,美国农业部规定原文说的是“任何数量”(any amount),即:“含有任何数量的基改成分的食品都要被标识”。报道把这句话砍掉,明摆着故意搞断章取义和篡改。
二、标识法案遭抨击
除了媒体的篡改和断章取义,标识法案本身也遭到长期关心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的民间组织的质疑和抨击。
民间团体“消费者报导(Consumer Reports)”的资深人员麦克·哈森(Michael Hansen)博士认为,根据美国农业部的揭露原则,消费者很难经由购买食品的包装标识上得知其中是否含有基改成分,即使拥有智能手机的消费者,也不一定会花时间扫描QR Code,更何况有许多原料并未被要求揭露。
另外,根据规定,企业直到2022年1月前才需要强制公开,而且基改标识文字并非一般熟知的“GMO(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或“GE(Genetic Engineering)”,转而改用鲜为人知的“生物工程(bioengineered)”或新创缩写“BE”。
今年7月,民间组织“绿色美国(Green America)”提出以下呼吁,要求农业部应提出简单清楚的标识图案,才能让消费者在购物时得以快速浏览阅读并理解食物中含有什么成分,进而做出明智的决定。
以下是各民间组织的呼吁和要求:
1. 基改标识不应以QR codes或网址方式呈现
由于产品标示QR码必须透过智能型手机才能读取,有妨碍信息透明化之嫌。
2. 基改标示应采行通用的语言
农业部放弃早已被许多企业使用与消费者熟悉的「GE」和「GMO)」等词汇,转而改用鲜为人知的「生物工程(bioengineered)」或新创缩写「BE」,令人不解。
3. 基改标示需使用中性符号
农业部提出的三个图案版本中,竟然有两款以卡通化笑脸呈现,明显带有预设支持基改食品立场。我们认为食品标签应该是中性,而不能带有特定宣传目的。
美国转基因标签信息图 | 图片来源:Green America
4、标示法规应纳入以基改原料制成的所有加工品
多数的基改食品并不是以农产品方式,而是透过食用油、高果糖糖浆等加工制品进入我们的生活。(编者注:台湾基改食品标示法规要求高层次加工品须加注说明)
5、新一代基因体改造食品应纳入标示范围
使用基因编辑等新一代基因工程技术的食品,如马铃薯或油菜等食品,也应要求比照基改食品强制标示。
6、非基改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掺杂率应比照欧盟标准
非基改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掺杂率,应比照欧盟订为0.9%。(编者注:若以台湾法规的3%为例,所谓的非基改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掺杂率,以100公克的非基改黄豆举例,可允许因采收、储运或其他因素等非有意掺入3公克以下的基改黄豆。)
7、不应拖延至2022年才开始实施
我们要求政府应强制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完成标示工作。
三、标识法案出台 ,是反转的胜利,还是替基改食品伪装?
对基改标识法案的质疑由来已久,早在2016年7月29日,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转基因标识法案时,就被美国反转团体GM Watch称为“黑暗法案”。黑暗法案的英文是DARK ACT,其中DARK是Denying Americans the Right to Know(取消美国人知情权)的缩写。
当时,针对这个法案到底是反转人士应该庆贺的胜利,还是应当警惕的陷阱,人民食物主权论坛对此进行过详细的梳理,撰文说明一个转基因标识法案却被反转人士认为是取消知情权的法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个资深反转团体会认为奥巴马签署的转基因标识法案是“黑暗法案”呢?
图片来源:Green America
这是因为,强制标识转基因的法案在表面看,是美国民众和世界人民反对转基因事业的一项胜利,实际上,法案存在很多漏洞,而且缺乏强制执行力。这一法案与2013年的孟山都保护法类似,是对转基因的姑息和妥协。而不同的是,2013年,60万民众的签名使得当时的法案永久失效,而黑暗法案却让这个失效的孟山都保护法在7月29日经奥马巴签署后,一定程度上得以复活:
1. 以联邦法案取代各州独立制定的法案,特别是佛蒙特州的严格强制标识法案,实际上是取消了强制、清晰标识,以便于隐藏基改信息的标识方式,挫败了各州以往标识基改信息的努力。
2. 二维码的标识方式剥夺了80%的消费者获取转基因信息的权利。
3. 由农业部决定食品中含多少基改成份才会被强制标识基改食品,给了食品生产商继续买通或者操控农业部的空间。
4. 并非所有的食品都需要标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已经表示,需要标签的食物不包括成品油和甜味剂,如菜籽油和玉米糖浆。
5. 该法案将强制标识的时间延后两年(如今已延后到2022年),这意味着,在未来的两年内,美国人还是不清楚他们所吃的食物中是否含有基改以及相关的除草剂成分。
6. FDA同样认为,这项法案不会有什么实际效力,不会有基改食品被真正地标识。
将美国反转民众对该法案的批评展示给大家,一方面让大家看到当前的标识法案还有很多待改进的地方,反转人士仍需继续呼吁,推动更彻底的标识法案的出台。另一方面也是提醒大家,基改势力有可能以退为进,迷惑和误导民众。这条法案表面上维护了民众的知情权,并未直接涉及对基改食品安全与否的评判(当然,民众有可能因为标识了基改食品,而选择不购买某种商品)。所以,关于基改食品危害的科普工作仍需进行,要求政府和所谓的科学家承认基改食品危害的工作仍需进行,反基改运动依旧任重道远。
参考资料:
1.直言了,《举报,基改枪手篡改美国法规》,直言了博客,2018年12月26日。
2.陈儒玮,《美国农业部公告基改食品标示规范:2022年1月全面上路、可用QR CODE电子标籤、不纳入高层次加工品》,台湾校园午餐搞非基,2018年12月25日。
https://nogmolunch.wordpress.com/2018/12/25/%E7%BE%8E%E8%BE%B2%E6%A5%AD%E9%83%A8%E5%85%AC%E5%91%8A%E5%9F%BA%E6%94%B9%E9%A3%9F%E5%93%81%E6%A8%99%E7%A4%BA%E8%A6%8F%E7%AF%84%EF%BC%9A2022%E5%B9%B41%E6%9C%88%E5%85%A8%E9%9D%A2%E4%B8%8A%E8%B7%AF/
3.花果山,《奥巴马签署转基因强制标识法案,是反转的胜利,还是替转基因伪装?》,人民食物主权,2016年8月1日。
4.花果山,《转基因标识法案通过,美国反转民众为什么不高兴?:兼复顾秀林老师》,人民食物主权,2016年8月4日。
5.胡加祥,《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嬗变及对我国的启示》,中国法学网。
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x?id=61948
—END—
注释:
1.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8/12/21/2018-27283/national-bioengineered-food-disclosure-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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