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之:不是“消灭农民”而是“农民的消亡”——论农业的出路
一
“消灭农民”不是现在有人才提出的,如一位叫王福重的人,他最近说“只有消灭农民,国家才能真正富强”。王某此言一出,就受到了很多谴责。而早到2013年,那时就已有“消灭农村农民”的说法,住建部一位姓仇的官员就此专门接受人民网专访——《不要企图“消灭”农民、“消灭”农村》。“消灭农民”不过是旧话重提罢了。
二
在传统说法上,我国是传统农业国,农业大国,文明是农业文明,因为农民一直占人口的绝大多数,自古以来以农立国,课劝农桑。城镇化是近三四十年才有的。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2年社会蓝皮书》,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农业人口,达到50%以上。蓝皮书还透露,其中29.7%的农业户籍人口已经居住在城镇,不再务农,只有40%的农业人口完全从事农业劳动。按13亿人口计算,那么完全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大概为2.6亿。
中国要步入现代化,农业一直是个难题,现在的农业还基本停留在小农经济上。古代农业,土地是属于地主阶级的,农民是租种。土地革命后,农民成了土地主人,但还是个体的小农经济,虽然有过短暂的集体经济时期,是家庭承包制又让农业回到了小农经济模式上,直到今天。与工业、科学技术比较,小农模式的农业已不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发展,改变小农模式将是不可避免的。不论从农业劳动人口的规模,还是现代社会发展同步要求,“农民的消亡”一定会是必然。
农民不等于农业,虽然在称谓上传统将从事农业的人叫做农民,但农业不必须是农民来从事。传统观念把农民等同于农业,认为取消农民,就没有了农业,就会饿肚子。这种传统的、顽固的观念需要改变,如果不改变,就不能突破现有的小农模式,就不会推动和探索农业发展的现代化路径,只会固守在旧有的低层次的模式上徘徊。
有人说小农模式下的农民是最自然的存在,否定农民和消灭农民是反天道。但是必须看到,中国的农民是经过了两千年帝制时代的人为塑造延续而来,它并不是什么纯天然的存在,因为它经过塑造后,有着非常显著的中国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极自私,二是极愚昧,三是极落后,无需详细阐述,它已为人们所公认。
农民用所经营的土地,不管是自有,还是租种,都被那一小块土地牢牢缚束住,其外的一切,他认为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关心的只是自己对那块土地的投入和产出,在漫长岁月里,塑造出了中国农民极自私的性格。他们不会关心他人,不关心社会,更不关心民族和国家,同时历代统治阶级用愚民术,更强化了农民的自私品质。这是中国农民始终被压制在社会最底层的根本原因,愚昧和落后都是这种自私品质的必然产物,因为自私,所以极易造成愚昧,因为愚昧,就必然落后。因此尽管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次数很多,但是每次轰轰烈烈都终归于失败的结局,根源就是农民的内心自私、境界狭隘和目光短浅。
秦始皇修长城,想的是怎么保护国家和民族不受匈奴侵略,尽管动用民役不顾百姓死活,但百姓却不会去考虑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大问题,只要自己有饭吃,有日子过就行,匈奴侵略不侵略与他无关。历来都如此,日本侵华时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党的号召起来抗日,以农民为主的中国百姓,常见那时的说法几乎都差不多,“管它谁来,谁来也得吃饭,咱们农民只管种自己的地。”当代也是如此,他们不关心什么把农业国建成工业国,多收了几斤粮,多吃几顿粗,多饿了几天肚子,就一直骂领袖骂到今天,而给点小恩小惠,即使妻离子散外出卖劳力,再苦再难,却反而感恩戴德到涕泪交流。这就是农民典型的自私和愚昧。
我们现在取消了公粮和农业税,农民种什么种多少,完全自由了,不种也没人管,他也不管谁饿不饿肚子,所以土地撂荒已非常普遍。他们很多农户顶多是种够自己吃就行了,不再种多余的。他们不会考虑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至于别人饿不饿肚子,他不会去想也不会想到,因为都与他无关。国家粮食安全与否,那就扯的更远。
三
国家的土地在他们手里,而国家却不能使土地产出所需要的粮食,国家是被动的。农民工现象,所以有农民连分给他的那一点土地也不种了,撂荒了,靠外出打工挣钱买粮吃,他们成了荒废土地功能、浪费粮食种植的最大群体。这是当今土地问题上国家与农民个体利益的冲突所在。如果放任农民对土地的放任,那么国家粮食安全就是大问题。所以,农民的极自私性成为国家粮食安全的巨大隐患。而解除这个隐患,就必须解除对农民的被动依靠,解除土地与农民的捆绑,把土地从农民手里解放出来,把粮食安全的主动权掌握在国家手里,主动组织和调动力量最大地力地使用土地,耕种粮食。否则,靠分散的、松散的而又极自私的农民个体,来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是极其不安全的路子。
最好的出路,是产生一批农业工人。农业不等于农民和农村。农业也不等于小农经济。小农模式只是社会某个阶段的一种存在,不应是永久存在。所以,农业完全可以有非小农模式之外的别种形式来实现。国外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为例,国内有东北农场、集体农村为例。种粮不是小农模式下农民的天然权力。
社会主义社会本没有农民阶级。因为旧中国农业大国的极其落后,不得不从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实际出发,短时间内无法消亡农民群体,只得联系农民这个最基础也是最庞大的群体,以致有了农民阶级的说法。但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一切劳动者都是工人阶级,从理论上农民归属在工人阶级队伍里,就如同知识分子归属于工人阶级一样。
今天农民人口已经降至百分之二十,如果继续停留在维系一个本不应存在下去的所谓农民阶级的认识上,那么主观上将大大阻碍中国社会质的进步。
要把单一的、分散的小农变成有组织的、成规模的、使用农业现代机械和农业科技的农业工人,的确不是靠一两个命令就能实现。然而,即使再困难重重,步子再难走,这个困和难也必须要走过去。走过去了,前方就是金光大道,不走就永远停留下当下的“三农问题”上苦苦支撑,原地徘徊,而吃苦的继续是农民,威胁最大的是国家粮食安全。
四
往前走,首要的一个核心问题,即现有农民的出路问题。虽然完全从事农业的人口不及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但这个人口数量是相当巨大的,而且分布广阔,地区间还有很大差异。
改变农业模式,首要改变中国人的乡土观念。中国人的乡土观念根深蒂固,中国悠久的历史既是宝,但也是前进中肩上背负的沉重包袱,什么落叶归根,乡情,故土,田园风光,都是打破小农经济的巨大阻碍,有时顽固得很,很难一时间消灭,但又不是不能消灭。经过几十年的开放,很多农村的房子是人走屋塌,留守的是孤老幼童,青壮年都常年在外打工。人们的观念已是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家,哪里好哪里就是家,原来的乡土观念已经淡薄。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一步。现在中小城市已经完全放开落户限制,再过若干年,农村将进一步凋敝将是必然。有人伤感农村的破败和农业的凋敝,是坏事但更是好事。正是农村的凋敝,才正为农业走向新一个台阶上的现代化在制造条件。
现有农民的出路,一是分散到城市,尤其中小城市,成为真正的市民,二是继续留在农村和农业上,其中还会有游离在城市和农村的农民工,但这是阻碍农业现代化的群体,因为他们既要城市打工的自由和收入,又要土地和农业上的稳定收成,这是维护小农经济的习惯势力,他们两头想得利的投机,使农业陷入了低水平徘徊的困境。要消除这个群体的阻碍,一方面要放宽城市市民条件,让更多的农民工真正进入城市,融进城市,而对于实不愿脱离土地的农民工,需另寻政策以改变。
要改变土地承包制度,不能让承包制变成变相的土地私有制。承包制四十年来一直沿用当初的产生的土地分配和承包关系,是对后来人口的自然增减变化和城乡身份变化后没有土地的人的最大不公。承包制必须要随人口变化、土地变化、身份变化而调整,不可弄成土地承包的世袭继承。对已经成为完全城市市民而仍有农村土地的人,必须要结束土地承包关系,对没有市民身份仍有农村土地的人,要给二选一的权力,进城的,城市要收容进来。
要解决好选择留在农村当农民的人的出路,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最关键环节。现代农业,已经不需要密集型和低效率的小农方式,随着农业机械和农业科技的进步,必然产生剩余劳动力。对剩余劳动力的消化,最好的措施是就地解决就业,而去处最便捷和实用的是发展乡镇企业。现代农业,需要农业机械,各种工厂,配套设备、零器件、维修等分工,以及为农业服务的种子培育、化肥、粮食加工、物资运输,以及与农业关涉庞大的其它领域,都需要劳动力,这是剩余劳动力的广阔市场。在已经减至百分之二十,将来可能降至百分之十或以下的农村人口中,这个市场的建立将是完全能够实现的。将剩余的真心愿意从事农业的真正农业人口,顺势就变成了农业工人,他们将变成一群技术水平比较高,既有组织也有文化水平的现代农业生产者。
由于中国各地土地情况的差异,尤其山地和丘陵地区,要成规模的发展现代农业,可能要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但可根据成规模的大小而定,条件太差的,可以部分保留小农模式,作为现代农业的补充。
五
要发展现代农业,从现在既有情况看,无外乎两种。
一种是如某些农村一直坚持下来的集体经济,如南街村、华西村。这是社会主义农业最好、也是最有成功实践的模式,如果当年都坚持走集体经济,那么到今天,中国的农村和农业将是一片稳定、繁荣的景象,不会有背井离乡的农民工现象,不会有国家粮食安全隐患的问题,而且集体经济广阔的需求市场,会为中国工业提供无限的消费,更不需将我们最好的资源和产品低价卖到到西方,形成极危险的靠出口维持生产的局面。同时也不需城市扩大化,弄成现在困难重重的大城市问题。集体经济若遍地开花,缩小的必是城乡差距,实现的将是城乡一体和无差别化。但这种模式被某些势力贴上了某种标签,即使有农民愿意模仿,但也会招致有人避而远之。但真理的光芒夺不走,掩不住,贵州出现的塘约经验就是新的典型。
另一种是所谓的资本下乡,是用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土地集中到资本手里,农民拿出土地变成股东收取股利。但出现的问题是,土地集中后,有的资本并没有将土地用于农业,或是撂荒或是改变土地性质,这是私有资本的本性使然。同样不公的问题,用土地变股东的农民,是长久获得股份和收益,这是对集体土地的变相永久私有,是对其他新增的无地农民极大的不公。若搞世袭式的土地承包是极度危险的,搞私有资本的农业更是极为靠不住的。
另有最好的方式,是国家收回土地,将农村土地由集体所有变成国家所有。现在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也可以说属于国家,从理论上是不冲突的,在现实上,集体已经名存实亡,土地成了无人管的状态,而同时现在的乡级政府正无事可做,将土地收回国有,并且发展乡镇企业,正是发挥乡级政府作用的好时机。
农户的土地不是私有,但农民对土地的天然依靠,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由国家赎买收回,用一次性赎金终结农户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同时结束土地承包变相的永久私有和不公。农民凭赎买凭证,进而可以获得进入国家农场的优先权,和进入乡镇企业的优先接受培训权和进厂工作权。愿自谋生路的,也要分别有接受安置工作和自谋出路的不同赎金标准,可借鉴城市的拆迁安置和补偿经验,要体现出权益平等交换的原则,要尽可能给赎出土地的农民提供更多的保障权益,以稳定实现调整。
国家赎买,应根据本地情况组织,其公司由本地组建和运营,其性质是国有而非集体所有,更不得为私有。有必要时,国家应组建国家级公司,以便调控和平衡各地差异,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专业从事农业的人口,也将彻底摆脱现在农民社会保障低的现状,完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整的用工制度,工作和工资制度,退休养老制度,使农业生产步入一种类工业化的生产状态,同时新农村建设也有了顺利推动的平台。如此,这将彻底改变延续了几千年的小农经济形态,使中国社会发生一次质的飞越。
六
现在农村人口、完全从事农业的人口逐年在减少,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再靠很少有青壮年从事农业的家庭承包制来支撑中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将是危险的。我们不可为所谓的“中国人用世界百分之七的土地养活了占世界百分之二十的人口”所陶醉,而看不到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以及农村无人种田的可怜现状,最后吃亏的将是我们自己。这次长达几个月,现在仍然还看不到结束的新冠病毒疫情,已有多国禁止粮食出口,这是为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在敲响警钟。现在正是集中土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良机,抓住这个机会,中国农业将走出一片崭新的广阔前景。
“消灭农民”,尽管说法会招致有人反对。正确的应是,不是“消灭农民”,而是“农民消亡”。“农民消亡”到“农业工人”,才是未来的必然。农业工人代替农民之时,就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实现之日。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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