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了60岁了,一辈子干三农工作,越干越困惑、越干越糊涂了,请求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帮我解惑。
困惑十:乡村两级干部及事务员为什么要吃财政饭呢?
我1982年工作,1985年提任乡镇党委书记,2000年9月辞去乡镇党委书记职务。在我任乡镇主职的十几年间,乡村两级干部工资及乡村两级组织的运转经费都是由两级组织的自有收入解决的,且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基本公共服务的绝大部分支出也靠乡村两级自己。不仅如此,乡村两级还要向县市区以上政府部门上缴税费任务。
现在,乡村两级干部及事务员(如:收运垃圾)工薪,都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乡村两级的运转费及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也靠上级转移支付的。
我经常替后人担忧:漂亮国的税收收入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两倍多,而漂亮国的人口只有我国的四分之一,而漂亮国却是全球第一大债主。再过20年,我国会不会成为全球第一大债务国呢?很多县市区会不会出现税收收入不够支付债务利益的状况呢?
我的替未来担忧,是瞎操心或是操瞎心吗?且看数据:
2000年的时候,全国县乡村的债务大约7万亿左右,现在多少呢?70万亿打得住吗?在这20多年中,是税收增加最快的时期,也是卖土地收入暴增的时期,债务却扩大了近10倍!!!今后还有什么资产可以卖的吗?税收也不可能像前二十多年快速增长了吧?然而支出是刚性增长的,再20年后债务规模再扩大10倍会是什么概念啊!?
在现在的人看来,乡村两级的所有支出都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是天经地义的,因为乡村两级没有收入。
请问:从前的乡村两级为什么就有收入呢?为什么能自己养活自己后还能向上缴纳税费呢?
现在的乡村经济发展模式和过去的不一样,过去的乡村经济发展,是以农民及集体为主体的自主性经济发展,其发展成果留在乡村,乡村经济和乡村社会是协同发展的,是可持续的发展。现在的乡村经济发展,不是农民及集体为主体的自主性经济发展。如以养猪产业为例:整个养猪产业万亿级的收入,与农民及集体一点关系都没有了,生猪产业完全彻底的非农民化了。现在农村的百业,都像养猪产业一样,逐渐与农民及集体没有关系。农村经济,已经高度“殖”化了!
有许多专家学者告诉我们,农业没有收益或收益很少。而他们拼命鼓吹农业服务社会化,从来不提农业服务组织化。农民种1亩玉米,服务社会化,社会化服务的纯收益不少于400元/亩。如果服务组织化呢,假如一个乡镇8万亩土地,组织化服务纯收入就是3200万元。这每年3200万元用于乡村两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是足够的。
很多地方,把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转移到城市用,村集体整理1亩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政府仅给2万元补偿就了了,为什么不让乡村两级集中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办集体经济产业园区呢?乡村自己的集体经济产业园区,自主开发与发展,所产生的集体统一经营产权及为产业发展服务的收益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不好吗?!
政府与民争利,上级与基层争利,以行政强力巧取豪夺农民及集体的权利、还有资源资产等,去讨好一些人,获得一些虚头巴脑的好名声,把农民集体的“祖产祖业”变现后向一些莫名其妙的群体,施以小恩小惠而求一时的缪赞和安逸,最终的结果一定是祖宗留下的家产败尽,基层自主发展一潭死水,财政负债蒸蒸日上。
我的困惑是:将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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