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患关系为什么会如此紧张和对立
新疆竹子
3月23日 ,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因医患纠纷发生一起血案。一名男子冲进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当场刺死一人,致伤三人。据初步了解,行凶者是一名18岁的男子,因对治疗效果不满意遂从外地来哈行凶。
这已经不是医患关系紧张对立引发的第一起血案。 3月24日 ,“丁香园”发布了一则《中国大陆近年恶性医患冲突案例简编》,该网站通过网络检索,从媒体公开报道中梳理出了从2000年至2009年7月的124起恶性医患冲突案例。据“丁香园”网站不完全统计,光从砍杀医务人员事件看,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了10起血案。2012年至今又发生了3起。就在哈医大一院血案发生前一天,据西安警方通报,521医院发生持刀砍人案,59岁的住院病人王昌玉因情绪失控,将其妻子及120工作人员等9人砍伤。据新华社报道,2006年我国内地共发生9831起严重扰乱医秩序事件,打伤医务人员5519人,医院财产损失超过两亿元。另据《新京报》报道,2012年一项不完全统计显示,北京市72%的医院发生过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等“医闹”事件;77%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住院费用的事件。
更加令人震惊的是,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血案发生后,腾讯网转发后有一个调查,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您心情如何呢?当时参与人数是6161人,而选择高兴的居然高达4018人。占65.22%,选择难过、同情和愤怒的分别只有879、410、258人。可见大多数民众对当前的医院和医生都是极度不满意的。说不定哪天这些民众也会成为医患血案的当事人。
事件发生之后,卫生部长陈竺立即站在保护医生的角度发表声明,除了严厉谴责杀害医生的当事人外,还指出要严惩凶手、严厉打击残害医务人员的罪行。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好内部治安保卫职责,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得到保护。实际上,这些年各个医院早就制定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例如,今年2月,广东东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表示:“医院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该文件还细化规定要求:“其中头盔、盾牌、防割手套、强光手电、对讲机等防护装备要求做到每一班的保卫人员不少于人手一件,短棍、长棍(可制成鱼叉状)、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可适当配备,供危急情况下使用。”该文件出台的背景之一是,2011年8月,东莞长安医院有患者因为治疗效果不理想,用菜刀砍死医生一名、砍伤一名。
那么,这种将医院建设成为“堡垒”的做法能否改善医患关系,能否有效保护医生的生命安全吗?我看不但不能,还可能进一步恶化医患关系,制造民众对医院和医生的紧张关系和对立情绪。为什么这些年来中国的医患关系变得如此紧张和对立?这究竟是谁的错?谁的罪过?
我个人认为,医患关系紧张与对立,不是历史,中国的医院和医生有过: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良好时期。白求恩式的好大夫在80年代之前中国并不少见。医患亲如一家也不是什么天方夜谭的故事,而是家喻户晓,比比皆是。哪从什么时间开始医患关系变成了猫与老鼠的关系,变成了水火不容的关系?是什么样的情况导致了医患关系变成了猫与老鼠的关系,变成了水火不容的关系,变成了紧张与对立的关系?其实这个问题大家都心知肚明,就是从80年代以后,医疗制度改革,把医院变成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单位,把医生的经济收入和医院的经济效益与看病医疗挂钩的制度导致这一系列的恶果。
说实在话,在这一事件中,患者和医生都是受害者。
医院本来是一个公益单位,医生的责任就是救死扶伤。因此,医生的利益应该是国家根据医生的技术水平,参照其他行业的收入水平,给出一个让医生比较满意的工资标准。医生和患者没有经济利益上关系。但是医疗制度改革以后,患者成为医院和医生的赢利对象。因此,一些无良医院管理者给医生下达创收经济指标,并把这些经济指标直接和医生的收入挂钩,这就逼迫医生小病大看,几毛钱能治好的病,非让花几万也不一定看好;没病制造病,小病看成大病。造成老百姓看不起病,不敢让医生看病。小病自己看,大病拖到死。这就造就了一大批“割开肚皮要红包”的无良医生。凭良心说,医生被誉为白衣天使,他们也不一定喜欢赚昧良心的钱,但是医生也是人,也生活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医生也是上有老下有小,也需要养家糊口,也需要尽父亲、丈夫、儿子的责任,也离不开金钱,同样,医生也有把日子过得富富裕裕,宽宽绰绰的愿望和权力。在这样的医疗制度下,好医生就没有生存的空间和环境。这就是造就无良医生的医疗制度。因此,我们看到医院的医生态度差,语言生硬,加上医生收红包、开高价药成了公开的“潜规则”,成为社会的公认。患方对医院、医生产生不信任感,一旦在诊疗过程中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再加上有些医疗机构服务确实存在缺陷,医疗水平不高,操作不规范等,也经常造成严重后果。此外,医患沟通不畅,医方不尊重患方的知情权、选择权,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还有,在医患纠纷处理方面,医疗管理部门和医院一味维护医院和医生的利益,推脱责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缺失公信力,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这一道防波堤的缺口,使得医患关系经常由普通矛盾走向深化乃至极端。
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张泉灵则称:“哈医大发生砍杀医生事件,让人唏嘘。他们是有问题的医疗医保体制的替罪羊,他们的灰色收入话题被放大到遮盖住他们的敬业付出的努力。此时的叫好声就是他们不能承受之痛了。”由此可见,当前不合理的医疗卫生制度才是万恶之源,杀人的患者和被杀的医生都是这个医疗卫生制度的受害者。
有网友直言不讳地说,今天的医院创收才能生存的企业化医疗制度足可以称之为反动!它不仅背离医疗职业道德,逼迫医生违背良心开大处方,大化验单,而且无形中加重病人负担和痛苦,更是医患关系急剧对立的导火索。在这个荒谬的医疗政策下,医生和病人都是受害者!更是医生这一高尚的职业变成了为人不齿的“谋财害命的”代名词。医生的职业本身就要求它必须是公益性的职业,医生开药应不受任何利益驱使,真正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进行检查和治疗。而现在的医疗卫生制度完全违背这一原则,在每个医生的头上,每个人每个月都要完成医院给医生规定的·数额不低的创收任务,才能拿到自己的工资,几乎所有的医院都根据医生每个人的创收情况决定医生的工资发放。这是造成医患关系根本对立的根源。不消灭这个反动的医疗制度,医生病人就会永远只能是敌我矛盾。
卫生部长陈竺,作为国家医疗卫生管理的当家人,看不到,医患关系对立的根源,却目无法治理念,越俎代庖的要求“严惩凶手、严厉打击残害医务人员的罪行”。那是你职责范围內的事情吗?你是司法部长吗?你是法院院长吗?患者刺死医生,和其他杀人刑事案件有什么不同?杀人者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怎么样制裁,那是法院、检察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裁决的事情。不是一个卫生部长抗议过问和决定的事情。卫生部长的责任是,让医疗真正回归社会公益性,让医院真正事业化,医院回归单纯福利机构而不是赢利机构。不断提高医生护士待遇和社会地位,让我国的医疗制度远离以追求金钱效益最大化的唯一目标,回归到“救死扶伤”的医疗原则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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