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媒体在热议一个话题:某省要求对入校大学生进行艾滋病检测。大多数评论认为,这种强制性检测有违保护隐私权,也有违卫生部相关规定,应该予以制止。
日前与朋友聚会,谈到这一话题,一位因参与援非在某国待过一年的军医朋友说,事情远没有想象的简单。他待过的这个非洲国家艾滋病患者占总人口比例官方统计已高达27%,实际比例可能更高。一开始,来自发达国家的医疗组织参照西方标准,只是鼓励人们自愿进行疾病筛查,宣传安全性性行为,但效果很差。后来,大家慢慢意识到,发达国家患病率很低,人口密度低,卫生与文明程度相对高,因此,保护极少数患者的隐私权,使之正常生活于社区与社会,不会产生负面性后果。但对于患病率高,人口密度高,卫生条件低的地区,只强调自愿行为,往往意味着病毒更快传播,更多原本健康的人被病毒侵蚀。在援助者的推动下,当地政府开始强制性查体,对查出的患者一方面发放国际组织提供的免费或低价抗病毒药,另一方面还通过立法形式禁止被查出的患者进行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朋友特别提到一件事。有一次,医疗小组雇佣的一位非洲少女找到小组负责人哭诉:她快嫁人了,不得不辞退工作。令她痛苦的除了与小组的告别,更有一种恐惧:“一想到我所嫁的人可能是艾滋病患者,然后不仅自己会感染上艾滋病,而且将来孩子一生下就可能患上艾滋病,我就充满恐惧,甚至不想活了!你们能感受到我的痛苦吗?”
我客观地陈述这件事,并非表明我同意在中国一定要进行类似强制性艾滋检测。而是突然想起经济学上关于“外部性”的危害及治理。
有位学者用这样一句俗语来解释“外部性”:“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即我们任何一个经济人或自然人的行为,都无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人。某一行为对他人带来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我们就称其“外部性”。
但“外部性”又分两种:一种是较大范围普遍性的。比如,由于北京周边聚集着诸多火力发电厂与钢厂,它们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满足市场需要的同时,却又影响了大气质量,导致雾霾天气频发。因为这种“外部性”涉及数千万甚至更多人口,其中每个人对于这种危害性都有切身感受,所以,对于迅速开展治理,甚至不惜付出牺牲经济增长率及部分人必须重新寻找职业的代价,人们都几乎不持异议。但还有另外一种“外部性”,受害者是少数特定人群,其他人几乎不受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未受害者或自认为不会成为受害者的人群,很难感受到受害者的身心痛苦。所以,经济学上将其称为“无法内在化的外部性”。正因为非受害者很难切身感受受害者的痛苦,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把“同情心”即“感同身受的能力”排在应该提倡的“首位道德”,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学会换位思考,学会设身处地替受害者思考,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回到关于是否应该强制艾滋病检查的讨论。艾滋病毒具有传染性,但因其特殊传播渠道及“一对一”的传播特征,与企业较大范围制造污染不同,患者的个人行为具有的“外部性”,影响的往往只是亲密接触者,属于较为典型的“无法内在化的外部性”。讨论这样的问题,就特别需要我们都能以“可能受害者”的身份来思考,而不能把自己置身度外,在自身健康或安全未受到现实威胁时,就敢于大言煌煌,换取道德上的优越感和“政治正确性”。我那位朋友特别强调那位非洲少女的案例,看重的就是“你能理解我的痛苦吗”这样的反诘。他并不怀疑当年那些反对强制查体的西方志愿者的确是出于对权利的尊重,但他强调,这些人士在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的同时,至少也应该反躬自问一下:如果让我与一个很可能是艾滋病的患者结婚,甚至只是共居一室生活,而无任何医学上建议的基本防范措施,我愿意吗?我是什么样的感受?
其实,在保护少数人权利与防止产生“无法内在化的外部性”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还是以强制性查体为例,筛查出患者及病毒携带者不是目的,恰恰相反,目的还是为了更好保护所有人的权利,包括政府应当对患者与病毒携带者提供相应免费医疗或提供抗病毒支持。这可能是更为“两全”也更为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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