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有一段时间,在搜狐网日月谈版面上看到一篇鼓吹土地私有的文章,当时写点东西跟贴反驳,但是很快被删掉了,又发几次还是这样,刚刚去看,那篇文章还在那里吊着,真是气人。想想这样的文章代表了相当多人的想法,我就把他的文章转载过来,我的文章附后,让大家做个比较。我在农村呆了十年,自问还是比高高在上的老爷们了解农村。
让农民拥有土地吧
:李子旸 来源:国际在线
关于土地私有的问题,我这两年来一直在想来想去。越想越觉得土地私有是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最为关键且不容回避的因素。这其中有多层次的理由,容我想清楚以后再详细说。
这里先讨论一个问题,土地私有化的后果会是什么?
许多了解中国社会现实的人都抱有一种可以理解的担忧:在目前农村腐败的基层政权组织下,土地私有会不会使得农民遭到基层官员和各种豪强的无情掠夺?
正是因为有这种担忧,许多主张市场经济的人在谈及土地私有这一问题时,往往也是左右踌躇,认为中国的问题实在特殊,不能适用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
可是我认为土地私有的后果不会那样悲惨。在这个问题上,和许多其他问题一样,中国完全可以适用一般的市场规律。
我分别就两种假设进行讨论。
假设一:实施土地私有的同时,也能建立起坚强的产权保护制度。
这种假设当然会导致一种非常好的局面。如果这种假设成立,我相信基本没有人会反对土地私有制。上述的担忧也不再有必要。
不过大家耳闻目睹身边的现实,只要不是太天真,就不会承认这种假设的现实性。至少在中国,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坚强的产权保护制度还是一个奢望。
假设二:土地私有制只是使国家放弃了对土地的垄断占有。虽然各种各样保护产权的法律头头是道,堪称完备,但私下里豪强们各种见不得人的掠夺手段大行其道。“潜规则”真正是主宰。
即使是乐观主义者也得承认,这种假设在中国变成现实的可能性极大,至少在土地私有化最初的一段时间。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任人宰割的命运是无可逃避了。
等等,事情真的会是这样吗?
我认为不是。
假如把土地分给农民,并以立法的形式确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这时,农民当然会有受到乡村恶势力胁迫出卖土地的危险,甚至是貌似购买的掠夺。但由于这时法律承认土地自由转让的权利,乡村恶势力固然想占有土地,城市的恶势力何尝不想?更加强大但并不邪恶的各种势力何尝不想?比如跨国公司。
各种势力,黑的白的,当地的外地的,中国的外国的,有背景的无背景的,利益所系,都会投入到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的争夺之中。在这场较量中,乡村恶势力的前景可并不乐观。如果大家合法,见假设一,农民不会吃亏;如果大家来横的,估计乡村恶霸们斗不过外来的家伙。他们也就能欺负欺负当地的农民。外来的老爷,他们能惹得起谁?连央视的记者都能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历史上,鸦片战争以后洋人进入中国,中国的什么地方势力不是都纷纷败下阵来。
如果买主彼此争夺,作为卖主的农民自然就占尽优势。如果有哪个买主敢欺负农民,自有其他的买主出来撑腰鸣不平。
虽然我知道,这里很可能没有热爱、同情农民的人。熙熙攘攘,皆为利来。但作为自由市场的信徒,看到农民因为别人争夺利益而受到妥帖的保护,还有比这更满意的吗?让别人赚钱的生意才最长久。同样,别人保护你就能获利,这种保护最可靠。
了解宪政历史的人知道,宪法的精神正是在彼此争夺及随后的妥协中产生的。这种彼此争夺的局面虽然不符合一些人的审美观,但却是真正坚强的产权保护制度——不是仅存在于法律典章中的那种保护——产生的途径。
而且,农民由于可以把土地出卖以后,拿着钱一走了之,所以也不必顾及当地的复杂社会关系。去他妈的!爷惹不起还躲不起。爷有钱,爷怕甚?
也就是说,土地私有制会为农民召唤来多方面的援助者,帮助农民对抗试图掠夺他土地的乡村恶霸,并使农民有摆脱当地恶势力的自由。
可是,在现有的局面下,农民恰恰孤立无援。
虽然名义上土地是集体所有,但和前述假设二一样,真正发挥作用的可不是什么社会主义制度,而是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大家都知道,真正决定土地归属的往往是村支书。而且,由于土地不能自由转让,乡村以外的势力没有购买土地的权利,除非他们和村支书勾结在一起。结果,外来的和本地的恶势力共同压榨农民。而其他人,袖手旁观而已。当然,多愁善感的人会发几句同情。
而且,农民由于无法一走了之,就要顾及当地的社会关系。这当然会使得乡村恶霸控制农民的手段又丰富许多。即使外出打工,也是一线牵的风筝,终难逃掌握。
所以,土地私有的实行,只能有利于广大的普通农民,使他们拥有自我保护的条件。而维系目前的土地制度,才是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任人宰割。
驳土地私有论点
前几天就看到了这篇鼓吹土地私有的文章,也写过一点文字驳斥,但是很奇怪,我的文章一天就没了。本来也无所谓,但是今天在排行榜里又见了这篇文章还挂着,就觉得有必要在重复一下自己的观点驳斥一下。
李先生是支持土地私有化的,现在有这种观点的人很多,原因自然各式各样,但是看了李先生的论证,我格外的看不上眼,他不是极端的头脑简单,就是别有用心。
首先李先生假定乡村恶势力是农民面临的首要危险,这就不成立。目前种地陪钱,免收农业税后也仅仅微利,一旦遇到灾害还是赔钱,不知道恶势力要那么多地干什么。如果说是为了规模经营取得经济效益,那么他们也不算恶势力了。所谓恶势力从来不是建设性力量,只是负责破坏既有秩序。李先生大概自己也不自信所以随后就说了实话。“乡村恶势力固然想占有土地,城市的恶势力何尝不想?更加强大但并不邪恶的各种势力何尝不想?比如跨国公司。”“各种势力,黑的白的,当地的外地的,中国的外国的,有背景的无背景的,利益所系,都会投入到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的争夺之中。”这样想就基本差不多了。是的,一旦土地私有,农民的土地一定是各种势力争夺的目标,广大农民一定会失去土地,只是落在谁手中而已。原因无他,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竞争,小农经济面对国际竞争一定会破产,只有卖地偿债一条路。具体原因不再解释了,稍有点经济常识的都懂。
李先生的下一个论点有些诱惑力。由于各家的争夺,“如果买主彼此争夺,作为卖主的农民自然就占尽优势。”这里他偷换了作为概念,把作为群体的农民与具体市场交易中个体的农民混为一谈,得出一个妄想式的结论。按照这个逻辑在目前商品房空置率不断提高的今天,购房者面对市场上众多的开放商应该占尽优势才对,但是事实如何?道理一样的,不可能是全国恶势力都跑到一个村子里去竞争一个农户的几亩地,一个农户最多面对三四个买家,但是在他身后还有几百个同村的竞争者,买家很容易就可以形成合谋控制局面。一个农户家一般也就十亩八亩的地,如果拿来搞农业一年收益不过万,买家至于为此小利大打出手吗?一定不会!他们所做的一定是联合压价。如果农民抗着,现在农村恶势力就该出场了。因为李先生知道“这里很可能没有热爱、同情农民的人。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既然“在这场较量中,乡村恶势力的前景可并不乐观。如果大家合法,见假设一,农民不会吃亏;如果大家来横的,估计乡村恶霸们斗不过外来的家伙。”因此客串一把打手一起分肥不是很好吗?李先生自己也说了“结果,外来的和本地的恶势力共同压榨农民。”
再来看下一个问题。李先生认为“农民由于可以把土地出卖以后,拿着钱一走了之,所以也不必顾及当地的复杂社会关系。去他妈的!爷惹不起还躲不起。爷有钱,爷怕甚?”真的如此吗?第一农民在买家共谋的情况下卖不到高价,就象政府不出手不要指望房价涨幅回落一样。第二农民也不可能握住土地不卖。一家不卖,好说,有打手在,把你胳膊腿打折。医院的刀子多快大家都知道,倾家荡产之后不卖地怎么办?现在为了钱穷人不是都开始卖身卖器官了吗!如果你有骨气,死也不卖,那好。我把你周围的地买了,不让你浇水,走路让你的地荒起来看你怎么办?打架咱有人,你要起诉?好吧,你去告,一审二审下来农时早过了,打官司咱有钱有关系,耗死你。这样立立规矩,差不多的大家都开始卖了。如果碰到有组织的对抗,一个村都不卖怎么办?没事,中国就是叛徒多,我高价在你村里买几块地,不种庄稼,养殖蝗虫怎么样。敢来打药就是侵占私产我轰死你。你起诉我?呸!明明是有人给我搞破坏洒进来的,谁证明是我干的?!我买的农药是假货不管用能怪我吗?好了蝗虫一起大家一起完蛋好了,哼哼,让你们合伙不卖,等着熬死吧,你想卖的时候老子还不买了!
好了地开始卖了,“中国的外国的,有背景的无背景的,利益所系,都会投入到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的争夺之中。”结果会怎么样?李先生已经很清楚的说了“外来的老爷,他们能惹得起谁?”而且“更加强大但并不邪恶的各种势力何尝不想?比如跨国公司。”所以我们的土地在私有化以后很可能大量落进跨国公司手中,而且主要是粮食主产区的肥沃土地。因为一则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大多位于经济发达省份,种地比较效益更低,几年前就大量撂荒。二则经济发达地区都在忙着加大力度引进世界五百强。外国人买地欢迎还来不及呢,一定还会奴颜卑膝的奉上一大堆优惠。因为作为优质国有企业的“靓女”都慌慌着先嫁,何况有人来迎娶没有效益的“丑女”农业呢。那么结果怎样?头脑简单的可能以为外国公司会带来先进的技术、优质的种子极大的促进我国农业发展,我们的牺牲还是值得的。我说有这种思想的不如去给猪八戒当孙子。结果会是,跨国公司会用种种手段减少农业产量甚至引进生物入侵打击其他粮食产区故意制造粮食恐慌,轻的我们会因为经济剧烈动荡在汇市、股市损失大量财富,经济发展倒退几十年。重的会故意禁止粮食出口制造我国政府危机颠覆政府。李先生已经为我们指明了前景“历史上,鸦片战争以后洋人进入中国,中国的什么地方势力不是都纷纷败下阵来。”这一次也不会例外。当然,到时候李先生作为“多愁善感的人会发几句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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