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认为,不是人们的观念支配着现实生活,而是现实生活归根到底制约着观念及其变化。人们要在世界上生存下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及其他东西,因此,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人类必须的资源的资料,即生产物质本身。为了从事这些活动,人们还需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确立人的类生产(即繁衍后代)的关系。只有在这些活动的基础上,人们才有条件来探讨意义和观念的问题。据此,只有先了解当代中国工人阶级以衣、食、住及其他东西为主要内容的现实生存状况,才有可能进而了解工人阶级内部关系状况及工人阶级与其他阶级或阶层的关系,也才能进而科学分析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价值取向、思想状况、文化心态等一切有意义和观念方面的问题。
近20余年来,我国工人阶级的物质生活水平确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这是无庸置疑的客观事实,但对之又不宜估价过高,而应实事求是地看到,当代中国有相当部分工人群众处于相对贫困、乃至绝对贫困状况,其现实生存处境实在令人堪忧。而与普通工人劳动群众的相对贫困、乃至绝对贫困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20余年来现实社会生活中骤然形成了一个暴富群体。当普通工人劳动群众不仅为自身生存,而且还要为其家庭购房、子女就学、购房等问题而忧愁的时候,在上海,紫园以最高单套售价高达1.3亿元而名列世界地产研究院评先的2004年《中国超级豪宅排行榜》的榜首;在北京,一位27岁的富豪以92美元的价格购买了世界顶级赛车。……可以说,贫富差距的急剧拉大构成了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生存状况的现实背景。所以,我们有必要先从背景角度谈起。
贫富差距扩大问题是社会矛盾一的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党和政府如何正确评估和处理这个问题?至关重要。而贫富差距扩大的现实,不仅与广大工人群众的生存现状息息相关,而且成为了当代工人生存处境的重要社会背景。经济学家黄如桐同志根据近年来各方面发表的研究成果和一些报道分析,对此问题撰成了一篇综述性文章,现特将之节录于下:
1、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的扩大。基尼系数是测算居民收入差距大小的定量指标。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为绝对平均;0.2—0.3为相对平均,或属于平均状态;0.3.—0.4为比较合理,属于正常状态;0.4为警戒线,超过0.4就算警戒状态;0.4—0.5为差距偏大,0.5—0.6为差距悬殊,达到0.6则属于社会***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状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1985年全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341,1990年为0.348,1995年为0.389,1999年为0.397,2000年为0.417。另据有的学者估计,我国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自1994年以来就已经超过0.4这个警戒线,为0.434;此后,逐年攀升,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每年递增一个百分点。这种状况,致使专家惊呼:“我国的基尼系数已严重超过国际警戒线,收入差距比美国(0.434)还要大!”如果按照这种递增速度测算,2001年我国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459,2002年已达到0.46。
2、按五等分法测算的贫富差距扩大。据《世界银行1995年世界发展报告》,1990年我国收入最高的20%居民在全部居民收入或消费中所占的份额是收入最低的20%居民所占份额的6.53倍,明显大于发展中资本主义人口大国印度和印尼同年的同一差距(4.19倍和4.86倍)。该年,我国收入最高的20%居民占全部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份额为48.1%,几乎与发达资本主义大国美国1985年的情况(41.9%)相等。又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1994年抽样调查,城乡合计,我国最富有的20%家庭占有全国全部家庭收入的50.14%,最贫穷的家庭则仅占有4.27%;前者为后者的11.74倍,大大高于上述世界银行统计的我国贫富差距1990年6.53倍的数据。社会学者许欣欣的调查表明,城镇居民中,从1990—1997年,20%最高收入户与20%最低收入户每年收入的差距由4.2倍扩大到17.5倍;若将10%最高收入户与10%最低收入户比较,差距显然会更大。20%最低收入户的收入占城镇居民总收入的比重由9%下至到了3%,而20%最高收入户的收入占城镇居民总收入的比重则从38.1.%上升到53.7%、10%最高收入户的收入占城镇居民总收入的比重达到了37%。许欣欣对此评道:“这种收入差距从国际比较来看也是很大的,更何况我们这样一个以‘公平’过渡作为改革起点的社会主义国家!”进入21世纪,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总所进行的城市居财产调查,占总数10%的最低收入的贫困家庭财产总额只占全部城市居民财产的45%,另外80%的家庭占有全部居民财产总额的53.6%。又据国家统计局、劳动保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这三个部门对1.5万户拥有金融资产的家庭所进行的调查,有1.3%的家庭拥有54万元以上的金融资产,占全部家庭拥有金融资产的31.43%;7.3%的家庭拥有5—20万的金融资产,占全部家庭拥有金融资产的29.04%;再向下一个层次,即47.54%的家庭拥有5000—5万的金融资产,占全部家庭拥有金融资产的36.53%;最后一个层次,即拥有5000元以下金融资产的家庭占家庭总数的43.73%,却只拥有全部金融资产的2. 99%。这就是说,最富裕的家庭拥有金融资产的60.47%,而91.2%的家庭拥有金融资产的39.12%;其中,最富有家庭占全部家庭总数的比重过大,达43.7%,并且,最富裕家庭户幸免占有金融资产是最贫穷家庭的359倍。可见,财富已向少数家庭集中。
3、富人与穷人的状况。1999年,学者弋云枢撰文称:十多年来,从总体水平和平均数看,我国城乡居民确实逐步摆脱贫困,步入温饱,奔向小康。但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由于按资分配的领域和力度不断扩展、加大,而按劳分配的范围却相应缩小,并且渐受按资分配的渗透和影响,在逐年递增的居民平均数下,掩盖着日趋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目前,我国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有500多万户,个人家庭财产在百万元以上的约有100万户;而年收入在300元以下的有几千万人,个人家庭财产不足千元的也有上千万户。少数人富有与大多数人不富乃至贫困,已经形成非常强烈的反差。一方面,截至1996年底,我国农村还有5800万人没有脱贫,初步脱贫的也不断有因病、因灾、因市场行情变化而返贫的,平均返贫率在10—20%,而且,贫困线(按人均年纯收入)每提高100元,就会使贫困人口按几何级数翻倍。在城镇,随着近几年亏损停产或半停产企业以及下岗、失业工人的不断增多,也浮现出大约2000多万新增贫困人口;另据估计,1989年贫困人口为3480万人,1995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的城镇困难职工比重已达8%,这比1992年增加了三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减少面则已达41%,比1990年增加了11.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百万、千万、亿万富翁也在普遍增多。1988年的相关报道披露,中国大陆有百万富翁5000多人;1995年的信息则称,据统计,目前我国的百万富翁已超过400万人。在大中城市中,16%的私营企业主年收入在60万元以上。1996年国内有关报刊载文报道,据近年来的估算,大陆亿元以上的富翁至少有500个以上;又有消息称,1996年我国亿万富翁已超过1000人。2000年,学者吴波撰文说:有人测算,中国目前百万富翁有300万人、亿万富翁已超过1000人。暴富阶层中,除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和其他通过不同途径暴富的社会群体餐,还包括党和政府的一部分官员以及国有集体企业的一部分经营管理者,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和化公为私,在极短的时间里骤然集大量财富。以权钱交易和化公为私为主要特征的暴富者,已经成为现阶段中国社会暴富阶层中十分显著的组成部分。与之相应的,则是贫困阶层同暴富阶层所形成的鲜明反差:截至1998年底,我国农村还有4200万人没有脱离绝对贫困状态;据国家统计局城镇调查队的调查显示,全国城镇贫困居民占全部城镇非农业居民人口的比例为8.6%,约为2428万人;全国城镇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已分别达到1242万人和3329万户。到1996年底,全国城镇低收入人口约为3200万人。由此不难看出,改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化最为本质的特征乃是在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中国社会已明显分化出资产者和无产者两大群体。
黄如桐同志综合有关学者文章及资料而得出的结论,绝非危言耸听,当今中国,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虽确已从温饱向小康水平迈进了,从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来看,城镇居民家庭从1978年的57. 5%降为37.7%,但与此同时,城镇职工和居民家庭收入差距迅速扩大,贫富差距急剧拉开。2004年第5期《中国国情国力》发表了孙学文的长篇文章《从城市人贫富差距有多大》,以大量数据从三个方面较为详尽地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一)关于职工平均货币工资的差别。(1)从国有单位行业平均货币工资来看,最高与最低行业货币工资差距越拉越大,2002年与1978年相比较,高、低相对差已扩大到了3.7倍,绝对差已达到13322元,比1978年扩大47.9倍。(2)从全体职工行业平均货币工资来看,最高与最低行业货币工资差距先有所缩小,然后逐年扩大。2002年与1978、1985年相比较,高低待业相对差由1978年的1.7倍扩大到1985年的2.46倍,绝对差由1978年的458元增到1985年的629元和2002年的12737元,绝对差比1978年扩大了27.8倍,比1985年扩大了20.2倍。(3)从地区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来看,最高与最低地区货币工资差距基本上是逐年扩大。2002年与1978年相比较,高低相对差扩大了2.06倍,绝对差2002年高达14697元,比1978年扩大了37.3倍。(4)从国有、集体和其他企业(包括外企、责任与股份公司等混合经济,但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平均工资来看,开始时,国有职工平均货币工资高于集体企业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但从1984年起,其他企业职工的平均货币工资就一直高于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平均货币工资。2002年与1978年相比较,外企和其他私有制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比集体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相对差高出2.67倍,绝对差高出40.2倍。(二)关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差别。2002年与1985年相比较,最高收入户人均全年收入与最低收入户和困难户相对差扩大了3.74倍和4.07倍,高低相对差由1985年901元扩大到2002年的17680元,扩大了19.6倍;高低绝对差由946元扩大到18144元,扩大了19. 18倍。中国城镇有多少贫困人口?按照联合国划定的每人每天消费1美元的最低贫困线标准,全国城镇人口平均每天有2.7美元收入,高收入户人均每天有6.69美元收入,而最低收入户和困难户人均每天只有0.84美元和0.68美元的收入,其收入连联合国划定的每人每天消费1美元的贫困线都达不到。截止到2002年,中国城镇最低收入户和困难户全部陷入贫困状况。按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队按收入大小划分,其中最低收入户占城镇总人口的10%、困难户占城镇总人口的5%;2002年,城镇总人口为50212万人。据此,最低收入户约有5021.2万人,困难户约有2510.6万人。就是说,到2002年底,全国城镇涌现出500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至少有2510万贫困人口亟须救助才能解决生存问题。哪些人或其家庭成员包括在这贫困人口范围呢?一是下岗职工,二是失业人员,三是无业人员,四是停产、半停产或经营困难企业的职工,五是因病或致残不能工作的人,六是无亲龙抚养或赡养而又无储蓄的人,七是多子女家庭,八是重灾重病户家庭。这些困难人员及其家庭,消费水平低,生活质量差。另据国家统计局城调队调查,城镇贫困人口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零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和建筑业等低工资低收入行业。至于从地区分布情况来看,2001年所显示的城镇贫困人口分布如下表所示:
地 区 城镇最贫困人口(万人) 占全国城镇最贫困人口比重(%) 占当地城镇居民总人数比重(%)
全国统计 2510 100 8.1
东部 497 19.8 3. 8
中部 1288 51.3 11.7
西部 725 28.9 10.2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03年中国发展报告》第189页]
(三)从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来看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据测算,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16逐步扩大到1990年的0.23、1995年的0.286。世界银行计算,中国到1998年的基尼系数已达高0.403,超出了0.4这个允许警戒线。贫富差距过大、分配不公和收入不平等的状况,超过西方发达国家平均为0.34和世界平均0.4的水平,接近或超过美国0.42的水平,仅比拉丁美洲0.49和非洲0.47的水平略低。又据报道,2003年中国人均GDP已达1090美元,早已超出800美元的小康水平,但为什么在中国城镇还存在着3000万—5000万的贫困人口(其中,2002年仅享受国家补助、救济的人员就已达2434.6万人)?这是因为城镇居民收入结构呈宝塔型,塔顶上少数暴富者和改革开放先富起来的少数地区平均收入很高,如2002年高低城镇人均收入相对差距高达7倍,高低之间相差8.8倍,地区高低也相差1.23倍,这就把平均数拉高难度。也就是说,平均数中包含着高、低收入悬殊和收入分配不公等严重问题。那么,在平均数以下占多大的比重?以2002年为例,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全国平均为7972元,超过平均数的地区有京、津、沪、浙、广(东)和西藏等六个省市区,占全国三十一个行政区的19.4%;这六个省市区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水平(按算术平均数测算)为11741元,高出平均数47.3%。而低于平均数的则有二十五个省市区,占全国行政区总数的80.6%。二十五个省市区平均消费水平约在6000元左右,低于平均数24.7%。其中在6000元以下的地区有12个(占行政总数的38.7%),最低的贵州、山西只有4000多元,低于平均数41.2%,仅为最高的上海市(高出平均数1.06倍)的28.5%,人均少消费11767元。而这低于平均数的二十五个省市区,其总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86.9%,就是说全国最大多数人是处于平均数之下的。再按贫富比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差距越来越大。2002年与1985年比较,最高收入户人均消费支出比最低收入户的消费支出相对差为2.88倍,绝对差扩大了15.07倍;最高收入户与困难户的相对差扩大了2.96倍,绝对差扩大了24.71倍。2002年,城镇最低收入户和困难户的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2388元和2080元,只相当于1978年的499元和434. 7元。在目前食品及住房、水电煤气和交通、医疗、子女上学等费用上涨数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的情况下,对年消费2388元、月消费199元、日消费6.54元的城镇最低收入户来说,生活十分艰难;而对年消费2080元、月消费173.3元、日消费5.7元的城镇困难户来说,其生活就更加难熬了!城镇最低收入户和困难户,不依靠亲友资助或政府救济,实在是很难维持生存的。那么,城镇贫困人口究竟有多少呢?按消费物价上涨指数和人民币汇率贬值幅度(从人民币兑换的汇率来看,从1978年的1美元兑换1.68元人民币贬值到1994年的8.62元,再回升至2003年的8.277元,二十五年间贬值了79.7%,比1980年的1.49元,贬值了82%。按此测算,现在的500元人民币比1978年和1980年100元人民币兑换的美元还要少。)以及国家统计局历年调查确定的城镇最低收入户和困难户占城镇总户数10%和5%的比例推算,中国城镇贫困人口(城镇总人口×10%,为最低收入户占总户数的比例),由1985年的2509.4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4590.6万人和2002年的5021.2万人。其中,急需救济的特困人数由1985年的1254.7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2295.3万人和2002年的2510.2万人,这几乎相等于民政部统计的城镇救济的总数。目前全国城镇需要救济的人口当在2600多万人以上,这与中国农村需要救济的贫困人口3000万人左右相差不多;城镇中最低收入的贫困人口在5000万以上,与农村(按人均年收入625元、每月收入52元、每日收入1.71元,合每天0.2美元划界)相对贫困的9000万人相比较,只有4000万的差距。
实现公平正义是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又存在呈日益加大之势的贫富两极分化的严重问题,这显然与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相违背,必须引起高度关注。胡悌云同志曾有篇文章谈到这问题的严重性,很有意义,故特节录于下:
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
——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
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命题至少包括如下涵义:1、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不仅使初级阶段较为落后的生产力赶上和超过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而且在速度上、时限上要比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快得多;2、发展生产力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3、不消灭剥削,不消除两极分化,就不可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我们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些,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反映,是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向往所在。当然,实现这个历史任务也并不容易,坚持这个原则要克服种种可能遇到的困难。困难不仅在具体的工作中,首先在认识上。思想支配行动,只要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问题就易于解决。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经过中央作出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动摇、实施改革和开放等重大举措,已经深入人心,并取得了举世瞻目的成就。而对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认识,却由于建国以来这种现象的长期不存在而淡化。由于曾经出现过“割资本主义尾巴”等过左行为而让人心有余悸不愿提及。对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新一代人来说,剥削和两极分化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由此看来,从理论上、认识上弄清楚和明了什么是剥削和两极分化、什么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这个社会主义的基本常识,对于自觉地贯彻落实邓小平的上述命题,从而在政策上、工作中有所注意和掌握,意义非同小可。
(二)
剥削,简单说,就是凭借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无偿地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和产品。这是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分析的基石。只要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就必然产生剥削。两极分化,简单说,就是由剥削造成的富者越富、穷者越穷。这就是说,有剥削,就要导致两极分化。而产生两极分化的根源,还是私有制。从程度上说,贫富差距可能是两极分化的初期,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就是两极分化。
一部私有制的历史,其实就是剥削和两极分化的历史。只要有生产资料私有制,就会发生剥削,进而出现两极分化。这不存在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因为这是事实。不仅我国的历史如此,就是当今被一些人吹嘘为富得流油的美国等发达国家,也莫不如此。
美国人口2.6亿多人,真正的富人并不多。据《福布斯》杂志报道,1999年净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大富豪为267人。另据有的资料说,资产超过1000万美元的富豪家庭为35万户;超过100万美元的家庭为790万户。将这些百万、千万的富翁人数加起来,不足824万人,即美国人口的不足3.2%。而他们却聚积了整个美国的大部分财富。世界500家大企业,美国占30%,一家公司的年最高利润可达50亿美元。美国工人的状况如何呢?1990年之后,非农部门的小时工资一般是10美元上下,职工年平均工资大致是1.5至2.0万美元。但是,有相当数量家庭的发入仍在1.7万美元之下,即4口之家的贫困线。职工与公司主管人员的工资差距,最大的可达100多倍。据美国经济政策研究所公布的资料,1998一1999年,全国工人总数的近三分之一是临时工(清洁、服务、司机及办事员、技术兼职人员),即三千多万人。他们的工资比固定工一般低15-25%。有一部分家庭收入每年不到1万美元。人所共知,美国人生活中很多是欠帐(分期付款等)消费,家庭收入低于1万美元的,一般用于还债的不少于40%。一个家庭每月只有500美元,如何生活?只好是旧债未清,又欠新债,终生还不完的债。
由于两极分化,贫富之间的消费差距的确是天壤之别。住房、坐车、旅游不用说了,就饲养宠物一项就可窥见一斑。据联合国贸发会公布的资料称:美欧国家每年饲养宠物的花费为130亿美元。1998年,美国有3390万人家养狗。许多城乡的狗医院是24小时服务,狗美容院、狗餐馆、狗墓地等,生意兴隆。另据美国媒体报道:一家公司正在出资230万美元为亿万富翁克隆一只牧养犬。与此相对照的是:全球60亿人口中,有30亿人每天靠不足2美元生存,其中有12亿人每天的生活费还不到1美元。这是世界银行行长詹姻斯•沃尔芬森的专访谈话,想来未必有多大水分。
美国两极分化的趋势,80年代以来是日益加剧的。比如,净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大富翁在20年代只有亨利•福特一人,1982年增至13人,1999年达267人;资产超过千万美元的富豪家庭,1990年为6.77万户,1999年增至35万户;资产超过百万美元的个人。同一时期也足数倍增长。而广大的临时工,不仅职业不稳定,而且能够享受医疗保险的人数只占4%。现在,没有医疗保险的人数为4300多万人。而美国医疗费用之昂贵,早已令人乍舌。美国的失业人口,最近几年一直是800——1000万人。这种两极分化的状况,就连美国的经济学家也深表优虑。哈佛大学的西达•斯科克教授说:“美国的财富和收入不均的现象,仍然是发达世界中最为严重的。”(《被忽视的中等阶层》)另一位被誉为管理学权威的彼得•法鲁克教授称:“经济学家和政治家指望的发展是消除贫困。”但即使在美国,“贫困现象依旧触目惊心”。“贫困,与其说是一种经济现象,不如说是一种社会现象。”由此看来,美国虽然是当今世界的首富,但对其全国人民来讲,并不都是天堂。他们的智囊谋士们尚且如此忧心,我们还能视而不见并为其义务粉饰么?
(三)
私有制的历史,在我国已经有了几千年,堪称世界之最。当然,由于种种原因,以至于就是到了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我国私有制聚积的财富,与发过国家的富豪亦无法相比。但就是这样,由剥削造成的两极分化也是十分惊人的。中国的工人阶级,可以说是真正的一无所有;中国的贫雇农,的的确确是一贫如洗。压迫、剥削越重,反抗力越强。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所以成功,工人、农民的自觉参与并结成巩固的工农联盟,无疑是根本性因素。
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生产资料及资金的私人所有制,当然与我国历史上和国外的私有制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能够动员民间人才、资金为发展生产力作贡献;其次,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发挥优势、开发资源、壮大经济实力的力量;其三,成为社会就业的渠道之一;其四,在已经致富的私有生产经营者当中,有一些还直接为社会做了一些好事。这些积极作用表明,私营经济应该并且可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在今后的相当长时期内,私有制和其它所有制一样还要共同发展。为了支持和促进私营经济的发展,许多省市区的中***委和政府都相继出台了鼓励和帮助的政策。在国有经济改革中,改组、租赁、兼并、收购等措施也为私有经济的壮大提供了机遇。因此,私营经济发展迅速。……与此同时,也无可讳言,私有制还毕竟是私有制,它仍然靠无偿占有职工的剩余劳动或产品致富,仍然可能产生两极分化。这就是说,私有制在对社会主义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在这方面的问题也已显现。1、为了追逐利润的最大化,为富不仁,对雇佣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不顾劳动保护与生产安全,甚至采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野蛮管理,以及使用雇工。为了利润,拿工人生命安全当儿戏的事件已经相当惊人。2、为了追逐利润的最大化,不顾法律、政策和道德的约束,采用偷税骗税、掺杂使假、走私贩黄、坑蒙拐骗的手段。3、少数手握巨资者,并没有经历过如同历史上资本家那样创业的漫长过程,而是钻了体制转换的空子,有的则是贿买权力、巧夺国有资产,或者是勾结党政官员运用某些特殊手段敛财聚财,突然暴富。4、少数人致富以后,既不“思源”,也不“思进”,而是比阔斗富,崇奉金钱万能,倡导封建迷信,荒淫无耻,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毒害、污染社会。这种现象,与建国初期相比早已过之!
处于商品经济和公有制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时期,私人资本聚积的速度是异常惊人的。短短十多年的工夫,全国已经产生了一批亿万富翁。为首者,据说已向百亿元逼近。至于手握百万、千万的老板,在县乡已是司空见惯。
这些现象的出现,虽带有不可避免性,但实事求是地讲,也是始料不及的。由此而引起的社会一系列深刻变化,都被人们有较深的体会。今天理智地看到和认识这些,并不是见富眼红,并不是现阶段就限制和消除私有制。共产党人,坚信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人们,也不别回避和隐讳自己的观点,即实现《共产党宣言》中最终要与私有制及其观念的两个根本决裂。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及其理论家们,从来就不忘对我们进行分化、西化,就连经济贸易接触也看作是为了加快我们的“变革”。他们的信念和立场,从不隐讳和动摇;我们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全面维护工人阶级的劳动权益和生命安全,防止两极分化,恰恰是从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的角度,更好地支持私营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发展的需要。讲明这个观点,可以使私营企业主依靠诚实劳动、放心地去发展。人类最美好的前景是在彻底消灭剧削、消除两极分化之后,创造政党、国家都要消亡的条件,私有制还有什么担心的呢?
还应看到的是,贫富悬殊的状况已不是个别现象。而且,由于两个事实会进一步促进这一现象的恶性发展与扩大:一是若干私营企业主已经与某些党政官员结成了难解之缘。有的官员尽管工资收入有限,但其灰色收入却相当惊人。称病住院、儿婚女嫁、爹娘归西、工作调整、出外参观,甚至其他借口,就可收受花不完的钱;有的握有土地、企业股份、报酬提成,实际上有的已经是事实上的老板。二是分配不公,也就是与其劳动支出或贡献无关的收入增大。一些垄断行业的中高级职员、效益高的企业承包人等的收入,比一般职工的工资要高出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多。少数影星、球星、律师、广告人、教授、作家的财富也达百万、千万。问题更在于,高收入者在暴富挥霍的同时,还会拿出一部分当作资本,通过代理人投向生产流通、参与炒股等,追逐资本增值。
但是,作为社会另一端的贫穷者队伍不断增加。他们是下岗人员、停产半停产以及所谓“放长假”人员、提前退休尤其是在地方小企业和大集体单位的人员、贫困地区和因无法抗拒原因而产生贫困的农民等等。虽然不少地方公布过最低收入保障标准及救济标准,但实际上很难兑现。他们的实际收入,最低的不要说养家,连个人生活也难保证。医疗的困难就更为普遍。这个庞大的人群,与灯红酒绿、一掷千金的富人相比,十分显眼。
由此可以看到,贫富悬殊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进而联想到两极分化,决不是无病呻吟!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可以说是三番五次地讲过,比如他说:“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算是走了邪路了。”难道这还不算是淳谆教导吗?
(载《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那么,在当今中国是哪些人构成了贫者呢?“低收入者主要包括城市下岗职工、退休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大部分农民及其家庭,是人口最多、钱袋最瘪、竞争能力最弱而又最不应忽视的群体,如果加上勉强摆脱衣食困扰的更低收入者,这个群体更庞大。”(雯子:《让低收入者有能力消费》,载2004年8月23日《人民日报》。)其实,这里没有提到的全国在职的工人阶级群众,月工资平均到不了1000元,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就算夫妇俩都工作,供应一个三、四之家的生计,还要解决老人的瞻养、子女上学、购房、看病等诸多问题,同样紧吧吧的。这样加起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中的绝大部分都成为了当今中国社会生活中的贫者。中央党校教授吴忠民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以工人和农民及其亲属为主的贫困人口的数量很大,大量的工人和农民生活十分窘迫。”“对工人、农民来说,他们关心的是付出的劳动没有得到公正的回报。”(肖云祥:《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公正社会》,见2004年8月1日《中国青年报》。)工、农劳动群众普遍处于贫困境地,这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关注:
和谐社会勿忘困难群体
王伟 关明 郭强
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富裕社会。
然而,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在走向富裕和谐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个人数颇众的困难群体。他们艰辛的生活境遇,时刻牵动着两会代表委员的心。
“关注百姓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牧入”、“解决西部城乡居民增收”……今年全国两会上,关注贫弱者的提案、议案和建议明显增多。
“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忘记困难群体”,这是代表委员们发出的急切呼声。
绝对和相对的贫困者
尽量不买或少买肉禽蛋水产品,在收市时买价格较低的粗菜……在关注中西部城镇低收入人群体的生活状况时,蔡玲、王少阶委员特别注意那些食品消费占整个消费近6成的低保家庭的餐桌。
一位人大代表曾到东北调查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看到一个家庭夫妻双双下岗,丈夫蹬三轮车,好的时候每天能挣上10元钱,不好的时候整天没有客人。妻子每天出去找工作,总是没有着落。这样的家庭还要供养上学的孩子,境况可想而知。
汪正法委员告诉记者,南京有的企业内退人员每月只能从企业领到240元生活费,扣除养老金个人应交部分,实际剩下的只有100多元。尤其是那些因工致残人员,大多丧失劳动能力,还要看病吃药,生活困顿不堪。
在庞大的城镇低保家庭各单之外,还有一部分困难职工正在低保线前徘徊。
相对于城镇贫困现象,农村贫困现象依然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在西北某“经济强县”,竟然“还有19万群众未脱贫”。一个1800多人口的村子,收入在625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有500多人,153户居住在土窑洞里,将近20%的学龄儿童交不起学费。
正如段丽卿代表所指出的,住房难、看病难、孩子上学难成为压在农村贫困人口头上的“三大难题”。
在绝对贫困人日数居高不下的同时,“相对贫困”日渐突出。来自浙江的人大代表反映,浙江的人均收入等“富民指标”连年高居全国前列,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同样十分突出,并且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
据介绍,截至2003年底,浙江省年收入在1000元绝对贫困线以下的人口为37.6万人,比上世纪90年代末减少了20多万人。但是,当地2002年的基尼系数达到0.372,2003年已经接近0.4。
贫困现象影响社会和谐
对农村贫困人口来讲,自然条件的恶劣常常是他们致困的主要原因。
然而,对于整个包括城镇贫困人口在内的困难群体而言,造成贫困以及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则十分复杂。其中,既有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选择因素,也有社会转型期的特定结构性和体制性因素,也有腐败、市场失序等非正常因素。
一些代表委员提醒说,严重的贫困现象以及致困的非自然、非正常因素,都会导致不良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严重的贫困现象首先使经济增长受伤害。
经济界的委员指出,目前,贫富差距达大的后果日益明显——国内需求受到严重影响,富者有钱但消费增量小于收入增量,贫者无钱消费,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成为长期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瓶颈。
由于非规范、非正常收入占相当比重,越来越多的人对由此导致的收入差距拉大愤懑不平,严重影响工作和生产效率。失业问题更使相当一部分资源得不到利用,影响宏观资源配置效率。
同样严重的是,贫困现象以及贫富差距拉大正在导致社会心理的失衡。
代表委员指出,随着群体贫富分化日益明显,阶层差距日益加大,社会分层的加速和贫富悬殊的拉大,贫困群体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从而使社会心理被扭曲。
事实上,贫困群体最容易感受到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本与代价。如果将自己的弱势地位和社会因素联系起来,必然会感到自身利益相对受损,产生不公平感并对社会不满。
政协工会界委员注意到,因贫富差距引起的心理失衡比较明显。
少数帮抚对象对政府的帮抚措施不买帐,一些困难人员嫌工资低,宁愿放弃政府的就业援助而要求享受低保金。在一些困难职工帮抚中心,常有下岗失业人员指着鼻子说些很难听的话。有的人一边领取救助款、一边拒绝履行签领手续,甚至砸坏接待窗口玻璃。
徐锡澄委员说,由于拖欠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持续上升,***和突发性事件应该引起高度关注。在贫富差距过大的背后,社会公正正在遭受伤害。
有关人士警告说,如果不能在消除社会绝对贫困的同时,逐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这种“相对剥夺感”可能使失业率上升、群体性事件频发、社会治安恶化,从而危及整个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
消除贫困是全社会的责任
贫困问题不是仅仅与贫困群体相关的问题。消除贫困现象,是全社会、全体人民共同的大事。
针对那种把抚贫帮困看作救济或道义行为的现象,萧约基委员提出抚贫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补偿,不能看作单纯的救济。
萧灼基委员认为,贫困人员也是经济发展所依赖的各种社会资源的所有者,他们有权享受利用这些资源所创造的成果。那些在体制转型过程中利益受到损失的贫困人员有权向社会取得补偿,政府则是扶贫帮困的主体。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经济学家厉无畏指出,国家应该通过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来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吴敬琏委员建议,可以向职工划转国有资产以缩小贫富差距,消弱社会矛盾。
此次全国两会上,和谐社会勿忘困难群体的声音越来越多——
“要解决贫富差距过大等社会不公的问题,根本在于大力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市场竞争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因其优胜劣汰的特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拉大贫富差距的动力,因此,需要通过种种非市场的社会政策措施对其加以修正。”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生活品价格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调价补贴机制,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尽快确立新的政绩评估体系,衡量地方政绩还要看所在地区低收入家庭或贫困人口的生活能否得到保障。”
“作为流动人口创造价值的主要受益者,流入地应该为确保这一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支付必要的社会成本。”
……
代表委员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消除贫困现象,让全体人民起建设和谐社会,共享和谐社会的温暖阳光。
(见2005年3月7日《工人日报》)
与工、农劳动群众普遍贫困相对照的,则是在我们的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暴富阶层,新兴私营企业主就是这阶层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尤为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就是据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企业研究会共同组织的调查显示:“私营企业主1/3是党员”。调查结果表明,私营企业主的党员比例近年来上升很快。大型、特大型私营企业主中的党员比例更高。调查课题组专家认为,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来源相当复杂,许多人在开业之前已经是党员,近10多年来又有大量党员干部和党员知识分子“下海”经商,壮大了党员私营企业主的队伍。这种状况令有识之士颇感忧虑:“全国才六七千万中***员,仅为13亿人口的百分之五左右,但在私营企业主中却占了三分之一,而且‘大型、特大型私营企业主中间的党员比例更高’。仅从简单的比例上分析,是不是有点不太正常?……他们究竟是凭什么如此迅速地致富,让那么多党外群众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是他们智商、情商什么的都高人一筹?还是有谣开拓市场、财源广进的绝活?”(徐林林:《“私营企业主1/3是党员”引人思考》,载2005年2月16日《中国青年报》。)共产党员是干什么的?共产党员是自觉自愿地为推翻剥削阶级统治、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剥削现象、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无产阶级先锋战士,而在如今的中国,在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的情况下,却一方面是工农劳动群众中的大多数处于贫困状况,另方面却是1/3的私营企业主是中***员。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尤其要关心那些生产和生活遇到困难的群众,深入到贫困地区、困难企业中去,深入到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城市贫困居民等团难群众中去,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谋利益,带领群众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胡锦涛:《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新华社2003年1月2日北京电。)面对着贫富两极分化愈益严重的现实,面对着处于困难境地的工农劳动大众,每位共产党员是否都应想想:我无愧为一位共产党员吗?我忠实践履了在鲜红的党旗下发出的神圣誓言吗?!
在这样一种贫富差距急剧拉大的社会背景下,作为社会主义中国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其现实生存处境究竟如何呢?还是透过一些实例来看看这方面的实际状况吧。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表彰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不同时期涌现出来的千千万万先进模范人物,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建立了卓越功勋。他们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且创造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一代又一代先进模范人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动精神,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谱写了如歌如泣的动人赞歌,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顽强拚搏、自强不息的崇高品格,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风貌。广大先进模式人物不愧为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人民的楷模。”然而,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卓越功勋的劳模们,其现实生存状况又如何呢?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2002年统计,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共表彰21579人(22297人次),其中职工劳模19144人。在职工劳模中,撤销称号的有130人,已故4063人,尚未查实的有877人,查实健在的有14074人。各省(区、市)共表彰劳模257998人,目前查实健在的有181737人;国务院各部(委)评出的劳模约5万余人。健在的职工全国劳模中,30岁以下的占0.7%,31岁至50岁的占24.8%,51岁至60岁的占20.3%,60岁止人上的占54.2%。在职劳模占43.3%,离退休劳模占55.5%。随着经济发展和各项政策的落实,劳模的生活水平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劳模生活比较困难。据全总有关部门2002年所做的调查,在职全国劳摸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860人,占6.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线的有640人,占4.5%。还有少数劳模因本人或家属患病、子女上学费用高、家庭赡养人口多等原因生活窘迫。问卷调查表明,有15.3%的劳模对目前的收入和生活状况不满意,有12.5%的劳模认为生活水平比上一年下降。从各省(区、市)总工会的调查看,省(部)级劳模的收入总体上少于全国劳模,生活困难的程度也大于全国劳模。劳模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主要有:
1、收入偏低。2001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5.8元,而全国劳模月工资收入低于900元的有3747人,占29.7%。问卷调查显示,有20.3%的劳模认为收入低是致困的主要原因。在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60名全国劳模中,退休的占71.1%,五六十年代的老劳模占78.8%。据甘肃省总工会调查,全省有62%的省(部)级劳模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其中月收入200元至300元的占48%,200元以下的占14%。由于收入低,有的劳模连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维持。问卷调查还显示,在全国劳模中,有529人被拖欠工资或退休金,占4.2%;其中,拖欠一年以上的有167人,占被拖欠人数的31.6%。有2151人没有按有关规定增加退休金,占17.1%;有1436名劳摸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占11.4%;有839人提前退休,占6.7%;有147人下岗失业后生活无着,占1.2%。
2、医疗费用负担重。据问卷调查,在全国劳模中,有4608人患侵性病,占36.5%;510人患重病,占4.0%;386人因公(工)伤残,占3.1%;340人患各类职业病,占2.7%。有的行业如采掘业,劳模患职业病和因公伤残的高达19.3%。多病的身体需要劳模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而省的企业又不能按时报销医疗费。问卷调查还表明,有5291人的医药费不能报销或只能报销一部分,占42.0%。其中,拖欠一年以上的有1466人,占27.7%,拖欠金额达578.27万元,人均近4000元。据辽宁省总工会调查,该省省以上劳模被拖欠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的有313人,其中被拖欠万元以上的有86人。问卷调查还显示,有2440名劳模所在单位没有为其交纳医疗保险金,占19.3%。甘肃、青海等省一些没有参加医改的企业,实行每人每月10至20元的医疗费用包干,有的只有3元,还不够一次挂号的费用。各地医疗制度改革后,普遍提高了自付部分的比例,这对收入低的劳模影响较大,如北京市规定,医药费在1500元以内部分完全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元以上部分报销60%。许多劳模患有慢性病或老年病,有的劳模因贫病交加而债台高筑。曾受到毛主席接见的1959年全国劳模高雅仙,年轻时为支援“三线”建设到四川工作,退休后孤身一人回到故乡杭州养老,因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她每月需支付上千元的药费,而本人月退休金只有534元,高额的医疗费支出使她不得不放弃医治。
3、家庭负担重。一些劳模因家庭赡养人口多、家属患病或下岗、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据对2002年全国总工会和民政部开展“爱心献劳模”活动救助的1000名生活困难劳模的情况分析,其中配偶下岗或无收入的占27.8%,子女下岗或待业的占15.3%,家属患病的占21.3%,子女上学负担重的占16.3%。特别是一些低收入的老劳模,造微荷的退休金很难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四川省退休的全国劳模牟彪,家中5口人,人均收入仅142元。虽然他已75岁高龄,但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外出打工。
4、住房比较困难。房改前,有些劳模主动把分房机会让给别人,也有的因所在单位效益不好住房没有改善。房改后,由于实行住房商品化,不少劳模买不起住房。问卷调查表明,目前还有4252名全国劳模的家庭人均住房低于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水平,其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有1012人,占8.0%。在一些地处边远的军工和“三线”企业,有的劳模至今仍往在五、六十年代建的十分简陋的土坯房或简易房中。
那么,这几年劳摸的状况是否得到有限改善了呢?一份关于河南省老一代劳模生存状况的资料颇可从一侧面反映出一些情况,故特节录于下:
2005年2月,河南省慈善总会举办的“关爱困难劳模阳光活动”实施第三次行动,将筹集的10多万元,在春节前夕分别发放给16名家庭贫困的劳模。这次行动使一个曾经备受社会敬仰、如今却普遍陷入困境的群体凸现在公众面前,而受到诸多传媒的关注。在新时期,劳模的时代品牌价值如何在经济社会中得到彰显,使他们获得更好的生活条件?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河南省慈善总会会长赵雨从河南省总工会了解到,该省目前有国家级劳动模范630人,省级劳动模范近万人。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劳模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特别是有的劳模下岗或退休后,逐渐丧失了再就业机会和劳动能力,生活更为困难。譬如,1998年5月,一个普通的自行车修理摊子摆到了安阳市红旗渠广场附近。这个摊子的主人是安阳市第三自行车厂的下岗工人申书章。与其他摊主不同的是,申书章是1995年的全国劳动模范;当年“五•一”,他参加了以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表彰大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98年5月,他所在企业效益滑坡,申书章和上千名工人一起下岗失业了。下岗后,申书章立即遇到了一个现实问题:全家共有4口人在自行车厂工作,都下岗了;自己年龄大了,已无再就业的可能。不仅他本人,而且全家生活立马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他只好作出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上街头摆摊修理自行车以维持自己及家庭基本生计的决定。
全国劳动模范不得不靠修理自行车来挣钱糊口的举动,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反响。大家所关心的问题是:在新形势下,劳模的各种待遇如何落实?养老金谁来支付?对于像申师傅这样多年来为企业和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全国劳动模范,无论其所在企业效益如何不好,难道就真的无能为力,而只能迫使其自谋生路吗?党、政府以及全社会就不应该关注他们的命运吗?
在河南,像申书章师傅这样陷入生活困境的劳模又岂止一、二个?赵云雨了解到原在内黄县一家国企工作的呼六德,是位省级劳动模范。现在,他和老伴儿全部收入就是仅有的每月700元的低保金。而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长期勤苦劳作,呼师傅落下了一身病,为治病,他欠下了6万多元的债务。不仅仅是呼六德师傅,老一代劳模原本工资就不高,长期工作劳累又使他们中的很多人患有多种疾病,为了看病而不得不债台高筑,这导致他们的生活困苦不堪。赵云雨说:“如果不亲眼所见,真想不到劳模们的生活有这么苦!”
郑州市总工会生产部部长马杰说,现在国家对老一代劳模的现状很关心,对生活困难的劳模资助力度也很大。但“有一个现实问题是,由于老一代劳模在岗时的工资不高,退休后的待遇也随之很低,在现在的生活水平条件下,显得有些不足。”
以上所述,编摘自2005年2月27日《郑州晚报》的一篇报道。凭实说来,河南省总工会、郑州市总工会以及河南省慈善总会确实是想方设法资助陷入困境的劳动模范的。但仅仅依靠他们逢年过节杯水车薪式的微薄资助,或者听凭着像申书章师傅那样以自己仅存的体力和技术去苦谋生路,能够使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劳模、尤其是老一代劳模们摆脱生存困境吗?2005年9月4日的《工人日报》有篇报道:
关注:劳模黄淑文索赔获法律支持
本报讯(记者郭强通讯员谢平)日前,黑龙江省鹤岗市的省级退休劳模黄淑文打赢了她的荣誉津贴官司。黄淑文将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得到劳动模范退休荣誉津贴80元,并得到补发的荣誉津贴6000余元。据黑龙江省总工会劳模协会介绍,这是该省审结的首例此类案件。
本案的原告为鹤岗市宴宾饮食服务公司,被告为退休女职工黄淑文。黄淑文1960年被授予黑龙江省财贸系统先进生产者称号。2004年初,黄在鹤岗市总工会调查填报劳动模范电子档案时,得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自己退休后应享受退休单位每月80元的劳模荣誉津贴,于是找原告宴宾饮食服务公司索要。这家公司以改制时已与她解除劳动关系为由不支付。2004年初,黄淑文申请劳动仲裁,经鹤岗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宴宾饮食服务公司自1998年11月至2004年4月每月给付黄淑文省级劳动模范退休津贴80元,66个月共5280元,并在此后,每月支付黄淑文80元。宴宾公司不服,一纸诉状将黄淑文告上法庭。
宴宾公司认为,现在的公司是从黄淑文退休前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现已是私有。改制时黄淑文已退休,原国有公司已与黄淑文解除了劳动关系,且黄淑文的劳模身份未在省人事厅登记备案,故公司不承认黄淑文是省劳模,不予支付其荣誉津贴。
黄淑文称自己虽在改制前退休,但企业改制时按当时鹤岗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自己仍属改制后的企业退休职工,并出具了相关证据。至于自己是否是省劳模,有黑龙江省总工会编著的一本历届省劳模名单为证。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黄淑文是否与原告解除了劳动关系、被告黄淑文是否是省劳模。
经一审法院认定,宴宾饮食服务公司主张与被告黄淑文已解除劳动关系,因无有效证据证实,故不予支持。黄淑文的劳动模范未在省人事厅登记备案,法庭认为造成此事的责任在宴宾公司,由于宴宾公司没有及时履行相关手续致使黄淑文的荣誉缺乏备案,黄淑文没有过错。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98年颁发的第19号令第16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省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劳动模范离退休荣誉津贴由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支付,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工农区法院判决:原告宴宾饮食服务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被告黄淑文劳动模范退休荣誉津贴5600元(自1998年11月至2004年8月止);并自2004年9月起每月支付被告黄淑文劳动模范退休荣誉津贴80元。
一审判决后,原告宴宾公司不服,上诉至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6月27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最终维持了原判。
北京市朝阳区共有451位劳动模范,其中有63人因收入低、长期疾病等原因生活在贫困之中。以下是2005年7月北京青年报记者对困难劳模的采访录:1960年北京市劳动模范马庆香是北京3501厂的退休工人,如今住在朝阳区水碓子附近一幛破旧的老楼里。马老住的房子是单位分的一套两居室,并不宽敞的客厅中搭了一张床,卧室的几面墙是斜的,房屋内的空间更显得狭小。马老有4个孩子,其中3个孩子都在3501厂工作,家里的生活条件都不太好。马老和儿子一家三口一起生活,大女儿离婚后,带着孩子回到家里,由于卧室只有两间,只能在客厅搭住了6个人。马老的小女儿告诉记者,今年2月,只有1000多元退休金的马老突发心脏病,装了心脏起搏器,自费花了2万多元。谈话间,马老突然眼圈一红,急忙起身走出房间。1985年全国劳模高家成,原酒仙楼粮管所党委书记,在1983年至1985年连被评为北京市劳模,1985年被评为全国劳模。上世纪90年代,高老的独生子患白血病去世后,高老一直和老伴相依为命,1995年8月24日,老伴又突发脑溢血,老伴每月不能报销的医药费有1000多元,为了照顾瘫痪的老伴,他请了位保姆。而老两口每月的退休费加在一起也就2000多元,支付了医药费和保姆的劳务费后所剩无几。1959年北京市劳模韩秀珍,原通州区商业幼儿园保育员,现在每月退休金518元,外加80元劳模补帖。韩秀珍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尿酸等多种疾病,每个月的药费都要超过1000元。但她没有任何医保,所有医疗费都要自己负担。老伴一个月有1200元,但身体也不好。她说,自己根本不敢住院,有一次哮喘转肺炎,医生说再不住院的话就有危险,要求她必须住院。但为了省钱,她楞是在社区卫生站打了4个星期的点滴,扛了过来。1960年全国劳模袁瑞云,原河北省大产公社双柏村幼儿园园长,现在每月三百来块钱退休工资,和女儿、儿子及他们的家人挤在一套不足100平方米的房子里。2002年老人的老伴去世,随后女婿突发脑溢血也撒手人寰。老人又患上了高血压、心脏病,每个月需要六七百元的检查费和药费。大笔的检查费不能报销,实行医保后,医药费满500元才能报销60元,老人的生活变得很拮据。于是老人和女儿、孙女挤在客厅的一张床上,儿子和媳妇住里屋,腾出两间小屋子出租,每月收取八九百元的租金帖补自己的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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