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兰 |
凡是关系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改革措施出台,都要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绝不能做违背民意、劳民伤财、增加群众负担的事
推进福建“十二五”发展,必须顺应人民的新期待,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像抓经济建设项目一样抓民生问题,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包容性增长和共同富裕的道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经济收入水平是衡量幸福感的一个基本指标。进一步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要把扩大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特别要完善面向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使劳动者在体面劳动中获得尊严。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大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解决好中低收入等群体的基本住房问题。
加快建立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使更多财政资金、公用设施向困难群体、困难地区、社会事业倾斜,努力使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与经济增长相适应。要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研究提出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阶段目标,量化具体指标,落实年度安排,使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成为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行动。
只有在一个物质丰裕、精神充实、生态舒适、社会和谐、政治清明的社会,群众才能真正安居乐业,幸福指数才能提高。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推动跨越发展是全省人民共同的事业,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凡是关系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改革措施出台,都要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绝不能做违背民意、劳民伤财、增加群众负担的事,最大限度地把全省人民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跨越发展上来。
——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在福建省委八届十次全会上说
人民网记者 赵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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