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舆共同体的“杰作”和贺卫方的“程序正义”
五月一日重庆警方向媒体公布,因农民工讨薪遭打,警方以涉嫌扰乱社会治安抓获黑心包工头及多名打手。这是一条久违多年的由政治公权力直接保卫劳动人民的正面新闻,有着向社会主义回归的标杆效应,受到久渴社会主义的人民大众一致颂扬,同时也引发民众对重庆政治的进一步认同和支持。
但是,由西化势力板结而成的媒舆共同体,有着狗一样灵敏的嗅觉,它们对中国向社会主义道路回归的任何一步,无不感到紧张和恐惧。它们深知重庆警方为农民工讨薪的行动所具有的潜在政治效力,深知这条新闻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回归的重大影响。于是想方设法虚构出一条新闻,用以抹杀重庆警方为农民工讨薪的政治效力,矮化薄熙来治渝的政治形象。
只要网友们稍稍用点心去对《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 显示法律缺位》的来龙去脉作个考究,就不难发现,西化势力阻挡人民向社会主义大回归,已到不择任何卑劣的地步。这篇由媒舆共同体合伙杜撰出来的泡沫新闻,虽然最初出自南方报系之手,但能够抄到热于真实、高于真实的地步,绝对是西化势力媒舆共同体的集体“杰作”。
我之所以认定这是一条人为杜撰出来的泡沫新闻,就是因为这条新闻的核心事实是虚构的。在其出笼的前四天,我天天游串在网络中,格外关注网民对重庆警方为民工讨薪的评议。我看到的都是网友一边倒的评帖,没发现一条提及到法律缺位问题,也许是本人疏漏了部份文字,但至少可肯定,网络绝未出现对“法律缺位”而形成质疑与热议。
我之所以认定这是西化势力媒舆共同体的集体“杰作”,就是这篇新闻在刚上网的四十分钟内,有着让人难以理喻的诡秘和蹊跷。五月六日上午08:15,它首帖在南方报网上,其标题是:《农民工讨薪 重庆特警“出手”》。请网友们注意,用“重庆出动‘特警’”来取代原始新闻的“重庆警方”,不是疏漏。当这篇文章首帖刚刚过去半小时,新浪网、凤凰网在08:46的同一分钟内转帖该文,不约而同地对原标题实行同质修改,都是有意突出隐藏在原文中的核心观点。六分钟后,新华网将新浪的和凤凰的所改的标题揉合在一起,形成网络流行的《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 显示法律缺位》的最终标题。这种四大媒体在三十七分钟内分步完成对一条虚构的泡沫新闻的全套工序,其速度之快捷,时间之密集、步骤之合拍,实属罕见!它使我无法不去认为:这是事先策划好了的行动,慎密到文章主体、标题递进修改、及发帖时间等等,我想这种策划应该早于此文出笼的前两日。
网友们不要低估西化势力媒舆共同体的卑劣,也不要低估它们在卑劣中的老到。在政治博弈上,西化势力的政治同盟比回归势力的团结坚固一百倍!它们非常懂得选择目标,非常懂得相互呼应。它们在任何问题上都可以寻求到突破口,能够在对手一万个对中,挑出一个“不”来,而这个“不”于对手是离奇的“异质”,但对于它们自己,却能做到一脉相承,万异未离其宗。
我们想想,为什么西化势力媒舆共同体此次用“法律缺位”作为否定重庆警方义举的突破口而不选择其它?这就是它们老到的地方。大家知道,法律缺位在现今中国己成常态,农民工之讨薪难,不论任何情境、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均可以套用“法律缺位”来质疑。重庆农民工之所以讨薪遭打,本质是法律的软弱无能,硬要归结到“法律缺位”,也是说得过去的,而这次重庆农民工讨薪成功,恰恰是法律到位结果,只不过是这次法律到位的主体是执法方中的警察而不是求法方的农民工。在这里,西化势力媒舆共同体采用惯用的主体偷换、过程与结果分离诡辩法,用全过程中的缺失来否定结果的成功。
这确实是种“异质思维”,是任何持有常态思维的人难以思议的。我前面之所以提到西化势力的“异质思维”万异未离其宗,就是感到这种思维同贺卫方的“程序正义”缘于一脉。其实媒舆共同体在杜撰此文时扭扭捏捏只提“法律缺位”,骨子本意是想挥使“程序正义”的大棒来否定重庆警方正义之举。只是在此时此地去使用“程序正义”,显然与传统人性与道德极不合拍,反会把“程序正义”的劣根性暴露于世人面前,做了偷鸡不着失把米的蠢事。这类蠢事,也许只有左派教条主义者才会去干,西化势力是不存在教条主义的。
在这里,我不得不对“程序正义”多说几句。
“程序正义”本来是一个极为普通的法学术语,其同“实体正义”的关系多年就成西方法学界讨论的课题。中国的精英在创造物质财富上的能力毫无过人优势,倒是在“异质思维”上能用功夫。在“异质思维”的创新上,中国的精英们也缺失能力,最擅长之道就是把国外讨论的玩意儿贩到中国来,通过收徒布道,使自已立在这种思维的最高位置。贺卫方的“程序正义”,也就是这么来的。
什么是“程序正义”?其实是个很简单的命题。程序在日常中就是指规定、秩序、制度,说白了就是规矩,俗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程序引伸到司法上其内容当然要多得多,有关司法中律法、制度、治理等等一切文字规定,都可视为程序。所谓“程序正义”就是忠实按照所规定的司法条条去办,否则就是非“程序正义”。我只是在这里作最通俗的解释,如果让法学精英去解读,那当然是玄而又玄的。在精英们看来,“玄”就是门学问,东西不“玄”就得大众,大众都能明白的东西何需精英把门命脉?精英生存之道就在这里。
贺卫方们引进一个“程序正义”并不遗余力为此造势,至少又可以忽悠底层老百姓好多年。许多西方泊来品,在你不了解它之前是很神秘的,有的神秘到神圣甚至恐怖。赵丽蓉生前上演的小品,麻辣帝丝是很神奇,其实不过是一盘干萝卜。“程序正义”也是盘干萝卜,只是目前识者尚少,一旦戳穿,毫不神圣。
道理非常简单,因为今日的司法程序和一切相关内容,均是精英们制定的,于是“程序正义”是精英政治的产物,也就完完全全是为精英法治服务。由于“程序正义”只是忠实于司法程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正义,这种正义不但同实体正义有距离,而同自然与社会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差距更大。人类社会的真正正义,并不依赖于通过“程义正义”来实现,倘若要想通过程序来实现正义,必须先有正义的程序,即是说,正义的程序才能产生有价值的“程序正义”。
实际上,“程序正义”不是孤立存在的,必须同社会公平正义联系在一起。一个缺失公平正义的社会,很难产生公平正义的司法程序。重庆民工讨薪,完全是恶性欠薪所至。在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视恶性欠薪如盗窃、诈骗、侵占同罪,制裁十分严厉,即使是非恶性欠薪,在国外也是不可容忍的。而在我们这里,“欠薪有利”、“欠薪无罪”,“不欠白不欠,欠了还要欠”,已成资本盘剥劳动的重要手段,而国人从上到下,对恶性欠薪的罪孽,有着当今世界少有的宽容和麻木。看看媒舆共同体杜撰的这篇“杰作”吧,最后一句借律师之口作出结论:“讨薪不属于刑事案件,不在警察的职责范围之内,此事公安机关可以协调劳动部门参与,但公安机关不能代替劳动部门去为农民工讨薪。”按照此种论点:恶性欠薪是十恶而不恶、十罪而无罪,是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只能通过劳动部门去裁决。请问,这种淡化恶性欠薪罪恶能建立正义的程序吗?如果按照这种程序去实行“程序正义”,又能实现多少意义上的正义呢?!
“程序正义”必须能够从整体上保护社会公平、保护人民、申张正义、打击犯罪,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去谈才是有价值,如果脱离这一点去胡谈什么“程序正义”,那这种“程序正义”就是邪恶的代名词。我们底层劳动者,要学会识别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不要被西化势力的反动学术精英的胡说八道出来的“程序正义”蒙住了自己分辩是非的眼睛。
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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