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事件是一个老式的“阶级斗争”案例
2012-07-11
四川什邡事件,就其本质而言,体现的是资本时代的社会困境——阶级斗争尖锐化。资本社会的阶级矛盾核心和实质,往往表现为“经济繁荣与多数(本地)人无关”,而由经济发展带来的 生态和环境“恶果与多数(本地)人有关”,本地人往往成为资本投资项目的反对派。一些自由派人士往往把一切重大事件,都硬性塞进“官民对立”的单一框架中间去叙述,这个观察框架 有着不小的遗漏。
什邡事件作为一个孤立的案例,体现了“资本主导经济发展进程”中间的关键问题:对于各种利益相关者无法进行合理补偿。在中国改开搞年代以来,资本主导下的发展,最常见的问题是极 端压低“劳工成本”和“环保成本”,山西、福建等地矿业公司的污水池溃口带来很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而普通民众受损之后却往往难于得到起码的补偿。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各种人群的利 益,在资本主导的利益分配中间得不到合理补偿,由此引发各利益相关群体的反对,这种由于经济利益不均衡引发的政治博弈,乃是老式阶级斗争的标准形态。
由于城市建筑装修行业的繁荣,老家蕲春县山区的花岗岩资源,具有了开采价值,这些资源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间,十多位福建资本家先后获得开采权。对于资本家而言,可以从开采和经营活 动中间获得源源不断的利润;而对于当地政府而言,招商引资的成功和本地资源的开采,意味着本县GDP数字的增加和税收数字的上升,官员们可以从这种“经济发展”过程中间获得间接的收 益。但对于当地农民而言,要想从这种经营活动中间取得收益就相对困难,唯一的获利方式是进厂打工,其工资所得也往往按照农村市场用工水平被压到最低点,而且有限的打工机会也仅仅 对那些家有青壮年劳动力的家庭开放,更何况打工收益并不可观。因此,当地民众多数感到自己是“外在于”花岗石开采业的“繁荣”,在本地资源耗竭的经济发展机会中间是受到排斥和不 公正对待的,这种“外在于”经济繁荣进程的“受排斥”感受,往往成为民众有组织反抗活动的出发点,2009年就发生过一起当地农民堵塞工厂大门要求停产的“群体性事件”。
无独有偶,今天4月中旬,我参加一次去武汉市郊区的旅游——黄陂锦里沟,在那里目睹了一次标准的“阶级斗争”故事——锦里沟的老板雇佣黑社会殴打当地的农民“讨债纠察队”。我问了 一个农民,据他说是老板拖欠本地农民的建筑款等诸多费用,结果导致农民联合起来催讨债务,这种联合讨债行为得不到行政和法律支持,最终只好组织“农民纠察队”去妨碍老板的经营活 动;而老板则拥有行政支持和法律优势,选择雇佣黑社会打人的方式,驱逐农民纠察队。这个农民还告诉我,这种武力冲突至少已经发生过三次了。而导游小姐则持有一种说法,认为农民纠 察队之所以周末前来闹事,就是因为周末来人多影响大,故意这么干的。
不管真实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每一处本地资源开发力度大的地方,都潜在地造就一支因无法受益从而心怀怨念的反对派,而反对派能否组织起反抗活动来,端视“组织资 源”积累过程,在何时突破组织群体活动所需的最低限度。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组织活动中间的信息成本,使得群体性的反抗事件易于组织起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中间, 真正的原汁原味的阶级斗争——工人组织起来跟资本家对抗——的事例很少,富士康的“十三连跳”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工人对于“内部抗争”的消极选择,但是,外部抗争却相对发达。本文 所记述的三个案例,都是“外部抗争”事例,所谓外部抗争是指“资本经营过程的外部受害人”的有组织抗争活动。这可能与内部抗争受制于资本经营体制的强大组织资源压制,难于组织起 来,最近仅仅因为有组织内部抗争的苗头的艾兴峰(英博金龙泉公司员工)就被强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该公司的《员工手册》中间有些条款规定公司管理层可以任意地解雇人 (譬如散布公司的负面消息就可以解雇),而外部抗争则在相当程度上不受资本经营组织内部的“组织资源优势”限制。
在反抗资本经营的外部抗争中间,政府的介入程度,往往与资本大小紧密相关。大资本往往具有较高的谈判能力,从而就有更强的政府动员能力,有一个政治学概念叫做“捕获政府”就是指 这种情况,而中小资本就相形见拙了。在本文的三个案例中间,蕲春县的福建商人不仅没有找到武警撑腰,甚至连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做群众工作”都不太卖力;而锦里沟的老板就很 大,按照当地农民的说法就是政府和公检法都“搞得掂”,所以,雇佣黑社会暴力解决问题的意愿很强烈;而什邡事件中间涉及的资方——宏达集团——据说要投资上百亿,所以在项目受到 反对时能够方便地动员武警力量予以平息。一般而言,资本越大,对于政府的谈判能力就越强,动用政府的镇压力量来平息反对派的有组织反抗就越是有力,内部抗争或者外部抗争失败的可 能性就越大。这一次什邡事件中间,本地民众的有组织力量很弱,原本不可能导致“取消项目”的结果,因为这一群体性事件引发外部媒体的广泛报道,特别是网络舆论的强势介入,极大地 加强了外部抗争的力量和影响,最终使得当地政府决策停止项目投资。
一般而言,在大资本和政府的紧密合作之下,无论是内部抗争还是外部抗争都是不可能成功的,这是地域性的组织资源对比和力量对比决定的。这一次什邡事件之后,当地政府竟然终止了钼 铜项目,显然,这不是什邡本地力量对比的博弈结果,而是外部力量通过网络和媒体广泛介入使然。换言之,这一次本地的小规模抗争竟然超越大资本和本地政府的强烈支持,是因为“外部 串联改变了本地力量对比”的结果。
特色社会中间,政府镇压各种政治抗争活动,往往采取政治活动刑事化处理的手法。这个方法由来已久,1979年胡耀邦担任中央两案领导小组组长之后,对于文革期间有组织的群众政治活动 的“秋后算账”,并没有使用政治罪名,而是扣上各种刑事罪名,予以镇压,这种把政治事件进行刑事化处理的智慧,姑且称之为“胡耀邦转换”。文革期间群众政治组织的领袖,多数是被 胡耀邦领导下的两案领导小组以各种刑事罪名抓进监狱的,其中用得最多的罪名是所谓的“打砸抢”。此后三十余年来,对于群众中间的有组织政治活动的镇压,莫不扣上各种刑事罪名,其 中最主要最常用的罪名就是“打砸抢”,已经成为官场发言人的本能和信手拈来的“妙笔”。1989年的学潮被邓小平定性为动乱和暴乱,著名的“四?二六社论”就说学生游行是“打砸抢”, 这次什邡事件也一样被官方新闻稿写成“打砸抢”。“胡耀邦转换”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的政治智慧的精髓,这个智慧的每一次运用,都是动用镇压机器的前奏。
什邡官方新闻稿的说法是这样描述的:“部分群众……于7月1日晚到什邡市委和附近广场聚集,经当地干部宣传疏导,聚集群众散去。7月2日9时左右,部分群众再次到什邡市委、市政府聚集 ,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立即与群众进行对话,耐心宣传解释,但一些闲杂人员煽动少数群众,并带头强行冲击警戒线,冲进市委大门、损毁公共财物,向现场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投掷花盆 、砖头、石块等杂物。虽经公安机关反复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但仍有一些不法人员不听劝阻,继续实施打砸行为,并迅速向周边公共场所扩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围观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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