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联播》10月16日报道,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天翔同志的遗体,16日上午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
郑天翔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10月10日20时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原最高法院院长郑天翔逝世 习近平胡锦涛送别江泽民送花圈
郑天翔遗像
16日上午,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内,郑天翔的遗体上覆盖着中国共产党党旗。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胡锦涛,来到郑天翔的遗体前肃立默哀,向郑天翔的遗体三鞠躬,并与亲属握手表示慰问。
原最高法院院长郑天翔逝世 习近平送别
原最高法院院长郑天翔逝世 胡锦涛送别
郑天翔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江泽民、胡锦涛等前往医院看望或通过各种形式对郑天翔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原最高法院院长郑天翔逝世 江泽民、胡锦涛敬献送花圈
党和国家领导人前往送别或以各种方式表示哀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郑天翔同志生前好友和家乡代表也前往送别。
郑天翔简历
郑天翔(1914—2013),曾用名郑庭祥,1914 年9 月9 日出生 ,内蒙古自治区(原绥远省)凉城县六苏木乡人。
1925 年,郑天翔在凉城县上小学。
1929 ~1934 年,先后在绥远省立第一中学(现呼和浩特第一中学)、北京市立第一中学、北京师大附属中学学习。
1934年,南京中央大学(49年更名南京大学)学习。
1935年,转北平清华大学学习。同年参加“12·9”运动。
1936年2月,入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
1936年12月入党。
1937年,到延安陕北公学学习。
1938年,任陕北公学生活指导委员会训育科干事,陕北公学同学会工作。年底晋察冀边区北岳区宣传部工作。
1939年1月,任晋察冀边区北岳区党委宣传部科长。
1943年,任中共阜平县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聂荣臻同志秘书,到延安。
1945年,任绥蒙地区塞北地委宣传部长。
1945年6月,任绥蒙区绥南专员(后兼凉城县长),绥南地委敌军部长。
1946年,任凉城中心县委书记,绥南工委副书记。
1947年,右玉县西山搞土改,晋绥党校学习。
1948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部宣传科长。
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12月,任绥远军政委员会包头工作团团长,中共包头市委副书记,书记,兼市长。
1952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兼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兼秘书长。
1955年6月,任市委书记处书记兼秘书长。
1975年8月,任北京市建委副主任。
1977年7月,任北京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1月兼市政协副主席。
1978年5月,任第七机械工业部第一副部长,党组第一副书记。
1979年3月,任七机部部长,党组第一书记。
1982年,任七机部顾问。
1983年4月-198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3年10月10日20时,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5届全国人大会代表。中共7、8大代表,1982年和1987年均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12、13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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