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是道德建设的主体
王红艳 王 利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13日 05 版)
思想道德建设,归根结底是在“情”字上做文章。扎根国情、了解民情,需要我们唤起热情、捧出真情。而这,都需要以群众路线为指引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置身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日益多元,追求真善美与道德行为失范相互交织,亟待通过道德建设增强社会和谐与民族凝聚力。近年来,按照中央文明办的部署,各地先后启动了建设“道德讲堂”的工作。然而,在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营造社会良好风尚的双重目标下,如何摆脱“政府包办”可能导致的呆板低效,防止“精英主办”可能导致的脱离群众现象,是一道待解的课题。
日前,我们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活动中了解到,浙江台州路桥区摸索出了一套让群众拿主意、让“草根英雄”登台主讲、让群众主管“道德讲堂”的做法。实行一段时间以来,不但群众对“道德讲堂”的认同度稳步提升,而且群众的主动参与度也在提高,成为建设、学习和管理的主体;不但“道德讲堂”的样式百花齐放,而且不少基层单位和城乡社区在建设中取得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三丰收。路桥实践,提供了一个将群众路线贯彻到基层宣传思想工作当中的生动样本。
在群众中寻找道德榜样,依靠群众营造道德建设氛围,是路桥实践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道德环境的营造,在思想道德建设中至关重要。正如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出的“道德人”理论:人们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某一离群索居的、孤立的个人,而应该把自己看成是世界中的一个公民,是自然界巨大国民总体中的一员。环境,对于思想道德培养既有显性约束力又具有隐性感染力。如果这种道德环境和道德楷模来自群众身边,自然会消除“精英主办”带来的疏离感,增强吸引力和榜样作用。道德建设领域和其他的知识教育一样,重点要解决如何通过满足需求激发学习兴趣、如何通过不断提升成就感保持学习兴趣两个问题。“草根英雄”登台授课模式符合认知和教育规律,在此基础上妥善处理好道德榜样的选择、授课人选的安排、学习环节的设定等系列问题,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价值,自然能够事半功倍。
路桥实践还告诉我们,群众路线可以有很多实现形式,有效化解“政府包办”带来的呆板低效。以群众需求为授课指针,内容设计上兼顾党群政群需求,可以将弘扬主旋律与满足群众个性化、本土化需求有机对接起来。在工作策略上,既要制订刚性制度,也要敢于发动群众,将“引导群众”与“依靠群众”有机对接起来。群众不但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分享者,更是创造者。落实群众作为权利主体的地位,解决的主要是参与动力问题;落实群众作为义务主体的地位,解决的主要是参与责任问题。只有切实为群众创造享受权利的机会和提供履行责任的平台,群众的主体地位才算落到实处。也只有如此,群众的主体感以及由此衍生的积极性、责任感与创造力才能得以激发,思想道德建设的群众基础才能得以夯实。
思想道德建设,归根结底是在“情”字上做文章。扎根国情、了解民情,需要我们唤起热情、捧出真情。而这,都需要以群众路线为指引,一切为了群众,始终依靠群众。这是“路桥实践”的基层切片告诉我们的道理,也是其他领域的工作指针。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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