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郭有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道德败坏。
郭有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郭有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郭有明简历
1956年生于湖北随州。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1982年1月参加工作,从湖北省水利工程三团技术员起步,两年后升任湖北省水利工程三团副团长、党委委员。1989年5月起任湖北省水利工程二团团长、党委书记。
1993年起任湖北省水利厅政治处主任、人事劳动处处长,1996年起任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0年6月至2003年7月宜昌市委副书记,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宜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2004年2月至2008年2月宜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08年2月至2008年3月宜昌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08年3月至2011年8月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8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2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13年1月,湖北省政府副省长;
2013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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