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也叫依宪治国,说明任何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对违背宪法的一切法律条款都必须废除。当今的法律有没有违宪的。当然有,《物权法》就是典型的代表。根据网上资料, 2006年3月的全国“两会”,《物权法》草案本来要在此次大会通过。不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发表了一封“致吴邦国委员长并转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信》”,公开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违宪,获得200人签名,竟然使得此次两会对《物权法(草案)》立法进程“搁置”。
“搁置”的核心是《物权法》从“共产”到“私产”,中国花了五十多年的时间走了一圈。
巩献田反对《物权法》草案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说《物权法》违背了宪法。他认为,《物权法》(草案)背离了中国革命根据地和中央执政后的人民民主法制的优良传统,迎合资产阶级旧法制传统,它同国民党的《六法全书》没有什么根本区别;背离了1986年《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原则,迎合资本主义全球化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谬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立法原则,迎合了资产阶级立法原则和传统。
左派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晓青也呼应,《物权法》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的法律。她说:“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的代言人企图把《物权法》的制定当作 ‘小修宪’,为以后对社会主义宪法修改做准备,妄图颠覆我国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现在的《物权法》草案剥夺了国家投资到全民所有制的财产所有权,使国家所有制变成‘法人所有制’,其结果必然是取消国家财产所有权,这是‘化公为私’的陷阱。”
2007年“两会”召开前夕,巩献田再度成为热点人物,公安部门和北京大学找他谈话,要求他“闭嘴”,停止串联签名,不要再发表反对《物权法》的谈话,不要再接受境内外记者采访。“两会”期间,巩献田终于“消失”了。
不过,四千多名退休高官、解放军退役将军、学者专家和社会各界联署致函中共中央,公开反对《物权法》,并且在两会前夕公开举行记者会,调高申明立场。
联署行动发启人之一,国家统计局前局长李成瑞接受香港《明报》采访时表示,中国的前途和命运现在已经真正到了《国歌》中所说的“最危险的时候”,特别是国有资产被非法大规模被侵呑,私有化导致社会两极分化日益严重,官员腐败和社会公平正义得不到保证,“这一切,现在都集中体现在他们要强行通过的这个物权法。
李成瑞疾呼,这部未经充分讨论的物权法最要害之处,就是破坏现行宪法的基础,使小部分暴富社会阶层的非法侵呑行为合法化。“最大问题是没有把宪法中第12条,‘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入物权法,更不把它具体化。
他说,那些认为只有私有化才能使中国发展强大的论点是偏见,中国今天的实力是建立在1949年后打下基础之上的,“我们有充分数字显示,如果坚持公有制,最多比现在低3至4 个百分点,但绝不会出现现在这样严重的后果”。
联名上书的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张宏良说,2006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有资产被侵呑最严重的一年,最典型、最严重的当数山东魯能改制,几个“能量巨大”的人用38亿元人民币收购了资产738亿的山东鲁能集团,这是中国企业转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中的冰山一角。他们呼吁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心并讨论这些问题。
······
这就不难看出《物权法》的“难产”和手术后的“怪胎”。它不仅是0.4%三大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化公为私(山东魯能改制就是典型的事例)侵呑国家财产搞腐败、私有化的法宝,也是培育新三大资产阶级的温床。《物权法》制约共富村、社人民坚持公有奔小康,共同富裕喜洋洋,国泰民安的星星之火在全国燎原(这大概是中央各种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社会主义新农村标准不敢提,或有意回避这些村、社的原因,但小岗村将中国引向歧途却有总书记为其20周年而劳民伤财几个月搞见不得人的形象工程);支持包(包产到户)卖(卖国企)私有奔小康,两极分化民遭殃动荡不安的私有制根源。这就导致对改革开放可用三句话来概括的缘由:改革开放是对的,化公为私搞私有化是错误的,官商勾结致两极分化是最危险的。尽管改革开放的成绩不能抹杀,但问题和后果绝不回避,特别是后两句已将前一句糊弄成:改革越深化,财富越集中,两极越分化,人民越害怕的景况。这就是“三不一少”私有化纲领混淆共产党同资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区别,剥夺人民的发言权和监督权,背叛《共产党宣言》一个消灭、两个彻底决裂和“一化三改”道路,说出了历来统治阶级不敢说的剥削有理的话。否定毛主席一生干的两件事和共产党姓公不姓私,走社会主义不走资;用包产到户、大卖国企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给以权谋私、化公为私、下海经商等官商勾结的卑劣手段鲸呑、盘剥公有财产和人民血汗大开绿灯,从而导致私有化泛滥,腐败猖狂,剥削压迫重生,两极分化已经到了人民忍受的极限。只有刘庄、南街、周家庄人民公社这些成千上万共富村、社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公有共富社会主义道路的改革开放才是正确的。因而对违背宪法的一切法律和条文必须予以废除,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财产和自己创造财富的主人——以人为本。否则将以人为本说的再冠冕堂皇也不过是文字游戏而已。现在中国以人为本——当家作主的榜样就是成千上万共富村社。依法治国如果不在私有制上动大手术,让宪法“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正本清源——恢复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那反腐也是不会彻底的。现在的反腐只是动了那些三大资产阶级的腐败分子,但用物权法保护而侵呑的多少亿的这个书记、那个长、这个代表、那个委员等等,究竟有多少。就以魯能改制这冰山一角就可想而知了。
据说今年12月中央要开农村工作会议,如果在农村工作会议上,再不将这些共富村、社的发展作为重点来研究中国发展,那中国就完蛋了。因为这些共富村有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以共产主义者农民领袖为首的、能划清劳动与剥削界限的成熟党组织的坚强战斗堡垒,就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就能沿着“一化三改”的道路,不断地用斗私批修来实现一个消灭、两个彻底决裂(笔者在《共富村是好党校》、《共富村的城乡一体化》等书稿专门讲了)。这可称得上笔者第四次向习近平七常委的建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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