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2015年5月12日,大量非京籍的家长聚集在北京朝阳区教委门前,抗议朝阳区颁布的非京籍子女入学政策。前来维护秩序的警察与抗议的家长形成对峙。多少年来,不断有人去争取教育公平,不断有人被关押判刑,但教育公平离我们依旧遥远。
图片说明:一位非京籍孩子的家长办好了12项证明,还有一半多没有办成。
又到了非京籍学龄儿童入学审查的季节了。2014年在北京的非京籍适龄入学孩子的家庭,需要办齐15个证件的苛刻审查制度已经让家长身心憔悴。
我记忆中,去年在小学校门口排号等待审查的家长提前一个晚上就已经开始在校门口排队了,那天天空下起了冰雹和大雨,砸得家长措手不及,但也没人离开和躲避。来自家长们的经验分享和抱怨,让同样作为一个非京籍孩子家长的我知道孩子的入学是多么的困难,也让我周围今年有孩子入学的非京籍家长有了心理准备。
但是,今年的政策一出,我和很多孩子家长仍旧惊呆了,证件之多、难度之大超过往年——必须办齐28个证件才有接受初审的资格。不断有家长哭诉这还是义务教育吗?
我所在社区的一个孩子家长杜姐,从2015年春节前就开始到处咨询,提前准备,以备后用。但至今她还无法确定她的孩子可以在北京入学,为此这位满嘴长泡的家长几乎天天以泪洗面,她对我说:“这几天我泪腺发达,似乎什么也没去想,眼泪就不自觉的掉下来。”
看着这些证件名称,我也疑惑了,也更加担心了,再过几年,我的孩子也该入学了,我也会像今天的所有非京籍孩子家长一样。先不去多想,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证件吧!
父母身份证明证件:
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暂住证,全家户口本,儿童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父母工作证明证件:
父母双方劳动合同,社保权益记录,在职证明,双方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父母婚姻生育证件:
结婚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孩子医学出生证明;
家庭在京住所证明:
租房合同,房租完税证明,房租完税发票,居住期间的电费单据,水费单据,房东夫妻的身份证,房产证,若没有房产证,还需要村委会开的证明,加盖镇政府公章,并需要有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细数之后就会发现,今年证件多达28个!就在前不久,李克强总理还在强调“证明你妈是你妈”多么荒谬,而今天,就在此刻,家长们还在不停的奔波于证明“这个孩子真是我的孩子”、“我们这个二胎真的是交过罚款的”、“这个7岁的孩子真的已经7岁了”、“我们老家真的是全家死光光没人来监护孩子了”……甚至有的孩子家长因为一方没有办齐证件而选择离婚,孩子划归办齐证件的家长。九年义务教育规定了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现实却又在这个权利前面加上了28个限制条件,多么讽刺的现实!
姑且不去吐槽家长身份证、孩子户口本、家长暂住证等等基本证件,我们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忽略“父母工作证明”及“父母婚姻及生育证明”这两大项。忍不住要问:适龄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跟父母是否有劳动合同、是否有缴纳社保、是否有受聘于一个已经注册了的公司有关系吗?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跟父母是否领了结婚证、是否有婚育证,甚至跟妈妈是否遵守了计划生育政策有关吗?
“父母双方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请问,这是在直接拒绝自谋职业的父母的孩子吗?那些做家长做家政的、建筑工地上干活的、摆摊卖水果的,难道这些家庭孩子的受教育权利就要因为这两个证件而失去吗?
孩子入学提交这些证件,是想要证明什么呢?是为了证明孩子有资格入学还是要将孩子拒之门外呢?
至于在京住所证明,所有家长也能认可,毕竟孩子要正常学习生活,总是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住所嘛!可是,又要忍不住的发问:租房交税也应该是收款人——房东交税吧?为什么没人去收,直到孩子要入学了,却又突然提出这样一个从来没听说过的税款?先不计较谁来缴费,单是是否能够找到这个收费站就令家长跑断了腿。今年适龄孩子的家长往返镇政府跑了八趟(毫不夸张地说),伸长了胳膊送钱还要看尽冷眼,受尽嘲讽,排尽长长的队伍。而且镇政府每天只放一百个号,我们社区的一位孩子家长在凌晨四点感到镇政府时,发现前面已经满满一长排的队伍,一位家长对她说:“你先回去吧。你今天肯定缴不了税了,今晚吃过晚饭来这里熬夜等吧,这样些许能轮到。”
孩子上学跟房租税真的有关吗?房租税是在为谁买单?这笔钱又去向了哪里?
5月12日,杜姐终于办齐了28个证件,开始准备5月18日的初审。杜姐告诉我们,有的地方初审通过率不足50%。如果幸运的话,初审通过后,她和孩子将迎来一批入户审核的官员——街道办、居委会、派出所、联防队、学校联合入户核审,主要问话对象是孩子。此前已有家长说,自己的孩子一见这阵势就不由自主地开始浑身发抖,因语无伦次而没有通过核审。所以,杜姐还有一项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模拟训练让自己孩子学会对话。而且,由于入户审核不事先通知,初审通过后,杜姐就得从单位请了长期假在家里等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原本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受教育权利,却被如此肆无忌惮的实施,甚至越来越向疯狂的趋势发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多么浅显明白的法律条文,却被如此繁琐的执行!
传统上的第一代打工者是我们的父辈,他们的一生献给了城市,而把我们留在了农村。八十年代的我们饱受亲子分离之苦,所以现在,当我们正成为社会的主要劳动力,顶起社会一片天的时候,我们却不想再让自己的孩子遭受此不人道的对待,我们要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让他们能够拥有跟父母在一起的童年!我们要在我们生活工作的地方为孩子挣得一片天,让他们可以自由的学习、生活,哪怕现在这个时间只是九年!
当我目之所及社区中那一个个为孩子入学而寝食难安、愁容满面、满嘴血泡的家长时,我总是不由自主地身体开始发抖。我们的教师、我们的教育官员,谁会去理会孩子们那双充满期盼的眼睛,限制在京外来人口是他们最大的政绩!或许某只魔鬼正在偷笑,得意的是谁?谁胜利了?我该恭喜谁?
我想吐槽,却发现已经一片吐槽——
吐槽一:关于二胎入学
海淀某适龄儿童是二胎,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证或社会抚养费罚款单(通常理解的超生罚款),这位妈妈提供的是当年的罚款单。但是在证件这里还要证明这位妈妈是独生子女才能符合现在二胎的政策,需要父亲那里出具4个章,母亲那里出具4个章,诡异的是,这位***母亲已经去世18年了,死亡证明都不能代替母亲这里的4个章,仍旧需要去档案局出具母亲在世时所生子女数。
吐槽二:关于租房
某位适龄儿童的家长,在京有自购房,可是买房时房产证写的是爷爷奶奶的名字,因此,户口本都不能证明,必须按照租房流程来办理。这位家长也是够衰的啊!
吐槽三:关于家长心情
吐槽四:为孩子上学夫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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