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Phone创始人自杀事件,还在继续发酵之中。关于这一事件本身,在全部的真相浮出水面之前,我无意说更多的什么。我想说的只是这一事件的附带效应:舆论对“蛇蝎女人”的审判。
2016年发生了王宝强马蓉离婚案。在这一案件引发的舆论风波中,王宝强一条短短的微博,就将马蓉标定为潘金莲之后,中国历史上最歹毒的女人。随之出现了全民围观“潘金莲”的狂欢 。
在这一类的案件中,我们会发现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悖论:在具体的案件中,女性似乎非常强势的,是阴谋的策划者、罪行的实施者兼受益者;但在舆论的漩涡中,她们却处于绝对弱势的被审判地位,百喙莫辩。
同样与此呈鲜明对照是,如果案件的施害者是男性,围观的规模则会小得多。
经常上网的人还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各种花式“当街打小三”的视频在网上大肆流传,且都能收到不少点赞。在视频中,打人的“正妻”都理直气壮,似乎被注满了正能量,“小三”通常以手遮面,不敢抬头。
“小三”这个今天被广泛使用但充满贬义,在道德上被标定为下贱的指称,是从“第三者”转化而来的。八十年代,甚至九十年代,当小三还被称为“第三者”时,这个称呼还是中性的,甚至约略带有前卫、思想解放的意味。当年有一本畅销书《绝对隐私》,讲的就是第三者们伤感、浪漫的故事。
和二十世纪初伴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出现了追求个性解放、冲出封建家庭的潮流不同,21世纪初,我们遇到是传统文化的强势回归,家的地位也被提高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满大街都能看到二十四孝图,孩子们被从小要求背诵《弟子规》、《三字经》,看场电影,也会在正片之前,看到一众明星,满口子曰诗云,向你宣讲他们自己也未必明白的四书五经。
当然,在今天社会已经原子化的背景下,家的地位提高是有合理性的,因为这是唯一能够向我们提供保护和安全感的地方。八十年代之前,“单位”——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学校——作为基层社会的共同体可以向我们提供安全感和保护,但今天单位已经不存在了,只有“领工资的地方”,家的地位就凸显了。
我无意对传统文化的强势回归做总体性的评价,毕竟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是我想说的是,面对传统文化,我们还是不要忘记毛主席的提醒: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在传统文化中,女性的地位是很低的,甚至完全没有地位。
比如,男孩子出生,叫做“弄璋之喜”;女孩子出生,叫做“弄瓦之喜”。“璋”是美玉,“瓦”是原始的纺锤。这很明显是歧视性描述。“弄瓦”一开始便把女性固定在“内务”的角色上,限制了她们的活动范围,从而便于进一步控制女性的思想,操纵她们的肉体。
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亚圣孟子说:“妇人,伏于人也。”“无违夫子。以顺为正,妾妇之道也。”班昭说:“夫者,天也;天固不可违,夫固不可逃也。”
传统的七出之罪(即可以把妻子赶出家门的七条绝对律令)都是女性单方面的义务。比如第三条所谓“淫佚出”就是彻底的单向道德。只要求女性守节、守贞操,否则就“嫁卖”。丈夫则可以纳妾、嫖娼、偷情、给人戴绿帽子,妻子却不能因之提出离婚。
所有这些(当然远不止这些),当然都是糟粕,如果我们对这些不加警惕,全盘接受,中国有可能再次变为“孔教会长”们主导的令人窒息的社会。
弘扬传统文化,应该建立在五四以来我们取得的进步的基础上,而不能摧毁我们的进步。否则的话,五四以来中国人对个性解放和自由幸福的百年追求,将有可能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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