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华文化,真的是博大精深,古典小说西游记里有这么一段,说的是西天取经路上蹦出个假悟空,那假悟空道行甚高,把真悟空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模仿得惟妙惟肖,七十二变诸般变化,让人难分彼此。于是二人来到唐僧面前,但那唐僧肉眼凡胎,难辨真伪,看看这个悟空,分明是自己的徒儿,看看那一个……
没想到这真假猴王的事情,真在现实中切实地演绎了一遍。
四十年的实践证明,右邪资妖官魔们上台霸占权力搞的那一套“法治”“程序正义”是危害正义的毒药,是妖。四十多年,右邪资妖官魔势力伪造了连篇累牍海量虚伪繁冗迷宫般的“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的执行机构”僭越正义伪为合法性来源,切断了正义这个真合法性来源。
因为所谓“程序正义”只是构建在虚幻之上现实根本不存在的伪物,而伪物往往比真物“更真”。故古典文学大师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痛心疾首:“假作真时真亦假”,这就是以假乱真的危害。
让我们来看看实践的检验结果吧。
凡是积极推行所谓 “程序正义”的地区,很快就出现了以下种种情况:
1,由于普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难以承受“当事人主义”所加予的严苛的举证责任和高昂的取证成本繁杂陈冗复杂的程序;而法院却很容易以证据不足作为排斥某些敏感诉讼的借口,造成了“立案难”,群众普遍反映“有冤无处说”,怨气很大。
2,复杂繁琐的程序性规定,使得一般当事人不得不求助于法律专业人员的帮助,由此催生了兴旺的律师产业。高额诉讼费用,使得很多普通群众根本无法承受,导致群众不敢诉讼、不能诉讼、疏远司法。
3,在“程序正义”指导下,法官专注于程序的严格执行而丧失了追求事实真相与实质公正的热情,而律师则抱着对雇佣他的当事人负责的态度,竭力从法律程序中寻找有利于其当事人的条款甚至利用其中的漏洞,同样不关心事实真相与实质公正。结果,法庭变成了诉讼技巧的竞技场,实际上成了维护有钱人利益的法律工具。这种审判结果,往往不能使当事人信服,而且还引起社会舆论对其公正性的强烈质疑;同时导致司法的公信力受到极大的冲击。
4,由上面这些原因导致了大量的涉诉上访以至群体事件等严重的社会不安定问题;更令人不安的是,由于投诉无门而逼出许多铤而走险,“以暴制暴”的极端案例。人们对“人民法院”越来越背离其“人民”的初衷而深感忧虑和不满。由此,在群众中和司法界出现了回归“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强烈呼声。
5,请看人民群众的控诉:“当时的国有企业改制,大量的国有资产都被私分,我原来在的单位就是如此,曾给省检察院打电话询问过此种情况,回复说:针对企业改制,不接受个人举报,只受理国资局的举报,而当时的企改本来就是国资局主持办理的,死结。”
不错,我们需要“程序”,但“程序”只有在有利于“实质正义”的情况下才有其价值;只讲“程序正义”不管“实质正义”就是本末倒置,用“程序正义”来掩盖实质不正义的结果,更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亵渎。
以纸包火,用来掩盖它们所犯的私有化官有化复辟倒退剥削压迫残害人民的滔天罪行,在一大堆连篇累牍虚伪繁冗迷宫一样的法律条文程序的掩盖下,故老子曰:“耶文繁杂,盗贼多有”,成千上万的徐长元,窃国大盗们,监守自盗走了前三十年全国百亿人民流血流汗创造的几万万亿财富。
马列毛主义公有制正义被罩上了阴影,压在五指山下呻吟,蹉跎岁月;
而邪恶僭越冒充了正义,私有化画堂登猪狗,官有化鞋拔当如意,三更砖家叫兽草鸡打鸣当司晨,资本家半扇门楣表真情,它们红描翅黑画皮,绿绣鸡冠金镶蹄。但那封建官权和资本生来每个毛孔都滴着血腥肮脏的东西,不管你咋样洗呀那也是个脏东西。
是的,“程序正义”就是那个伪物,实质正义才是唯一的真物。
为什么右邪资妖官魔势力还喋喋不休地用虚伪繁冗的的程序正义来掩盖实质正义?因为它们是妖,是假猴王,是六耳弥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自证乐右邪是邪恶的根源,根本没有正义,仅此而已。
“义,利之和也”。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集合才是正义。
孔子曰“汤武革命,其义大矣哉。”隋唐演义,水浒聚义,桃园结义,关云长义薄云天,三国演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义灯亘古不灭,日月同辉,圣经里说“正义如大水滔滔”,人间自有正义在,正义存在于人心深处,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却无处不在。
法律不能凌驾于正义之上。
一个破程序,怎么会变成正义呢?这也太妖,太扯淡了吧!!!!!
右邪真是邪乎,它们变成了一个假猴王六耳弥猴,混淆视线,让人们分不清真假猴王,看不清楚正义所在,真是歹毒之极。
老子说“智慧出,有大伪”因为社会天然追求正义,才有了“程序正义”这种伪物假猴王,是到了拿出照妖镜,捉拿假猴王的时候了。
“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伪物,不是正义,是妖。
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
“程序正义”起妖氛,妖为鬼蜮必成灾。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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