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既是对道德的规范,也是对道德的底线维护。就此而言,法应该是讲人性的。这个人性就体现在对坏人坏事的严厉惩处、对好人好事的极至褒奖上。对坏人坏事严厉惩处了,才能震慑犯罪,让坏人时时处处胆战心惊,惶惶然如丧家之犬,从心里不敢做坏事;对好人好事极至褒奖了,才能弘扬社会正气,调动好人做好事的积极性,让世人羞于做坏事,不愿做坏事。
这样的人性化,我们建国后的法治本来是具备的,我们几千年的传统法治也是具备其精神的——只是受君主专制体制的影响,并没有完全做到。但很可惜,近十多年来,这样的人性化却一步步变色了、变质了、霉烂了——人权主义者和流氓法学家聒噪说,这样的法治不人道,没有把犯人当人看,不尊重犯人的人权,应该对犯人讲文明,好吃好喝好待遇,满足他们的尊严和生理需求,甚至要求废除死刑。其依据就是西方的法治即如此,而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国家居然也一步步采纳了。
西方法治的确如此,他们确实把犯人“当人看”,对犯罪分子很人性,尊重犯罪分子的人权,甚至允许男、女犯罪分子在大墙内互相媾合以满足他们的性需求。但这样的“人性化”法治效果怎样呢?高犯罪率!严重的社会混乱!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络每天都有大量的西方法治新闻,校园枪击案、街头抢劫案、强jian乱lun案、吸毒贩毒案、银行爆炸案、走私军火案、黑社会火并案、医生杀人贩卖人体器官案、大规模暴力劫狱案等等,五花八门。仅据美国人自己统计,1977年至1996年间,就有40多万美国人遭谋杀,几乎是越战中美国死亡人数的7倍,这还不包括未死亡的受害人。如此严重的社会犯罪,哪里是什么“法治”?分明是血淋淋的法乱!个中原因不难理解,这样的“人性化”营造了“犯罪值得理解和同情”的舆论氛围,造成了客观上包庇、纵容犯罪的即定事实,保护甚至调动了犯罪分子的犯罪积极性,让犯罪分子以更加健康的体魄、更加高昂的激情去犯罪,让好人更加不能自保,并忍不住也想去犯罪——其实是不把好人当人看,只是当作犯罪分子的泄欲对象而已矣!
让犯罪分子猖狂,让好人深受其害,这样的“人性化”真的不能不说是伪“人性化”。
我们过去有句名言,叫着“优待坏人就是祸乱好人,宽容犯罪就是对人民犯罪”。伪“人性化”的法治其实是一味毒药,它的毒就在于改变了世人的是非观念,抹煞了光荣与可耻的界限,挤压并最终掐死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心和良知,让世人终日浑浑僵僵、为非作歹,让人的灵魂犹如一缕清烟在圣洁与肮脏、守法与违法之间飘忽不定。
是毒药就会害人。近十多年来,在人权分子和流氓法学家的诱奸下,中国法治由人性化一步步向伪“人性化”迈进,不仅严重蚕食着中国人的思想灵魂,让越来越多的人不以违法为耻,反以违法为荣;不以害人为恶,反以害人为能。拿法治当儿戏,置法治于惘闻,甚至钻法治的空子搞违法犯罪,法治越来越起不到威慑作用,导致中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老赖、贪墨、yin乱、偷盗、诈骗、拐卖、抢劫、杀人、爆炸、碎尸等等千奇百怪的经济的、刑事的、政治的恶性案件,而且带来并广泛蔓延着艾滋病等恶性病毒,既在精神上腐蚀,又在肉体上毁灭着一度文明到几近迂腐的中国人,几千年来一辈辈人用心血乃至用生命捍卫的中华道德标准和文明礼仪仅十余年的工夫即毁灭怠尽。伪“人性化”法治的毒性之烈、危害之巨,真的让人触目惊心、毛骨悚然!
把失败的教训奉若成功的法宝,把致命毒药当作雨露甘霖,时下的中国人不止是道德出现滑坡,就连鉴别力都出了问题,真的可气可叹。但可气可叹的又何止是法学界?时下,就连当年被同僚左宗棠都骂作卖国贼的曾国藩、李鸿章不都成了为了中华民族而不计个人荣辱的英雄了吗?在历史上被同时代的左翼作家一致讨伐从政治立场到人格品质都有问题的胡适不也成为权威老祖了吗?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解救了全中国的劳苦大众,让他们不仅翻身做了国家的主人,而且过上了好日子,这样的民族救星、国家救星不也被扣上了“搞专制,侵犯人权”的大帽子了吗?
娘希匹,时下的人权分子和流氓法学家真的很混蛋!混蛋加白痴!
写于2008.10.15,修订于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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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后面的话:
此文本是两年前的一篇旧作,被廖童投稿后,数小时内原文即被百度查禁,而且分别于9月3日凌晨4时29分和4时37分两度查禁。禁一次不行,还要禁第二次,何也?精英们要将法治进一步“人性化”到废除死刑了!
中国已经乱而烂了,将来必将更加乱而烂!
原文网址:http://hi.baidu.com/xingshihengyan/blog/item/6e2a36fcdf0e20fbfd037f64.html
相关链接:
《法治社会下,法律必然沦落为罪恶的保护伞——两起法律援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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