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农村很多地区,正在推行一项名为“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试验。
所谓“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就是在保证耕地保护红线不被突破的前提下,减少农民用地,增加城市开发用地。
农民的用地,除了耕地,就只有他们的宅基地了。
所以,这项政策,说穿了,就是拆农民的房,盖城市的房。
这项政策是国家国土管理部门在2006年颁布的,山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中试点面积最多的省份。
目前,这项政策正在山东很多地区大力推进,在山东农村,一个个农民世代栖居的传统村落被整片整片地夷为平地,数个村落的村民被集中安置到新建的所谓农村社区中。
农民人家省吃俭用、含辛茹苦建起来的、祖祖辈辈居住的房子被推倒,这些房子中大部分是这些年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民们刚刚建起来的新房。被强迫拆除自建房屋的农民被迫用高于原来房屋建置价格一倍左右的价格购买政府统一提供的楼房。
这些楼房的质量可想而知,使用寿命远远不如农民的自建房,而且没有大产权,只有小产权,这些楼房没有院落,农民传统的家庭副业无法继续,农机具无处存放,家畜无处寄养,农民的传统生计方式将因此遭到彻底的破坏。
这是一项有计划的赤裸裸的对农民的掠夺行为。
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在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受法律保护,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地方政府和开发单位完全有力量瓦解势单力孤的农民所有的抵制行为,采取威逼利诱的方式,对他们的房屋进行强制性的拆除。
这一次对于农民合法权益的毁坏和掠夺,与上个世纪90年代对产业工人的强迫下岗相比,其恶劣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这项政策得以在全国农村范围内推行,其后果必定是灾难性的,大量农民将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整个乡村社会秩序将遭到毁灭性破坏,我们整个社会必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次之际,希望有良知的学者、知识分子、读书人站出来,为农民仗义执言,吁请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停止这项愚蠢的政策。
我们读书人中,很多人都是从乡村走出来的,那里有我们的家园,那里有我们的根,那里有我们的父老乡亲,为了我们的家园不被破坏,为了我们世代居住地房屋不被变成废墟,为了我们父老乡亲的生活不被毁灭,我们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
希望网友们到下列网址发言,山东农民需要您的支持。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974769.shtml
下面的贴子转自天涯杂谈:
『天涯杂谈』 山东农村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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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侠 发表日期:2010-9-1 17:43:00
一、山东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对全省农民住房全部拆除,合村并点,让农民全部住进盖高楼,建立新型农村社区(俗称万人村),实行城市化管理。自2009——2010已在各市全面推开,农村住房改造规模空前,史无前例。
二、山东新农村建设的运作方式:各乡镇政府的“合村并点盖楼计划”经上级政府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乡镇政府在获取批准后,在丈量村民住宅和评估村民房产价值后,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农民住房。盖楼即新农村房地产开发权由地方政府授权相关人组织实施。
三、待拆除的农民房产估值一般为每平方300——400元,地方政府组织开发的楼房一般是每平方600——700元或更高一些。农民要想住同样面积的楼房就需要每平方倒贴300——400元或更高。
四、省市级政府对县乡政府的激励措施:1、每从农村农民住房中腾出1亩地,补贴20万元。2、腾出的土地可以流转,招商、拍租,以获取收益。3、农民被集中规划到大型社区后,可以将农民承包的耕地因地制宜地集约经营,即将土地转包给种田大户,规模化经营,失地农民可以到土地承包大户当“农业工人”。
五、农民的真实情况:
1、处于被动消极甚至抵制状态。
2、大部分表示无力承担购买、搬迁、装修楼房费用,必须借贷,不能承受这样的经济压力。
3、大部分认为不符合农村生产生活现实,对大量农民住房强行拆除属于历史上罕见的败家子行为,是对农村农民财产和经济的严重侵犯与剥夺,令人难以容忍。
4、山东版的新农村建设是扰民劳民伤财的行为,是对农民的敲诈。
5、政府组织开发的楼房属于劣质楼房,其安全和使用年限远没有农民自己盖的房子质量高,寿命长。一旦地震“万人村”就会变成“万人坑”。
6、相当多的基层政府为了政绩和经济利益,在舆论宣传方面弄虚作假,欺下媚上;在操作上则是强迫农民就范。
7、农民人心惶惶,极度不安,产生了很大的焦虑和恐惧心理。极度愤懑而又无可奈何。对未来的生活迷茫而不知所措。
山东新农村建设的本质探讨:
1、 脱离了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向,没有认清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在于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错误地认为新农村就是农民住楼,就是搞城市化。
2、 背离了党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违背了农村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当前山东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农村生产力总体水平并不高,农村经济十分薄弱,物质和精神文化尚处于较低的层次,在这种情况下,搞这样的全体农民住楼运动,违背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背离了科学发展观。
3、 脱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背民心离民意,对山东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害无益。山东农民生活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农民生活还很不富裕,经济承受能力非常有限,经不住折腾。在这样的新农村运动中,不仅会使农民返回赤贫状态,而且还会使大部分农民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大大降低农民的经济能力,属于一次性把农民的口袋掏空,是涸泽而渔的行为,最终致使山东农村经济陷于长期滞停状态,釜底抽薪,山东农村经济将彻底伤失可持续发展力。
4、 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埋下社会动荡的根源。假如在合村并点之后,农村土地实行集约经营,意味着大批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不仅进一步削弱农民生存和增收的基本物质条件,而且,集约经营的土地由于机械化作业,大量出现“农民工人”的虚梦将落空,致使大部分农民成为无业流民,从而为中国社会的稳定带来可怕的隐患。凡是稍微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明白,中国农村的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支柱。
5、 山东现阶段的新农村建设之所以被基层政府急不可耐地贯彻执行,让农民住楼、改善居住环境的背后,凸显的是巨大的经济利益,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使然。一是从合村并点、拆迁民房中腾每出1亩地,补贴20万元,这里面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二是腾出的土地可以流转,招商、拍租,也可以获取巨大的收益。三是,农民们住楼时缴纳的每平方差额费用将是巨大的经济收入。所以为农民盖楼、让农民住楼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这才是问题的本质。关键是政府所追求的经济利益,完全是取之于农民,是与民争利的行为。
由上观之,尽管山东省的新农村建设方式也许是出于急于建设新的农村,但有可能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与民争利、扰民的现象,有操之过急之嫌。在执政观念上还需要进一步领会党中央关于新农村的真正内涵。此举应当因地制宜,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进行,切不可一哄而上,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影响国家稳定的大局,应当切实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维护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涸泽而渔的方式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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