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狠扇了《物权法》一记耳光
钟 声
虽然《人民日报》因很少说“人民话”,早已被世人讥为干脆改称“官员日报”或“富人日报”算了,但 9月20日 “评宜黄拆迁自焚事件 吁扼制土霸王思维”的文章,还是狠狠扇了与人民为敌的《物权法》一记耳光。尽管其文章“扼制土霸王思维”逻辑混乱,概念有欠含混。请看:
【《物权法》颁布数年后,许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领域,却阻挡不了推土机。纵观多起拆迁悲剧,本该保持中立的地方政府,却一次次在商业拆迁中冲锋陷阵。“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这些出自地方干部的蛮横言语,不仅把自己摆在群众利益的对立面,也损害着政府依法治国的权威,加大了基层治理的难度和风险。】
全国人大在强行通过《物权法》之初,不是特意标榜保护全体人民的“物权”?不是刻意借鉴西方国家的“名言”而力主通过此法吗?今天,面对“最近三年八起拆迁悲剧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罪恶事实,《物权法》何在?当初力主建立并强行通过此恶法的“砖家”及豢养他们的上司何以集体闭嘴,全成了缩头乌龟?一再侈谈“依法治N”,何以到了关键时刻就不能“依法治”之了?不觉得一直遭到真共产党人、正义之士和广大工农兵学群众强烈反对的《物权法》,从一开始就包藏祸心,指民为官,指穷为富,是祸国殃民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及其低级下流的产物?一起、二起强拆悲剧或不足为凭,尚可公布的“八起拆迁悲剧”及至无数难以披露的拆迁悲剧,还不足以证明旨在维护官人和富人利益的《物权法》的滔天罪恶?!
让卑鄙、丑陋而不堪一击的低贱的《物权法》见鬼去吧!想当初也跟着精英和当政者鼓噪一时的《人民日报》,能勇敢地表达对《物权法》的讥讽和大不敬,纯属是因为其编辑、记者和主管者的无能甚至弱智?不!那是由于《物权法》的祸国殃民业已罪恶昭彰,实难隐瞒,再继续下去连主流媒体都难以容忍!仅以骇人听闻的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而论,那明摆着是贪官和开发商狼狈为奸,任由侵犯革命老区人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发展下去,结果能否导致革命老区人民“重上井冈山”的历史重演?事已至此,还不值得主流们深思!
当然,作为冠之以“人民”称号的《人民日报》,即使扇了《物权法》的耳光,但关于“扼制土霸王思维”的逻辑混乱和概念含混的问题也是不可原谅的。植根于人民当家作主基础上的《人民日报》,不应该深刻反思“土霸王思维”的原因和必然结果?如果说“土霸王思维”刚好来自于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丧失,不觉得铲除这一“思维”的唯一办法,就是重新夺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遗憾的是,你们只看重了《物权法》的卑劣和罪恶,没有看到或者不敢揭示铲除它的最好的办法!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