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争对争”拙作曾说过:腾讯公司在虚拟网络世界中功不可没。此处略,不重复强调了。
腾讯公司这次的言(将)行,无论从任何角度看,对腾讯公司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腾讯公司这次言(将)行的内涵:有漠视政府的嫌疑,有蔑视法律的嫌疑,有骑在政府、法律之上拉屎撒尿的嫌疑,有把政府、法律、(网民)用户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嫌疑,有、、、实质上更大的可能是把自己推向了政府、法律、用户的对立面。假设,这次腾讯公司得逞,各大公司纷纷效仿,很可能引发重大的社会事件,促使商业竞争演变成社会冲突;不敢说国将不国,社会是否会乱套也许不难想象;腾讯公司如果得逞,也许只能证明:钱大于政,权大于法。社会容忍、默许腾讯的这次言(将)行,同时可能也在容忍、默许“以权代法”的行径;普通的商业公司能够“以权代法”猖獗到如此程度,握有公权力的政府(含官员)“以权代法”将肆无忌惮至何种程度,实难想象。国家无法容忍、默许这类言(将)行,社会无法容忍、默许这类言(将)行,公众无法容忍、默许这类言(将)行。
撇下以上这些对腾讯不利因素暂且不论,从“技术”层面而言,对腾讯公司亦存在诸多不利。腾讯为了与360对擂,以给用户造成“麻烦”相要挟;为了填补这个漏洞,只得以略带“强制”色彩推荐其它(服务)产品,很可能给自己埋下(长久的、难消除的)隐患。在此“事件”以前,用户选择何种(服务)产品,属于用户的“自由”选择,被腾讯公司“框定”选择范围后,用户剥夺了“自由”选择权暂且不论,仅以腾讯“推荐”的责任而言,对腾讯公司将来可能会增添麻烦。用户“自由”选择(服务)产品,发生(服务)产品问题,用户直接找(服务)产品(提供)制造商;经过腾讯公司这么一搅和,用户在御载360期间发生“安全”问题,或者用户在下载腾讯推荐的(服务)产品后,增加了(用户)费用,发生“安全”问题,这些(服务)产品升级换代,用户是否额外增加费用,或者发生其它(服务)产品质量问题,再或者这些(服务)产品中某个公司倒闭等,腾讯为这些(服务)产品承担责任?腾讯自从框定“推荐”后,为用户的安全、用户增加的费用承担责任?这中间还不包括:某些对手故意(?)使腾讯推荐的(服务)产品出问题。
公司对自己的(服务)产品负责,经过腾讯公司这么一搅和,实质上几乎把其它公司的责任扛在自己肩上;也许将来“麻烦”的不仅是腾讯的用户,更“麻烦”的是腾讯公司自己。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个道理、结局很易明白;腾讯公司给自己的脖子上套绳索,何苦。
善意忠告:腾讯公司赶紧收回(公开信)成命,尽快消除(越殂代庖)负面效应;把精力放在提高(服务)产品质量上来,以更多、更好、更优竞争;尊重政府、法律、(网民)用户,走司法程序;尊重法律判决,尊重政府依法行政,尊重(网民)用户的“自由”选择。
山石
题外:兼容,也许是互联网发展的趋势,更多、更自由的选择,也许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以财大气粗、或恃技逆势强行,很可能路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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