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争鸣 > 网友时评

腾讯在什么地方违反了法律?

jinhutiger · 2010-11-05 · 来源:
腾讯网造假录 收藏( 评论() 字体: / /

腾讯在什么地方违反了法律?

腾讯与360之间围绕软件功能的争执,随着腾讯要求网民消费者“二选一”的公开信而达到白热化,又随着360关于搁置争议的声明趋于缓和。腾讯振振有辞,好像在360的“恶意诽谤”面前无辜之至,自己正是那执正义之剑讨伐360的“不正当竞争”的神圣斗士。然而,冷静分析一下,腾讯行为的“正当性”是大可令人怀疑的。
表面上看,腾讯提供的众多项网络服务是免费的,它是在常年地奉献社会,为对抗360的诋毁,让广大用户在腾讯-360之间作自由选择,在法理上似无问题。然而问题就在这里——如果腾讯是一家初创的公司,其用户不多,用户使用的时间不长,那么由用户和市场来选择是否使用它也是天经地义;但事实是,腾讯已经是在中国的网络即时通讯领域占据了垄断地位的工具,那么在这个领域,它向用户提供的服务,不管是否收费,都已经构成了对用户的实质性的债务,这个债务是这样构成的:第一,用户在使用腾讯的同时,会浏览腾讯网页的广告,而腾讯正是从广告中取得了巨额的收入;第二,用户对腾讯的使用本身就是对腾讯品牌的支持,从而构成了腾讯一切收入的基本平台。这样看来,腾讯提供的服务,即便是免费的,也不是雷锋、郭明义式的奉献型服务,而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受民法约束的合同与债的行为,而腾讯要求用户在它和360之间搞“二选一”,是公然拒绝向用户偿债的行为,是违法的。
腾讯最大的违法之处,在于它公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颁布的这部法律在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腾讯的所作所为,正是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

「 支持!」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heji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最新专题

130周年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张勤德|广大民众在“总危机爆发期”的新觉醒 ——试答多位好友尖锐和有价值的提问
  2. 反抗吧,我的人民,反抗吧
  3. 毛主席,为什么反不得?
  4. 为什么总有人把毛主席放在后四十年的对立面?
  5. 刘继明|随想录(20)
  6. 美化军阀是严重错误,整改批判应一视同仁
  7. 由“高考状元”想到了毛主席教育革命
  8. 孙锡良 | 圆圈里的天才
  9. 吃饱了才会有道德吗?
  10. 从‘10块’到‘400块’:新农合背后的沉重与希望——请对农民好一点
  1. 孔庆东|做毛主席的好战士,敢于战斗,善于战斗——纪念131年韶山讲话
  2. “深水区”背后的阶级较量,撕裂利益集团!
  3. 大萧条的时代特征:历史在重演
  4. 央媒的反腐片的确“惊艳”,可有谁想看续集?
  5. 疯狂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发现的时候已经怨声载道了!
  6. 到底谁“封建”?
  7. 两个草包经济学家:向松祚、许小年
  8. 掩耳盗铃及其他
  9. 该来的还是来了,润美殖人被遣返,资产被没收,美吹群秒变美帝批判大会
  10. 小岗村分田单干“合同书”之谜及其它
  1. 北京景山红歌会隆重纪念毛主席逝世48周年
  2. 元龙:不换思想就换人?贪官频出乱乾坤!
  3. 辽宁王忠新:必须直面“先富论”的“十大痛点”
  4. 刘教授的问题在哪
  5. 季羡林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6.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认为“颠倒历史”的“右倾翻案风”,是否存在?
  7. 历数阿萨德罪状,触目惊心!
  8. 陈中华:如果全面私有化,就没革命的必要
  9. 我们还等什么?
  10. 只有李先念有理由有资格这样发问!
  1. 车间主任焦裕禄
  2. 地图未开疆,后院先失火
  3. 孔庆东|做毛主席的好战士,敢于战斗,善于战斗——纪念131年韶山讲话
  4. “当年明月”的病:其实是中国人的通病
  5. 重庆龙门浩寒风中的农民工:他们活该被剥削受冻、小心翼翼不好意思吗?
  6. 央媒的反腐片的确“惊艳”,可有谁想看续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