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北村社区居民,曾经就北村社区居委会成员于长松、由克旭、王洪军、王勤成在北村社区旧村改造中贪污拆迁补偿款一事向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书面邮寄举报,但目前一直没有结果。因此,我们只有继续向您反映北村社区居委会成员贪污拆迁补偿款一事,恳请您为民做主,督促山东省人民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惩治贪官污吏,为老百姓追缴流失的集体财产拆迁补偿款!
一、基本情况
北村,隶属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管辖,有着600多年历史,现有600余户和1650名人口。2004年,在开发商和青岛市浮山新区开发指挥部有关政府人员的运作下,于长松、由克旭、王洪军三人从开发商收受200余万现金,以贿选的方式,成为新一届北村社区村民委会会成员。2005年8月,在青岛市浮山新区开发指挥部和崂山区政府的直接主导下,北村社区开始了旧村拆迁改造。
2007年有关政府部门(纪委)对原青岛市副市长罗永明违法违纪问题审查中,发现北村社区居委会主任于长松在北村旧村拆迁过程中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并移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泰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07年12月21日 ,于长松被泰安检察院反贪局逮捕, 2008年1月4日 被批准逮捕。经司法机关调查,在北村拆迁改造过程中,经毕元金(青岛市浮山新区开发指挥部副总指挥毕元金,因受贿已被捕)介绍,于长松接受开发商李志青贿赂款200多万元,协助开发商李志青承建了北村拆迁改造项目。 2008年11月20日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破坏选举罪,一审合并判处于长松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听到这个消息后,北村社区的广大村民,非常兴奋,从心底里感谢检察院伸张正义,惩罚犯罪分子!但同时,对在北村拆迁过程中,于长松、由克旭、王洪军、王勤成等北村居委会成员,编造虚假材料,以其亲属的名义,大肆贪污拆迁款的犯罪事实,没有提起公诉,感到非常不理解。于是,有北村居民联系到办案的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并当面递交了带有广大居民签字的举报信。一个星期后,办案的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告诉:因涉及管辖权,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不准备立案调查,可以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映。二天后,有北村居民将于长松等人贪污拆迁补偿款举报信以特快专递邮寄給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同时,广大北村居民也将于长松等人贪污拆迁补偿款向青岛市、山东省信访局进行了反映!三个月过去了,直到现在,仍没有立案调查!
二、北村居委会成员贪污拆迁补偿款的事实
北村居委会成员及其亲朋好友编造虚假合同、评估报告等资料,骗取大量的拆迁补偿款。
1、孙国华,不是北村人,系北村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于长松亲属,在北村没有厂房,但冒领了设备拆迁补偿款80万元;
2、于青,系北村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于长松之弟,其名下的厂房至多5000平方米,多数没有正式手续,属临时用房,但拆迁补偿面积达到了6249平方米,并按照了有手续房屋标准了进行了补偿,同时其名下的公司基本停业,也没有设备,竟然领取了经营补偿160多万元和设备补偿60万元,三项合计冒领了近300万元;
3、王宝玉,不是北村人,系北村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于长松好友,租赁北村村民由克孟厂房,居然领取拆迁补偿148万。
4、由克旭,北村党支部成员兼北村居委会成员,其名下厂房至多450平方米,但拆迁补偿面积却达到了1391平方米,多出了941平方米,超出了1倍多,冒领了60多万元房屋拆迁补偿。且其名下的企业已经停业,也没有设备,又冒领了80万元,三项合计冒领了140万元!同时,临时建筑车库(50平方米)竟然领取了补偿费23万元,如果按照临时建筑30元/平方米计算,该项补偿的面积应该达到7666平方米。
5、由星林,系由克旭之弟,其名下的厂房至多1000平方米,但拆迁补偿面积却的达到了2717平方米,多出了1700多平方米,冒领了100万元房屋拆迁补偿,同时,其名下的企业经营效益不好,竟然领取了102万元拆迁经营补偿,以及20万元设备补偿款!三项合计冒领了近200万元。
6、王洪珉,系北村党支部成员兼北村居委会成员王洪军之弟。没有厂房,竟编造了厂房6017平方米,编造了虚假合同,冒领了厂房拆迁补偿款418万元;
7、王云生,系北村党支部成员兼北村居委会成员王洪军之弟之父,其所属厂房已经在世纪华庭项目已经拆迁补偿了大部分,本次拆迁,又重新虚报拆迁面积,本次又冒领了拆迁近150万元;
8、薛久光和张万山,不是北村人,青岛宜光木业公司法人代表薛久光与北村社区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建设了厂房,后未经北村社区同意,转给张万山,张万山又私自建设非法临时用房,用于对外租赁。至拆迁时,张万山工厂早已停产和倒闭,但张万山从北村领取了拆迁补偿款661万元,其中包括冒领了经营性补偿266万元,以及将非法临时房屋对照有手续房屋标准进行补偿,薛久光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冒领了160万元;
9、王勤诚,北村党支部成员兼北村居委会成员,其名下厂房至多1800平方米,但拆迁补偿面积达到了2330平方米,多出了500多平方米。
三、参与北村旧村拆迁改造中,政府相关人员渎职行为
1、北村拆迁,是崂山区政府、中韩街道办事处、浮山新区开发指挥部主导的政府旧村改造项目,按照国家和青岛地区相关的土地征用政策,当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对拆迁补偿费计算和领取进行核实,但在北村旧村拆迁中,崂山区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职责,对北村居委会成员提供的虚假合同、没有盖账的评估报告未核实,导致土地出让金被骗取!
2、2004年青岛市已经推行了村级财务“双代管”和村级财务“审接制”的制度,中韩街道统计审计中心一直替北村集中代理记账。在北村拆迁过程中,中韩街道办事处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负责人存在严重渎职问题,违反青岛市和崂山区有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对北村资金使用问题,没有严格执行居委会书记、居委会村主任、理财小组、居委会报账员、街道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人员签字手续,致使北村有关资金被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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