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举报“官二代”公务员考试舞弊,遭吴忠市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为由跨省拘捕。据疑,吴忠市警方拘捕的对象除了王鹏,还可能包括其父母。该“官二代”的父亲为宁夏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为吴忠市政协主席(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10-12-01/071621562740.shtml)。
根据近年来媒体披露的情况,父母地位显赫或是比较抢眼的人参加公务员考试都能取得好成绩,而一旦受到质疑,则一律“符合程序”,举报人举报内容也一律“不属实”。对此,公众质疑举报内容有可能属实,而所谓“不属实”可能真地不属实,应当属于合理怀疑。所以王鹏的举报,至少也是合理怀疑,与诽谤罪无关。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警方的理由是“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警方认定其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对于有可能是“合理怀疑”,也有可能是“维护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且仅是针对个人的举报行为,认定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这难免令人产生另一个合理怀疑:本案中,警方是先抓人,后定涉嫌罪名,最后是寻找证据、理由或是借口。这违反办案逻辑,除非有人指使,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不仅是这件事,还有更多的跨省拘捕案都表明,某些地方的警方已经沦为权贵手中用来压迫弱势人群的暴力工具。在这些地方警方已经不再是司法机关,他们心中早已经没了法律意识,仅服务于权贵们的利益。他们变成了“私法机关”。的确,警方也有难处,领导的话不能不听,只要官比自己大,无论是否分管自己,统统开罪不起。开罪的起的只有老百姓。要想升迁,只能讨领导欢心,而依法办事绝对不会讨领导过份欢心,因为那是你应当做的,所以也不会有额外的好处等着你。如果领导安排违法的事,你不做,那么你连太平官也做不成。你得罪领导了,还能有你的好果子吃?看起来警方很无辜也很无奈,圈内的人都理解。在无辜、无奈与理解中,官升了,职晋了,于是皆大欢喜。老百姓自然不理解,没关系,跨省拘捕。
现在吴忠警方已经对其内部人员作出了处理,但这不能是结束。其实,我们也应当理解警方的无辜与无奈。既然理解,那么就应当在出现类似事件时,不能仅处理了警方的人员就了事,不能抱应付群众与舆论的心态,因为警方将来还会有无辜与无奈。所以应该把造成警方无辜与无奈的那个人或那个群体揪出来,他们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警方在此次事件中不过是小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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