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资金亏空严重,不时拉响警报。前一段沸沸扬扬的“延迟退休”的争论,说是为了应对老龄化也未尝不可,其实背后的根本动因是社保基金不足。延迟退休的主张者在辩论中“受挫”过后,深情款曲地叹渭:诺大的亏空如何支付越来越庞大的开支呢?
当社保基金严重亏空的问题在社会上明朗化以后,责备声四起。有人认为社保基金管理费用开支太大,庞大的机构,管理人员的高工资、高福利、高消费,这些“三高”又不同于吃财政饭的公务员的“三公”,是在直接吸交保人的血。还有人认为,管理社保基金的部门拿交保人的钱乱决策、瞎投资才出现亏空。有关管理机构更是“委屈”不已,说是CPI都4~5了,我们的社保基金即使保值增值到2,我还亏损2~3找谁要?
这些莫衷一是的说法都集中在了社保基金的管理上。管理工作固然重要,“精打细算”、加强监管,如同一位家长,每月掌握的这些家庭生活费一旦算计不好,下半个月就没钱吃饭。然而,更重要的是基金的“来龙去脉”问题。如果有的成员将生活费交到了邻居家而在自家吃饭还嫌质量不高,有的长大独立的孩子自己开伙不交了,物价不停上涨,吃饭肯定不够,那这个家庭是否该散伙?社保基金又与家庭不一样,这个“伙”是散不得的!
大家并不十分明白,目前在这个基金里吃饭的很多人,一辈子的生活费早交到了邻居家,却在自家整天骂生活不如邻居好,与邻居是“双轨制”。
1984年以后,企业才开始招收合同制工人并同时缴纳养老金,这只占当时国有企业职工很小比例,且目前一般尚未进入“吃”的年龄。1996年以后,企业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员工才开始“逐步”缴纳养老金。我国老一代职工队伍中,解放军志愿军退伍及整建制的兵改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接收的职工以及“一五”“二五”建设所招工人占绝大多数,他们集中在上世纪80~90年代前后退休。这部分人员并没有缴纳过养老金,当时的企业职工工资不包含养老因素,企业也不存在交保险的问题,所产生的利润都上缴给了国家财政,退休后一概由国家财政养老。当这个“计划经济”旧框框被打破时,职工从退休的当天起都要从社保基金中拿养老金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参加工作的第二代职工,1996年以前同第一代相同,大部分的养老钱还是放在财政。这样,大家都把钱存在邻居家,一起拿着饭碗到自己家吃饭哪怕是喝粥,社保基金焉有不亏之理?而公务员不缴纳养老金,退休后从财政中吃的那个钱,正是这中国工人用47年(1949~1996)存下的。这个不公,是中国目前二次分配中最大的不公。
简言之,1996年以前退休人员的全部、以后退休人员的一部分本应由财政给饭吃,而他们现在吃的是1996年以后职工缴纳的养老钱,属于这些人自己的钱都给邻居“改善生活”了!
这种不公假如能维持,谁不希望“稳定”呢?可是,中国的社保基金的真实情况怎样?有网民问:“社保基金会破产吗?”我作为曾经的国企“交保人”的具体工作人员,由于真实了解个中奥秘,可以这样说:如果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再不实事求是地采取措施,或者过几天又来个“延迟退休”,或者政府为了一方的GDP动辄搞“减免”(仅某一个城市就减免社保基金几百亿元),社保基金的破产只是迟与早而已。真的到了那一天,中国社会的稳定怎样维持?
如何治疗社保基金的“先天不足”症?只有两条途径,一是将养老钱存放在哪里的就去哪里吃饭,让1996年以前退休的人还是由财政继续负责养老,跨两头的由两头按实际比例供养,这是对“计划经济”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的负责任的做法,但这一条好像不符合财政方面的利益,毕竟“轨”不同;二是将职工交给了邻居的钱拿回来,补充进社保基金。笔者就此写过几篇文章,也有很多网络转载,但反响只是来自于“吃饭”的,有关方面仍然波澜不惊。
近日有幸听到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的言论。他直言不讳地建议:应当变卖部分国有企业资产,补充亏空严重的社会保障资金!
12月5日,他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举办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际论坛上说,中国现有40多万亿元国有资产,但却很少向国家分红,其收支缺乏监督。“就国有资产管理而言,最终应当交给人大,包括中央工商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其财务报告、预算报告,都应当向人大负责。”他说,过去,全部国有经济只有三万多亿资产,就业人数8000多万。但是,当前全国国有资产合计达40多万亿,就业数只有2000多万人。
他认为,应当变卖一部分国有企业包括国有金融企业的资产,来补充目前亏空严重的社会保障资金,缩小贫富差距,改善收入分配。
我与周教授有所不同的观点是,我们已经变卖了不少国有企业,也包括破产企业的土地,收入都进了财政,为什么不能将本应属于职工养老的那部分返还给社保基金?非要放到美国去缩水?再说,即便将国有企业全部卖光,收入进了财政后,社保基金更显得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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