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彭进瑜办事认真,工作能干。在首次受贿前,他在清廉自守上的作为更是博得了同事与领导的好评。案发后,人们惊讶:这样一个“朴实”的官员怎么会聚敛起超过200万元的赃款? (2010年12月14日 检察日报)
2010年8月26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原县委书记彭进瑜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彭进瑜受贿案又一次为“县委书记岗位已成腐败重灾区”增添实证。只是, 12月7日,此案的辩护律师说,“我感觉彭进瑜这个人以前是个肯上进、想干事的县委书记,与别的贪官有些不一样。客观上的一些东西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12月10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也说,“彭进瑜曾经口碑不错,蜕变到今天这个地步,很让人惋惜!”撇开“县委书记无人监督”这一热议,只看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说法,不禁让人产生疑问:一个“好官”是如何蜕变的呢?
案发后,1960年出生的彭进瑜努力回忆2002年至2009年担任武宣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一次次收受贿赂的情节,而令他最难忘却的是其第一次收受的1万元贿赂。那是在2003年春节后,彭县长雷厉风行的办事作风以及解决问题的务实态度让包工头陈某印象深刻,决定找机会报答一下。当得知彭进瑜在兴业县老家过年时,陈某在大年初四那天,从北流买了一些年货去给彭进瑜拜年,并封了个装有1万元人民币现金的“红包”。当时,彭进瑜推辞一番后便收下了。据彭进瑜交代,这是他任武宣县县长后首次收受贿赂。初始,他还有些愧疚,但是不久,时间抚平了他心中的不安。他觉得过节收受的“红包”与犯罪似乎扯不上什么关系。
但万事开头难,迈出了收受贿赂的第一步之后,彭进瑜就一发不可收拾。当彭进瑜的妻子相中一款一汽大众生产的高尔夫小车时,陈某当即送给彭进瑜10万元用于支付购车款。当彭进瑜夫妇要对房屋装修时,陈某又出资13.5万元。2005年8月,彭进瑜出任武宣县委书记。陈某也以“经济能人”的角色当选为武宣县政协委员。
从接受陈某的初次贿赂到两人心照不宣地进行权力与金钱的交易,每一次的“甜头”都让彭进瑜加深一次这样的体验:帮人家办事,既可博得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名声,又可以得到一笔笔以“礼金”、“红包”名义馈赠的感谢费,可谓名利双收。于是,随着职务地位的上升和权力的增大,彭进瑜的活动空间、办事范围也在同步增大,收钱的胆子也越来越大,而作为“父母官”的职责与操守则被他一点点地遗忘在脑后。
这期间的彭进瑜,收受贿赂已经没有了任何顾忌。7年间前后38次权钱交易累计达200多万元的贿赂,表明了彭进瑜在政治觉悟和思想灵魂上已经完成了彻底的蜕变。他无所顾忌的贪婪决定了东窗案发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必然结局。2009年12月,正当彭进瑜被公示为副厅级干部之时,群众举报了他的受贿行为。随即,彭进瑜的问题被依法纳入司法追究程序。
彭进瑜蜕变的轨迹与教训,为其他掌权的官员提供了一个值得深思的反面教材。就如办案检察官所总结的那样,“彭进瑜原是个被称道的好官,可在所谓的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名目下,他的灵魂在‘礼尚往来’中沉沦了。瑜瑕之变,再次验证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一道理。”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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